资源描述
人力资源部关键工作步骤
目录
一、招聘工作步骤 1
二、培训工作步骤 2
三、考勤统计工作步骤 3
四、人事手续办理步骤 4
五、社会保险办理步骤 6
六、绩效考评工作步骤 9
七、工资表编制 9
八、职员档案管理 10
九、人事印章管理 11
十、质量体系内外审工作 12
十一、工程系列职称申报 12
十二、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和管理 13
一、招聘工作步骤
一、 接收用人申请
用人部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需求申请(填写《用人申请表》),需注明招聘原因、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任职资格(包含应聘人员专业要求、性别、工作经历年限、技能等)、期望到岗时间等;
二、 用人申请报批
人力资源部结适用人部门人员编制和实际情况,提出招聘意见,制订招聘计划,并上报总经理同意,获准后实施招聘;
三、 招聘实施
1、依据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公布招聘信息;
选择适合招聘渠道:内部招聘、外部招聘(网络招聘、现场、职员推荐)。
现在使用招聘网站:智联招聘、前途无忧、(付费)58同城、赶集网等无偿网站。
2、搜集应聘简历并进行初步筛选,符合要求,通知初试;
3、应聘者填写《应聘申请表》;人力资源部进行初试,初试合格后交由用人部门复试;
4、复试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共同进行,依据岗位胜任素质设置情景模拟测试;
5、复试经过后对应聘者进行背景调查、职业性格测试等;
6、依据调查及各项测试结果,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其《应聘申请表》报总经理审批。
四、 入职手续办理
1、 依据要求提供入职相关资料;
2、 到指定医院参与入职体检;
3、 体检合格后,依据《新职员入职步骤卡》办理入职手续;
4、 入职一周内签署劳动协议;
5、 进入试用期阶段,由用人部门分配具体工作。
二、培训工作步骤
一、 新职员入职培训
1、 培训专员接收到招聘专员提供新职员名单后,同安全培训部门协调确定具体培训时间;
2、 培训专员通知新职员携带《新职员入职步骤卡》参与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培训地点);
3、 培训专员需在培训开始前一个小时,需准备好培训室、培训课件及培训所用设备;
4、 培训结束后,培训专员组织培训相关内容笔试考评;
5、 培训专员完成新职员培训相关内容后在《新职员入职步骤卡》上签字,转其它相关培训部门进行培训并签字。
二、 部门级培训
1、 每个月5日前搜集各部门月度《部门内部培训计划》,经和各部门沟通,核准经过后,按各(中心)部门当月培训计划监督其实施情况。
2、 每个月底搜集各部门《部门内部培训统计表》,结合各部门培训计划于次月5日前对各部门培训情况进行通报;
3、 培训专员需立即跟踪各部门培训情况,依据各部门培训需求为各部门培训提供资源支持或协调工作,同时,做好培训相关统计管理。
三、 企业级培训
1、 人力资源部结合企业发展需求和部门培训需求,制订企业年度培训计划;
2、 培训专员依据企业年度培训计划搜集相关培训课件或培训视频(网站下载或购置光盘),并做季度培训具体安排;
3、 依据季度培训具体安排,培训专员组织开展培训,每期培训前一天需发培训通知以提醒职员做好工作安排;
4、 培训开始前一个小时,需准备好培训场地、培训课件、培训所用设备、培训签到表等;
5、 培训开始前,组织参训人员填写《培训签到表》;
6、 培训后,进行培训效果评定,每个月评定一次,以学习心得或其它形式进行学习效果考评评定;
7、 培训专员做好企业级通用培训相关资料存档、管理。
四、 专题培训
依据培训需求,根据企业文件中对专题培训要求组织培训。如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取得等专题培训,按其要求和时间要求完成,并做好培训相关统计存档、管理。
三、考勤统计工作步骤
一、 重科考勤统计
1、 每七天一各部门提交上周《职员请假(调休)单》、《班车迟到统计单》,录入科密系统。
2、 每个月2日之前各部门考勤员提交上月《考勤表》及《考勤汇总表》,并将考勤汇总表电子版发至人力资源考勤员邮箱。
3、 依据科密系统中登记过人员打卡信息及《未打卡记录表》、《出差记录表》核查各部门提交考勤表及考勤汇总表。
4、 核查完成后,编制企业考勤汇总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后,于每个月8日前转交薪酬管理专员。
二、 租赁考勤统计
1、 每个月3日前搜集各项目上月度考勤表和机关人员考勤表;
2、 各项目间调感人员考勤进行合并,计出总出勤天数,对总出勤天数和当月天数不符,和项目考勤统计员或当事人进行查对;
3、 全部调感人员考勤合并查对完成后,查对当月公假、事假、出勤天数、夜班天数、餐补天数及能够核计工资天数是否正确。
4、 依据企业人员基础台账上人员情况和考勤表里人员进行查对,查找有没有遗漏人员。
5、 考勤汇总表每个月7日前完成,并转交相关部门。
四、人事手续办理步骤
一、 职员试用转正
1、 新职员进入试用期,各用人部门责任人根据《试用期职员月度考评跟踪表》认真统计试用期职员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技能、日常表现等)。试用期职员依据自己表现情况如实填写自评部分,由上级领导填写考评意见;
2、 每个月初,资料管理专员将当月需转正人员信息及《职员转正申请表》发至用人部门责任人邮箱,跟催其考虑部门试用职员是否转正事宜。
3、 试用期满前15天,用人部门责任人依据工作表现决定是否转正、解聘及延长试用,并立即和人力资源部沟通。
4、 考评经过准予转正职员,在试用期满前10天,填写并完成《职员转正申请表》转正考评审批程序。
二、 职员异动
1、填写《人事异动表》,依据相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2、异动类别及办理要求:
(1)部门内部岗位异动,无需办理异动手续,但需在岗位异动2日内告之人力资源部。
(2)各中心间人员异动:由中心总经理签批。
(3)跨中心调动,由企业总经理签批。
(4)企业内部借调:因工作需要,需在跨部门借调职员使用,按相关借调手续办理。
三、 离职手续
1、 职员离职需提前30天向企业提出申请,经企业同意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专员负责办理离职手续,一周内办理完成;
2、 《辞职申请表》签批完成,进行离职会签,签署《劳动关系解除协议》。
《离职会签单》包含:
(1)离职人职员作交接、所保管各类工作性资料、物品交接,部门考勤等,由部门责任人签字;必需时,需在企业指定监交人监督下移交给指定人员,并要求交接双方在《工作交接单》上签字确定;
(2)仓储办查对工装、工具,由仓库相关管理人员签字;
(3)综合办收回办公设备、关闭网络权限,收回胸卡,核实工装折扣、住宿费等,由综合办相关人员签字;
(4)财务部查对离职人员是否存在企业借款或其它经济纠纷,由财务部相关人员签字;
(5)人力资源部办理社保停保等手续,人事代理转移、培训证书费用折扣等,劳动关系解除,由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签字;办毕依据《离职会签单》结算薪资,随职员工资正常发放。
五、社会保险办理步骤
一、 意外险办理
1、直接参保
(1)制作表格《保险办理详单》(姓名,身份证号,投保金额,投保份数),盖公章;
(2)填写《意外险和健康险投保(团体)》,盖公章;
(3)填写汇款单子,人力资源部部长签字后交出纳汇款;
(4)将《意外险和健康险投保(团体)》及相关表格寄至保险企业;
(5)保险企业办理成功后,依据返回保险单,做好办理保险人员统计(姓名、身份证号、保单号、有效日期),并在《职员基础资料一览表》中更新保险日期。
2、替保(离职职员人身意外险转让给需参保职员)
(1)填写《团体人员替换表》(原保单姓名、身份证号,现替保姓名、身份证号、保单号),加盖公章;
(2)将《团体人员替换表》扫描发至保险企业办事人员,进行替保;
(3)将《团体人员替换表》寄至保险企业存档;
(4)保险企业办理完成后,将替保批单返回企业,依据批单生效日期立即更新《租赁企业保险办理情况》、《职员基础信息一览表》。
二、 意外险工伤报案及理赔处理
1、接到职员受工伤消息,立即联络项目责任人或安全办公室统计受伤经过,依据统计编制工伤事故汇报(姓名、年纪、身份证号、保单号、发生事故时间、地域、造成事故原因、就诊医院、是否住院、联络人),加盖公章;
2、拨打保险企业报工伤电话95510报案;
3、伤情严重职员由办公室负责工伤事故调查及工伤诊疗后续处理工作;
4、诊疗结束后,住院诊疗需提供住院病历,诊疗证实、检验汇报、发票、出院证实等;门诊诊疗需提供病历本,诊疗证实、检验汇报、发票等,以上资料齐全后寄至人力资源部;
5、依据工伤事故汇报填写《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理赔申请书》,加盖公章;
6、将《意外伤害保险和短期健康保险理赔申请书》、受伤职员身份证复印件、工伤事故汇报、病历本及票据等资料寄至保险企业申请理赔办理;
7、保险企业理赔成功后返还理赔计算书,做好工伤理赔统计。
三、 社会保险业务办理
1、 每个月5日至20日为业务办理期。
2、 依据10日前接收到需办理社保名单填写《郑州市企业职员社会保险记录表(暂用)》一式两份,协议复印件及工资表一份,并根据社保局要求完成养老及医疗参保电子版。
3、 依据重科及租赁离职人员,填写《郑州市职员社会保险关系停保记录表(暂用)》一式两份,离职证实一份,并根据社保局要求完成停保电子版。
4、 每个月5日依据社保中心花名册查对上月社保办理结果,如有问题立即和社保中心更正。
5、 每个月发放工资前一周完成社保相关代扣明细表,转薪资核实人员。
四、 工伤保险业务办理
1、 工伤报案
①在事故发生后3日内向社保机构工伤科进行电话报案;报案需说清楚:受伤人姓名、身份证号、事故时间、地点、经过、受伤部位及救治医院。
②携带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立即到社保局开具介绍信送至救治医院。
2、 工伤认定
在30日内向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伤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所需材料:①工伤认定申请表;②工伤事故汇报;③受工伤职员劳动协议复印件;④医疗机构出具诊疗证实;⑤两人以上证人证言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⑥受工伤职员身份证复印件;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工伤医疗待遇所需资料(门诊、住院诊疗)
① 工伤认定决定书;
② 工伤待遇申请书(工伤职员本人提出签字按指印);
③ 工伤职员身份证复印件;
④ 工伤职员个人基础情况信息数据单(统筹信息单);
⑤ 医疗机构诊疗单据:
a) 门诊提供:门诊收费专用票据及相对应处方底联(要求已划价)、化验及医技检验结果汇报单、门诊病历(要有具体病情和诊疗统计)、诊疗证实。
b) 住院提供:住院收费专用票据、住院费用清单汇总打印件、住院完整病历复印件(住院病历首页、长久医嘱、临时医嘱、出院小结、手术统计、医技检验、化验结果汇报单)、出院证、诊疗证实。
⑥ 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三份。
⑦ 转诊转院、康复、旧伤复发诊疗,提供上述资料同时,还需提供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发同意批文。
⑧ 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医疗费用,应同时提供交通部门责任认定书、调解书。
⑨享受辅助器具配置,需提供经同意《工伤职员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相关费用票据原件、辅助器具配置协议书。
4、申报伤残待遇所需资料
① 工伤认定决定书;
② 郑州市工伤(职业病)职员劳动能力判定表;
③ 工伤待遇申请书(工伤职员本人提出签字按指印);
④ 工伤职员身份证复印件;
⑤ 工伤职员个人基础情况信息数据单(统筹信息单);
⑥ 劳动能力判定费发票;
⑦ 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三份。
5、申报工亡待遇
① 工伤待遇申请书(工伤职员近亲属提出签字按指印并提供关系证实);
② 工伤职员身份证复印件;
③ 工伤职员个人基础情况信息数据单(统筹信息单);
④ 工亡职员《死亡证实》及《火化证实》原件及复印件;
⑤ 工亡职员人事档案原件,劳动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⑥ 被供养亲属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公安户籍管理生存证实、建设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没有供养亲属不提供);
⑦ 被供养亲属当地街道办事处或当地乡、镇政府出具无生活起源证实;
⑧ 工亡职员被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判定结论;
⑨ 被供养儿女需提供独生儿女证或出生证实原件及复印件,供养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⑩ 被供养亲属相关部门出具孤寡老人或孤儿证实;
⑪ 工亡职员养儿女(养父母)需提供收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⑫ 工伤认定决定书。
六、绩效考评工作步骤
1、 依据工作安排,开展年度、六个月度绩效考评,明确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考评时间,依据企业实际情况出具相关绩效考评方案;
2、 依据考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3、 人力资源部进行考评分数统计,并公告考评结果;
4、 依据考评结果,进行考评结果利用;
5、 人力资源部对考评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七、工资表编制
编制工资表相关资料有:人事变动表、办完手续离职会签单、薪资变动表、考勤汇总表、职员社会保险代扣单,已签批奖罚通报、考评签批单、住宿水电费、承包计件工人考勤工资。以上资料提供节点以下:
1、 资料管理专员:人员变动情况表(3日前)、离职会签单(5日前);
2、 劳动关系管理专员:月度社保代扣表单(5日前)、考勤汇总表(8日前);
3、 综合办:住宿水电费用表(5日前)、奖罚通报(即时);
4、 薪酬管理专员整理工资发放表人事信息(5日开始);
5、 财务出纳:新职员工资卡号(10日前);
6、 财务成本核实会计:承包计件工人工资(10日前);
7、 薪酬管理专员编制工资表:录入各类工资资料;核实工资表中各项明细;
8、 整理电子版工资表转交财务复核(13日前);
9、 复核有问题,进行更正;
10、 纸质工资表应在每个月15日前报总经理审批;
11、 工资表原件、电子表交财务部发放工资,人力资源部复印存档;
12、 财务部负责职员工资条打印;
13、 薪酬管理专员负责职员工资解释,工资核实有误,在下月工资表中更正,重新签批,报给财务发放。
八、职员档案管理
一、 新职员信息录入、档案建立
1、 新职员入职当日对其应聘资料信息进行基础表登记、金蝶录入;分配职员编号并建立职员档案;
2、 对新职员劳动协议进行编号、登记、存档;
3、 更新职员电子档案;
4、 每个月5日前,整理《月度人员变动表》转薪酬管理专员。
二、 新职员工资卡办理
1、 每个月6日前向财务部提供本月需要办理工资卡人员信息资料。
2、 重科企业:财务部将卡号信息返回人力资源部,10日前将新职员卡号录入金蝶系统,工资卡由财务部发放。
3、 租赁企业:财务部将卡及卡号信息返回人力资源部,12日前将新职员卡号录入基础表、并将工资卡邮寄至各个项目,并附有卡号激活步骤说明。
三、 续签协议步骤及协议管理
1、 提前两个月统计协议到期人员名单,和所属部门领导沟通是否需要续签,需续签电话通知续签。有异议,需所属部门领导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待企业后续处理。
2、 入职初签协议立即录入职员电子档案,和续签协议统一申请盖章并整理归档。
四、 职员档案管理
1、 职员档案
① 在职职员基础信息档案:应聘记录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从业证书复印件(职称、执业资格,操作证等)、面试评价统计、转正述职汇报、转正审批表、变动情况记录表、培训统计、任免文件、奖惩通报等和职员个人相关多种资料。
② 劳动协议类档案(劳动协议、聘用协议等);
③ 绩效考评档案;
④ 培训类档案(培训统计、相关培训课件);
⑤ 社会保险类档案(意外险、社会保险、十级以上工伤档案等);
⑥ 薪资类档案(相关报表及资料);
⑦ 离职档案(在在职档案资料基础上,增加辞职申请单、工作交接单、离职会签单、劳动关系解除协议)。
2、 职员档案保管标准
纸质档案保管标准:专员保管、立即归档、分类存放、方便查询、严格保管。
九、人事印章管理
1、印章使用必需填写用章记录表,由资料管理专员依据用章记录表,审核加盖印章(人事专用章、社保专用章);
2、因工作需要借用人事专用章、社保专用章,需填写借章记录表,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审批后,方可借用,用完需立即归还;
3、印章使用和借用由资料管理专员设置印章使用及借用登记台账,严格审批和登记。
十、质量体系内外审工作
1、 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外审,制造许可证换证评审等对接工作。
2、 依据内审、外审日期,准备相关人员信息、特种作业操作证等相关资料。
3、 配合内审、外审首次会议、末次会议、现场陪同审核。
4、 参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培训。
十一、工程系列职称申报
一、 申报范围
设计人员、工艺人员、质量管理及检验人员、生产管理及技术人员。
二、 申报步骤
1、人力资源部负责立即公布和职称申报相关通知,并进行组织联络。
2、申报范围内人员依据人力资源部公布通知,以职称申报相关文件要求为准,以部门为单位填写《职称申报报名表》,准备申报资料;
3、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申报资料并报送相关评审机构;
4、评审结束后领回申报资料;
5、要求时间内,领取职称证书。
三、 申报相关事项
1、 申报时间:初级职称每十二个月1~4次(每三个月一批);中级职称1~2次(通常9~10月份),中级绿色通道3~5月份一次;副高和教授级职称每十二个月1次(通常9~10月份);见申报计划表。
2、 申报条件及相关事项参见郑州市职称网、郑州人才网、河南省职称网、中国中原人才网网站相关文件(初级职称、中高级、教授级高工等文件要求)及相关网站。
3、 申报路径: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可经过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报;人事档案不在人才,经过二七区职称办公室申报。
四、 证书管理
人力资源部对证书扫描、存档,更新职员电子档案。需要报销签协议走报销程序,发证登记。
十二、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和管理
一、特种作业操作证办理、复审
1、 依据生产制造中心和售后服务部提供需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名单或证书需复审人员名单,准备办理资料(特种设备操作证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及学历证实等)
2、 和办证机构联络,组织人员参与培训学习及考试;
3、 操作证办理成功后,对操作证进行扫描、分类存档,并建立《特种作业操作证台账》。
二、操作证借用
1、需借用操作证部门,提供被借用操作证人员姓名,人力资源部提供操作证;
2、借证人需按要求在操作证借用记录表上登记,登记所借操作证人员姓名、证件类型、用途、借证时间,借证经办人;
3、依据操作证借阅记录表登记内容,制作电子档《操作证借用情况记录表》;
4、操作证归还时,要立即注销操作证记录表和电子档《操作证借用情况记录表》上借用统计。
5、每个月根据借用记录表登记内容,查对操作证使用及保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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