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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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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 (-)》实施评定汇报 寻乌县人民政府 寻乌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 《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 (-)》实施评定汇报 申报单位: 寻乌县人民政府 负担单位: 寻乌县国土资源局 市级国土部门: 赣州市国土资源局 编 制 单 位: 江西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 负 责 人: 审 核 人: 编 制 人: 编 制 日 期: 目 录 序言 4 第一部分 总则 5 一、评定背景 5 二、计划评定目标 6 三、评定指导思想 6 四、评定标准 6 五、评定范围和期限 7 六、评定关键技术思绪 7 七、计划评定关键内容 8 第二部分 计划概况 10 一、社会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10 二、土地利用战略 11 三、土地利用目标 11 四、计划确定实施保障方法 12 1、提升保障计划实施技术方法,实现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 12 2、加强相关法律政策方法宣传,加大实施力度 13 3、建立计划实施行政监管体系,实现责权统一 13 4、利用经济手段调控用地,协调土地供需矛盾 14 5、创建计划实施公众参与机制,保障计划实施顺利开展 14 第三部分 计划实施情况评定 16 一、计划指标实施情况 16 1、计划目标实现程度评定 16 2、耕地和基础农田保护评定 17 3、计划布局和分区评定 20 4、土地利用关键工程和关键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评定 20 5、“两大试点”实现程度评定 21 6、计划实施保障方法实施情况 22 二、土地计划实施情况定量分析 22 1、成效评定指标体系构建 23 2、土地计划实施评定指标标准化 25 3、量化结果分析 26 三、土地实施成效评定 26 1、经济成效评定 26 2、社会成效评定 26 3、生态成效评定 27 四、土地计划实施评定小结 27 第四部分 计划适应性评定 29 一、土地计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适应性评价 29 1、耕地保护和经济增加协调性评定 29 2、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化、人口规模改变适应性评定 29 3、建设用地增加速度和经济增加速度匹配度评定 30 4、用地布局和分区管制一致性评定 30 二、土地计划和经济社会重大调整适应性评定 31 1、寻乌县未来发展趋势 31 2、土地计划和经济社会重大调整适应性定量评定 33 3、现行土地计划和未来发展矛盾分析 36 第五部分 土地计划实施评定结论 37 一、计划实施情况正常,但部分计划指标实施情况不佳 37 二、重大背景造成现行计划不能适应未来发展需要 37 第六部分 土地计划实施评定后相关提议 39 一、提议开启土地利用总体计划适时修改 39 二、提议调整计划空间布局 39 三、提议进一点深化落实《国土地资源部支持赣州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方法》 39 四、提议抓住机遇,推进土地制度创新 40 附表 41 附表1 寻乌县-关键项目完成情况 41 附表2 寻乌县土地利用结构表 42 序言 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评定(以下简称“计划评定”)是指在计划实施期间,以计划目标为依据,根据相关评价方法和要求,针对计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等情形进行定时跟踪、监测,分析计划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等方面发展改变产生影响、计划实施取得成效和存在问题,评定计划合理性和现势性,就促进计划有效实施提出评定意见和处理方案过程。 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评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坚持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省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节省集约用地,有效参与宏观调控,提升土地计划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能够应对经济社会客观发展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方面协调可连续发展。 经过对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目标、布局、方法等进行评定,掌握计划实施期间土地利用改变情况和特点,分析计划实施成效和问题,提出促进计划有效实施对策提议,提升计划合理性和现势性。 第一部分 总则 一、评定背景 寻乌县在江西省东南边陲,居闽、粤、赣三省交界处,北纬24°30′40″~25°12′10″,东经115°21′22″~115°54′25″。东邻福建武平县、广东平远县,南连广东兴宁、龙川县,西毗安远、定南县,北接会昌县。寻乌县现辖7个镇和8个乡,即长宁镇、南桥镇、留车镇、澄江镇、吉潭镇、晨光镇、桂竹帽镇、文峰乡、水源乡、三标乡、罗珊乡、菖蒲乡、龙廷乡、丹溪乡和项山乡等十五个乡(镇)。 “十一五”期间寻乌县经济实力不停增强,“十一五”末,全县实现生产总值30亿元,年均增加14.76%;人均GDP达成9524元,比“十五”期间增加4375元;三大产业结构比由43.4:18.48:38.12调整为31.5:28.4:40.1。完成财政总收入2.6亿元,年均增加23.13%,实现了新飞跃,进入了跨越式发展黄金时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成71.5亿元,年均增加33.3%,投资向交通、通讯、电力、城市建设等基础设施领域转变。济广高速已开工建设,鹰瑞汕铁路、寻全高速项现在期工作有序推进,改造国省道39.61公里,完成通乡、通村水泥路648.5公里。县城建成区面积由“十五”期末6平方公里扩大到10平方公里。果业发展成绩斐然,优势矿产为茁壮成长,建材业发展开始起步。果业总面积达成43.6万亩,年均增加3.2%。总产达50万吨,全县被评为“中国脐橙无公害科技示范县”、“中国果菜无公害十强县”。 寻乌县属于中央苏区范围,享受国家支持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扶持政策大力实施,必将在财税、金融、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依据“十二五”计划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以科学发展为专题,以加紧经济发展方法转变为根本,牢靠树立发展为先、生态为重、创新为魂、民生为本理念”总体思绪,坚持加紧发展,推进转型发展,坚定不移实施 “工业发展、兴果富民、绿色生态、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以项目建设为总抓手,努力把我县建成世界优质脐橙关键产业基地、江西稀土新材料产业基地、珠三角和海西经济区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国家“寻乌蜜桔”标准化示范区、东江源生态经济示范区、赣闽粤边际活力县,为建设“开放、文明、生态、友好、幸福”新寻乌、全方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愈加坚实基础。所以合理评定寻乌县本轮计划实施情况显得尤为关键。 二、计划评定目标 经过对《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目标、布局、方法等进行评定,掌握计划实施期间土地利用改变情况和特点,分析计划实施成效和问题,提出促进计划有效实施对策提议,提升计划合理性和现势性。 三、评定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坚持实施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省用地制度,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节省集约用地,有效参与宏观调控,提升土地计划科学性和权威性,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能够应对经济社会客观发展要求,促进经济社会全方面协调可连续发展。 四、评定标准 1、客观真实标准 评定应采取依法公布和审批经济社会、土地利用等数据,确保评定过程和结论客观性,如实反应计划实施情况。 2、综合评定标准 计划评定应采取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对各类用地改变情况、用地结构调整和空间布局情况、计划方法实施情况等进行评定,综合分析计划实施效益。 3、统筹兼顾标准 评定过程中调查并充足听取城建、林业、农业等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和提议,对评定中包含问题,在分析、研究、论证基础上,统筹兼顾,提出处理措施。 4、动态评定标准 在土地计划实施期内,依据省、市及寻乌县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评价计划适应性及合理性。 5、评定前置标准 寻乌县土地计划实施评价是计划适时修改前提和基础,如需对计划进行修改,则必需优异行计划实施评定。 五、评定范围和期限 1、范围:和现行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计划范围一致。 2、期限:此次评定期限为1月至12月。 六、评定关键技术思绪 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评定采取定量评定和定性评定相结合方法,评定湾里区计划目标实现程度,关键对耕地保有量、基础农田保护目标、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土地整改补充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约束性指标和其它预期性指标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和评价,评定计划指标使用或目标完成进度是否和计划安排进程一致。对计划空间布局进行定位分析,对计划和未来发展趋势协调性进行定性分析,全方面分析计划实施中存在问题;对“三个试点”实现程度进行评定;对土地利用关键工程和关键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定。在全方面分析基础上,对计划实施成效进行评定;对重大背景改变适用性进行评定。最终依据分析评定结果,提出完善计划管理和实施提议和方法。 七、计划评定关键内容 1、计划编制情况及关键内容说明。包含计划范围、期限、计划获批时间、采取基础数据、和“二调”结果衔接情况;计划确定土地利用战略、关键计划目标、调控指标及分解方案、计划布局、分区、关键建设项目安排、计划实施保障方法等关键计划内容。 2、计划关键调控指标实现程度评定。在梳理年度土地利用结构改变情况和新增建设用地等情况基础上,分析评定范围内所辖各行政区、不一样区域土地利用改变特点,对评定时点对应计划阶段目标、计划远期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分析评定,关键包含: (1)耕地和基础农田保护指标实现度评定。对计划实施期间耕地改变情况、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耕地质量改变情况、生态保护情况和基础农田面积、质量改变情况等进行分析和评定。 (2)建设用地指标实现度评定。对计划实施期间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及其占用农用地和耕地规模、人均城镇工矿用地等指标实施情况,土地节省集约利用水平及改变情况等进行分析和评定。 (3)补充耕地目标实现度评定。对计划实施期间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指标实施情况等进行分析和评定。 3、计划布局和分区评定。分析评定计划实施期间土地利用结构改变情况,对用地改变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综合分区、功效分区或用途分区确定土地利用调控方向和主导功效(用途)进行评定。对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实施情况、计划布局和实际发展方向匹配情况等进行分析和评定。 4、土地利用关键工程和关键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评定。对高标准基础农田建设、土地整改等重大工程实施情况,交通、水利、能源、环境保护、旅游等关键建设项目建设情况等进行分析和评定。 5、计划实施成效评定。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等方面开展评定,选择能反应上述“三效”量化指标,评价土地利用改变是否促进了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从计划土地利用强度、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单位建设用地第二、三产业产值、单位GDP建设用地、新增和存量用地规模和百分比等方面,评价计划期间建设用地节省集约利用水平及其改变情况。 6、计划管理和实施绩效评定。分析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使用情况,评定土地供地率和利用率;评定计划调整、修改频次。 第二部分 计划概况 《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于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相关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批复》同意实施。计划对全县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控制非农建设用地、强化土地集约利用和保护耕地,尤其是基础农田保护及依法推行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发挥了比较关键指导作用。但伴随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战略实施和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对土地宏观调控和微观管理要求日益提升,原有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矛盾和问题,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全方面发展,需要适时修改。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相关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评定修改试点工作通知》(国土资厅发[]41号)和《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定时评定和适时修改试点工作指南》(试用)相关精神,国土资源部同意将赣州市寻乌县纳入计划定时评定和适时修改试点。寻乌县结合本身土地利用特点和近几年土地管理实际,编制了《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评定汇报》。 一、社会经济发展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依据寻乌县经济发展特色,把握寻乌县产业基础和优势产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全方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推进“工业发展、兴果富民、绿色生态”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加紧建设“经济愈加繁荣、百姓愈加富有、环境愈加优美、社会愈加友好”新寻乌。 至,总人口达成36.53万人,城镇化率达成45%;国民生产总值达56.40亿元,财政总收入达8.00亿元,固定资产投入达7.84亿元。扩张城区规模,完善功效,提升城市品位,全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得到全方面发展;加紧生态旅游开发,实现经济社会全方面、协调和可连续发展。努力争取把寻乌建成经济繁荣、社会稳定、生活小康、文明开放闽粤赣边际强县。 二、土地利用战略 围绕着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寻乌县土地利用应在“科学发展观”思想和“五个统筹”标准指导下,推行“全方面保障、统筹协调、永续利用、友好安全”土地利用战略。 一、以最严格方法保护耕地和基础农田; 二、走兴果富民发展道路,大力发展县域中北部乡镇果业,合适发展县域南部乡镇果业,不停改善果业生产环境,提升土地生产能力; 三、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法,盘活存量土地,形成“有限指标保关键,通常项目靠挖潜”用地思绪; 四、实施“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优先”战略,创建健康、安全、便利人居环境。 三、土地利用目标 1、总量目标 至,耕地保有量为16013.33公顷,基础农田保护面积为14240.00公顷,基础农田保护率为88.93%;园地面积预期达成40837.20公顷;林地面积预期达成163957.7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6770.50公顷;城镇用地规模不突破5149.99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不突破.39公顷。 2、增量目标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80.00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566.67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273.33公顷以内;经过土地整改新增耕地不少于860.00公顷。 3、节省集约用地目标 到,城镇人口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20.47平方米以内;新增城镇人口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12.34平方米以内;乡村人口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控制在132.22平方米以内。—,新增单位建设用地固定资产投资额410.87万元/公顷以上,新增单位建设用地地域生产总值达成1077.54万元/公顷以上。 4、生态环境目标 至,寻乌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45%,治理好强度水土流失面积6053.00公顷。 5、城镇用地布局优化指标 计划期内,寻乌县主动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至,为促进城镇化进程、全县新农村建设,预期经过城镇用地“增减挂钩”处理用地指标947.00公顷。 6、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试点 计划期间,寻乌县将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试点工作,估计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区域面积230.06公顷。 四、计划确定实施保障方法 1、提升保障计划实施技术方法,实现信息化和数字化管理 一是针对城镇用地发展布局不确定性,在确定城镇建设规模边界基础上,设置一定弹性空间作为城镇扩展边界。 二是针对现在难以具体确定空间位置部分线性工程及其它单独选址项目,在具体实施中可能占用部分基础农田。若占用面积在基础农田整备区面积范围内,许可在基础农田整备区内进行等量补划。 三是针对城镇用地指标难以满足城镇建设实际需求,激励利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降低相挂钩政策。 四是利用此次计划和第二次土地利用调查建库有利时机,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图、数、实地一致。主动采取现代科技手段作为计划实施技术保障。 五是经过加强地方计划从业人员队伍和机构建设,对相关部门人员加以培训和教育,提升国土资源部门相关业务人员知识和业务水平。 2、加强相关法律政策方法宣传,加大实施力度 一是深入制订包含计划及计划实施管理部门规章制度,制订可操作性强地方性配套保障方法,重视制订专题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有层次地实施管理,方便于行政管理机构在管理和具体操作层面上有章可循。 二是严格实施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制度,依据计划安排对土地用途实施严格管制,确保计划顺利实施。三是深入开展土地计划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提升依法用地、依法管理和按计划用地意识,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根据计划合理利用土地,避免乱占乱用土地。 3、建立计划实施行政监管体系,实现责权统一 一是在现有制度基础上,继续健全满足计划实施不一样阶段需要管理制度,并依据计划实践需要发明新制度,加大计划实施工作深度和广度。明晰不一样层次计划组织机构实施管理权限和义务,在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内、外部建立协调一致、反馈互动计划实施组织模式。 二是加强体系中计划实施监督管理,优化计划管理系统综合效果。要探索建立计划许可制度,改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设置和管理方法,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各项制度建设,提议建立计划实施领导目标责任考评制度。 4、利用经济手段调控用地,协调土地供需矛盾 一是经过经济杠杆,利用价格、税费、奖金、罚款等经济手段调整社会对土地资源需求和供给,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管理,其关键在于制订适适用于不一样地域、时段经济政策。 二是要实施好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土地收购贮备、土地收益分配等制度政策,要提升新增建设用地门槛,提升存量土地保有成本,促进存量土地节省集约利用,和规范农用地转用行为。 三是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方法,加大对农用地建设力度;建立健全土地收购贮备和土地基金制度,利用地价和土地收益分配政策调整土地供求等。 5、创建计划实施公众参与机制,保障计划实施顺利开展 一是建立计划公众参与制度,明确计划程序中公众职责和权益、参与渠道和路径,调整土地利用整体利益和个体利益,降低决议失误。 二是探索计划公告制度,让计划公告制度不应仅仅停留在计划同意以后,计划管理各个步骤全部应表现公开、透明标准。 三是建立计划管理公开制度,公开计划内容、公开实施计划政策和相关要求、公开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按计划审批和审查用地结果等。 第三部分 计划实施情况评定 一、计划指标实施情况 1、计划目标实现程度评定 (1)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依据《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计划期间耕地保有量面积不低于16013.33公顷。寻乌县耕地面积为16056.16公顷,能够看出,寻乌县在计划实施期间,耕地保有量任务完成情况仍处于一个比较良好状态。 (2)基础农田保护区面积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计划期内基础保护农田面积不低于14240公顷。寻乌县开展了永久性基础农田划定工作,划定了14440公顷基础农田,其中,比计划目标年多200公顷,基础农田面积包含了在未来不可预见项目占用基础农田面积,所以,评定实施年期间,基础农田保护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3)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计划期间,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7165.93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558.9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39公顷。寻乌县建设用地总规模6946.18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规模5301.8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985.43公顷。寻乌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全部在计划指标范围内。 (4)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680.00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控制在566.67公顷以内,占用耕地控制在273.33公顷以内。寻乌县—新增建设用地总量为627.8769公顷,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面积是559.3023公顷,占用耕地面积是180.2508公顷。 (5)土地整改补充耕地计划指标实施情况 计划期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计划指标为860公顷,其中土地开发补充耕地675.75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32.00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52.25公顷。计划实施至,寻乌县实际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量为337.43公顷,其中土地开发补充耕地260.08公顷,土地整理补充耕地19.41公顷,土地复垦补充耕地57.94公顷。 2、耕地和基础农田保护评定 (1)耕地改变评定 -期间,耕地面积增加290.28公顷,其中,耕地调整为园地617.53公顷,调整为其它农用地154公顷,城镇、农村居民点、采矿用地、其它独立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它建设用地各占用168.33公顷、23公顷、9.20公顷、5.20公顷、65公顷、2.60公顷,灾毁76.18公顷,共降低耕地1121.04公顷;经过园地调整增加耕地16.00公顷,耕地整理增加66.67公顷,农村居民点整理增加30.15公顷,土地复垦增加25.25公顷,土地开发增加1273.25公顷,共增加耕地1411.32公顷。 -期间,耕地面积净增333.11公顷,耕地降低关键为建设占用和农业结构调整,其中耕地补充面积337.43公顷。具体请见表1 表1 寻乌县—耕地改变一览表 单位:公顷 年度 年初面积 年末面积 年内降低面积(-) 年内增加面积(+) 15723.05 15731.39 10.38 18.72 15731.39 15807.76 26.7 103.07 15807.76 15791.9 21.72 5.86 15791.9 15781.43 23.25 12.78 15781.43 15943.01 104.97 266.55 15943.01 16024.38 2.52 83.89 16024.38 16056.16 28.78 60.56 经过分析可知,本轮计划耕地保有量指标还有42.83公顷,经过对比计划实际落实情况和耕地保护目标,能够看出寻乌县自计划实施以来能够达成计划确定耕地保护任务。 (2)耕地占补平衡评定 -,寻乌县各类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80.25公顷,经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共补充耕地337.43公顷,完全达成耕地占补平衡要求。具体情况见表2 表2 —寻乌县建设占用耕地占补情况表 单位:公顷 年份 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 建设占用耕地 补充耕地-建设占用耕地 0 6.67 -6.67 64.9 19.35 45.55 0 16.45 -16.45 0 21.13 -21.13 188.28 104.97 83.31 26.31 2.52 23.79 57.94 9.16 48.78 计划实施期间,全县建设占用耕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用地布局全部和土地利用总体计划保持一致,没有发生不符合计划乱占耕地和随意开发土地违法现象。 由表2可知,计划实施至今,全县耕地补充潜力越来越小,开发利用难度越来越大。现在,寻乌县关键经过废弃矿山复垦补充耕地,补充耕地难度越来越大。 (3)基础农田改变评定 《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对寻乌县-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目标做出了明确要求,确定寻乌县计划期内,基础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240公顷。依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相关划定基础农田实施永久保护通知》(国土资发【】167号)、《相关加强和完善永久基础农田划定相关工作通知》(国土资发【】218号)及《基础农田划定技术规程》等文件,根据江西省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开展永久基础农田划定工作通知》(赣府厅字〔〕91号)精神和赣州市市政府《相关切实做好全市永久基础农田划定工作通知》(赣市府办字〔〕124号)要求,寻乌县于9月份开展了永久性基础农田划定相关工作,划定寻乌县基础农田面积为14440公顷,比计划指标多划定200公顷;并对计划中确定基础农田保护任务进行落实,实地给予落地,并对基础农田进行登记造册,定量、定位,具体落实到地块,设置了保护标志,到现在为止,计划基础农田保护任务已全部落实。 经过开展寻乌县基础农田划定工作,已全方面掌握基础农田位置、范围、面积、地类和质量等现实状况,调整优化了基础农田空间布局和环境。经过标准农田建设、确定基础农田责任承包制等方法,稳定基础农田数量,提升基础农田质量,使得基础农田保护在制度上和观念上深入人心,有力地保障了当地粮食安全,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计划布局和分区评定 计划实施期间,寻乌县严格遵照计划确定农用地布局、建设用地布局及生态用地布局进行各项发展建设,但因为部分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等项目实施不确定性,造成土地计划和项目用地布局之间出现一定不适应性,这就需要对土地计划空间布局进行局部调整以适应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依据寻乌县国土资源局提供计划局部调整资料,至评定时点,寻乌县未计划局部调整。 4、土地利用关键工程和关键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评定 寻乌县坚持以节省集约利用土地为关键,切实提升土地利用水平,在计划实施期间,寻乌县实施了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5个,新增耕地面积337.43公顷(详见表3)。 表3 寻乌县—土地开发整理情况表 单位:公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补充耕地 项目时间 土地整理 寻乌县晨光等二个镇土地整理 19.41 .6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 南桥镇土地开发 45.49 .2 文峰乡上甲村土地开发 188.28 .9 留车镇族坑村土地开发 26.31 .9 土地复垦 文峰乡工矿复垦 57.94 .7 计划实施期间,寻乌县完成水利、交通、能源等关键项目建设6个——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厂项目,项目总面积为1.20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20公顷,占用耕地1.20公顷;济南至广州高速公路江西瑞金至寻乌段(寻乌段),项目总面积为366.42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344.69公顷,占用耕地96.44公顷;长宁220KV变电站,项目总面积为2.25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2.25公顷,不占用耕地;上坪220KV变电站,项目总面积为0.9558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0.9558公顷,不占用耕地;济南至广州国家高速公路江西瑞金至寻乌(赣粤界)段寻乌连接线一级公路,项目总面积为20.06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19.41公顷,不占用耕地;寻乌(赣闽界)至全南高速公路寻乌至信丰段(寻乌县段),项目总面积为254.86公顷,其中占用农用地249.51公顷,占用耕地7.67公顷。具体见附表1。 5、“两大试点”实现程度评定 (1)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全县主动推进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处理城镇建设、工业发展、小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不够问题。增减挂钩实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同时还能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促进全县新农村建设。计划期内,全县估计安排城镇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947.00公顷。至评定时点,寻乌县已经批复增减挂拆旧面积101.83公顷,估计可新增耕地89.94公顷,计划建设新区可使用面积99.76公顷,已完成目标10.75%。 (2)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 全县将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和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废弃地加以复垦,在治理改善矿山环境基础上,和新增建设用地相挂钩,盘活和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确保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降低、质量有提升,在严守耕地红线同时,主动破解城镇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等用地难题,推进城镇统筹发展。 计划期间,全县估计工矿废弃地复垦调整利用区域面积为230.06公顷。至评定时点,寻乌县工矿废弃地复垦计划面积为400.73公顷,已超额完成计划目标。 6、计划实施保障方法实施情况 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经同意后,寻乌县严格实施了计划后续实施保障方法,将经同意后计划在同意之日起30日内在政府相关网站给予公告,建立了完善计划信息系统,并依据相关规程按时完成了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数据库年度更新工作。另外,在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过程中,寻乌县以计划土地利用分区为基础,严格根据各用途区用地方向并结合土地利用控制指标,对在许可建设区外进行建设项目按摄影关程序调整计划管制分区;对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按摄影关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严格实施耕地保护制度,完善耕地保护责任考评制度,强化基础农田监管,建立耕地保护激励机制,加大违法占用耕地查处力度;构建节省和集约用地新机制,同时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年度计划管理,这对土地计划实施起到了很好政策辅助作用,有利于发挥土地计划控制和引导作用。 二、土地计划实施情况定量分析 1、成效评定指标体系构建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评定修改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同时结合了寻乌县计划实施期间特点,从计划关键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计划经济、集约节省和生态效益、重大工程关键项目等五个原因选择了十五个评定指标进行评定(表4)。 表4 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评定指标体系 评定指标 计算公式 计划控制指标实施 耕地保有量完成情况 评定时点耕地面积/计划耕地保有量面积 基础农田保护面积完成情况 评定时点基础农田面积/计划基础农田面积 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情况 评定时点城镇建设用地/计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 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控制情况 至评定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土地规模/计划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 耕地占补平衡完成情况 评定时点实际补充耕地面积/至评定时点应该补充耕地面积 计划效益 经济 地域生产总值平均增加率 当年地域生产总值-前十二个月地域生产总值/前十二个月地域生产总值 城市化率 评定点城镇常住人口/区域总人口 集约节省 人均城镇工矿面积 至评定点时城镇工矿面积/区域城镇人口 人均农居点面积 至评定时点农村居民点面积/区域农村人口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 城镇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 闲置、批而未供土地占总建设用地量 至评定时点闲置、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区域建设用地总面积 生态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 至评定时点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计划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 森林覆盖率 至评定时点区域森林面积/区域土地总面积 计划局部调整率 至评定时点新增建设用地调整面积/计划新增建设用地总面积 重大工程关键项目 关键建设项目实施个数 至评定时关键建设项目实施个数/计划关键建设项目个数 参考《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评定修改指导意见》,经过指标实施情况、计划效益、重大工程关键项目三个方面进行定量评定,选择适宜评定原因、评定因子及评定指标,经过建立模型和进行评定指标标准化,最终确定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评定各项指标得分,具体得分情况见5。 表5 寻乌县土地计划实施评定指标分值表 评定指标 分值 计划控制指标实施 耕地保有量完成情况 100 基础农田保护面积完成情况 100 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情况 100 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控制情况 100 耕地占补平衡完成情况 84 计划效益 经济 地域生产总值平均增加率 80 城市化率 43 集约节省 人均城镇工矿面积 72 人均农居点面积 65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 85 闲置、批而未供土地占总建设用地量 100 生态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 100 森林覆盖率 100 计划局部调整率 0 重大工程关键项目 关键建设项目实施个数 60 2、土地计划实施评定指标标准化 因为各评定指标反应不一样评定内容,有不一样评定标准和量纲,相互之间不能直接比较,需经过标准化将其转化为可比量纲。寻乌县计划评定指标标准化参考了《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评定修改指导意见》。标准化后各指标影响分值在0—100之间(表6)。指标影响分值越大,表示该评定指标计划实施效果越佳。 表6 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评定指标标准化分值表 评定指标 分值 权重 最终得分 计划控制指标实施 耕地保有量完成情况 100 3.1 3.1 基础农田保护面积完成情况 100 3.57 3.57 城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情况 100 12.77 12.77 新增建设占用土地规模控制情况 100 13.08 13.08 耕地占补平衡完成情况 95 6.65 5.59 计划效益 经济 地域生产总值平均增加率 90 2.69 2.15 城市化率 88 4 1.72 集约节省 人均城镇工矿面积 67 5.65 4.07 人均农居点面积 60 5.56 3.61 万元二三产业增加值用地量 88 7.15 6.08 闲置、批而未供土地占总建设用地量 100 7.43 7.43 生态 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面积 100 3.51 3.51 森林覆盖率 100 4.6 4.60 计划局部调整率 0 11.51 0 重大工程关键项目 关键建设项目实施个数 80 8.73 5.24 3、量化结果分析 数据测算作为定量评定结论,有其标准性和客观性,不过缺乏一定针对性和当地性。对其定量指标进行具体分析,是得出寻乌县实际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情况关键。依据以上数据测算结果,能够看出,各个指标计划期间实施情况良好,经过给予各评定指标权重值后,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评定得分为76.52分。 三、土地实施成效评定 1、经济成效评定 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科学合理地引导城镇建设发展,有效地阻止了低水平、反复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土地利用外部不经济性,促进了土地节省集约利用,提升了土地利用经济效益。 依据经济数据统计年鉴,评定时内寻乌县工农业总产值平均增加率为12.75%。(详见表7)。 表7 工农业总产值平均增加率对比表 地域 平均 寻乌县 13.24% 15.3% 15.05% 10.8% 11.2% 10.9% 12.75% 2、社会成效评定 计划实施期间,伴随人口增加,城镇化进程加紧,寻乌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寻乌县建设用地需求也在不停增加,在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对土地利用总体计划统筹安排下没有出现因计划实施而发生土地纠纷,不过因为未来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原来计划空间布局滞后性,造成极少许违法用地现象出现。 3、生态成效评定 《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计划期间,寻乌县森林面积为164382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0%;到计划目标年寻乌县森林面积为163957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0%;依据寻乌县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寻乌县森林面积为164142公顷,森林覆盖率为70%。结果表明计划实施期间,寻乌县主动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态环境保护关系,森林覆盖率稳定在70%,经济发展同时,社会和生态环境也对应得到了改善。 四、土地计划实施评定小结 结合上述定性分析和定量打分结果,寻乌县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实施效果和计划安排基础吻合,多项计划任务现在完成状态良好,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发生了显著改变,土地利用程度和效益也略有提升,不过,伴随《国务院相关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若干意见》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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