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整肃劳动纪律的规定所属各部门、各队组: 为进一步规范员工劳动纪律,提高全员遵章守纪意识,确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打造优美和谐、秩序井然的矿区,根据7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望各部门、各队组认真遵照执行。一、 管理人员劳动纪律的管理规定 1、矿领导按照跟班表下井带班,入井前到考勤室签到,出井后签退出井时间,下井过程中要求向调度室汇报三次安全生产情况。 2、全矿正、副科队长照以上管理人员要求24小时在矿,凡有事外出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经分管矿长和矿长审批后请假条交回调度室方可离开。 3、科队干部按照跟班表下井,入井前到考勤室签到,出井后签退出井时间。 4、全矿级领导值班必须坚
2、持24小时在调度室值班,有了离岗时,必须事先安排同级别领导顶班,否则不得私自离岗,值班期间负责当天安全生产方面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对当天出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和解决。 5、主值负责安排当天值班成员对重要地面要害场所岗位不定时查岗,做好查岗记录。二、 科室后勤、地面工作人员劳动纪律的管理规定 1、科室地面后勤人员要认真敬业工作,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一经发现罚款50元。 2、科室、重要岗位人员接班后认真清理和维护各自所在办公室的办公环境卫生,严禁在办公场所打闹,喧哗,不准带小孩上班,不准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到办公区域或工作场所。在工作期间串岗、聊天、打游戏,干私活,或做与工作无
3、关的其他事情,一经发现扣款当事人50元。 3、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在公共场所抽烟。一经发现扣款50元。 4、严禁参与赌博,一经发现扣款当事人200元。 5、凡在工作场所发生斗嘴打架,视情节轻重扣款双方50元100元。 6、严禁盗窃公共财物,一经发现扣款当事人2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三、 全矿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规定1、所有员工都要严格执行矿规定的考核管理办法,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否则按旷工论处。 2、所有员工都要严格执行请销假管理办法,有事不能上班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履行请假手续交回调度室。 3、所有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你本矿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严禁三违现象发生,严禁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形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四、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