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北xx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组织结构第三章 岗位职责第四章 安全生产操作制度第五章 生产线岗位操作规程第六章 试验室设备操作规程(待修改后下发)第七章 司机岗位操作规程(详见司机管理手册)第八章 混凝土泵车的安全操作规程第九章 附则第一章 总 则1.1为更好贯彻国家 “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落到实处,特制定本规程。1.2 公司安全生产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并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公司日常生产安全管理。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2.1成立目的:生产与安全紧密结合,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2.2人员安排:组长:总经理
2、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副组长:生产副总,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安全督导员:设备部副经理,具体负责对各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安全员:各分公司副经理,具体负责本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另各分公司设立1-2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第三章 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3.1 总公司岗位安全职责3.1.1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a、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指引下,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b、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操作规程;c、组织制定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有效实施;d、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3、隐患;e、主持召开重大的安全生产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作出相应决策,组织实施。f、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g、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3.1.2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a、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b、按计划组织安全生产措施的有效实施;c、定期组织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等;d、负责审核各分公司安全生产措施,并监督实施;e、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培训等,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意识;f、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事故,拟定改
4、进措施,并组织落实;g、负责与政府安全生产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3.1.3 安全督导员安全生产职责a、在生产副总的带领下,具体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b、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 c、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各岗位安全职责; d、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并监督落实; e、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建立安全教育档案;f、主持召开公司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问题; g、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h、负
5、责编制安全管理预算,并按规定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设施;i、对各分公司安全员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与分析工作;j、汇总、整理、分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台帐;k、组织公司内部各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l、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1.4 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a、对所领导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b、每月主持一次全部门的安全生产活动和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及评比。c、针对部门生产的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及时协调解决;d、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和知识教育,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
6、止违章作业;e、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证,方可单独作业,无证者不准上岗;f、按时编制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实施计划、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g、组织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分析和调查工作;h、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2 分公司岗位安全生产职责3.2.1 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a、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分公司的全面管理;b、抓好分公司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建立、健全分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c、负责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大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预防措施,
7、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落实和实施情况;d、负责组织分公司的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培训等,提高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e、坚决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f、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2.2 分公司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a、在分公司经理的带领下,具体负责本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b、认真学习各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以及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坚决执行; c、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总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分公司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各岗位安全职责; d、根据分公司实际情况,结合总公司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分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
8、程,制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实施细则、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实施细则等,并监督落实; e、根据分公司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并建立安全教育和事故档案;f、主持召开分公司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问题; g、加强厂区的日常巡检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本公司内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 h、编制本分公司安全生产预算,并对安全生产各项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i、对本公司内部各岗位员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j、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整理与分析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k
9、、组织本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竞赛等活动;l、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2.3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a、对本班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生产负责;b、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随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c、组织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带领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会背会用;d、做好各种安全表、卡及安全活动记录;e、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遇有事故险情有权指挥工人撤离现场;f、发生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情况;g、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2.4 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兼职安全员)a、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
10、b、协助班组长开好班前安全会,并负责记录;c、经常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d、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的安全卫生自检自查、安全确认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处理,班组处理不了的要向上级领导报告,并做好登记;e、经常检查本班组的岗位工人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于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f、发生伤亡事故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保护好事故现场,认真接受故教训,落实防范措施;g、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3.2.5 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通则a、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b、不断提高安全意识
11、,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c、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活动。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1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制度为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达到安全生产之目的,特制定本安全检查制度。4.1.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检查的内容要求和检查方法,适用于我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4.1.2管理职能在主管副总领导下,安全生产督导员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工作和日常专业安全检查,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日常的安全检查。4.1.3管理内容与要求4.1.3.1 全公司性安全检查公司级安全大检查每季度一次,结合“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重点做好五查。a、查思想:
12、重点检查领导和职工是否真正树立了安全第一的思想;重点检查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是否认真进行安全教育,狠抓安全隐患;在处理事故过程中是否严肃认真地执行“三不放过”原则;职工是否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规程操作,各级领导是否存在违章指挥生产的现象。b、查制度: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健全。c、查隐患: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技术措施,防患于未然。d、查措施:重点检查已发生的事故和上次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已制定处理措施,并且贯彻落实。e、查工业卫生:生产场所是否达到公司规定的卫生标准,生产设备存在的跑、冒、滴、漏是否已妥善处理。4.1.3.2
13、日常安全检查a、部门日常安全检查由部门领导组织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安全生产督导员。b、班组安全生产检查,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经常进行,并将检查情况报告上级安全部门。4.1.4 安全隐患处理a、对各级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职责范围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理,做到定项、定时、定责任人;不推、不拖、不靠、不等。班组能解决的不推给部门,部门能解决的不推到公司。凡本部门解决不了的要分门别类提交生产部和主管领导,公司统一研究处理。b、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重大隐患,各部门必须采取有效的临时防护措施,并挂设标志。4.1.5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执行情况,由设备部按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每月进行检查与考核。4
14、.2 安全装置管理制度4.2.1 范围a、保护装置:各种机械、电动、气动和组合式的安全联锁装置,防止火焰传播的隔绝装置,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动部分的防护罩等防护装置,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设备的平台、围栏和架梯,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b、保险装置:锅炉、压力容器的防爆泄压装置(安全阀、防爆板、自动或手动放空装置等),起重机械的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等。4.2.2 安全装置的管理分工a、设备部负责安全装置的全面管理。要建立健全分公司安全装置管理制度。各单位在设备部领导和技术指导下,管好所辖的安全装置,并建立健全管理台帐。b、设备所在部门要对设备上的机械安全联锁、运转部位防护装置(罩),设
15、备上的平台、围栏、梯子、栈桥等保护装置,各类安全保险装置负责管理。c、凡生产中电气设备上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避雷装置、联锁装置、起重设备各种限制装置和制动器的电气部分、事故照明等,均有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管理。d、凡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面超限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均有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管理。e、生产区域中的火灾报警装置、自动灭火装置和固定灭火装置等均生产部负责管理。岗位配备的各种小型移动式消防器材,由班组安全员(防火员)进行管理。f、分公司所辖安全装置,分公司组织检查和校验,班组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阀定压,由监督检查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打铅封,检测数据记台帐备案。g、安全装置
16、的更新选型由所管单位提出,并对所选型号的安全负责,采购单位必须对购入的安全装置质量负安全责任。h、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按公司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建设“三同时”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安全装置同时投产使用。i、设计部门的设计人员必须对安全装置设计和选型负安全责任。基建工程部应为施工安装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问题负责。4.2.3 安全装置的维修和检验a、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b、安全装置要建立台帐、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并将检修运行情况记入台帐、档案。c、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拆除,必须申请设备部同意,生产副总批
17、准方可拆除,并记入台帐、档案。d、各种安全装置的岗位要按有关规定对所管安全装置定期进行专业检查和检验,并记入台帐、档案。e、凡经过改造或重新设计、安装的安全装置,必须由设备部参加进行技术鉴定,试验合格后方可投用。4.3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3.1 凡属我公司的电气、锅炉、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职工,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取得上级专业部门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准许进行独立操作。4.3.2 对特殊工种的考核,经过专门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专项的理论和实践操作考试,经考核达标方算合格,除劳动部门、交通部门进行严格培训考试的受培人员外,送生产厂家和单位自行组织
18、的培训人员等,一律须经地方劳动、公安部门的复试考核,且颁发正式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上岗。4.3.3 对特殊工种发证,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规定进行。外省调入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有原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公司予以认可,但仍需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办理换领本省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凡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者,应在公司安全部门备案。4.3.4 凡由本省外单位调入我公司的特殊工种人员,持有原单位自行印制的操作证一律无效。4.3.5 本制度所指的特殊工种人员,系指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认可的特殊工种人员。因工作需要一专多能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应由所在单位申请报告,并严格控制人数,经公司安全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同意以后进行培训,取
19、得劳动部门颁发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准上岗。4.3.6 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也必须领取特殊 工种操作证。对于特殊工种的学徒(含代培人员),应取得安全部门的特殊工种实习证,并且在未取得正式操作证前不得独立从事特殊工种作业。4.3.7 任何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所有特殊工种作业,不得雇请民工,家属工担任,其辅助作业,也应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4.3.8 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均需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年审考核(机动车驾驶员由交通部门统一年审),未经年审或年审不合格的特殊工种人员,其操作证失效。4.3.9 严禁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和不持证操作,一经发现,按违章论处,无证从事特殊工
20、种作业者,发生事故加重处理,并对事故承担一切责任。4.3.10 各级生产指挥人员,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否则按违章指挥处理。发生事故,首先追究指挥者的责任。4.4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通则a、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b、不断提高安全意识,丰富安全生产知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c、积极参加公司及部门组织的各种安全生产活动。4.4.1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进入现场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赤脚、赤背、袒胸露背。严禁带小孩进入工作场所。4.4.2 在工作时间内,精力必须集中,不准闲谈、说笑、打闹、高声喧哗,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严禁班前饮酒
21、。4.4.3 本职工作未经领导许可不得交给他人代替操作。4.4.4 凡是从事机动车驾驶、焊接切割、电器、热水、蒸汽锅炉、受压容器等容易造成重大损失和事故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上级劳动部门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单独操作。4.4.5 机械设备、吊具、工具不准超负荷使用。吊物必须栓好、捆牢、不准从头上经过。4.4.6 各种机械的电器设备外壳和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 4欧姆,避雷针、避电器的接地电阻最大不超过10欧姆。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危险潮湿地点不得超过12伏。4.4.7 二人以上共同工作时,必须有主有从,统一指挥。在电器设备上进行停送电操作及
22、上夜班在无人环境内操作时,必须两人一起进行工作,其中一人为监护人。4.4.8 各种机械上所有外露转动部位,必须有安全牢固的挡板、罩子等防护装置。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防雷装置等必须灵敏。4.4.9 设备运转时不准跨越设备,不准加油、擦洗、修理和摘挂皮带。4.4.10 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严禁高空投掷工具、材料等物件。4.4.11 如遇大雾、暴雨、暴风雪或尘雾和照明不良而影响能见度及有雷击危险,不能坚持正常生产时,人员应转移到安全地点。4.4.12 易燃品、易爆品、剧毒物品和有触电危险的禁区必须要有专人负责,并设有明显的“严禁烟火”、“闲人免进”等标
23、志。4.4.13 氧气瓶、氮气瓶要有防震胶圈和瓶帽。运送不得震动冲击和受热,瓶嘴严禁触油类物质。4.4.14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置备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地下消火栓部位不准堆放其它物品。4.4.15 变、配电室、空压机站、油库、锅炉房等要害部门,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4.4.16 厂区、库房和工作场所要经常保持清洁。垃圾、杂物要放在指定地点。道路要畅通无阻,厂内行人要注意各种警标、严禁随意跨越危险区。厂区道路施工要设安全遮栏和标记、夜间设红灯。4.4.17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危险的厂房、生产线、生产设备和违章指挥、违章蛮干、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职工有权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领导
24、处理。4.4.18 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好现场,当事人和在场者要积极、如实地反映情况,配合事故调查。积极抢救伤者,并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4.4.19 凡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按时参加班前会,以便接受工作任务和明确本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4.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5.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工伤事故的管理机构,事故调查、分析及处理等。本制度适用于我分公司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工作。4.5.2 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全公司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a. 负责职工工伤事故的统计、建档、汇总、上报。b.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或协助上级调查组调查。
25、c. 负责组织事故分析鉴定,确定事故等级、事故损失及事故责任者。d. 负责按照“三不放过”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改进措施及安全防范措施,并监督实施, 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4.5.3 工伤事故的统计范围及分类职工在工作时间和生产区域内所发生的一切和生产、运输有关的事故均须上报,进行分析。工伤事故分类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4.5.4 工伤事故的紧急报告a、工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者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部门经理等领导,有关领导必须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和分公司主管领导。一般事故或隐患事故最晚于下班前报告,重大事故立即报告。b、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安全管理部门必须在24小时内分别报告公司和政府上级
26、主管部门。接到事故紧急报告后,公司主管部门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或蔓延,同时指定专人保护现场。4.5.5 事故调查与上报a、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进行拍照,详细记录事故现场情况并绘制事故现场图。重大伤亡事故现场必须经劳动部门和事故调查组同意才能清理。b、轻伤事故发生后两天内由部门负责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由分公司查明原因,明确性质,分清责任,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拟定防范措施。c、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轻伤和一般未遂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重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
27、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组织。重大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及时按有关规定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调查。4.5.6 事故原因及损失情况分析a、在事故调查的同时全面开展事故的经济损失统计工作,对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实进行计算,不得遗漏。b、在查清伤亡事故经过后,必须进行原因及责任分析。4.5.7 确定事故责任的原则a、因设计、安装、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设计、安装、检修部门负责。b、因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安全规程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制定部门负责。c、因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事故,由指挥者负责。d、已经发生事故未按“三不放过”原则及时采取措施致使类似事故
28、重复发生的,由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领导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管理责任。e、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责。f、因违反规定或操作错误而造成的事故,由操作者负责;但未经学习,不懂安全操作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者负责。g、因缺少防护装置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生产组织者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定拆除者负责。h、对已发现的重大隐患,本部门能解决,但未及时解决而造成的事故,由部门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无力解决且已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未及时解决而造成事故,由贻误部门负责。4.5.8 凡发生下述伤亡事故的应首先追究有关领导责任。a、由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9、或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的。b、发布的指令、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或违背本管理标准的有关规定。违章指挥、强令职工或亲自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c、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未经考试合格就分配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d、安全设施不齐全,人机匹配不良,设备失修或超负荷运行造成事故的。4.5.9 事故处理a、根据调查分析结果,对有关责任者可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理、直至依法处理。b、事故处理权限(1)轻伤事故由发生部门直接处理。(2)重伤事故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织的联合调查组处理。(3)重大伤亡事故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处理。c、事故
30、结案后的一切原始资料及处理意见一并纳入事故档案,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保管。4.5.10 检查考核本制度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进行不定期检查,并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中。4.6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安全教育,防止事故发生,保证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4.6.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式、方法、时间,以及安全技术考核的内容和要求。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安全教育。4.6.2管理职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知识考核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领导下,设备部、安全办、人力资源部、试验室及其他部室配合进行。4.6.3 管理内容与要求4.6.3.1 安全教育的分类a、入职安全教育
31、b、日常安全教育 c、特殊安全教育4.6.3.2 入职安全教育新入职员工和到公司实习的专业技术人员,都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级安全教育、部室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a、公司级安全教育由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设备部、人力资源部、安全办等部门配合分批进行。时间不少于半天,内容一般包括:(1)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2)公司的生产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3)一般安全知识和守则(4)典型事故及其应汲取的教训b、部室级安全教育由部室主管安全的领导或指定专人负责,时间不少于一天,具体内容包括:(1)生产特点及安全注意事项(2)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3)历年发生事故的教训(4)安全设施、
32、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c、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或安全员负责,采取现场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一般不少于两天,内容包括:(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责任制(2)岗位作业环境及作业特点、设备、装置的性能特点(3)工具、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及作业中的安全注意事项(4)岗位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的措施d、三级安全教育结束时必须进行考试,考试不及格者要延期安排工作,并进行补考。e、来公司参观、学习以及搞技术协作人员要接受有关的安全教育,一般由接待部门进行。4.6.3.3 日常安全教育a、各级安全组织和人员要经常反复地对职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b、班组坚持每日晨点进行安全讲话,安全教育工作
33、做有布置、有内容、有要求、有检查、有记录、形式多样,讲求实效。c、部门要每月检查班组安全教育开展情况,对重点班组或人员进行不定期的考核,必要时进行离岗安全学习。d、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技术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安全教育档案。e、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人员及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要进行离岗学习15天,学习期间只发生活费。f、调换工种、部门内调动须进行部门和班组级安全教育。4.6.3.4 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a、电工、焊工、锅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技术培训,经有关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b、在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使用前,对操作人员
34、必须进行操作方法和岗位操作的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操作。c、进行设备、重点项目大修,以及进行危险性作业前,检修和施工部门必须按制定好的安全措施要求对检修和施工人员进行现场交底及安全教育,否则不得进行作业。4.6.3.5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小组负责对全公司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考核。 4.7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7.1 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公共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参照河北省消防管理条例与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4.7.2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指导方针,以达到“自防自救”为
35、目的。4.7.3 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所属各部门。4.7.4 消防工作管理职责4.7.4.1 分公司经理的职责a、领导本公司的消防工作、负责贯彻上级消防文件规定和指示精神,切实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周密计划,认真布置,经常检查,定期总结、评比。b、负责本公司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各项消防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汇报和组织、协调、处理有关消防工作问题。c、按规定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牵头解决有关的重大火险隐患。d、发生火灾时,全权负责指挥全体职工进行抢险救灾,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火灾原因。严肃处理有关的责任者。“三不放过”即:火灾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没有
36、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e、确认各部门的消防负责人,明确其责任和任务,加强对其领导和管理。f、按照消防法规落实必要的经费,保证消防工作的正常开展。4.7.4.2 生产部、车队、试验室及其它部室的职责a、在分公司经理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消防法规、文件和指示精神,把消防工作落到实处。b、搞好本部门的义务消防组织建设与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知识,做好人人懂防火、人人会报警、人人会灭火。c、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消防制度和防火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d、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查防火意识、查管理、查重点部位、查隐患与整改,查消防措施。e、对配发至本部门的消防器材要认真看护
37、和管理,严防丢失与无火情随便喷放。f、对本部门发生的火灾积极组织扑救,协助消防监督部门查明原因,坚持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办事。g、确定本部门及班组的消防负责人,明确其责任和任务,加强对他们的领导,将责任落实到人。h、各部门必须明确一个领导负责消防管理工作并定期向公司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汇报情况。4.7.4.3 班组消防职责a、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消防工作,认真执行有关的消防法规和指示精神。b、维护、保养本班组的消防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c、坚持班前、班后检查火灾隐患,查出问题及时整改,一时不能解决的向本部门提出情况报告。d、发现火情立即向单位领导报警,并说明何时、何地、何物质着火,并协助
38、查明火灾原因。4.7.4.4 职工消防职责a、树立消防安全意识,思想上要“警钟长鸣”时刻提高警惕。b、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消防法规,易燃易爆物品按规定整齐存放。c、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并有权制止任何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d、认真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不得随意动用和破坏。e、发现火灾积极扑救,并立即向消防队报警。第五章 生产线岗位操作规程5.1 操作员安全操作规程5.1.1 上班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5.1.2 开机前,应检查润滑脂泵内的油位是否正常,各称值指示是否正常以及仪表显示有无异常,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主机。5.1.3 开始搅拌前,有操作员和质检员共同核对配合比是否正常,如配合比无误,方可生产。
39、5.1.4 在搅拌作业时,应正确使用自动启动,在有自动改为手动操作时应先确认各仓中物料是否已投入搅拌机中,避免二次投料造成闷罐。5.1.5 搅拌结束放料前,观察搅拌运输车是否停在料口下面,确认无误后方可放料。5.1.6 清理主机时,操作员应通知上料工,并立即关闭主机电源,关闭皮带电源及滚筛电机,关掉搅拌机空气开关,挂上正在检修牌,方可进入搅拌机进行清理作业。5.1.7 清理主机时,操作室应留一名操作人员,作为监护,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5.1.8 进行校称作业时,要平稳上下,禁止从称上直接跳到平台上或地面上,防止造成摔伤。5.1.9 操作班长全天不间断地巡查每条生产线的设备情况,发现隐患
40、及时通知维修工予以维修,并认真填写每条生产线的设备运行记录本,早交班时交生产副经理签字确认。5.2 上料工安全操作规程5.2.1 上班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5.2.2 接班后,应先检查皮带、滚筛(振动筛)及各电机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坑道中灯光、照明是否齐全,压缩空气管路是否有泄气的地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修理工。5.2.3 上料工应经常巡查各骨料仓的下料情况,发现有料口被异物卡住时,应先通知搅拌楼将横皮带电机断电,当确认横皮带和骨料仓卸料门停止作业时,方可进行处理。5.2.4 斜皮带正常工作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停电时,必须将斜皮带上的骨料卸掉方可恢复生产,否则会因负荷过大,造成设备故障。5.2.5 滚筛
41、(振动筛)被石子或异物卡住时,应马上关掉电机电源,并进行异物清理,但严禁用手将异物取出。5.2.6 在清理搅拌机时,应在搅拌楼关闭主机电源、拉下空气开关、挂上正在检修牌后,才允许进入搅拌机进行清理作业。5.2.7 设备运转时,不得用手或其他东西伸入辊筒清除粘物。必须和搅拌楼取得联系,断电停止设备运转后再进行清理,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5.2.8砂、石子料堆附近禁止坐人。5.3 外加剂车间安全操作规程5.3.1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每条电缆管路的走向和作用。5.3.2 熟练掌握每台设备的按钮开关所在。5.3.3 上班前必须戴手套、穿胶鞋和防护用具。 5.3.4 湿手不能触摸电器,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42、5.3.5 工作中不允许一人在车间内单独操作,必须两人以上同时工作。5.3.6 车间内所有原材料要求按规定摆放整齐,不可混淆。5.3.7 向搅拌罐内投料时,速度要均匀,预防液体外溅损伤皮肤或溅在电机上。5.3.8 出现电路故障不允许私自修理,必须找专人修理。5.3.9 检修时挂好“正在检修”牌,无关人员不许进入车间。5.3.10 保持室内干净、整洁,室内禁止抽烟。5.4 锅炉工安全操作规程5.4.1 当班工人提前十分钟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及劳动保护用品。5.4.2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条例操作生产,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5.4.3 必须认真执行操作法a、上水至要求的水位线以内。b、打开引风机,
43、启动出渣机,启动炉排,点火烧炉,开鼓风机。c、保证生产用气,气压不准超过0.5兆帕,水位表严禁低于水位线。d、排污每班必须排一次。具体时间:早8点排污。e、安全阀每星期一白班放一次,炉灰经常出。f、交接班认真做好“锅炉房运行”记录,保证其完整。g、停炉时依次关鼓风机、炉排、出渣机、引风机。遇到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上报,不得延误时机,以免造成事故。5.4.4 安全生产,节约煤炭、水电。坚守工作岗位,在保证取暖、生产用气时,严禁开机睡觉或脱岗现象。 5.4.5 了解锅炉的结构,性能,不定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严禁出现人为造成的停机现象。5.4.6 软化水必须按操作
44、规程化验,严禁硬水烧炉。5.4.7 严控收煤质量、数量,质量、数量达不到要求的,收煤人要及时上报处理,否则收煤人负全部责任。5.4.8 锅炉应安装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高低水位报警、缺水报警、自动控制仪表等装置。上述装置都应按其规定的期限进行校验和检查,以保证其灵敏可靠。5.5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5.5.1 持证上岗,定期年审年检,树立安全第一、文明用电的思想。按照电力法律法规,管好本公司所有的用电设备,确保各线路的漏电保护器正常运行。5.5.2 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相信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5.5.3 工作前应详
45、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5.5.4 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5.5.5 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5.5.6 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符合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5.5.7 高压架空线路检修时,要挂接地线,在工作地点的两端也应挂接地线,以防感应电压,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5.5.8 带电作业时,要有严密的组织措施和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有经验人员的监护下,由熟练的电工进行操作。5.5.9 进入变、配
46、电室的外来人员,未经值班人员同意不得私自乱动设备开关,不得移动所采取的安全措施。5.5.10 安全用具如绝缘靴、绝缘手套、验电笔和操作拉杆等,常用电笔绝缘工具,要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使用前要检查其是否良好可靠,手电钻、手提行灯以及其他携带式电器应检查其是否漏电,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5.5.11 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以免发生意外。5.5.12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5.6 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5.6.1 电焊、气焊工均为特殊
47、工种,身体检查合格,并经专业安全技术学习、训练和考试合格,颁发“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5.6.2 焊接场地,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应备有消防器材,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5.6.3 操作场地10M内,不应储存油类或其它易燃、易爆物品。临时工地若有此类物品而又必须在此操作时,应通知专职安全员到现场检查,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操作。5.6.4 工作前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防护眼罩或面罩。仰面焊接应扣紧衣领、扎紧袖口,戴好防火帽。5.6.5 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装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具进行操作时,必须事先进行检查,并经过冲除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敞开口、旋开盖)再进行工作。5.6.6 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作时,必须留有出气孔。在容器内焊接,外面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通风措施,照明电压应采用12伏。禁止在已刷油漆或喷涂过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