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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面公司企业员工守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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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目录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3 -第一节 员工聘用制度- 3 -第二节 试用期管理及培训制度- 4 -第三节 考勤制度- 6 -第四节 加班制度- 7 -第五节 请休假制度- 8 -第六节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11 -第七节 辞职与离职规定- 13 -第三章 行政管理制度- 15 -第一节 员工管理制度- 15 -第二节 办公室管理制度- 19 -第三节 奖励制度- 21 -第四节 惩罚制度- 22 -第五节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27 -第六节 印章管理制度- 28 -第七节 公司事务审批制度- 31 -第八节 车辆管理制度- 32 -第九节 文档管理制度- 35

2、 -第十节 保密与竟业限制制度- 35 -第十一节 举报与建议制度- 39 -第四章 财务制度- 40 -第一节 公司差旅管理制度- 40 -第二节 招待工作管理制度- 44 -第三节 付款审批流程图- 47 -第四节 发票管理制度- 47 -第五节 关于财务报账、收付款的相关规定- 53 -第五章 附则- 54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公司与员工在建立劳动关系期间的权利与义务、建立正常的工作和运营秩序,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保障安全运营、使员工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章可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依据双方签订之劳动合同的约定,公司依

3、法行使企业经营自主权,制订本规则。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公司是指本公司;员工是指本公司员工聘用的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所有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和试用期员工)。第三条 凡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均适用本规则的规定。第四条 本规则作为公司与员工之间劳动合同的补充,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约束力。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运营部门根据本规则而制定的部门管理规定,操作规范及员工岗位责任制度等,经公司审核批准的,视为本规则的一部分,对该部门员工具有特别约束力。第五条 员工应全面、仔细地阅读本规则,并在履行职务期间自觉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员工对本规则存有疑义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由公司负责解释。第六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

4、施行。如有补充或更改,另行公告。补充或更改的文件自公告之日起与本规则具有同等效力。第二章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节 员工聘用制度第一条 公司对新员工的招聘坚持严格控制、高效精简、择优录取的原则。各部门确因经营的需要申请增加人员时,应填写招聘需求申请表。第二条 招聘需求申请表经审核并签字后,由总经理最终核准后,方可启动聘用程序。第三条 本着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对应聘人员按工作经验和能力、业务水平、敬业精神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第四条 人事部按照岗位要求将收到的个人简历进行初步甄选,确定初试名单,并由人事部进行初试。初试通过的人员进入复试,复试以面试形式进行,面试程序:部门主管领导总经理。第五

5、条 复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可录用,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等办理入职手续。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1) 曾经被本公司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原因辞退或未经本公司核准而擅自离职者;(2) 被剥夺公民权利者;(3) 通缉在案未撤销者;(4) 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尚未结案者;(5) 患有精神疾病或传染病或吸用毒品者;(6) 未满16周岁者;(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者。第七条 应聘人员必须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填写履历表,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应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上述证件及其他个人资料、简历、学历、技术资格、荣誉证书和工作经历等情况是真实、合法、有

6、效和完整的,如有隐瞒真实情况者,公司即予扣除当月工资并将其辞退。第八条 应聘人员应于接到通知录用后在指定时间内到公司报到,并服从公司的岗位安排,否则公司有权取消录用。第九条 新聘员工入职时须交近一个月半身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两张,并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人简历等证件和资料的复印件各一份。第十条 新员工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并领取办公用品、设备,并由办公室登记备案。员工在职期间不得将上述钥匙、用品、设备转借他人,并应于离职时全部交回公司。第十一条 公司与新聘员工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及员工保密协议等法律文件。第二节 试用期管理及培训制度第一条 按职务、工作岗位不同以及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新聘员工试

7、用期由1到3个月不等,公司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予以适当调整。第二条 试用期薪资执行公司制度标准。第三条 新聘员工在试用期间未能达到公司规定的岗位要求,公司经研究决定不予正式录用的,公司可不经事先通知而立即辞退该员工。第四条 员工在试用期内无故旷工一日的,公司可不经事先通知而予以开除。第五条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一个星期,由包括用人部门、总经理在内等相关人员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转正程序为:(1) 新员工首先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并对于个人表现做出正确评价。(2) 部门负责人签署个人意见、评价,并标明是否同意新员工的转正。(3) 办公室负责与用人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总经理沟通关于新员工转正事宜,讨论并

8、做出决定,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表。(4) 办公室将讨论结果通知新员工本人,提出优势与不足,并提出更高的工作目标,以及晋级的方向。(5) 确定暂时不能转正的员工,办公室将与员工其部门负责人共同讨论工作改进计划,并提出延长试用期的工作要求。(6) 确定转正的员工要求其办理正式档案调转、办理福利等事宜。第六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第七条 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包括:脱产培训期间的工资或其他与培训有关的支出等)。第八条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

9、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第九条 公司根据员工的技术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十条 培训流程(1) 员工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参加相关培训,由公司指定的培训对象须参加规定的培训。(2) 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培训,应填写外派培训申请表,报办公室批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签署意见,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3) 员工报销培训费,须持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有关证明材料,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或不能提交有关证明的公司不予以报销。(4) 员工培训金额超过500元以上的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5) 员工培训结束后,必须填写外派培训报告书,

10、对培训效果进行跟踪。第三节 考勤制度第一条 作息制度: 办公室人员实行周末单休制,公司办公室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第二条 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公布的作息时间,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实施指纹机考勤。 第三条 员工每次5分钟以内,不计入当月的考核情况;每次迟到5分钟(含) 以 上1小时(含)之内的,计迟到一次;迟到14(含)小时,视同旷工 半天;迟到4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 第四条 早退:员工在未履行请假程序的情况下,在规定的下班时间之前离开 公司。早退1小时(含)之内的

11、,计早退一次;早退14(含)小时,视同 旷工半天;早退4小时以上,视同旷工一天。第五条 员工未经请假获准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工者以旷工论。旷工一天以上,扣发当年年终奖,旷工二天以上公司可以不提前通知而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第六条 工作时间因私外出,必须向本部门主管请假,填写请假申请表,由相关领导批准方可,违者按旷工处理。第七条 因工作原因不能考勤者,应提前报告部门主管,并告知负责考勤的人员进行备案。第八条 上下班忘记考勤者,应及时由部门经理或主管注明上下班时间,未考勤又无正当理由者,按旷工论处。第九条 员工若有如下行为将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补偿金

12、:(1)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次(含)以上,或一年累计15次(含)以上;(2) 员工自行伪造或代他人伪造出勤记录的;(3) 连续旷工2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4天以上;(4) 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2000元以上);(5) 无故旷工未向领导汇报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2000元以上)。 第四节 加班制度第一条 根据公司安排,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视为加班;由于员工自身原因未完成日常工作而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不计加班,公司在休息日、节假日或其他工作时间以外组织的与工作无关的郊游或其他娱乐活动、培训、出差期间并无公干安排的节假日均不计算加班。 第二条 员工应当尽

13、力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确因工作需 要加班的,应提出员工加班申请表,由主管领导理核批,并在加班的次日由主管领导对加班情况给予确认;由于员工自身原因未完成日常工作及未事先得到批准的日工作时间的延长不计算加班。第三条 公司通知加班,员工因故不能加班的,应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不加班者按旷工处理。第四条 加班时间以1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1小时内不计算加班,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工资和调休的依据(累计加班小时的零头四舍五入)。第五条 员工加班工资及相关补助金和津贴的计算标准以加班人之日工资除

14、以七为每小时加班工资,支付时间原则上每个月一次,公司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更改。第五节 请休假制度第一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1) 休息日:办公室实行周末单休制。(2) 国家法定假规定:元旦节1天、春节7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国庆节3天、中秋节1天,三八妇女节0.5(限女性),如国家法律规定发生变化,按新的法律规定执行。第二条 事假:(1) 须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请销假申请表,如因紧急或突发事情请假,可于请假当日电话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由主管领导审批,假期结束后本人到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2) 公司正式员工因事须亲自处理,经批准可请事假,全年事假累计以10天为

15、限;试用期员工每月事假以2天为限,特殊情况特批。(3) 事假为无薪假,扣除当日工资。第三条 病假:(1) 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不能正常上班者可请病假,病假须先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请销假申请表,如因急病来不及申请时,应于请假当日电话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由主管领导审批,假期结束后本人到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2) 员工因病需要请假1天以上(不含1天),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就医证明及医嘱休息证明,5天以上病假需提供工作所属地市级以上就医证明及医嘱休息证明,不能出具证明的按事假处理。(3) 病假期间及医疗期内工资根据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按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超过医疗期不计发工资。第四条

16、 婚假:(1) 入职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员工,婚假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2) 婚假在结婚登记日六个月内有效,婚假须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请销假申请表,提供双方结婚证,婚假在结婚登记日起一年内一次性休完。(3) 在公司服务的员工原则上只享受一次婚假。第五条 丧假:(1) 员工因直系亲属(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和岳父母)死亡,可请丧假3天;员工非直系亲属(姐夫、妹夫、兄嫂、弟媳、孙子女、外孙子女、儿媳和女婿)死亡,可请丧假2天。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2) 丧假须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员工请销假申请表。(4) 丧假为带薪假。第

17、六条 产假:(1)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共98天)。(2) 员工配偶分娩可享受陪产假7天。(3) 女职工在哺乳期每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可晚上班一个小时或提前下班一个小时。哺乳期为产后一年。(4) 产假(陪产假)应提前15天由本人或本人亲属向部门负责人提出请假申请和相关证明,产假需提供准生证明,陪产假需提供结婚证和出生证明,并填写员工请销假申请表。(5) 产假(陪产假)期间待遇:产假按长沙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陪产假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第七条 工伤假:(1) 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做与工作直接相关的事情负伤,可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假。(2

18、) 享受工伤假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工伤事故报告。(3) 发生工伤需按当地政府工伤管理部门的规定填写工伤事故调查报告,提供相关证明。(4) 工伤期间工资按当地法规执行。第八条 年假: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满1年以上,不足10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休假时间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经理综合研究本部门当年工作计划与人员调配,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安排决定,也可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直接安排决定。因工作需要没安排休假的,可冲抵事假(注:每月事假未超出两次含两次可用年假冲抵,但每次时间不得少于1天,超出两次部分按事假处理。)当年的年休假当

19、年有效,逾期未使用者不进行补休,不予以补偿。第九条 员工申请事(病)假和各类假期,均应事先填写员工请销假申请表,经有关部门主管或总经理签字核准后,方可生效休假。第十条 因突发事件员工未能按照上述手续事先请假,则应当在当日上班后二小时内用电话通知主管部门经理,说明请假事由,经批准后方为有效,在上班后当日内补办请假手续。第十一条 员工请假三天以内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三天以上报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请假需报总经理批准。第十二条 当天请假未满半小时,按半小时计;当天请假达3小时或当月累计达4小时的按半天计,依此类推。第十三条 员工延假须于假期结束前二天或当天上午12时以前,通知有关部门主管进行相应之登记

20、,并于上班后当天内补批请假条。延假的理由不符合公司规定的不予批准,以旷工论处。第十四条 员工假满,应于上班当天到综合管理部销假。第十五条 同一部门同期批假不得超过二人,但工伤、病假及丧假等特殊情况除外。第六节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第一条 公司的工资结构和员工本人的工资数额属于公司的秘密,员工不应相互探听、透露、议论。第二条 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由基本工资(固定部分)、效益奖金(考核浮动)、补助津贴等构成。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根据劳动力市场情况、员工的教育背景、工作经验、业绩成果等因素决定,具体标准参照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第三条 员工的工资由公司按岗位责任核发,并以员工与公司签订的

21、劳动合同约定为准。第四条 试用期人员,试用期薪资执行公司制度标准。第五条 每个工作岗位各员工的工资标准由经理办公会决定,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核发。第六条 员工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长沙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奖金、补助、津贴和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第七条 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调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第八条 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或委托银行转账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第九条 公司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5日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第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的工资:(1) 代扣代缴员工个人

22、所得税;(2) 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中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部分;(3) 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中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部分;(4) 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5) 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6) 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7) 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8) 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9) 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效益 ;(10) 员工请假而减发的工资;(11)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十一条 公司依法为转正员工购买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等社会保 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 第十二条 凡国家规定传统佳节,公司向

23、每位员工发放一定的节日福利费或者 礼品。在端午节、中秋节、春节公司以现金或物资的形式,分别为员工发放 福利。为体现对女职工的尊重和爱护,在三八妇女节,为女职工发放节日福 利。第十三条 公司正式在职员工合法结婚的福利:结婚员工,在其办理结婚登记 后一个月内凭结婚证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结婚福利领取手续后,发放结婚福 利,双职工不享受双份结婚福利。丧事福利: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派人 前往悼念,购买物资和慰问金,以寄托公司对死者深切的哀思。员工住院慰 问福利:公司正式在职员工生重病或工伤住院,可由其部门负责人或者公司 代表代为购买慰问品前往医院看望。第十四条 员工生日:公司所有正式员工,生日当天,公司

24、发放生日福利,员工生日日期以身份证显示的日期阳历为准。第十五条 教育培训福利:1. 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更好的适应岗位能力要求,公司采取内部培训与外委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为员工提供培训的机会。2. 公司鼓励员工自学考取与本工作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考试通过后,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后可凭资格证书及发票报销全额费用。第十条 其他补贴:公司根据具体经营情况,给予员工适当的节日、夜班、防暑降温、交通、住房、通讯及困难等多种补助或津贴:第七节 辞职与离职规定第一条 公司员工辞职和辞退的最终决定权归属总经理。第二条 公司于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内办理员工辞(离)职手续,星期六、日及节假日不予办理。第三条 员

25、工本人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部门及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填写员工辞职登记表。第四条 用人部门接到员工书面辞职报告两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处理意见,并在3个工作日报送主管领导。第五条 经总经理审批后的辞职员工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员工交接手续登记表,按该表所列项目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第六条 员工办理辞(离)职手续时,所领用的公司文具、办公设备、专用器材、名片、文件、文档必须返还公司,若有损坏或拒不返还者,按价扣款。第七条 人事部为辞职员工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办理工资、社会保险异动手续。第八条 员工辞职,公司原则上在办理完手续30天内办理工资结算,在此期间内如被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26、,公司有权扣罚所结算款项:(1) 以其他理由欺骗公司而辞职并到同行业企业就职者,公司将对其做相应扣款(由剩余工资内扣除,金额由公司决定)。(2) 离职后在外仍以公司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的,扣罚所有结算工资。(3) 离职后在外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或公司声誉的活动。(4) 新发现其在离职前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而未被公司处理过。 公司在对以上行为进行扣罚相应款项后,保留依法追究责任人其他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九条 对于不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或擅自离职的员工,公司将有权扣罚离职当月的工资和奖金。第十条 对一般性辞退员工的规定:因经营性等原因被辞退的员工,应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也可立即办理离职手续。

27、第十一条 对辞退违法违纪员工的规定:(1) 凡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开除的员工,从接到公司的除名通知(包括电话通知)起,2天内必须办理完毕离开公司的手续。(2) 公司有权对被开除员工的违纪行为给予罚款,并对其因违法、违纪给公司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保留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第三章 行政管理制度第一节 员工管理制度第一条 公司聘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转正之日起签订劳动合同。第二条 劳动合同必须由员工本人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第三条 在合同期内,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由

28、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四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解除劳动合同:(1) 在应聘时提供虚假个人资料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2)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3)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4) 严重失职、玩忽职守,营私舞弊,收受回扣和贿赂的;(5) 对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或威胁实施暴力的;(6) 对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重大侮辱行为使之受到伤害的;(7)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8) 被劳动教养的;(9) 在其他公司兼

29、职或自营业务的;(10) 故意大量损耗或破坏公司财务的;(11) 泄露公司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12) 盗窃公司财务的;(13) 当月无故旷工2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4日以上的;(14) 员工擅自离职的;(15) 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1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须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 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30、工作的;(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协议的;(4) 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确需裁减人员的;(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七条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公司下列损失:(1) 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2) 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违约金的金额相当于工作年限乘以员工当月平均工资数,但最多

31、不超过十二个月。第八条 非因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 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 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 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条 员工应向公司如实披露个人资料及通讯方式、家庭住址等情况。有关资料和情况有更改的,应即时通知部门负责人和公司综合管理部。

32、第十一条 除公司业务所需外,员工不得使用公司名义或利用公司商誉作不当用途。因员工的不当行为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有权即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公司损失可直接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第十二条 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工作岗位安排或调整,不得擅自变更工作方式与工作岗位。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公司调配的,或拒绝听从部门负责人的指示的,公司有权予以即时辞退且不须支付补偿金。第十三条 员工代表公司对外联系业务时不得滥用所赋予的权力,更不得以此谋取任何个人利益。一经查实,即对个人违规所得予以没收,并予以辞退且不须支付补偿金。第十四条 员工不得收受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的贵重礼物或财务。员工利用职

33、务之便为公司以外的第三人谋利的,公司有权予以辞退且不须支付补偿金。第十五条 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公司业务、运营无关的事情,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则或对公司利益有损的活动,情节严重者,公司予以辞退且不须支付补偿金。第十六条 员工应自觉爱惜公司财物,不得随意浪费、毁坏、丢失,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直接从员工工资中作相应的扣除。第十七条 员工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文件资料、物品等携带出公司。否则,视后果严重程度,按泄密、盗窃等规定处理。第十八条 员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带领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参观。第十九条 严禁员工为私人事务使用公司复印机、电话、传真机、计算机等办公设备。第二十条 各部

34、门人员的人事、职务调整、任免,由本部门经理负责上报,再由综合管理部审核,最终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核定批准。未经核定批准的人事任免、调整,一律无效。第二十一条 在职员工档案管理中,档案应该包括该员工的以下文件资料:(1) 身份证复印件;(2) 学历证明复印件;(3) 个人简历;(4) 技术资格复印件;(5) 荣誉证书复印件;(6) 健康证明;(7) 在职期间奖惩记录、考勤记录;(8) 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发放记录。第二节 办公室管理制度第一条 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着装,上班时间穿着必须大方得体,并按照规定佩戴工牌。第二条 为了个人和他人的安全,未经事先训练和不具备操作知识和技能的员工,严禁擅自开动任何非

35、本人权限范围使用的办公设备。第三条 严禁将文件、资料等物件不按规定随处摆放。办公大厅严禁吸烟及明火。第四条 员工不得擅自携带各类危险品进入公司。第五条 非因公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不应在其他部门随意走动、逗留。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而发生事故的,不论轻重概由个人负责。第六条 非因公务,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离开公司,如因业务需要或遇紧急情况需外出应先向主管申请获准后方可以外出,否则按旷工处理。第七条 员工不得在公务之外使用公司的办公用品及设备等,不得擅自使用与自己职务或岗位无关办公用品及设备。第八条 员工在工作时间不得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纸、书刊杂志,严禁上网聊天及玩电脑游戏,不得酗酒、

36、吸烟和吃零食,不得打闹嬉戏,不得大声说笑、喧哗吵闹,严禁吵架斗殴、聚众闹事等,不得乱丢乱放危险物品,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第九条 员工应在工作时间注意着装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第十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1) 敬业乐业,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公司各级领导合理合法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2) 努力钻研业务,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3) 爱护公司财物,小心使用公司办公用品及设备,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4) 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5) 对同事文明礼貌,

37、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造谣生事、打架斗殴;(6) 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7) 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逗留在公司内;(8) 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第三节 奖励制度第一条 为增加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奖励分为通报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第二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章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公司或领导的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报表扬。第三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报表扬外,另给

38、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中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物质奖励金额为100元500元不等,具体金额由总经理会议确定:(1) 对于经营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改进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者;(2) 有发明创造,对公司确有贡献,使成本降低,提高经济效益者;(3) 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4) 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5) 勇于检举违规、损害公司利益的人和事,使公司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6) 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7) 对公司利益和发展做出其他显著贡献者;(8) 堵住公司的经济漏洞,并

39、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者;(9) 受到客户或外界书面表扬的。第四条 为表彰过去年度在公司各岗位上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于每年年底举行一次年度先进员工评选。评先标准:(1) 在公司试用期满已转正的正式员工,认可公司文化,爱岗敬业,是本公司内的业绩优秀者,得到本公司的一致认同; (2) 全年无旷工记录,全年事假未超过5天、病假未超过10天; (3) 遵守公司各项制度,无违章违纪处理记录;(4) 公司部门副经理级别以上人员不参与评选;(5) 先进员工评选的所占比例不超过本部门或公司的10%。评先流程:(1) 首先由部门民主选举,将初选人员书面推荐材料报送办公室;(2) 办公室组织评审小组集中讨论,经总经理

40、办公会议最终综合评定,确定先进名单;先进奖励:(1) 凡被公司评定为先进工作者的员工,将在全公司通报表扬,分别颁发先进生产者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员工的考核和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2) 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物质奖励,具体奖励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第四节 惩罚制度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公司对违规、违纪及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第二条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

41、退且无须支付补偿金:(1) 培训或会议无故迟到;(2) 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或者活动,非主观原因者未参加的;(3) 不按规定着装的;(4) 擅离职守或串岗的;(5) 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6) 在公司内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图画墙壁、设备,污染环境卫生的;(7) 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8) 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9) 在公司内吸烟的;(10) 违反公司规定携带危险物品进出公司的;(11) 在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和工作时间打瞌睡的;(12) 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13) 搬弄是非散布谣言的(触犯刑律者交公安司法部门法办);(1

42、4) 因个人过失,致他人受伤或损坏(公、私)财物,情节轻微,警告后,按价赔偿;(15) 轻微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造成损失的。第四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每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2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4次以上的,予以辞退且无须支付补偿金:日常工作:(1) 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严重的;(2)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级的工作安排,干扰工作的;(3) 无理取闹,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4)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的(情节严重者直接辞退);(5) 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玩电脑游戏的;(6) 将公司内部的文件、账本随意丢放的;(7) 无故未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影响

43、公司利益者;(8) 因酗酒致影响本人及他人工作者;(9)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并言语粗鲁者;(10) 因疏忽致办公设备或物品材料轻微受损,下班后未关办公设备与工作失职造成公司损失者(如损坏设备,折价扣款赔偿);(11) 通知加班而无故缺席者;(12) 未经允许,翻阅不属于自己负责之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者;(13) 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的;(14) 涂改损坏文件或公物者;(15)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或程序使公司遭受损失者;(16) 丢失公司重要文件;(17) 对同事侮辱、诬告、故意制造事端者(触犯刑律者交司法法办);(18) 旷工半日者或违反部门有关管理规定的;(19) 各部门设备、车

44、辆、仪器非经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或擅自外借者(如因而损坏,同时负责赔偿),无人承担由本部门全体人员共同分担赔偿费用;(20) 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意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侮辱或威胁的;(21) 在其他岗位无故长时间逗留的;第五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予以辞退且无须支付补偿金:(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2) 拒不执行总经理、部门经理或主管决定的;(3)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秩序的;(4) 赌博或有伤风化及吸毒者(触犯刑律的交公安部门处理);(5) 偷窃及倒卖公司(他人)财物经查实的;(6) 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的;(

45、7) 试用期累积旷工2日,或正式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3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4日的;(8) 长期消极怠工、屡次无法完成工作任务者;(9) 煽动怠工或罢工严重违反部门管理规定者;(10) 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的(触犯刑律的交公安部门处理);(11) 斗殴与殴打同事的;(12) 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劳资纠纷者;(13) 参加非法组织、帮会(含传销)者;(14) 擅自携带凶器及危险品到公司内者;(15) 以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或利用公司商业信息、技术秘密等手段谋取个人私利或为他人谋利;(16) 诽谤同事情节严重或酿成事故者;(17) 以使用暴力威胁同事或有以暴力方式攻击他人的行为者

46、;(18) 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对客户态度粗暴恶劣等行为导致客户重大投诉者;(19) 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办公设备,浪费办公用品,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20) 盗窃、贪污、受贿、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21) 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22) 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者;(23) 散布谣言,损坏公司声誉的;(24) 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25)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26) 滥用职权,违反财务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27) 上班干私活,协助竞争对手打击公司的;(28) 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第六条 员工因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公司的相应经济损失。第七条 同年度内员工所受奖惩可以相抵,即表扬抵警告,记功抵记过。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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