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致:xx中医养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司”或“公司”)
北京xx律师事务所(“我们”或“本所”)xx律师、xx律师团队接受上海xx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对贵司投资项目(本“项目”)的法律顾问。现为进行本项目法律尽职调查之目的,特出具本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本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的对象不仅适用于贵司,还包括与贵司存在直接或间接持股或控制关系的全部关联公司、参股公司、附属公司(上述公司与贵司合称“集团公司”)。
以下是一份关于本次法律尽职调查的初步文件清单,藉以向索取与集团公司有关的文件,以供我所审阅。
请收集提供列示于下列各类别中适用集团公司的文件并全部加盖贵司的公章。
1. 请贵司以xx中医养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填写主体并代表集团公司回答下列问题及提供有关文件并对书面提供给我们的全部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性负责,故提醒贵司应尽最大努力,以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性;
2. 本清单中所指的相关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与集团公司有股权、业务合作、高管兼职等关系的其他单位,而无论其名称是否有“xx中医养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相关单位的清单请集团公司按照下列对集团公司的要求对适用的部分的资料单独整理提供;
4. 填写及提供资料说明:
u 如有关问题或文件请求对集团公司确不适用,请在“不适用”栏中注明;
u 如未能提供适用栏目的相关文件,请在备注栏明确注明未能提供的理由;
u 集团公司在提供下述材料时,应保证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性,并由集团公司或者相关单位在文件上加盖公章以资证明;
u 下述文件如能按照各部分需要分别列出,将不胜感谢,如有重复,请提供一份即可,并对其余部分作出相应的援引说明;
u 在复印资料过程中,字迹必须清晰;除非特别明示外,应提供的复印资料包括该资料的全部内容,即包括自首页至末页的全部内容,不要少印、漏印(如对要求提供部分的资料具体内容不了解,务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u 如有其他集团公司认为对本次法律尽职调查结果有重要影响的文件或资料,烦请一并提供并向我们进行补充说明。
说明:以下贵司需提供的资料同样适用贵司的集团公司或其他应纳入本次法律尽职调查报告范围的公司,相关资料请参考提示贵司需提供资料的各项内容,如不适用请标注,如另有其他重要资料烦请一并提供并作出说明。
北京xx律师事务所
二〇一七年四月八日
文件名称
已提供
(注明提供日期)
现提供
待提供
不适用
备注
1. 各集团公司历史沿革及基本情况(请在工商部门调档)——法务部
1.1 股权结构图及各集团公司关联企业结构图,工商股权登记证明
2017年4月11日
P
1.2 自各集团公司成立以来全部的工商机关的档案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2017年4月11日
P
1.3 各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图、职责说明,管理人员结构图、高管人员简介——HR
P
1.4 各股东签署之出资协议、股东协议及合作协议等
2017年4月11日
P
1.5 各集团公司设立时及历次股本变动时的验资报告
2017年4月11日
P
1.6 各集团公司成立至今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如有)、决议(决定)、议事规则及制度等资料;各集团公司重要经营的管理会议纪要
集团及各区域股东会决议部分请参照1.2所提供的工商档案
1.7 各集团公司及关联公司成立至今所有曾经有效之《营业执照》正副本(最新)
2017年4月11日
P
1.8 各集团公司设立时的章程、历次章程修正案或历次修改后现行有效的章程
2017年4月11日
P
1.9 各集团公司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海关注册登记证书、进出口权证、银行贷款卡(如有),各集团公司业务经营获得的全部政府批准、许可文件
2017年4月11日
P
1.10 股东所持各集团公司股份是否设置质押;如设置,请提供有关主合同、质押合同及质押登记文件
2017年4月11日
P
1.11 股东所持各集团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司法冻结、权属争议等其他限制其转让的情形,如存在,请提供该等情形的详细书面说明和相关材料(如法院相关裁定书、冻结通知等)
P
1.12 各集团公司股东所持各集团公司股份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代持股、弃权等相关情况;如存在,请提供委托持股协议、代持股、期权协议等
2017年4月11日
P
1.13 国家有关部门给予各集团公司之任何形式的补贴或优惠政策的批文(如有)——总裁办
P
1.14 各集团公司的银行开户资料
P
1.15 各集团公司对其自身基本情况的介绍材料(包括主要产品内容介绍、商业模式、采购流程、销售模式等)——总裁办
P
1.16 各集团公司股权架构图(包含各集团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分公司或任何受其控制的其他实体等)及各层级持股比例或控制关系
2017年4月11日
P
1.17 诊所和门诊部的全套事业单位登记及年检/年度公示/备案材料;(如有)
P
1.18 各集团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身份信息
2017年4月11日
P
2. 各集团公司的主要资产情况(截至2017年4月10日)——法务部/行政部
2.1 各集团公司占有或使用的各集团公司占有或使用的所有土地的清单(清单格式请见本清单附件),并提供以下文件:(1)土地使用证(包括封面、他项权利登记栏、附图等;根据地域不同可能名称为房地产权证);(2)涉及对土地使用权的任何限制的相关法律文件;(3)抵押合同及登记证明(如有);(4)其他方对土地使用权的权利和利益的详情
P
2.2 各集团公司占有或使用的各集团公司占有或使用的所有房屋的清单(清单格式请见本清单附件),并提供以下文件:(1)房屋所有权证(包括封面、他项权利登记栏、附图等;根据地域不同可能名称为房地产权证);(2)房产建造合同、规划批文、建设批文、消防审批/备案、竣工验收证明;(3)房屋买卖合同(若有);(4)涉及对房屋所有权的任何限制的相关法律文件;(5)抵押合同及登记证明(如有);(6)其他方对房产的权利和利益的详情;(7)房屋清单,包括房屋面积、坐落、所有权人、原值、已使用年限、累计折旧、净值、抵押状况等;(8)契税凭证;(9)建筑安装工程承发包方签字的结算书
P
2.3 各集团公司向第三方租用的、租赁期尚未届满的土地、土地使用权、房屋或其他房地产情况的清单,列明出租方、租赁期限、租赁价款及租赁登记手续办理情况,并提供以下文件:(1)租赁合同;(2)房屋租赁备案登记;(3)出租方合法用用房地土地的凭证或证明;(4)租金或类似费用支付凭证;(5)其他方对土地、土地使用权、房屋或其他房产等的权利详情(如抵押权)
2017年4月11日
P
2.4 各集团公司自有、租赁或被许可使用的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清单,列明该等设备的名称、数量、权利人、使用情况、是否存在担保及其他第三方权利,并提供有关该等设备的权属、租用情况、进口、保修、投保、存在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情况的证明文件
P
2.5 各集团公司拥有、使用或被许可使用的所有专利、商标、域名、
软件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清单,说明其数量、取得方式和时间、使用情况、使用期限或保护期,最近一期期末账面价值,以及上述资产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2017年4月11日
P
2.6 现存或潜在的有关各集团公司所有或第三方所有的专利、商标、商誉、专有技术、域名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争议或纠纷
P
2.7 各集团公司生产核心技术的来源和方式,是否拥有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所拥有的核心技术在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性;若核心技术为国外(或国内)引进,请提交相关合同、协议;若核心技术为自己研制开发,提交相关专利证书等
P
3. 各集团公司债权债务(包括或有负债)情况——财务部
3.1 债权债务清单,包括款项性质、金额、期限、联系人和联系地址
P
3.2 各集团公司作为债权人的借款合同及配套的担保合同(含担保登记文件),以及对应的清单
P
3.3 各集团公司关于上述合同履行情况的说明
P
3.4 各集团公司尚未清偿的人民币或外汇贷款情况的清单,列明该等贷款的借贷双方、金额、期限、使用、偿还以及担保的情况,并请提供关于贷款的以下文件:(1)贷款合同;(2)有关该等贷款的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3)外管局签发之外债登记证(如适用);(4)外管局签发之对外担保登记证,及审批机关之相关批复(如适用)
(贷款清单见表格附件)
P
3.5 前述借款所涉及的各项担保的合同文件,如为外汇担保,请提供外汇管理局的批文和登记证明,如以土地、房产或在建工程作为贷款抵押的,请提供他项权利证或其他抵押证明文件,如以股权作为质押担保,则请提供工商管理部门的股权质押登记文件(担保清单表格见附件)
P
3.6 请说明各集团公司是否存在任何贷款违约或逾期还款的情形
P
3.7 请说明各集团公司是否存在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并提供相关文件,包括保证的金额、债务人(被保证人)名称、债权人名称、债务人(被保证人)履行债务情况
P
3.8 各集团公司向任何关联公司或任何第三方提供的或任何关联公司向各集团公司提供的任何贷款或担保之情形
P
3.9 固定资产抵押情况及相应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他项权利证书或标注抵押情况的权属证明文件
P
3.10 各集团公司之企业信用报告
P
3.11 或有负债
P
4.医务经营情况(以下涉及相关单位(无论作为提供方抑或接受方)的正在履行或存在后续义务的合同或文件副本)——医管中心/医政部
4.1 现行的各类重要内部诊疗规范、护理规范、服务规范等
P
4.2 各集团公司取得的现行有效的等级证书及标识,及参加历年医疗机构评审的结果、评审意见,达到评审标准的评审合格证书,或评审委员会对诊所和门诊部未达到评审标准的处理意见等
P
4.3 请提供诊所和门诊部获得的(如有)、由政府授予重要的牌照、许可证、同意书及批准以及所有的政府认证(例如医疗重点学科、国家重点扶持项目或其他政府认定、资助或扶持项目的证书/批复)
2017年4月11日
P
4.4 诊所和门诊部在中国内地及其他管辖区(如有)为经营有关业务而取得的、由有关政府机关及其他监管机构发出的批准、许可、证照、医疗资格准入证明及其他备案文件(并请提供相关许可、证照的最新年检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以下方面的文件:
(1) 产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 诊所和门诊部最近办理完毕年检/校验手续的证明;
(3) 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准证明;
(4) 有关提供诊疗及相关服务收费价格的批准文件;
(5) 服务/产品安全、质量及其他标准有关证明文件(如有);
(6)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7) 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助产技术服务、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施行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麻醉、医学美容、保健按摩、开展医疗气功活动等诊疗服务,提供戒毒医疗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诊断、设置人类精子库所应取得的卫生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或批准;
(8)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9)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10) 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11) 设立血液透析室、开展血液透析诊疗活动应取得的行政批准及执业登记文件;
(12) 相应级别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资格及相关登记文件;
(13)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
(14) 救护车辆配置及警灯、警报器安装使用的相应审批文件;
(15) 购买、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所应取得的相应批准、印鉴卡;
(16) 诊所和门诊部研制各类医疗器械所应取得的相应批准;
(17) 发布医疗广告所应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及相应的广告登记证,如涉及户外广告的,请提供相应的工商行政部门或规划部门的批文;
(18) 从事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批准;
(19) 如设有体检中心,请提供有关体检中心审批和备案,包括体检目录备案的文件;
(20) 取得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应当取得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21) 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诊所和门诊部使用的氧舱、储气罐、压力水柜等)
P
4.5 诊所和门诊部从业人员所取得的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执业资格、职业职称等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以下方面的文件:
(1) 医师资格证书;
(2) 医师执业证书(医师多点执业的请提供相关备案文件);
(3)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职称证);
(4)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5) 执业药师注册证书;
(6) 初级中药士/中药师/主管中药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 中药调剂员证书;
(8) 护士资格证书;
(9) 护士执业证书等
4.6各集团公司是否存在出借、出卖、转让、允许其他机构或个人使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院、诊所和门诊部名称以及印有医院、诊所和门诊部名称或标识的票据、病历本册、处方笺、各种检查的申请单、报告单、证明文书单、药品分装袋、制剂标签等的情况,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转让或由他人承包、经营诊疗业务、诊疗科室的情况,如有,请提供详细说明及相关证明文件
4.7除提供诊疗服务外,各集团公司是否从事其他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食堂餐饮、超市等服务等),如有,请提供相应的服务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许可证及相关政府批文
4.8各集团公司是否具有社会保险部门和/或政府部门认可或承认的医疗服务资格和/或资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工伤保险定点机构、公费医疗定点机构、新农合定点机构、120急救网络、道路交通事故伤员定点收治医院等),如有,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9各集团公司若存在参与商业医疗保险服务的情况,请提供与相应的保险各集团公司或保险事务经办机构签订的商业保险医疗服务协议
4.10各集团公司是否参加药品、中药材、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如参加,请提供相应招投标文件、采购流程、政府提供的采购格式合同、供货方式、付款方式及相应的付款凭证等
4.11各集团公司是否需根据相关行政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重大灾害意外事故的救援工作或其他公益、非公益性质的工作,是否需根据相关行政部门的委托承担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如有,请提供相关的政府文件,并提供上述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内容、进展情况、完成情况等的简要介绍
4.12由任何管理、科研或顾问机构近来出具的关于各集团公司的任何分析或报告
4.13各集团公司自制制剂、医疗器械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名称、规格、类型、批准文号、是否对外销售等情况
5. 诉讼、仲裁或行政程序——法务部/各区域/医政部
5.1 各集团公司过去三年内包括各集团公司及其任何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之诉讼(含民事和刑事)、仲裁、行政程序、政府调查或询问以及声明或未声明的与各集团公司有关的诉求清单(劳动相关的除外),并详列以下资料:(1)所涉主要当事人和代理人名称及基本资料;(2)诉讼或仲裁主张的性质;(3)诉讼或仲裁或诉求的过程及最新进展;(4)提供诉讼或仲裁的原因和依据;(5)请求何种赔偿数额或处罚;(6)判决书或裁决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印件,并说明该各集团公司是否仍有任何尚未履行的责任;(7)各集团公司(及其法律顾问,如有)对诉讼或诉求结果的预计,包括预期所需时间
P
如不存在上述情况,请各集团公司提供书面说明。
5.2 关于任何政府部门以前、现在或预期将会对各集团公司进行的调查或询问(包括正式与非正式的)的报告或者重要通信;该等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税务、工商、海关、行业或其他监管机构
P
5.3 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及合同当事人的往来文件(包括催款通知或要求履行担保的声明)
P
5.4 涉及各集团公司之违法、侵权或者重大税款欠缴的报道、声明或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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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当前各集团公司与监管机构之间的重要协议、承诺或谅解
P
5.6 最近五年涉及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复议申请书
P
6. 劳动人事——HR
6.1 各集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资料(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取得资质等)及在外兼职、领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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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各集团公司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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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各集团公司近三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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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员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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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各集团公司社会保险登记以及社会保险(包括医疗保险、退休保险、失业保险等)缴纳资料,包括缴纳人数、缴纳基数及比例(区分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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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请说明各集团公司是否存在因欠缴等行为被社保和公积金管理部门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如有,请提供处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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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员工培训计划及保密协议(如有应说明是否体现在劳动合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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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任何有关劳动争议的文件(包含劳动仲裁、诉讼调解等 全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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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税务——财务部
7.1 各集团公司及关联公司近三年适用的主要税种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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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各集团公司近三年的年度税务报表、纳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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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各集团公司有关纳税义务或免税的税务机关批复(如有),并说明现时税收优惠实际或未来可能产生之变化及对各集团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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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及完税情况的说明(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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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有关投资奖励(退税)的政府批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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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集团公司所处辖区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以及直属的税收分局征收处对各集团公司纳税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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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各集团公司最近5年被主管税务部门处罚的相关文件(如有,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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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财务及融资——财务部/法务部
8.1 各集团公司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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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近三年资产负债表
P
(2) 最近三年利润表
P
(3)最近三年利润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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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各集团公司发行或拟发行的债权或证券的情况说明及有关批准文件(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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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重大对外投资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联营、并购、承包经营、投资协议、融资租赁等(如有)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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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各集团公司前轮融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认购协议、股东协议、投票权协议以及相关创始人外汇登记文件等
2017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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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若各集团公司已有其他融资项目正在进行中,则:项目若得融资扩股后产业调整或产业重整的审批文件或立项文件;项目获得专项规划许可证等审批文件或规划类文件;关于相关项目的会议纪要或阶段性政府文件、战略协议或项目计划方案、专项许可证等(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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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环境审批——工程部
9.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相关审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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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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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各集团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关系——法务部
10.1 关联方情况说明(其应包括但不限于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的基础、关联交易情况)
P
关于关联方的范围确认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持股5%以上股东;
(3)与各集团公司有控制或被控制关系的其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比例超过51%或通过其他任何形式达成的控制);
(4)各集团公司参股(股权比例在20%以上)的其他公司;
(5)各集团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上述人员之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年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
(6)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的股东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持股比例、设立时间、公司住址及主要经营业务);
(7)各集团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持股比例、设立时间、公司住址及主要经营业务)
10.2 关联方如为公司的,最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年度报告以及年度公示信息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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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关联方如为公司的,最新的公司章程
P
10.4 关联方如为公司的,关联方最近一次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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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各集团公司与关联方近三年所有关联交易资料(如有)
P
关联交易指以合同或非合同形式表现出来的任何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现金、资源或者债权债务的转移。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提供或者接受劳务、代理、租赁、提供资金(包括以现金或实物形式)、担保、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许可协议、赠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关联双方共同投资。
11. 保险——HR
11.1 最近三年内各集团公司投保的任何保险单,如财产险、车辆险、产品责任险、人身伤害险或其它保险,以及最近三年支付保险费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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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有关在最近三年内因该类保单已提出理赔或可能提出理赔要求的任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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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其他重大合同
12.1 项目合作开发、经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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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各集团公司近三年内签订的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清单(包括签约方、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等主要情况说明)及合同副本,包括但不限于:中药材/药品/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医疗废物运输与处置合同、供销合同、合资合同、技术性合作合同、品牌授权合同、知识产权授权或被授权合同、工程合同、融资合同、衍生金融商品买卖及其他影响各集团公司运营之重要合同
P
12.3 与各集团公司日常运营相关的其他重大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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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与政府部门所签署的协议、文件等(不限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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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与其他合作方签署的协议、文件等(如有,不限金额)
P
12.6 设备租赁清单及相应的合同——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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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医疗广告合同及费用支付凭证——各区域和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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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项目在建工程(如有)——工程部
项目建设与许可相关,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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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有关项目建设工程的立项批文、批复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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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报告、监测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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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项目的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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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项目地块的红线图/认定地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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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项目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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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项目规划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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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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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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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项目初步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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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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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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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 交通规划设计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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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3 绿化规划设计审核意见书及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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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 绿化批复意见,包括许可和费用补偿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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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 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审核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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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 建设项目(工程)安全预评审查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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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 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单/同意缴纳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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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 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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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 项目的建设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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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 与在建项目有关的协议,包括:
P
13.21 总包合同
P
13.22 分包合同
P
13.23 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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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 监理合同
P
13.25 市政管线合同
P
13.26 土石方、护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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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 与工程施工相关的其他合同
P
13.28 各集团公司关于合同履行状况的书面说明及合同款支付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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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 采购合同(如重大设备、设施等)
P
13.30 安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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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 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合同(如消防、项目咨询、工程管理等)
P
13.32 以上合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需招投标的,提供招投标相关文件
P
13.33 提供以上合同相对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P
13.34 各集团公司与各公用事业服务部门或者公司(水、电、汽、电信等)签订的提供公用事业配套接入的协议、合同或者相关的批文,并列明有关该类合同及协议的目前应付款项
P
13.35 各集团公司所签署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勘察合同、监理合同等合同双方确认的结算书(含阶段性结算)
P
14. 其他
本文件其它地方未要求提供,但含有对各集团公司有重要影响的信息的任何其它文件、协议和函件
P
此清单只提出了初步的要求,不应被视作已全面囊括了律师必须调查的全部事项。经办律师在任何时候均可能向贵司提出进一步索取文件的要求,届时请贵司予以配合协助。
在此,对贵司在资料收集过程中付出的辛勤劳动和通力合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北京xx律师事务所
二O一七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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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土地使用权证清单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土地使用证编号
土地使用权人
座落
地号
用途
使用权类型
终止日期
使用权面积
附记
他项权情况
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清单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编号
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
座落
建筑面积
附
记
他项权情况
对应土地使用证编号
附件三:借款清单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2017年 月 日
序号
合同
编号
借
款
人
贷
款
人
授信
额度/
贷款
金额
贷款
期限
月利率(‰)
担保形式及担保人
贷款
用途
备
注
填表人:
附件四:担保清单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序
号
合同
编号
担
保
人
担
保
受
益
人
担保
形式
被担
保人
担保
期限
担保金额
担保之单款用途
备
注
附件五:公司境内外机构清单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编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成立日期
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附件六:公司关于主营业务发展情况的说明(亦请分别提供除贵司外全部集团公司的下述资料)
xx中医养生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营业务发展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主要从事【】等业务。
截至2017年4月 日,本公司资产总额为 万元;2016年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2017年第一季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万元,净利润 万元。
其中,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事项
2016年度
2015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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