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状态社区基金会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草案) 目录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管理团队2第三章 招聘管理3第四章 入职管理3第五章 员工发展体系4第六章 培训体系5第七章 岗位体系5第八章 薪酬体系6第九章 绩效考核6第十章 离职管理7第十一章 综合管理8第十二章 附则9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xx市xx新区xx社区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促进基金会整体效能提升,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xx市xx新区xx社区公益基金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并
2、结合基金会的实际工作实际需要制定。第三条 人力资源管理是基金会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构建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实现人岗匹配、永续发展、内部公平、考核有度、专业支持的人力资源管理目标,是基金会迈向卓越的重要基石。第四条 人力资源管理是应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实现组织与成员的共同发展。第二章 管理团队第五条 基金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根据基金会工作需要,审议基金会的岗位、薪酬、绩效等人力资源相关制度的实施状况及优化方案,对基金会人力资源管理进行决策。在理事会休会期间,由理事长授权执行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第六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为基金会人事部。目前基金会人事尚未组建,由执行秘
3、书长及人力资源模块专员组成人力资源工作小组代为行事。第七条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 招聘管理(二) 入职管理(三) 员工发展体系优化及实施(四) 培训体系优化及实施(五) 岗位体系优化及实施(六) 薪酬体系优化及实施(七) 绩效考核(八) 离职管理(九) 综合管理第八条 基金会需引入专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委员会协助理事会及执行秘书长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第三章 招聘管理第九条 基金会招聘所需员工或志愿者,一律公开条件,进行校园招聘或社会招聘。第十条 基金会招聘各级员工或志愿者,需以学识、能力、经验、品德、体格适合职位与工作内容为原则,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第十一条 基金会招聘程序如下
4、:(一) 发布招聘公告(二) 筛选应聘资料,审查相关证件(三) 组织人员笔试、面试、复试等。(四) 对确定录用的应聘者在面试后一周内发放正式聘书。招募渠道选择和招募公告内容以有效性为标准,不做统一要求。招募工作需符合招募对象的习惯和需求。第十二条 执行秘书长级别以下拟招聘人员(含志愿者)由执行秘书长确定是否录用,并报理事会备案。执行秘书长招聘由理事会复试并确定是否录用。理事会无法履行职责的,可由理事长授权委托他人代为行事。但需进行书面授权。第十三条 基金会在面试阶段,需按依据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告知求职者基金会人力资源制度相关要点,包括应聘岗位的薪酬体系、相关福利、绩效考核等内容;在薪酬确定时需
5、告知应聘者试用期薪酬与正式薪酬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基金会进行招聘工作时不得有任何就业歧视。不得因为地域、户籍、性别、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宗教、性取向、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违反公平原则。第四章 入职管理第十五条 基金会的到岗流程如下:(一) 新员工到岗前由人事部告知基金会工作的基本信息,包括办公地址、到岗时间、着装要求等。(二) 新员工到岗后签订劳动合同(三) 新员工在行政部领取办公用品(四) 人事部为新员工安排座位,开通邮箱及相关权限。(五) 新员工人事部进行登记备案,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证件备份,确认紧急联系人等。(六) 人事部向新员工介绍办公环境、相关部门及主要负责人。(七)
6、 新员工部门直接负责人或执行秘书长进行新员工谈话,介绍基金会概况、历史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文本应使用基金会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录用备案后基金会人事部与员工双方各执一份,第三份留员工档案备查。基金会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为一年,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劳动合同续签期限原则上为三年。特殊情况下,基金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调整。第十七条 员工试用评估由该员工直接管理者、人事部共同进行。执行秘书长以下级别的由执行秘书长签批确认。执行秘书长试用评估由理事会进行,理事长进行签批确认。第五章 员工发展体系第十八条 员工发
7、展体系是指随着员工职业素养、专业能力的提升,对其职级进行相应调整的架构。员工发展的目的是希望员工拥有横、纵向的职业发展通道,激发员工潜力。第十九条 基金会的专业职级体系包含四条发展通道,分别为劝募条线、项目管理条线、传播条线和职能条线。专业条线等级如下:专业条线职级劝募项目管理传播职能T71000W*T6500WPGMP*T5200WT4100WT350WPMP*T2T1*年筹款额*项目集管理专业人士认证*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认证职级具体标准由人事部会同人力资源委员会进行制定与优化,包括各职级工作年限,专业要求,考核标准等。职级体系对应薪酬结构中专业工资部分,具体内容可参照本办法第八章薪酬体系执行
8、。第二十条 员工晋级流程为:(一) 申请(二) 评估(三) 确认职级具体流程由人事部会同人力资源委员会进行制定与优化,包括晋级申请时间,评估内容等。第二十一条 员工发展体系实施自人力资源委员会组建时开始实施。第六章 培训体系第二十二条 员工培训工作由基金会人事部统一安排,主要内容包括:(一) 员工手册发放及组织学习(二) 管理办法发放及组织学习(三) 组织参与内部琢玉学习系统第二十三条 员工手册由人事部编制,每年根据基金会实际状况进行修订与升级。第二十四条 基金会员工在进行琢玉内部系统学习时需根据琢玉相关要求完整学习各知识模块。第二十五条 员工培训工作遵循参与式方法,并将基金会的价值理念与工作
9、方法蕴含其中。通过实际行动宣贯基金会的价值观。第二十六条 员工培训工作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全周期,以员工持续成长为目标。第七章 岗位体系第二十七条 基金会目前组织架构为理事会-执行团队模式。基金会目前设置的岗位有:秘书长、执行秘书长、项目主管、传播主管和筹资主管。基金会根据目前工作现状实行以项目为导向的矩阵式管理,各岗位工作内容有所交叉。第二十八条 基金会岗位说明及岗位要求由人事部会同人力资源委员会进行优化。第二十九条 基金会岗位体系需随基金会发展而进行动态调整。岗位调整由执行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并报理事会审批确认。第三十条 基金会员工岗位迁调是指为实现人岗匹配,基金会根据工作需要与员工能
10、力等情况对员工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员工也可根据自身的职业兴趣等原因申请迁调。迁调具体流程及要求由人事部会同人力资源委员会另行制定。第八章 薪酬体系第三十一条 基金会薪酬为年薪制,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法定福利项目。第三十二条 基金会的薪酬水平通过行业对标,并结合通货膨胀指数与基金会实际情况进行制定。第三十三条 基金会基本工资与职级相对应,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比例为80%:20%。第三十四条 新员工薪酬水平由拟评定职级确定。第三十五条 员工薪酬水平调整由以下两种方式:(一) 职级变动(二) 绩效考核结果第三十六条 基金会依据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法定福利,法定福利项目包括:(一) 医疗保险(二
11、) 养老保险(三) 工伤保险(四) 失业保险(五) 生育保险(六) 住房公积金第九章 绩效考核第三十七条 基金会考核周期为每半年一次。第三十八条 基金会绩效考核范围包括基金会全体受薪员工。当年新入职的人员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占当年比例计算绩效工资。第三十九条 基金会绩效考核目标依据基金会当年度战略规划目标分解下设到每个岗位及个人。第四十条 执行秘书长的考核关键指标由理事会拟定,经与执行秘书长确认后签订绩效合同书。执行秘书长以下的各级员工的考核关键指标由执行秘书长拟定,经与员工确认后签订绩效合同书。第四十一条 绩效评估内容分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及能力态度评估。权重比例为60%:40%。第四十二条
12、执行秘书长绩效评估方式为理事会述职,评估权重为理事长评价:其他理事评价:自评为40%:30%:30%。执行秘书长以下员工绩效评估方式采取民主评议方式。评估权重为秘书长评价:同事评价:自评为40%:30%:30%。第四十三条 绩效考核结果及应用如下:得分90-10080-9070-8060-7060以下绩效工资系数1.210.80.60-0.4员工实得绩效工资为绩效工资基数*绩效工资系数。第四十四条 除执行秘书长外,其他基金会员工绩效考核结果暂不与薪酬挂钩,本办法通过后第二年开始挂钩。第十章 离职管理第四十五条 基金会离职管理流程为:(一) 收到员工辞呈或发出解聘通知(提前一个月)(二) 离职面
13、谈(三) 离职审批(四) 工作交接及办公用品归还(五) 办理离职手续(六) 注销邮箱、收回相关权限(七) 签署版权保护协议(八) 党、团、社保等关系转出第四十六条 基金会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填写书面申请,经秘书长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岗。执行秘书长离职需由理事会审批。第四十七条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基金会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员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第十一章 综合管理第四十八条 基金会员工的人事档案由人事部负责建档,保管及更新。人事档案包括基金会员工的简历、劳动合同、入职登记信息、绩效考核表、职级晋升情况、重大奖惩等。基金会员工个人档案需做好保
14、密工作,不得外泄。第四十九条 根据基金会工作变化度较高的实际工作情况,基金会实行弹性工作制。基金会员工需保证实际工作时间为40小时。基金会原则上不鼓励加班,遇特殊情况需加班可安排轮流调休。调休时间可累计,有效期为3个月。第五十条 基金会休假规定如下:(一) 带薪年假:在基金会工作满三年的员工可享有每年带薪假期10天。以后每多工作一年,每年的带薪假期增加1天,直至20天为止。(二) 婚假:已婚员工(不含试用期)登记结婚后一年内,享受法定婚假3天,属于晚婚情形的(男子年满25周岁,女子年满23周岁视为晚婚),一次性享受7天晚婚假。(三) 产假:女性员工经医院确认怀孕,在工作时间,按照与医院的约定,
15、享受定期产前检查。正常生育产假为98天;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同事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每天授乳两次,单胎每次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晚育增加20天晚育假。(已婚女同事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四) 陪产假:男性员工的配偶生育,享受带薪陪产假5天。(五) 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已故,享受带薪丧假5天。(六) 病假:指非因工伤病需停止工作、短期休息或到医院治疗,时间不超过1个月。(七) 事假:员工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工作而申请事假,原则上一次最长不超过5天,全年累计不超过10天。第五十一条 基金会员工考勤工作由人事部统一进行。第十二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 本办法由xx社区基金会负责解释。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xx社区基金会一届理事会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起施行。审议意见理事签名2015年10月26日 10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