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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苏阳塑业厂年产改性塑料300吨项目申请建设环境评估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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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简本 仅供公众参与用 绍兴县苏阳塑业厂年生产改性塑料300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简 要 本) 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二○一三年十二月 目 录 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 1 1.1 项目由来 1 1.2 项目概况 1 1.3 保护目标 2 1.4 项目建设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3 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4 2.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 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 2.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 2.4 项目周边概况 4 第3章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6 3.1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汇总 6 3.2 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 6 3.3 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7 3.4 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分析 8 3.5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理 8 第4章 总量控制 9 4.1 总量控制原则与方法 9 4.2 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 9 4.3 总量控制建议 9 第5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0 第6章 联系方式 11 6.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1 6.2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1 第1章 建设项目概况 1.1 项目由来 改性塑料是指在通用塑料和工程塑料的基础上,经过填充、共混、增强等方法加工,提高了阻燃性、强度、抗冲击性、韧性等方面的性能的塑料制品。通过改性的塑料不仅能够达到一些钢材的强度性能,还具有质轻、色彩丰富、易成型等一系列优点,因此,“以塑代钢”的趋势在很多行业都显现出来。绍兴县苏阳塑业厂是一家新成立生产改性塑料的企业。企业投资50万元在孙端镇工业园区租用厂房1600平方米,引进改性塑料生产线,进行年产改性塑料300吨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1998]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该项目应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分类目录》,该项目属于“N轻工—22塑料制品制造类”,项目不涉及人造革、发泡胶等有毒原材料,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拟建地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和向环保管理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查,以作为建设单位进行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和管理部门决策的依据。 1.2 项目概况 1.2.1 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年生产改性塑料300吨项目。 (2) 建设地点:孙端镇工业园区(绍兴县正德粘结材料厂)。 (3) 建设内容:项目租用厂房1600m2,年生产改性塑料300吨。 (4) 产品方案 表 1.21 项目产品方案 序号 产品 产量 单位 1 改性PP粒子 200 吨/年 2 ABS/PET粒子 100 吨/年 (5) 项目工艺流程图 图 1.21 项目改性PP生产工艺流程图 图 1.22 项目改性ABS/PET生产工艺流程图 1.2.2 项目公用工程 (1) 给水 厂区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通过孙端镇自来水管网供给。 (2) 排水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系统收集后,排入附近河道;由于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尚未接通,运营期生产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收集经标准化粪池处理、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近期由环卫清运,远期待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不外排附近河道。 (3) 供电 项目供电由孙端镇供电所统一供应。 (4) 食宿 企业共有员工6人,其中4人住宿;企业设食堂供员工用餐。 1.2.3 项目总平面布置 项目租用厂房坐落于孙端镇工业园区,面积约1600平方米。厂区大门设置在西面的环西路(原振兴路)上,进门后北面车间设置为办公楼和仓库;仓库以南的车间为塑料的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南面为配电房和生活区;厂区的西侧面对大门设置为杂物间。 1.2.4 项目工作安排 项目日上岗职工6人,其中厂内住宿4人。工作制度实行白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日为300天。 1.3 保护目标 表 1.3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名称 方位 距离 敏感性描述 保护级别 1 河流 东 紧邻 对废水敏感 水环境Ⅲ类 2 许家埭村 东南 264m 对噪声和废气敏感 环境空气二级 声环境2类 1.4 项目建设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能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和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要求)。 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根据绍兴县环保监测站提供的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SO2、NO2小时浓度和PM10日平均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绍兴县环保监测站提供了项目所在地附近水域2013年1月的常规监测资料,监测点设在大闸江孙端大桥、大庙前江鲁镇大桥。项目所在地附近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质标准。大闸江孙端大桥、大庙前江鲁镇大桥水质为劣Ⅴ类水,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功能区要求。超标因子有氨氮、总氮,分析超标原因为评价区域河段主要污染源为农业污染源影响较大。 2.3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根据对项目实施地周围声环境的现场实测,项目所在地四面场界昼间、夜间声环境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中3类要求。 2.4 项目周边概况 项目位于孙端镇工业园区,租用绍兴县正德粘结材料厂厂房生产。项目东面紧邻为河流,隔河为绍兴县宋仁纺织有限公司;南面紧邻为绍兴县孙端国创蛋品厂;西面紧邻为环西路(原为振兴路),隔路为绍兴市得事达电器有限公司;北面为绍兴市得事达电器有限公司厂房。具体位置见附图和表 2.41。 表 2.41 项目周边环境 序号 方位 现状环境 距离 1 东面 河流 紧邻 2 绍兴县宋仁纺织有限公司 24m 3 古荡材料公司 110m 4 东南面 许家埭村 264m 5 南面 绍兴县孙端国创蛋品厂 紧邻(与生产车间的距离为16m) 6 西面 振兴路 紧邻 7 绍兴市得事达电器有限公司 12m 8 西北面 绍兴中新电器有限公司 48m 9 北面 绍兴市得事达电器有限公司厂房 紧邻 项目周围概况图如下: 12 第3章 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3.1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汇总 表 3.11 项目主要污染源强汇总 类型 排放环节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排放量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 废水量(t/a) 237 0 237 COD(t/a) 0.071 0.047 0.024 氨氮(t/a) 0.009 0.005 0.004 大气污染物 生产过程 塑料废气(t/a) 0.029 0 0.029 粉尘(kg/a) 10 9.82 1.18 食堂 油烟废气(kg/a) 11.7 7.0 4.7 固体废物 生产过程 次品(t/a) 1.0 1.0 0 废包装材料(t/a) 0.5 0.5 0 生活垃圾(t/a) 1.5 1.5 0 合计 一般工业固废(t/a) 1.5 1.5 0 生活垃圾(t/a) 1.5 1.5 0 噪声 设备噪声 塑料混色机70~75 dB,螺旋上料机65~70 dB,塑料挤出流水线80~85dB,塑料切粒机85~90,高速混合机70~75,循环冷却塔70~75 dB。 车间平均噪声 车间78dB。 3.2 环境影响分析及结果评价 3.2.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厂房为租用,不新增土建,只需进行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故对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本环评不做具体评价。 3.2.2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3.2.2.1 水环境影响分析 (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附近河流。 项目排放的废水主要是员工日常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37t/a(0.79t/d),生活污水水质:pH值6~9、COD 300mg/L、氨氮35mg/L。项目周边没有污水管网,运营期生产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收集经标准化粪池处理、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近期由环卫清运,远期待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水环境无影响。 (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不采用地下水,场地为租赁用房,无地下构筑物,废水全部环卫清运,因此对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2.2.2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生产过程主要产生非甲烷总烃。根据估算模式预测结果,面源排放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为0.14%,,出现在离车间下风向57米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小于10%;点源非甲烷总烃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为0.05%,出现在排气筒下风向87米处。 非甲烷总烃废气在四面厂界的贡献值占标率为0.03%~0.15%;非甲烷总烃废气对敏感点许家埭村的贡献值占标率为0.06%。 总的来说,采取环评提出的防治措施后,项目非甲烷总烃废气排放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明显影响。 3.2.2.3 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在按照环评要求布置车间设备及落实环评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车间对厂界的贡献值在44.6dB~57.9dB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项目夜间不生产,故夜间没有声环境影响。 因此,项目噪声对厂界的影响较小。 3.2.2.4 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由物资部门回收利用;次品可重新回收利用;其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符合环保法规要求,因此项目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3.2.2.5 项目退役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退役以后,由于项目不再运行,因此将不再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和设备噪声等环境污染物,遗留的主要是房屋和废弃设备。房屋可进一步作其它用途或拆除重建;废弃的建筑废渣可作填埋材料进行综合利用。因此本项目在退役后对环境基本无影响。 3.3 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效果 表 3.31 污染防治措施清单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水污染物 职工 生活 生活废水 (1)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由于项目周边没有污水管网,运营期生产性废水全部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收集经标准化粪池处理、食堂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近期由环卫清运,远期待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2) 今后项目周边若建成污水管网,企业具备进网条件时,企业必须无条件将废水接入污水管网,并规范化排放口设置。 污水不排入附近河道,对周围水环境无影响。 空气污染物 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粉尘、油烟废气 (1) 车间塑料挤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集气罩的收集率按80%计。 (2) 车间墙面设置排风扇,生产时开启排风扇,加强车间通风。 (3) 车间混合机、混色机上方设置设置集气罩,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装置回收粉尘。粉尘的收集率为90%,布袋除尘率为98%。 (4) 项目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去除率大于60%。对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应定期清洗和检修维护,保证油烟去除效率和油烟气达标排放。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生产 车间 设备 噪声 (1) 新设备应选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并且要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设备应进行隔振设计,在底座上加装减振台。 (2) 生产时关闭门窗,确保车间整体隔声量不小于20dB,减少对厂界的噪声影响。 (3) 人员活动要控制大声喧哗,材料或成品的搬运过程中应尽量做到轻拿轻放,减少噪声的产生。加强工作人员的教育力度。在厂区内设置醒目的禁鸣喇叭的标志,任何进出的车辆,要自觉遵守。 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限值。 固体废物 生产 过程 工业固体废物 次品重新作为原材料回收,废包装材料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固废处置符合环保法规,固废零排放。 职工 生活 生活 垃圾 环卫清运 3.4 项目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分析 项目环保投资估算约10元,占总投资50万元的20%。 3.5 环境管理及环境监理 本项目的监测计划包括两方面:即竣工验收监测和营运期的常规监测计划。 (1) 竣工验收监测 项目投入试生产后,应及时和环保主管部门及指定的环境监测站联系,在环境监测站对项目环保“三同时”设施监测合格后,上报环保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2) 营运期的常规监测 ①厂区厂界噪声定期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LAeq。 ②在厂区下风向布设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了解在污染物排放对下风向大气环境的影响情况。 ③对企业废气排气筒定期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为非甲烷总烃,每季监测一次,确保达标排放。 第4章 总量控制 4.1 总量控制原则与方法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我国现阶段环境保护的一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浙江省拟在COD、SO2两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排放总量计划控制基础上,增加NH3-N及NOX。 工业类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按照《浙江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审核办法(试行)》(浙环发[2012]10号)执行。文件规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且排放的水主要污染物仅源自厂区内独立生活区域所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两项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项目为新建工业类项目,生产中只排放生活废水,因此可不进行区域替代削减。 4.2 污染物排放总量分析 表 4.21 项目总量控制一览表 污染物名称 产生量 削减量 预测排放总量* 废水 废水量 237 0 237 COD 0.071 0.047 0.024 NH3-N 0.009 0.005 0.004 4.3 总量控制建议 由表 4.21可见,项目排放污染物中,需实施总量控制污染物是COD、NH3-N。由于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具体排污量指标可报请绍兴市环保局批准。 环评建议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如下: 水污染排污水厂量:废水量1.0t/d(237t/a),COD0.071t/a,氨氮0.009t/a; 水污染物排环境量:废水量1.0t/d(237t/a),COD0.024t/a,氨氮0.004t/a。 第5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绍兴县苏阳塑业厂位于孙端镇工业园区,利用现有厂房1600m2,实施年生产改性塑料300吨项目。根据绍兴县孙端镇许家埭村民委员会证明,房屋可以用于开设厂。项目选址符合绍兴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能够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符合环境质量要求等环评审批原则。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等环评审批要求,同时项目也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综上,项目符合各项环评审批原则和要求,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在现有地点内实施是可行的。 第6章 联系方式 6.1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绍兴县苏阳塑业厂 拟建地:孙端镇工业园区(绍兴县正德粘结材料厂) 邮编:312090 联系人:金东樑 电话:13757511288 6.2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单位所在地:绍兴市人民西路245号 邮编:312000 联系人:赵丽君 电话:0575—85203653 传真:0575—85091612 邮箱:18221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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