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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平台
标准仓单业务手册
投资银行事业部
目录
第1章 标准仓单业务描述 1
1.1标准仓单业务分类 1
1.2标准仓单业务优点 2
1.2.1对于融资人 2
1.2.2对于投资人 2
1.3标准仓单业务相关术语 2
第2章 标准仓单业务准入要求 4
2.1对标准仓单准入要求 4
2.2对融资人准入要求 4
2.3对期货企业准入要求 6
第3章 标准仓单业务所需资料 7
3.1融资人需要提供资料 7
3.1.1基础资料 7
3.1.2项目相关资料 7
3.2期货企业处取得资料 8
第4章 标准仓单转让、交割、注册 9
4.1标准仓单转让 9
4.2标准仓单交割 10
4.2.1滚动交割和集中交割 10
4.2.2期转现交割 14
4.3标准仓单注册 15
第5章 标准仓单处理 16
5.1标准仓单处理方法 16
5.2标准仓单处理情形 16
第6章 期限、费率、折价率及监控指标 17
6.1期限 17
6.2费率 17
6.3折价率 17
6.4监控指标 18
第7章 标准仓单业务风险分析 19
7.1融资人风险 19
7.2期货企业风险 19
7.3标准仓单下商品风险 20
7.4操作风险 20
第8章 标准仓单业务风险控制方法 20
8.1标准仓单下商品价格波动风险规避方法 21
8.2协议增加约定 22
8.3降低操作风险部分方法 22
8.4回收借款情况 22
第9章 标准仓单业务操作步骤 23
9.1标准仓单销售业务 23
9.1.1还款起源 23
9.1.2操作步骤 23
9.2标准仓单回购业务 25
9.2.1还款起源 25
9.2.2操作步骤 25
9.3标准仓单收购业务 27
9.3.1还款起源 27
9.3.2操作步骤 27
9.4标准仓单注册业务 28
9.4.1还款起源 28
9.4.2操作步骤 29
第10章 标准仓单业务线上产品显示事项 30
第11章 标准仓单业务相关文本、协议附件 31
第1章 标准仓单业务描述
1.1标准仓单业务分类
标准仓单业务按是否已持有标准仓单分为已持有标准仓单业务和拟持有标准仓单业务两种,已持有标准仓单业务分为标准仓单销售业务和标准仓单回购业务两种,拟持有标准仓单业务分为标准仓单收购业务和标准仓单注册业务两种。
(一)标准仓单销售业务,是指融资人持有标准仓单,计划以交割方法在未来一定时间卖掉标准仓单,不过在卖出期货合约和完成交割之间有一段时间资金无法回笼,能够委托我方贸易企业帮助其利用标准仓单融资,同时把标准仓单转让给我方贸易企业,我方贸易企业卖出对应期货合约,至交割月完成交割收取货款,代融资人归还借款后剩下部分给融资人。此项业务有套期保值,无须每日监控。
(二)标准仓单回购业务,是指融资人持有标准仓单,不计划交割掉标准仓单,只计划用标准仓单融资,能够委托我方贸易企业帮助其利用标准仓单融资,同时把标准仓单转让给我方贸易企业,到期融资人归还借款后我方贸易企业转让标准仓单给融资人。
(三)标准仓单收购业务,是指融资人缺乏资金,想融资购置标准仓单,融资人支付我方贸易企业一定资金,我方贸易企业帮助其融资并代收所融款项后,我方贸易企业经过转让或交割购置标准仓单,到期融资人归还借款后我方贸易企业转让标准仓单给融资人。
(四)标准仓单注册业务,是指融资人缺乏资金,想融资在现货市场购置货物后注册成标准仓单,融资人支付我方贸易企业一定资金,我方贸易企业帮助其融资并代收所融款项后,融资人帮助我方贸易企业在现货市场购置货物和注册标准仓单,我方贸易企业持有标准仓单,到期融资人归还借款后我方贸易企业转让标准仓单给融资人。
1.2标准仓单业务优点
1.2.1对于融资人
(一)加速资金周转,处理了存量标准仓单对流动资金占用或实现了持有标准仓单融资需求。
(二)审批易经过,步骤较简单,办理期限短。
(三)融资期限、融资额度、还款方法灵活。
(四)业务办理不受上市品种和地域限制。
1.2.2对于投资人
(一)投资门槛低。
(二)收益稳定。
(三)安全有保障。
1.3标准仓单业务相关术语
(一)标准仓单,是指符合交易所统一要求,由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商品验收、确定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用于提取商品,并经交易所注册生效标准化提货凭证。
(二)P2C网贷,是指一个个人和企业之间融资模式,P2C平台经过线下开发优质中小企业用户,并引进对应担保方法,在线上经过互联网平台寻求一般投资者,是一个安全、平等、高效、透明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是一个线上线下(O2O)相结合全新概念。
(三)标准仓单持有凭证,是交易所开具代表标准仓单全部权有效凭证,是在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交割、转让、充抵、注销、拍卖凭证,受法律保护。简单来说,就是标准仓单表现形式和有形载体。现在,标准仓单已全部为电子化标准仓单,也仅大连商品交易所仍存有和认可含有上述功效持有凭证,存于郑州商品交易所该类持有凭证已不含有标准仓单全部权这一关键特征,而上海期货交易所已实现标准仓单全部电子化管理,已不使用持有凭证。
(四)交易所,是指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作为国家期货商品集中交易场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分别简称上期所、郑商所和大商所)。交易所若无尤其指明,均包含全部三家期货(商品)交易所。
(五)套期保值,是指融资人和我方贸易企业协商同意,经过期货企业在交易所内卖出业务相关标准仓单对应期货合约,且在还款前不得平仓,到期交割所得货款归还借款。
(六)上期所相关融资人,是指其申请业务所涉标准仓单为上期所注册、所涉期货交易在上期所进行融资人。对郑商所和大商所相关融资人界定同上。
(七)期货合约,仅指商品期货合约,不包含金融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所统一制订、要求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商品标准化合约。
(八)期货商品,是指能够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商品品种。
(九)交易日,均指期货合约交易日;最终交易日即期货合约停止买卖最终截止日期。
(十)平仓,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卖出和其所持期货合约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行为。
(十一)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价格根据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价格,以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第2章 标准仓单业务准入要求
2.1对标准仓单准入要求
可接收:
能够是融资人将商品按要求入库后由指定交割仓库签发所得,也能够是融资人自交易所转让、交割或其它正当合规方法所得。
不接收:
(一)交易所停牌商品品种标准仓单;
(二)上市但没有交易或交易量过低商品品种标准仓单;
(三)标准仓单使用期、最终可交割期在还款日之前;
不愿接收:
(四)和融资人生产、经营、贸易活动无关标准仓单。
2.2对融资人准入要求
(一)企业资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并按要求办理纳税登记和年检手续企业法人;成立时间在2年(含)以上,从事期货交易时间在1年(含)以上,没有发生过较大交易失误;融资人和期货企业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经营管理: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从事和标准仓单商品品种相关联生产、加工和贸易活动;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借款人经营和财务制度健全。
(三)财务指标:无严重亏损;关键经济和财务指标符合要求(净资产和年末贷款余额比率亦称净资产负债率大于100%;资产负债率通常不得超出70%,最好低于55%;流动比率在150%~200%很好;速动比率在100%左右很好,应大于80%;担保百分比小于0.5为好;现金比率大于30%;企业经营活动产生净现金流应为正值,其销售收入现金回笼应在85~95%以上;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支付采购商品、劳务现金支付率应在85~95%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增加率大于8%,说明该企业主业正处于成长久,假如该比率低于5%,说明该产品将进入生命末期了;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应大于六次;存货周转速度中小企业应大于五次;营业利润率应大于8%;净资产收益率中小企业应大于 5%;利息保障倍数应大于400%; 推荐用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营业利润率、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营业收入增加率、净利润增加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总资产周转率等来做财务分析)。
(四)资金用途:用途正当合规;用于融资人正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或用于持有标准仓单,所得标准仓单进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用于股票、期货投机交易;不得超出生产、经营能力进行标准仓单交易;不得挪用于关联企业。
(五)还款能力:无重大不良信用统计;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已经做了贷款人认可偿还计划;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第一还款起源充足,还款计划切实具体。
2.3对期货企业准入要求
(一)期货企业须是依据《企业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正当设置,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并在企业登记机关(工商局)登记注册期货企业;且须是交易所会员,有中国证监会核发《期货业务许可证》,并根据要求经过了中国证监会年检;成立时间标准上为3年以上。
(二)有一定经济实力,注册资本标准上为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上年度期货成交量、成交金额排名标准上均应在各相关交易所统计前30名之内;对于办理上期所标准仓单业务,对期货企业排名要求仅限于在上期所统计排名,郑商所和大商所同之;最多年度财务报表反应应付账款(用户交易确保金)总量标准上为人民币50000万元以上;
(三)应符合《期货企业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措施》(证监发[]55号)中要求期货企业相关监管指标标准;
(四)关键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含有连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统计;
(五)有合格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有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六)愿意推荐融资人,愿意提供行情咨询和配合我方贸易企业监控,能帮助处理标准仓单和对应资金划拨。
第3章 标准仓单业务所需资料
3.1融资人需要提供资料
3.1.1基础资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信用机构代码证、行业经营许可证(要求借款人经营范围和标准仓单相符)、贷款卡、企业介绍、章程、验资汇报、高层身份证和简历、近三年(若成立不足三年从成立之年起)审计汇报和最近月份财表。
3.1.2项目相关资料
业务申请表、标准仓单情况说明(包含持有证实和相关发票凭证)、最近信用汇报和筹资明细、业务期限所在年份现金流估计表。
具体见下表:
企业名称:
序号
资料名称
资料情况
备注
1
业务申请表
□有; □没有; □不适用
提供电子文档
2
当年年检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3
当年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4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5
信用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6
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7
贷款卡正反面复印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8
企业介绍
□有; □没有; □不适用
提供电子文档
9
企业章程、验资汇报(最近十二个月验资汇报)
□有; □没有; □不适用
10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有; □没有; □不适用
11
法人、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财务总监等个人简历(关键工作经历)
□有; □没有; □不适用
提供电子文档
12
近三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汇报(不足三年提供自成立起年报)、最近月份财务报表
□有; □没有; □不适用
提供电子文档
13
最近月份财务报表关键科目明细: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等。关键为存货明细。
□有; □没有; □不适用
提供电子文档
14
最近信用汇报(出具方盖章)和筹资明细
□有; □没有; □不适用
15
业务期限所在年份现金流估计表
□有; □没有; □不适用
提供电子文档
16
标准仓单持有证实和相关发票凭证
□有; □没有; □不适用
17
近三个月货物出入库清单、当年销售发票复印件或近6个月纳税申报表及核实销售额单据
□有; □没有; □不适用
18
最近十二个月银行流水(包含企业账户、相关个人卡账户)
□有; □没有; □不适用
19
企业经营场地租赁协议、近十二个月金额较大购货协议(2-5份)、销售协议(2-5份)
□有; □没有; □不适用
20
其它资产证实资料;近三个月水电费清单。
□有; □没有; □不适用
备注:第13、17、18、19、20项视情况而定,除六证一卡需核实原件外其它均为A4复印件(要求清楚可见,避免扫描件,资料齐全后统一加盖公章,年检有效)。
3.2期货企业处取得资料
我方贸易企业在期货企业开立法人账户,利用期货企业用户端软件获取。业务所涉标准仓单,离放款日最近月份(要么是放款月,要么是放款月之前月份)期货合约历史结算价,比如放款月为十月,借款期限为三个月,若十月为交割月即为十月份期货合约在七、八、九月份成交结算价;若十月不为交割月,九月为交割月,则九月份期货合约在六、七、八月份成交结算价。
利用该资料计算出历史数据中标准仓单价格波动范围,用来作为确定折价率参考。
第4章 标准仓单转让、交割、注册
我方贸易企业开展标准仓单业务,若融资人无违约,则标准仓单业务只包含到标准仓单转让、交割和注册。本章内容以郑商品所为例。
4.1标准仓单转让
标准仓单转让是指会员自行协商买卖标准仓单行为。交易所受理标准仓单转让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交易时间下午2 时30 分之前。最终交易日,交易所不办理普麦及适用非通用标准仓单品种标准仓单转让业务。
郑商所分经过交易所期货企业结算和用户双方自行结算。用户自行结算货款划转和增值税发票传输皆由双方用户自行处理,期货企业不负责代收代付及审核,办理当日仓单即可过户。仓单转让经过交易所期货企业结算,办理当日买方确保金账户实时冻结货款,结算时扣除对应全额货款,卖方当日结算后收80%货款,当日仓单过户给买方。至买方收到增值税发票后,卖方再收到剩下20%货款。仓转经过交易所和期货企业结算,需对双方均收取仓单转让手续费。
转让标准仓单应该符合以下要求:
(一)用户标准仓单转让须委托会员办理;
(二)达成转让意向买卖双方会员应该向交易所提交标准仓单转让申请;
(三)交易所对标准仓单转让申请审核后,为买卖双方会员办理标准仓单过户和货款结算划转等手续;
(四)标准仓单转让货款划转及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传输参考《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实施;
(五)标准仓单转让手续费标准由交易所公告。
4.2标准仓单交割
期货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经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全部权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过程。标准仓单期货交割实施三日交割法。
交易所上市期货物种采取仓库交割、厂库交割、车(船)板交割等交割方法。
仓库交割是指卖方经过将指定交割仓库开具相关商品仓库标准仓单转移给买方以完成实物交割交割方法。
厂库交割是指卖方经过将指定交割厂库开具相关商品标准仓单转移给买方以完成实物交割交割方法。
车(船)板交割是指卖方在交易所指定交割计价点将货物装至买方汽车板、火车板或轮船板,完成货物交收一个实物交割方法。
交割计价点是指车(船)板交割时由交易所指定用于计算双方各自应负担交割费用地点。
交易所在交割计价点设置指定交割仓库或其它交割服务机构,买卖双方选择在交割计价点交割,应经过以上机构开展,并须交付一定费用。
我方贸易企业开展标准仓单业务,通常应采取转移标准仓单方法完成交割,即仓库交割和厂库交割。
4.2.1滚动交割和集中交割
滚动交割是指在期货交易进入交割月后,持有交割月合约及标准仓单卖方可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交割月最终交易日前一交易日交易时间提出交割申请,并按交易所要求程序完成交割交割方法。
集中交割是指交割配对在最终交易日闭市后集中进行交割模式。在最终交割日,买卖双方实施一次性交割,标准仓单和货款同时划转。
三日交割法中三日即配对日,通知日,交割日。
配对日:
普麦及适用非通用标准仓单品种期货合约在交割月最终交易日之前配对标准:
(一)自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终交易日前一交易日,持有交割月合约、标准仓单或车(船)板交割货物卖方会员可在每个交易日下午2 时30 分之前,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出交割申请。卖方提出标准仓单交割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对应标准仓单信息;卖方提出车(船)板交割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对应拟交割货物信息。普麦、菜籽车(船)板信息包含:品种、等级、数量、生产年度、交割计价点、货物存放地点等;动力煤车(船)板信息包含:交割数量、交割地点(具体到港口某企业)、收到基低位发烧量、干燥基高位发烧量、干燥基全硫、干燥基挥发分、全水分、干燥基灰分、灰熔点、煤种(如为混煤则须注明掺混煤种)、产地和该批动力煤检测汇报等。
(二)买方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响应卖方会员交割申请。买方会员响应,即视为确定,买卖双方均不得撤销。未得到买方会员响应,卖方会员可于申请当日下午2 时30 分之前撤销交割申请;没有撤销,由计算机系统判为作废。
(三)当日闭市后,交易所按确定结果进行配对(即配对日)。
普麦及适用非通用标准仓单品种期货合约在最终交易日配对标准:
(一)当日下午,不再进行交易。闭市后,同一会员同一交易编码用户所持有该交割月买卖持仓相对应部分由计算机自动平仓,平仓价按当日结算价计算。其它未平仓合约,一律视为交割合约。
(二)当日下午1 时30 分之前,卖方应提出交割申请,提交车(船)板交割货物信息。卖方应主动公布用于交割标准仓单信息,未主动公布,交易所于下午1 时30 分公布卖方对应品种全部有效标准标准仓单信息供买方挑选;买方挑选卖方标准仓单总数量不超出卖方该合约持仓量。卖方未提出车(船)板交割申请及未提交车(船)板交割货物信息,交易所按标准仓单交割对待。
(三)当日下午1 时30 分到2 时30 分,买方依据卖方提交标准仓单信息或车(船)板交割货物信息,自主选择并确定。卖方提出、但未被买方选中车(船)板交割申请,仍然根据车(船)板交割方法进行配对。
(四)当日闭市后,交易所按确定结果进行配对;其它仍未配正确持仓,由计算机按先车(船)板后标准仓单,再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标准给予配对(即配对日)。
普麦及适用非通用标准仓单品种期货合约之外其它品种期货合约配对标准:
(一)自进入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最终交易日前一交易日,持有交割月合约、标准仓单卖方会员均可在每个交易日下午2 时30 分之前交易时间内,经过会员服务系统提出交割申请。
(二)买方会员在会员服务系统响应卖方会员交割申请;未得到买方会员响应,卖方会员可于申请当日下午2 时30 分之前撤销交割申请,没有撤销,由计算机系统判为作废;买方会员响应,即视为确定,买卖双方均不得撤销。申请当日闭市后,交易所依据买卖双方相对应持仓量、买卖双方确定申请量和卖方持有标准标准仓单量,取最小数进行配对(即配对日)。
(三)最终交易日闭市后,同一会员同一交易编码用户所持有该交割月买卖持仓相对应部分由计算机自动平仓,平仓价按当日结算价计算;其它未平仓合约,一律视为交割合约,由计算机按数量取整、最少配对数标准给予配对(配对日)。
配对后,标准仓单交割,卖方对应标准仓单给予冻结,对应交易确保金给予释放。车(船)板交割,卖方交易确保金不予释放。
交割关系一经确定,买卖双方不得私自调整或变更。
通知日:
配对以后下一交易日(即通知日),买卖双方经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确定《交割通知单》。会员未收到《交割通知单》或对《交割通知单》有异议,应在通知日下午5 时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所;要求时间内没有提出异议,视为对《交割通知单》认可。
交割日:
标准仓单交割结算步骤要求以下:
(一)通知以后下一交易日(即交割日)早晨9 时之前,买方会员应该将尚欠货款划入交易所账户,卖方会员应该持有可流通标准仓单。交易所结算部门为买卖双方办理交割结算手续,买卖双方在《交割通知单》注明时间经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查收交割结算结果,同时,买方会员把用户名称和税务登记证号等事项提供给卖方会员。
(二)交易所收取买方会员全额货款后,于交割日将全额货款80%划转给卖方会员,同时将卖方会员标准仓单交付买方会员。余款在买方会员确定收到卖方会员转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结清。对发票传输、余款结算,会员均应按本细则要求办理。
交割结算价为期货合约配对日前10 个交易日(含配对日)交易结算价算术平均价。
4.2.2期转现交割
期货转现货(以下简称期转现)是指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多空双方之间达成现货买卖协议后,变期货部位为现货部位交易。
达成期转现协议双方共同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取得交易所同意后,分别将各自持仓按双方达成平仓价格由交易所代为平仓(现货买方在期货市场应该持有多头部位,现货卖方在期货市场应该持有空头部位)。同时双方按达成现货买卖协议进行和期货合约标物种类相同、数量相当现货交换。
期转现步骤:
(一)期货合约自上市之日起到该合约最终交易日期间,均可进行期转现,最终交易日下午不交易品种,交易所当日不办理对应期转现业务;
(二)买卖双方能够经过交易所会员服务系统公布期转现意向。持有同一交割月份合约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后,在每个交易日下午2 时30 分之前向交易所提交期转现申请;
(三)交易所同意后,期转现买卖双方持有期货持仓,由交易所在审批日下午闭市以后,按买卖双方达成平仓价格平仓。买卖双方达成平仓价格应该在审批日合约价格限制范围内;
(四)用标准仓单进行期转现,可由交易所进行货款划转;
1.买方提交期转现申请前应该有20%以上货款,货款不足不予同意或办理。
2.期转现申请同意后下一交易日,交易所为平仓成功期转现买卖双方办理仓单过户。货款划转参考本细则相关要求实施。
3.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卖方用户向买方用户根据双方约定交货价格开具,具体措施根据本细则相关要求实施。
4.买卖双方对应持仓平仓后,办理标准仓单过户手续时,卖方未能如数交付标准仓单或买方未能如数解付货款,由交易所根据买卖双方达成交货价格代扣违约方违约部分20%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五)非标准仓单期转现,货款划转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1.买卖双方应该提供相关现货买卖协议。
2.货物交收和货款划转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由此产生
纠纷自行处理,交易所不负担责任。
(六)交易所适时公布期转现相关信息。
买卖双方各自负担标准仓单期转现中仓单转让步骤手续费。交易所发觉会员或用户在期转现中弄虚作假,按《郑州商品交易所违规处理措施》相关要求给予处罚。
4.3标准仓单注册
标准仓单注册,是指将现货非标准化仓单在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内注册成为符合期货标准可供交割期货仓单。
步骤:
(一)交割预报(提交交割预报表,交存交割预报定金);
(二)商品入库(在预报使用期内入库,仓库退交割预报定金,交入库费用);(三)商品验收质检(产生质检费用);
(四)生成仓单。
第5章 标准仓单处理
我方贸易企业开展标准仓单业务,若我方贸易企业和融资人提前约定或融资人违约,则包含到标准仓单处理,处理方法包含转让、交割、注销等。标准仓单注销,是指标准仓单持有些人直接或委托会员到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提货手续过程。
5.1标准仓单处理方法
1.转让,交易所内处理,买卖双方协商,处理时间没有限制;
2.交割,滚动交割和集中交割,交易所内处理,在期货企业帮助下将标准仓单在期货市场卖出,需先卖出期货合约,交割前不平仓,处理时间限制为交割月,滚动交割为最终交割日之前,集中交割为最终交割日;
3.期转现交割,交易所内以现货方法处理,需先卖出期货合约,交割前平仓,处理时间限制为卖出期货合约以后至最终交易日;
4.注销,提货后以现货方法处理掉,交易所外处理。
5.2标准仓单处理情形
标准仓单处理包含以下三种情形:
(一)还款日之前协议变卖。即还款日之前,依据协议或融资人提出请求,和我方贸易企业协商,双方同意后以转让或交割处理标准仓单,并以处理所得资金归还借款;
(二)在借款期间出现融资人违约情形时标准仓单处理,违约情形包含未按时足额付息和未根据《跌价赔偿通知书》立即足额赔偿等;
(三)还款日以后违约处理,违约情形包含未按时足额归还借款等。即还款日以后,融资人违约,经过处理标准仓单,以所得资金归还借款。
收到标准仓单处理所得资金后,应在扣除相关费用后用于偿还借款本息,不足部分通知融资人补足,超出部分返还融资人。若所得资金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应通知融资人继续偿还未清偿部分。
第6章 期限、费率、折价率及监控指标
6.1期限
单笔标准仓单业务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含六个月),不得展期,且不得超出标准仓单使用期或最终交割期。
6.2费率
双方协商。
6.3折价率
标准仓单核定价格为放款前五个交易日相关商品期货合约(对应离还款日最近交割月,或是还款月,或是还款月之前月份)平均结算价和离放款日最近交割日交割价二者孰低者。
计算公式为折价率=借款本金/(标准仓单核定价格*标准仓单数量),折价率确实定分为三个步骤。
(一)第一个指标为标准仓单对应商品品种,以郑商所为例,一号棉、菜籽、菜粕最高折价率为70%;普麦、强麦、菜油、早籼稻、晚籼稻、粳稻、甲醇(MA)、硅铁、锰硅白糖、PTA、甲醇(ME)、玻璃、动力煤最高折价率为80%;具体参考交易所制订交割月份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确保金。
(二)在第一个指标基础上,结合是否套期保值(套期保值只有标准仓单销售业务)、融资人信用统计情况、融资人业务和标准仓单是否相关三个指标计算折价率。具体方法为:若无套期保值,折价率降低5%~7%;若融资人有较小不良信用统计,折价率降低3%~5%;若融资人业务和标准仓单无关,折价率降低3%~5%。
(三)在前两步基础上,结合离放款日最近(要么是放款月,要么是放款月之前月份)和借款期限对应期货合约成交结算价(比如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则为离放款月最近期货合约过去90个交易日成交结算价),利用历史数据中最高价和最低价中间幅度,对折价率进行最终调整,若幅度较大,深入调低折价率。
若未根据上述折价率确定方法,需要在调查汇报中具体叙述原因并需要得到有权审批和审核主体同意。
6.4监控指标
标准仓单当日价格为相关商品期货合约(对应离还款日最近交割月,或是还款月,或是还款月之前月份)交易日结算价。
监控指标为实际折价率,计算公式为实际折价率=(借款本金-融资人交予我方贸易企业确保金)/(标准仓单当日价格*标准仓单数量)。
警戒线需要按商品品种制订,以郑州商品交易所为例,一号棉、菜籽、菜粕为80%;普麦、强麦、菜油、早籼稻、晚籼稻、粳稻、甲醇(MA)、硅铁、锰硅白糖、PTA、甲醇(ME)、玻璃、动力煤为85%。
处理线为90%。
碰到交易日跌停或价格重大下行趋势时,期货企业有责任立即通知我方贸易企业监控部门。
第7章 标准仓单业务风险分析
7.1融资人风险
贸易通畅性风险:标准仓单业务是基于融资人正常生产和交易过程融资业务,融资人保持其上下游贸易稳定性和流畅性显得尤为关键,如融资人不能保持进货、销货稳定性及流畅性,其第一还款起源将难以得到保障。
贸易背景真实性风险:若标准仓单业务脱离了真实贸易背景,其项下商品起源和去向、所融资金真实流向难以监控。所以在操作标准仓单业务时,首先应考察买卖双方该笔交易真实性,包含但不限于经过基础贸易协议、历史交易纪录、业内信息等方面作出判定。
7.2期货企业风险
期货企业既是业务推荐方又是风险监控帮助方。引入合格期货企业,能够最大程度利用专业化外包来提升各方操作效率,一定程度上降低借贷风险,还能够共享资源,推进业务发展。但同时,期货企业存在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所以应对期货企业实施严格准入制度,最大程度降低借贷风险。
7.3标准仓单下商品风险
标准仓单下商品风险包含商品流动性风险、商品价值改变风险等。
(1)商品流动性风险
标准仓单下商品流动性受多个行业政策及市场原因影响,商品变现时效性对贷款立即回收至关关键。
(2)商品价值改变风险
标准仓单业务项下商品价格在贷款期间内大多数会有波动。若价格波动较大尤其是向下波动时,存在标准仓单商品实际总价值低于核定价值风险。
7.4操作风险
借款期间标准仓单业务会发生转让、交割、期货合约交易、注册、注销等业务,操作风险很高。
第8章 标准仓单业务风险控制方法
经办人员应向融资人明确申请条件、期限、费率、操作步骤、还款方法、转让、交割、注册、违约处理等事项。
经办人员在调查汇报中应分析标准仓单项下商品特征、交易情况、供需情况及上下游贸易稳定性和流畅性、价格波动、国家对该行业关键政策,进出口政策和和国际市场关联程度等情况,提议折价率及理由等;风控部门按相关要求分析、审批。
8.1标准仓单下商品价格波动风险规避方法
(一)对标准仓单业务项下商品价格建立逐日监控制度。对于监控中发生跌价,实施跌价赔偿制度。
1.监控部门负有第一责任对商品价格进行逐日监控,并对每日监控商品价值波动及趋势改变情况。
2.当标准仓单项下商品期货价格发生跌停或有重大下跌趋势时,应要求期货企业立即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书面形式向监控部门提醒价格风险。
3.当标准仓单项下期货商品市值(交易所公布为准)下跌幅度造成监控指标高于警戒线时,应由监控部门立即向融资人发出《跌价赔偿通知书》,要求其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T+3),补充对应确保金,不然监控指标高于处理线时应立即处理标准仓单。
(二)套期保值模式下,仅指标准仓单销售业务,卖出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标准仓单,所得资金归还借款:
1.建立期货卖盘合约头寸。首先,应确保该卖盘合约头寸实物交割期早于还款到期日;其次,确保期货卖盘合约头寸和标准仓单数量相对应;再者,该头寸期货合约不能进行平仓,必需到期进行实物交割;最终,对应交易确保金须由融资人负担。
2.卖盘合约头寸成交价由双方协商且不得低于标准仓单核定价格90%。设置卖方合约头寸时,必需采取限价指令方法设定。
8.2协议增加约定
协议中,必需增加以下约定:
(一)当标准仓单项下期货商品市值(交易所公布为准)下跌幅度造成监控指标高于警戒线时,应由监控部门立即向融资人发出《跌价赔偿通知》,要求其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T+3),补充对应确保金,不然应立即处理标准仓单。
融资人确定:我方贸易企业监控部门有权单方认定某一交易日业务所涉标准仓单期货商品市值和标准仓单核定价格之间百分比、下跌幅度等,融资人承诺不提出任何异议,并承诺根据监控部门通知要求,立即补足确保金。
8.3降低操作风险部分方法
1.提供融资人对标准仓单下商品拥有完整、正当、有效全部权相关材料;
2.监控部门应每日监控商品价格,每日能够经过期货企业提供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盘中实时监控,当标准仓单价值下跌造成监控指标高于警戒线时,能够要求融资人补充对应确保金,假如不能立即补充,能够直接处理标准仓单。
3.标准仓单业务项下转让、交割、期货合约交易、注册等相关操作严格按相关要求实施。
8.4回收借款情况
借款期间,凡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处理标准仓单回收借款:
1.融资人有意提供虚假或隐瞒关键事实财务报表;
2.融资人使用借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直接介入股市、期市进行违规交易,或挪用做其它用途;
3.融资人经营不善致使其业务萎缩、负债加重、经济效益下降或有可能失去偿债能力;
4.在标准仓单价值下跌时融资人不按约定补充对应确保金。
第9章 标准仓单业务操作步骤
9.1标准仓单销售业务
9.1.1还款起源
(一)融资人自有资金;
(二)借款到期前融资人提供足额确保金;
(三)借款到期前融资人请求并和我方贸易企业协商,双方同意后对标准仓单进行变卖所得资金。
9.1.2操作步骤
(一)受理和审核
1.融资人提交《业务申请表》和《标准仓单持有证实》,经办人员判定是否能够受理业务,若能够受理,相关要素填入《业务审批表》;
2.融资人提交具体材料,经办人员负责;
3.尽职调查,经办人员负责,最终形成一份《尽职调查汇报》;
4.风控部门依据《业务申请表》和《尽职调查汇报》做出审批,出具《初评审汇报》,经办人员依据《初评审汇报》做对应补充,出具《相关初评审意见解释说明》;
5.评审会最终审核;
(二)签署协议和资金划转
6.审核经过,待《业务审批表》全部审批完成后,签署协议;
7.P2C平台确定我方贸易企业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标准仓单业务确保金足额后,线上开始募集资金至募集完成;
8.我方贸易企业财务部门向第三方支付平台出具《划款通知书》,第三方支付平台给融资人划款;
9.先支付融资人一定百分比借款,融资人将所持标准仓单转让给我方贸易企业后再支付剩下部分借款,融资人给我方贸易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融资人支付我方贸易企业一定确保金用于我方贸易企业套期保值和仓储费用,向融资人出具《收款证实》,财务部门负责;
(三)监控和还款
11.套期保值对应期货合约不能平仓,确定该期货合约已卖出且交割月份在还款日之前,我方贸易企业向融资人出具《持仓证实》,监控部门负责;
12.融资人按月支付利息;
13.期货合约到期,交割,我方贸易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所得货款代融资人归还借款,扣除我方贸易企业费用后剩下款项退还融资人,融资人出具《收款证实》。
14.若期货合约到期无法交割,且责任不在我方贸易企业,由融资人和我方贸易企业协商处理,或融资人归还借款,我方贸易企业转回标准仓单;或经过转让卖出标准仓单,所得货款归还借款,扣除我方贸易企业费用后剩下款项退还融资人。
9.2标准仓单回购业务
9.2.1还款起源
(一)融资人自有资金;
(二)借款到期前融资人提供足额确保金;
(三)借款到期前融资人请求并和我方贸易企业协商,双方同意后对标准仓单进行变卖所得资金。
9.2.2操作步骤
(一)受理和审核
1.融资人提交《业务申请表》和《标准仓单持有证实》,经办人员判定是否能够受理业务,若能够受理,相关要素填入《业务审批表》;
2.融资人提交具体材料,经办人员负责;
3.尽职调查,经办人员负责,最终形成一份《尽职调查汇报》;
4.风控部门依据《业务申请表》和《尽职调查汇报》做出审批,出具《初评审汇报》,经办人员依据《初评审汇报》做对应补充,出具《相关初评审意见解释说明》;
5.评审会最终审核;
(二)签署协议和资金划转
6.审核经过,待《业务审批表》全部审批完成后,签署协议;
7.P2C平台确定我方贸易企业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标准仓单业务确保金足额后,线上开始募集资金至募集完成;
8.我方贸易企业财务部门向第三方支付平台出具《划款通知书》,第三方支付平台给融资人划款;
9.先支付融资人一定百分比借款,融资人将所持标准仓单转让给我方贸易企业后再支付剩下部分借款,融资人给我方贸易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
10.融资人支付我方贸易企业一定确保金用于我方贸易企业套期保值和仓储费用,向融资人出具《收款证实》,财务部门负责;
(三)监控和还款
11.监控,监控部门负责,逐日盯市,基于折价率指标设置监控指标,划定警戒线和处理线,当标准仓单下商品价格下降造成监控指标高于警戒线时,要立即以《跌价赔偿通知》方法通知融资人补充对应确保金,使监控指标回落到警戒线以下。假如借款人不采取方法使监控指标回落到警戒线以下,当折价率高于处理线时,我方贸易企业有权进行处理;
12.融资人按月支付利息;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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