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工业大学重点(重大)科技项目经费配套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发展战略,扶植高层次高水平的重点(重大)科技项目,支持科研团队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培育高水平的创新成果,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结合学校科学研究发展实际,对xx工业大学科技项目认定办法中IV类中有明确科学研究任务的重点纵向科技项目进行经费配套和立项激励,对重大横向科技项目进行结题激励,具体实施办法如下:第一条 我校作为项目(或课题)第一承担单位,承担的IV类重点纵向科技项目经费配套、立项激励和V类重大横向科技项目结题激励及具体标准见附表一。单个项目配套经费总额及激励经费总额均不超过100万元。第二条 重点纵向科技项目经费配套、
2、立项激励的基数按实际到校经费来计算,且不包括外协费、外协设备费和自筹经费。对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直接经费与间接经费分开拨付的项目,以直接经费(扣除外协费、外协设备费后)为计算的基数。重大横向科技项目结题激励的基数,按实际到校经费来计算,且不包括外协费、外协设备费和自筹经费。第三条 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由外单位转入我校的项目。如项目已在原单位实施,结余经费转入我校的,不享受配套政策;如项目尚未在原单位实施,且经费全额转入我校的,享受相应的配套政策;项目转入我校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直接拨入我校的后续经费,享受相应的配套政策。第四条 学校已经按项目立项部门要求承诺经费配
3、套的项目以及与学校联合资助的项目,不再重复项目经费配套。外单位人员依托我校承担的项目,不享受配套政策。第五条 每年学校集中一次对项目进行重点(重大)科技项目的经费配套、立项激励和结题激励。第六条 重点纵向项目科技配套经费直接转入项目负责人配套经费本,实行单独建帐,由项目负责人掌握使用,可用于与项目研究有关、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规定开支范围内的各项支出。立项激励经费由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核算后,转入项目负责人配套经费本,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对科研团队实行激励。第七条 对于V类中的重大横向科技项目进行结题激励。重大横向科技项目结题后,向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科研项目管理部门核实后转入项目负责人配套经费
4、本,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对科研团队实行激励。第八条 科技项目配套经费的各项支出应严格遵守国家、xx、相关部委的政策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第九条 因项目中止、撤销,或项目超期两年不结题验收者,学校将冻结配套经费,剩余经费由学校统一收回。项目负责人调离我校的,若项目已经完成或仍在我校实施,且经费不转出我校,其剩余配套经费由学院指定项目组成员负责掌握使用。转到外单位实施,且有经费转出的,该部分经费不享受学校配套政策,已经配套的,学校将按实际转出的经费比例,扣回相应的配套经费。第十条 进入学校科技项目管理的地方研究院承担重大横向科技项目,由工业研究院按相关标准给予结题激励。 第十一条 2016年1月1日后立项的项目按本办法执行。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工业研究院和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附表一:重点(重大)科技项目经费配套和激励标准重点纵向科技项目经费配套标准重大横向科技项目经费配套标准项目类型科研配套经费立项激励经费结题激励经费I类20%10%-II类15%8%4%III类10%7%3.5%IV类5%6%3%V类5%5%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