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为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动态管理,在培养过程中引入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在研究生课程学习基本结束之后,以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依据,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素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科研创新和实践能力及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的综合考核。考核的目的是总结评价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成果,及时发现研究生在培养和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探讨解决问题的途径,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从而进一步激励研究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确保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通过中期考核工作,使品学兼优的人才脱颖而出,未按培养方案要求
2、完成学位课程学习者,延期答辩。同时,也可以使管理部门和指导教师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工作。二、考核时间 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时间一般在第五学期进行。 三、考核内容 1. 思想品德:考核研究生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守国家政策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道德、品行等方面的情况。 2. 业务学习:考核研究生的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创业意识。 3. 科研能力:考核研究生在参加学术活动、实际科研工作以及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等各项工作中表现出的自学能力、科研能力、独立工作能力、责任心以及敬业和协作精神。 4. 考核研究生参加文体活动情况和
3、表现以及身体状况和心理素质情况。四、组织领导与考核程序1. 由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负责,组成由校分管领导、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领导、导师组组长和指导教师参加的考核领导小组,负责中期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2. 参加考核的研究生在财经学院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信息管理系统中下载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逐一填写,交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培养与学生管理办公室。3. 指导教师对研究生的业务学习、科研能力和学习态度等表现做出评价。4. 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直属党支部对研究生做政治思想鉴定。5. 导师组针对研究生的综合表现做出综合评价。经导师组组长签字后,将中期考核结果报研究生教
4、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6. 中期考核最终结果由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审核并报主管校领导审定后存档备案。五、考核标准考核的结果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合格)、E(不合格),五个等级。(一) 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A(优秀),须达到如下条件:1. 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考核为优秀。2. 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没有重修记录,且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3. 科研能力突出,实践能力强,入学以来在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导师后第一作者)。4. 身心健康。(二) 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B(良好),须达到如下条件:1. 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考核为良好
5、。2. 按培养方案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没有重修记录,且学位课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3. 科研能力较好,实践能力较强,入学以来在国家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第一作者或导师后第一作者)。4. 身心健康。(三) 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C(中等),须达到如下条件:1. 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考核良好。2. 按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考核通过并取得相应的学分。3.有科研工作能力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非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4. 身心健康。(四) 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D(合格) ,须达到如下条件:1. 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考核良好。2. 按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
6、,考核通过并取得相应的学分。3. 有科研工作能力,具备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和论文写作应具备的科研能力和素质,但未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 身心健康。(五) 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中期考核结果为E(不合格):1. 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课程考试经补修后仍有不及格者。2. 未如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者。3. 无故不能完成开题报告,二次开题报告仍不能通过者。4. 身体状况或其它特殊原因不宜继续学习者。六、结果处理(一) 对于中期考核结果为A(优秀)、B(良好)的研究生,可以按照培养计划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继续攻读学位,同时,可以作为评选优秀奖学金和优秀毕业生的依据。(二) 对于中期考核结果为C(中等)、
7、D(合格)的研究生,可以按培养计划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继续攻读学位。(三) 对于中期考核结果为E(不合格)的研究生作如下处理:1. 经中期考核领导小组讨论,认为尚有培养前途者,允许跟随下一级研究生重新申请进行中期考核,重新考核合格后,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延期答辩;重新考核仍不合格者,终止其学习,不再给予再次考核的机会。延期毕业期间的相关费用自理,并停发普通学金。2. 对于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中期考核的研究生按E(不合格)处理。七、附则(一)研究生指导教师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在中期考核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徇私情,积极稳妥地做好本项工作。(二) 中期考核结束后,由导师组组长签字,并将财经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报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审定。(三) 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将提出的最后审定意见报中期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后存档备案。(四) 本管理办法从二七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负责解释。 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 201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