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模版.docx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2877065 上传时间:2024-06-07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6.29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模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模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加强教学管理与监督,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根据高等教育相关教学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工作性质与指导思想 第一条 教学督导工作是学校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教学督导主要是对全校的本科教学秩序、质量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同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其他教育教学活动进行督导。 第二条 教学督导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督促导、以导带督、督导结合、重在指导”的原则,构建“校院两级,专兼结合,日常督导与专项督导并重”的教学督导体系,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培养教学队伍、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学改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第三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是对学校本科教学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学术组织,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在教学督导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开展。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人员聘任 第四条 学校设立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3名,委员10-15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教学督导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学生家长和用人单位代表参加。 第五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由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提出拟任名单,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学校聘任。教学督导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4年,可连聘连任,原则上连任不超过两届。聘期内如因故不能履行职责者,可中途终止聘任。 第六条 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由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教学督导小组,每小组设组长1名,成员若干名。 第七条 教学督导员实行聘任制。教学督导员包括专职督导员和兼职督导员,由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选拔,学校聘任。教学督导员每届任期两年,期满考核合格,可连聘连任。教学督导员在聘任期间因故不能履行职责者,可终止聘任。 第八条 教学督导员选聘条件为:具有良好的师德,工作责任心强;熟悉学校教学工作,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较高的教学管理水平;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身体健康。 第三章 工作制度与职责 第九条 教学督导委员会负责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制度设计和体系建设,针对教学和教学管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对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工作提供咨询。 第十条 教学督导组在教学督导委员会指导下,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点制定工作计划,确定督导项目及任务。对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题调研,分析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为教育教学政策的制定与调控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 教学督导员通过听课、巡课、师生座谈会、专项督导等方式,对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等教学环节与状态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参与学校组织的教学工作检查与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并帮助整改。 第十二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保障教学督导工作正常运行,经费由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编报和管理。 第四章 督导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教学督导员享有参加学校教学工作会议权利,学校组织的督导工作学习交流以及要求相关部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的权利。 第十四条 教学督导员应严格遵守督导组织纪律,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保证做到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同时要积极开展督导工作研究,不断提高督导能力和水平。 第五章 督导员工作考核 第十五条 教学督导员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学校教学督导员考核由教学质量与评估办公室另行制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其他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