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
考生编号:
甲方(定向单位):
乙方(培养单位):**大学
丙方(考生本人):
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经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 招生
甲方同意本单位在职人员 (以下简称丙方)为乙方 专业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管理
1、丙方在学期间,人事、劳动、户口、医疗等关系仍保留在甲方,不纳入乙方研究生奖助体系;原则上丙方毕业后应回甲方工作,除非经甲方书面同意。
2、丙方在学期间若需报考博士或联系出国(境),必须经甲方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应证明。若有特殊情况的,丙方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丙方在学期间,须严格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录取专业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如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按乙方相关规定处理。
4、丙方在专业学习方面享有与非定向硕士研究生相同的权利。
三、经费
1、乙方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丙方收取学费。
2、丙方应于每学年开学前一周,将年度学费一次性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发放的银行卡,如不按时缴费,乙方将不予办理报到注册等相关手续。
四、其他
1、甲、乙、丙三方同意上述条款,并依据本协议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协议书未尽事宜,甲方、乙方和丙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在丙方取得学籍后生效。
注意:本协议书内容不得随意更改,否则无效。请务必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否则,由此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盖章单位负责。
甲方: 乙方: **大学 丙方: (签字)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大学研究生院代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请将有完整签章三份协议返回给录取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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