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邮编:联系方式: 乙方:湖南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地址: 邮编:联系方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经友好协商,就 项目合作事宜,在长沙市岳麓区达成并签订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内容1. 甲乙双方针对 项目展开合作,合作范围为 (国家/省/市)。2. 在项目合作的过程中,甲乙双方的主要职责和提供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广度、营销渠道、策划方案及其他所有的有形及无形资源)如下:(1) 甲方的主要职责: (2) 甲方提供的资源: (3) 乙方的主要职责: (4) 乙方提供的资源: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 甲方
2、的权利:(1) (2) (3) 2. 甲方的义务:(1) (2) (3)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的权利: (1) (2) (3) 2. 乙方的义务: (1) (2) (3) 第四条:费用结算及相关事项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因为本合同项下合作事宜所产生的收益及费用承担采取如下方式:1、 收益分配: 2、 费用结算: 第五条:特别约定1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对于在本次合作过程中从对方处所获取到的与本次合作有关或因合作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信息、策划方案、经营模式、财务数据、技术指标及其他性质的任何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均负有长期的
3、保密义务。未经相对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或向社会公布。上述保密信息可以以数据、文字及记载上述内容的资料、光盘、图书、电子文档等有形媒介体现,也可通过口头等视听形式传递。2 甲乙双方承诺并保证:双方对于在本次合作过程中所投入的任何有形及无形的资源均享有合法的、完整的、充分的权利,不存在任何对其他第三方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构成侵权的情形。3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得再与其他任何第三方就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事宜进行洽谈或者达成、签订任何口头及书面的约定、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1 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均应当严格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包括
4、但不限于各项条款、保证、确认、声明等)均构成违约行为,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给他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2 在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任何一方涉及到对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构成侵犯的,由侵权方独自承担全部的责任及不利后果,如果因此给合同相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合同相对方全部的经济损失。3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约定,向第三方透露或向社会公布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的,违约方因此取得全部收益归守约方所有,并应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的经济损失。第七条:不可抗力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发生的后果不能防止或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或
5、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一方对另一方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应于15日内提出事件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按照事件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协议。第八条:其他事项1 为保证协议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在业务、市场、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问题。2 甲乙双方应共同保证合作项目的正常运行。对业务开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应及时相互通报,协商处理解决。3 甲乙双方开展业务均应依法办理。本协议如果与相关政策法规发生冲突,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第九条:协议的变更或修改
6、1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 项目结束之日自然终止。其间除本协议约定的情形外,协议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协议必须提前十五天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由于协议终止带来的任何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因政策原因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调整,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3 因本协议的履行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4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章部分)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 4 页 共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