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 资 顾 问 协 议 书甲方: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xx法定代表人:xx乙方:住所:鉴于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拟聘请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引入战略投资者,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如下条款:1、 定义 “投资者”是指:乙方为甲方引入的战略投资者。 “融资”是指:私募股权融资。 “投资金额”是指:甲方账户实际收到投资者支付的投资款金额。 “保密信息”是指:(1)从甲方获得的或与甲方PETCT项目相关人士商谈时知悉的与项目有关的任何性质的信息,不论该信息是以口头形式、书面形式、电子文本形式、还是在协商过程中以其他形式获得。(2)乙方、乙方之董事、官员、雇员、顾
2、问或代理人准备的包含或反映任何项目信息的文件,或从项目相关信息中生成的分析、编纂研究资料或其它文件;(3)与项目相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样品、技术资料和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联合重组的意图、战略规划、调研、产品、服务、市场、知识产权、软件开发、发明、工艺、计划、图纸、设计、营销、技术、业务或系统、财务、客户资料、规范/规格、计划、目标/源代码、应用、尚未公开的商标、商号及其他任何其它不为公众所知悉的信息。上述各项不论已经或可能得到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已经或正在登记注册、或受到其他形式的公开保护,也不论是否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为商业秘密,均可认定为保密信息。(4)保密信息不包括:i. 本协议
3、签署时,已为公众所知的信息;ii. 乙方在甲方向其披露之前已知悉,且在甲方向其披露时以书面方式明确告知甲方已为其所知的信息;iii. 非因乙方违反本协议,而在披露之后进入公有领域的信息;iv. 甲方书面同意对外发布的信息;v. 乙方或外部顾问根据法律强制要求(无论是口头询问、审讯、传召出庭令 、民事调查要求或其它)或任何法庭或政府或乙方受其监管的监管机构的命令必须披露的信息。 2、聘任甲方拟聘请乙方作为融资顾问,甲方的职责如下:1)配合投资者的尽职调查,提供其所需的资料;2)结合乙方的建议,与投资者进行谈判;3)在融资完成后,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第3条所述融资佣金。乙方的主要职责如下:1)为甲方引
4、荐战略投资者;2)以甲方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协助甲方与投资者谈判;3)积极促成投资者对于甲方的投资,并且此投资者对于甲方的估值范围不低于融资前4-4.5亿元。3、佣金及支付作为对于本协议第2条乙方工作的回报,甲方同意:1)如在乙方的引荐和促进下,投资者完成了对于甲方的投资,则甲方应支付乙方融资佣金。2)融资佣金的比例为投资者投资金额的3%3)在投资者资金到达甲方账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指定账户支付该笔融资佣金。4、 保密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人员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管理层、员工;乙方聘请的律师、评估机构、审计机构等专业中介机构或专业咨询人士;乙方委托的任何其他第
5、三方;其他因受乙方聘请或委托参与本次合作而可能获悉保密信息的人员。乙方需向前述所列人员说明保密义务,并保证该等人员遵守保密义务。乙方承诺,其对保密事项的使用只限于与本次融资工作相关的目的,而不得为任何其他目的加以利用。乙方承诺履行以下保密义务:(1) 乙方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所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以保持其机密性。(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或运用或利用任何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保密信息。(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直
6、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提供任何在进行中的工作的性质、协议内容和合作的具体情况。(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用于本项目调研、尽调之目的,乙方不得以复印、摘抄、拍摄、录音及其他任何方式对记载有本协议约定保密事项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记录、缩略图、图片、照片或其他任何涉及保密信息的载体进行复制也不得将该等载体带离甲方或以任何通信手段进行发送或散发。(5) 乙方应当用与保护自己的保密信息相同的注意程度保护从甲方获取的保密信息。如乙方得知保密信息被误用或被泄漏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6) 如果按照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依中国法院、行政机关或执法机构的要求,乙方须
7、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若因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而导致的后果由乙方承担。(7)返还i. 合作终止后,甲方有权在任何时间,书面要求乙方立即返还或销毁所有受本协议约束的一切书面资料的正本和副本及载有受本协议约束的保密事项的一切载体(如相关载体属于乙方所有,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相关载体上载有的保密信息删除),包括源于这些保密信息的其他形式的信息(包括文档信息、电脑存储信息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ii. 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时,尽快向甲方归还或尽合理努力销毁全部保密信息或包含该保密信息的媒体、存储介质及其任何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如果该保密信息属于不能
8、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中,则应尽合理努力销毁或删除之。 (8)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透露或泄露保密信息的,应向甲方和/或项目标的公司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全部损失。5、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6、独立性(1)本协议独立于双方签署的其他任何协议存在,其他任何协议的效力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2)本协议各条款之间相互独立。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本协议任何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7、争议解决(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依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5 - 甲方: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2016年 月 日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