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的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本行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主持董事会办公室的日常工 作。董事会办公室接受董事会的领导,向董事会负责。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三条负责准备和递交政府管理机关及银行业监管部门要求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出具的报告和文件。第四条负责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及有关事务,管理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记录,保管本行董事会的印章。第五条协助做好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配合做好高管人 员的考核、薪酬激励及发展战略规划的决策。第六条负责建立并保持与
2、董事的联系沟通机制,保证董事能够及时 得到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记录。第七条协助、督促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第八条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法人投资者及自然人投资者保 持必要的联络,提高投资者对本行的参与度。第九条负责本行信息披露事务,保证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合法、真实和完整。第十条负责本行股权管理工作,保管股东名册、股东资料及相关信 息。第十一条在董事会决议下协助落实本行资本金项目的调研和重大投资工作。第十二条负责组织落实本行资本持续补充机制工作。第十三条协助董事及高管人员再培训工作的安排。第十四条负责办理本行工商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等证件年检及变更工作。第十五条负责筹备本行领导班子联席会会议,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 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第十六条承担股东大会、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责。第十七条董事会决定的其它临时性工作。第三章工作职权第十八条董事会办公室享有对本行事务的知情权,有权及时得到有关文件和记录。第十九条董事会办公室行使职权时,本行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