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幼教系列资料 文艺巡回演出合同书 甲方:_ 乙方:_ 为了促进艺术沟通,富强社会主义文艺,满意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努力增加收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甲乙双方依据以上精神,经协商全都,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演出剧目和主要演员 第二条演出时间和场次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由 至 演出,计 天,演出 场。 第三条乙方应为甲方供应剧场现有设备 及联系好宿舍(住宿费由 担当),并赐予肯定装台时间,负责组织观众,作好宣扬工作。 第四条票价 。 第五条分帐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费用外,甲方得 %,乙方得 %。 第六条公提费用、旅运费(是指演职员的旅费和演出用品的运费)和宣扬费(包
2、括报纸广告海报及其它双方协商同意的宣扬品)。 第七条甲方应事先将上演方案及有关宣扬资料于演出 日前寄给乙方。 第八条甲方在 演出,应接受当地文化主管部门的支配和领导,办理有关演出手续。 第九条在演出期间,双方均应留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要留意节省水电、爱惜公物,假如甲乙双方损坏对方的设备或演出物品时应照价赔偿。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一方由于无故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应赔偿对方的实际损失,并偿付违约金 元。 2.一方因不行抗力的缘由,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尽快用电话、电报、电传通知对方,双方均应设法补救。如仍无法履行合同,可协商延缓或撤销合同。 3.一方接受出国、接待外国贵宾或中央指定特别的政治任务时,应由接受任务一方协同主办单位在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双方应乐观设法支配补救,照实在无法补救者,应由主办单位依据对方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甲方: 联系人姓名: 谈判代表: 通讯地址: 电话: 乙方: 联系人姓名: 谈判代表: 通讯地址: 电话: 年月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