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幼教系列资料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协议合同书 甲方:_ 乙方:_ 法定地址:_ 法定地址:_ 帐号:_ 帐号: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公平、自愿、协商全都基础上,就甲方托付乙方代理支配进出口货物运输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代理范围 乙方作为甲方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接受甲方托付承办下列国际运输事宜: 货物品名:_数量:_ 始发地:_目的地:_ 运输方式:_运期:_ 其他服务:订舱报关报检拖车仓储 运杂费:_付费方式:_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当对所供应托付单、报关单、许可证、合同、商检证明、核销文件、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有关文件、单证之真实性、合法性、完备性负责
2、。 2.甲方按本协议结算条款和运、杂费费率规定偿付运费及其他相应费用的责任,对于运费到付货物的运费,甲方作为第二偿付人,在收货方拒付运费情形下履行运费偿付的责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缘由拒绝或拖延本协议项下运费的偿付。 3.甲方应对因自身缘由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及其它后果负责。 4.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并不得以此类要求未能满意为由不履行本协议。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尽力保证甲方托付之运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乙方保证所从事相关活动不超出本协议规定之代理范围,并保证自觉维护托付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值之理由损害甲方利益。 3.乙方应对已经签收的货物负责,直至
3、移交给其承运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4.乙方有责任向甲方供应运输询问,并关心甲方设计最平安、快捷、经济之运输线路和方案。对于已运输货物,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有责任就货物状况作出报告。 5.除不行抗力之外,乙方应对因乙方过失、有意等缘由引起的运期推迟、额外支出、货物短装、破损及其它后果负责。 四、结算 1.甲方收到运杂费发票及清单后,应在_工作日内付清运杂费/签订付款协议书。 2.甲方若对乙方开出的运杂费帐单有异议,则应在收到运杂费帐单_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并与帮助乙方的对帐工作。 3.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杂费帐单甲方且无异议,如未能在_工作日完成运杂费偿付或未能在付款协议指定期限内完成运杂费偿付,则乙方将就未尝付运杂费向甲方收取_滞纳金。 5.双方结算用银行帐号如前所述。双方结算联系人、电话为:_ 6.本协议结算所涉及汇率按业务发生当月_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执行,另有商定除外。 甲方:_ 签字盖章:_ _年_月_日 乙方:_ 签字盖章:_ _年_月_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