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纱摄影服务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乙方: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指定联系人: 联系方式: 第一条 双方权利义务1、一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地点的,需提前3日告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具体约定详见附件1规定。2、甲方在拍摄期间应当服从乙方安排,配合乙方完成各项服务,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应当自行保管或交由乙方保管。3、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选样、取件,未按照约定时间选样、取件,乙方在通知甲方后仍不履行超过6个月的,乙方可任意处置样片、成品,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4、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如实、全面告知除套系内容外其他可能收费的产品、服务的内容及收费标准。
2、服务中发生套系外收费项目的,双方应当按照签订合同时甲方认可的收费标准即时清结相应费用。5、乙方收到钱款后应当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据,注明收费项目及金额,并在甲方支付全部费用后开具正式发票。6、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拍摄、选样、取件及其他服务,对照片修整及艺术处理应当征得甲方确认。7、对于套系约定数量以外的样片及底片等图像文件资料,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价格转让给甲方,如甲方不需要,乙方应当在甲方取件时当面销毁。8、乙方应当保证拍摄质量及成品质量满足甲方提出的特别要求或达到乙方承诺的标准,且不得低于相关国家规定或行业规范确定的最低标准。9、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及服务中使用的各种产品,如服
3、装、化妆品、相框、相册等,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规定或行业规范确定的卫生、安全及质量等要求。其中相框、相册等开胶、变形的,包修期不得少于一年。10、乙方按照约定享有摄影作品著作权的,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11、乙方应当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隐私保密。第二条 双方违约责任1、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退还相应费用。3、由于一方原因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4、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
4、的产品不符合相关国家规定或行业规范确定的要求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修理、更换或重新制作;无法修理、更换、重新制作,或修理、更换、重新制作后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免相应费用。5、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原始图像文件全部或部分损毁、灭失的,乙方应当免费补拍;无法补拍或甲方不愿补拍的,乙方应当退还相应费用,并按照相应费用的两倍支付违约金。6、乙方擅自发表、使用为甲方拍摄的摄影作品或泄露甲方隐私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7、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行业规范的规定承担其他责任。第三条 争议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摄影行业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
5、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条 其他约定1、本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1(婚纱摄影服务预约单)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签于: 签于: 附件1:婚纱摄影服务预约单套系名称套系内容入册照片区域服装相册的规格、材质、页数以乙方提供的套系详单为准。费用合计共计: 元,大写: 元付款方式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按照费用总额的20%,共计: 元向乙方支付定金。甲方因自身原因放弃拍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提供拍摄服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剩余价款于拍摄当日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并由乙方开具发票。其他特别约定1、摄影师: 2、造型师: 3、婚礼日期: 4、化妆师: 5、室内拍摄地点: 6、室外拍摄地点: 其他收费项目1、 套系外主要收费项目(1)入册外照片每张 元刻入光盘 (2)定妆液每瓶 元 (3)约定区域外服装价格为 元 (4) 2、套系外赠送的产品、服务(1) (2) (3) (4) (经甲方签字确认的收费价目表为准,并按照实际发生项目收费。)费用合计 元,大写: 元本合同项下摄影作品的著作权属于甲方所有。合同总计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