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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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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国有企业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所属单位领导班子职务消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国有企业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所属单位单位领导班子依据《有关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费管理的规定》(财会〔2007〕1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规范单位领导班子职务消费行为,提高消费管理水平,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氛围,确保单位职务消费公开透明,经济节约合理、合法。 二、职务消费的范围 单位领导班子职务消费包括:公务接待、机关车辆使用、差旅费、公务采购、职工福利、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费用。 三、职务消费的管理要求 (一)公务接待 1、公务接待是单位领导机关开展业务往来和协作,展示企业形象和处理工作关系的必要手段之一,属于公共财务支出,接待对象应与工作相关,不得利用接待谋取私利。 2、公务接待应根据重要程度、规模范围、应邀人员的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级别的标准和包容性较强的程序; 3、负责人应对接待人员进行严格监督,不得超标准、超规模、变相圈送餐费等违规行为,确保公款要实际开支、节约合理。 (二)机关车辆使用 1、机关车辆使用应遵守《企业车辆管理条例》和《企业用车和交通津贴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合理规划车辆使用,注意车辆保养,保证车辆安全运行。 2、机关车辆使用应严格按规定使用,不得私用、超速、抄近路、饮酒驾车、违章行驶等,车辆使用人应当对安全负责,实行严格管理,树立廉洁从政的观念。 (三)差旅费 1、差旅费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公事公办,正确用于出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不得以各种名义变相圈送。 2、差旅费报销应遵守有关规定,履行报销手续,凭证齐全,审批规范,严格制止“违规报销”,确保公款要实际开支、节约合法合规。 (四)公务采购 1、公务采购应遵守有关规定,按规程履行采购程序,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实行公开竞争、择优选用制度,不得滥发“限价鸡”、变相发放回扣。 2、采购过程中各方应注重诚信,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严防不正当关系介入采购流程,杜绝败部苗头,保证公务采购的公正、公开、透明。 (五)职工福利、文化体育 1、职工福利、文化体育等方面的费用应合理支出,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不得在“三公经费”中以“购买文体器材”、“加强员工文体活动”等名义违规开支; 2、相关费用应按照制度规定,严格管理,避免“花钱大手大脚”,做到合理划分、公开透明。 四、职务消费审批程序 1、各职级行使职务消费权限应按明确的职责权限及岗位职责范围执行职务消费,向职务消费管理部门递交职务消费审批申请。 2、职务消费审批部门依据职务消费的性质、篇目及限额审批职务消费,对于发现违规或异常的职务消费,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职务消费审批部门应当建立职务消费信息系统,对职务消费情况进行记账、监控和处置等工作。 五、职务消费的监督管理 1、职务消费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职务消费监督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严格制止职务消费中的各种违规行为。 2、职务消费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开展职务消费监督检查,对职务消费线索进行主动调查,遇到职务消费违规或发现职务消费异常情形,应当及时及时交由审计或监察等相关部门处理。 3、职务消费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职务消费公告,充分公开消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职务消费的公开透明、充分节约。 六、违规处理 对于职务消费违规的行为,应当实行一公开、二批评、三问责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违规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并依法依规进行追责追责;对于涉嫌违法的行为,应当移送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附则 1、本规定由公司行政监察部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实施之日起执行,对此前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扣下相应的责任人。 3、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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