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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财务会计部会计基础工作及内控管理办法(暂行).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2866989 上传时间:2024-06-07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6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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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xx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及内控管理办法(暂行)为加强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惩戒各种违规、违章行为,维护各项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促进依法经营,健康合规发展,根据xx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35条禁令、xx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系统柜员制管理办法、xx省农村信用社柜面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结合我联社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 基础制度执行第一条 未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度、未严格落实各岗位职责分工的,对委派会计(或储蓄所负责人)扣发绩效100元;岗位分工不明确的,对委派会计扣发绩效50元。第二条 认真执行xx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本制度、xx省农村信用社综合业务网络系统柜员制管理暂行办法、xx

2、省农村信用社会计基础工作35条禁令及其它相关制度。违反其中一项规定每次或每笔扣发绩效工资50元。第三条 柜员之间自行顶班串岗的,对责任人扣发不低于200元的绩效工资。第四条 柜员卡及密码管理。按规定保管和使用柜员卡,做到卡在人在,离柜收起,严禁托人保管或随意存放,不得转借或不经批准擅自转授权他人使用,营业终了卡随人走或入箱入库保管。定期更换人行账户系统、联网核查系统、反洗钱系统柜员密码,密码信封入库保管,不得将密码告知他人。违反规定每次扣发绩效100元。第五条 临柜人员以客户身份自行或代他人办理存、取款及其他结算业务的,每次扣发绩效100元;柜员代客户填写凭证,携带自有现金、手袋等物品临柜营业

3、,每次扣发绩效100元。第六条 委派会计(会计主管)对外办理业务的,发现一次扣发绩效200元。第七条 柜员暂时离开岗位或监控区时,业务系统不退出至“Login”状态,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印章及联行机具等重要物品不上锁,发现一次扣发绩效100元;营业终了未将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印章及联社机具等重要物品全部双人上锁入库保管的,发现一次扣发绩效100元。第八条 有价单证及抵质押有价物品保管。按规定保管本机构有价单证,确保手续齐全、保管规范,账实相符。手续不齐全每笔扣发绩效50元;保管不规范每次扣发绩效50元;销记不及时造成账实不符每笔扣发绩效100元。第二章 日常业务办理第九条

4、做好工前准备工作。工前应对自助设备钱箱进行检查,合理配备现金;对柜员尾箱中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进行合理配备且准备好办公用的各种凭条及办公用品。凭证凭条配备不合理的每次扣发绩效工资20元。第十条 按照会计出纳制度和“先收款,后记账”的原则办理个人及单位的柜面现金收款业务;按“先记账,后付款”的原则办理个人及单位的柜面现金付款业务;按“先借后贷”的原则办理转账业务。违反规定办理业务一次扣发绩效50元。第十一条 按照会计出纳制度和结算原则办理个人及单位的存款、贷款、支付结算、代理业务等柜面转账业务,认真审查受理票据及结算凭证的真实性,并认真审核票据印鉴。违反规定办理业务一次扣发绩效50元。第十二条

5、按规定办理个人及单位的开销户、账户管理系统录入、个人身份联网核查、存款查询、挂失、扣划、解挂、冻结、解冻、存单质押止付、解除止付、密码和印鉴的维护、客户信息修改维护、反洗钱信息补录等非账务性业务。违反规定办理业务一次扣发绩效工资100元。反洗钱录入不及时,被市联社通报的,对责任人每笔扣发绩效工资100元。第十三条 办理业务未使用规定的业务凭证;使用的业务凭证未严格保管,随意丢放;各种业务凭证移交档案管理人员前装订不合规;事后监督人员对审查的凭证未在凭证背面签字或盖章以示负责,每次扣发绩效100元。第三章 现金及出纳管理第十四条 营业网点库存连续三天超限额,每次对库管员(三级柜员)扣发绩效200

6、元;未核定柜员库存限额的,每次扣发绩效50元;业务终了柜员尾箱库存超限额,未及时上缴库管员的,每次扣发绩效50元;残币超限额,每次扣发绩效50元。第十五条 截留收入、虚列支出,私设“小金库”的,对责任人按实际金额的10%且不低于500元予以扣发绩效,并建议监察部门给予纪律处分,限期全部入账。第十六条 对超过5万元(含5万元)的大额支现业务,不核实并登记客户身份和进行身份识别、不按规定权限审批的,每笔扣发绩效50元;支现用途不符合大额现金管理的规定而给予办理的,每笔扣发绩效50元。第十七条 柜员不执行一日三碰库制度,每少一次扣发绩效100元,碰库时只碰现金不逐份清点凭证的少一次扣发绩效50元(以

7、打印的碰库单为准)。第十八条 业务终了,柜员尾箱中的现金和重要空白凭证未进行交叉复点而擅自入库的(以监控录像和复点人员签字为准)每次扣发绩效100元;上交现金及残币时,按要求进行整点,够把的按要求进行扎把,残币要铺平,并加盖相关人员的手章。对不按照要求操作的,每次对责任人扣发绩效100元;不坚持双人管库制度的,每次扣发绩效2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第十九条 信用社主任未按月、委派会计未按旬进行查库的,每漏查一次扣发绩效200元;未对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代保管抵质押品、预留印鉴、各种印章、钥匙进行全面查库的,每少查一项扣发绩效50元;查库登记簿登记不合规,每项扣发绩效20元;代查、代

8、登记或不实际检查而直接进行查库登记的,按照漏查处理。信用社主任与委派会计要分别查库,严禁在同一时间,就同一金额搭便车查库,发现此类情况,两者全部视同漏查。第二十条 现金账款不符,出现长款寄库、短款空库、单据抵库、白条抵库等现象的,对责任人处以扣发差错数额10%且不低于200元的绩效工资,引发经济案件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柜员将个人现金与业务库现金混放的,每次扣发绩效200元;不按现金业务操作规程进行业务操作的,每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发不低于50元绩效工资。第二十一条 按规定办理柜面现金、零残币兑换、假币收缴、鉴别等业务。违反规定者每次扣发绩效100元。第二十二条 上缴现金管理。网点上缴现金一律

9、由库管员或三级柜员上缴,并加盖库管员或三级柜员手章,未加盖库管员或三级柜员手章的现金,联社大库不予接收。网点上缴联社的现金,大库出纳人员清点发现差错的,按以下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1、差错金额在10元(含)以下的,由大库人员登记差错登记簿,按短款补齐,长款退回,扣发绩效工资100元。2、差错金额在10元(不含)以上,100元(含)以下的,由大库人员登记差错登记簿,按短款补齐,长款退回,扣发绩效工资200元。3、差错金额在100元(含)以上,500元(含)以下的,由大库人员登记差错登记簿,按短款补齐,长款退回,扣发绩效工资500元。4、差错金额在500元(不含)以上,1000元(含

10、)以下的,由大库人员登记差错登记簿,按短款补齐,长款退回,扣发绩效工资1000元。5、差错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属重大差错,由大库人员登记差错登记簿,按短款补齐,长款退回,扣发绩效工资2000元。6、上解款项出现假币的,由大库人员登记差错登记簿,责任人要将款项补齐,双倍处罚且每次不低于500元,并视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理。第四章 柜员交接第二十三条 柜员交接班、离岗或调动有需交接事项未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每次扣发绩效100元。第二十四条 交接的内容包括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及抵质押物品、业务印章、联行机具、印鉴卡、管理各种钥匙以及待办事项等,交接登记不全面的,按照每一项

11、扣发50元绩效处理。第五章 柜员及网点签退管理第二十五条 每天网点日终业务结束后柜员没有按时签退和网点签退,被省联社电话通知或通报的,每次扣发责任人绩效500元,委派制会计或储蓄所负责人扣发绩效500元;同一网点在同一个月内连续出现两次(含)以上柜员未按时签退或网点未签退的,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责令其离岗学习或给予纪律处分。第六章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第二十六条 收到、发出重要空白凭证未及时作出入库登记的,每次扣发绩效100元。第二十七条 未按要求对重要空白凭证的领用、使用、结存、作废情况进行认真登记,未将作废的重要空白凭证加盖“作废”印章,进行剪角处理后附在当日传票后面的,每次扣发绩效100元;

12、系统不能做自动销号处理的重要空白凭证(含代理业务凭证)未建立重要空白凭证使用销号登记簿的,每项扣发绩效50元;外勤使用的凭证未坚持随用随领,发现一次扣发绩效50元;出售重要空白凭证未预盖开户信用社全称和开户人账号的每本扣发绩效50元。第二十八条 将缺少联数的重要空白凭证在未查明原因前进行作废处理的,发现一次扣发绩效200元。第二十九条 对停用、换版不用的重要空白凭证、作废信通卡等未及时上交县级联社的,发现一次扣发绩效100元;重要空白凭证销毁程序不合规的,对责任人扣发绩效500元,必要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第三十条 信用社主任、委派会计不按规定对重要空白凭证进行检查的发现一次扣发绩效10

13、0元。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先加盖业务印章备用的,发现一次扣发绩效100元。第三十一条 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严造成丢失的,对责任人每份扣发500元绩效,责令责任人写出保证书并承担全部后果;有价单证及抵质押物品管理不严造成丢失的,对责任人按丢失单证金额的5%且不低于500元予以扣发绩效,造成资金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第七章 印章及印鉴卡管理第三十二条 信用社业务清讫章、结算专用章和汇票专用章未按规定用途正确使用,超范围保管、使用印章的,每次扣发绩效200元;印章的启用、交接、停用、上缴未及时登记的每项扣发绩效100元。造成经济纠纷或案件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损失。第三十三条 印章管理

14、。严格按照“谁保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和使用印章。营业时间专匣保管,临时离岗装箱上锁,营业终了必须专匣上锁,统一入库或上交联社保管;柜员休假装盒入箱上锁保管,严禁交与他人代管。违反印章管理规定每次扣发责任人绩效100元。第三十四条 按规定保管和使用开户单位印鉴卡。印鉴卡要视同现金管理,营业终了要加锁入库保管。未按规定保管每次扣发绩效100元。第八章对账管理第三十五条往来账务未按月逐笔勾对发生额及余额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扣发绩效100元。第三十六条 对公支票账户未按月对账的,每少发一户对账单扣发绩效50元;账户业务频繁、额度较大的,对账单收回率要达到100%,本月无业务发生或季度内无业务

15、发生的打印前台查询无业务交易画面附对账单后,对账率要达到90%以上。对收回的对账单未分别折角验印进行真实性核对的,每次扣发绩效50元;对未达账项未跟踪核对,并未在对账单上注明原因的,每户扣发绩效50元;未逐笔勾对发生额、余额、少对账人、复核人签字、无对账日期的每户扣发绩效50元,对账单、交易明细、账户情况说明等资料未按要求和在规定的时间内随包集中押运上报财务会计部审查的,每次扣发绩效100元。以上违规事项在要求时间内进行整改完善,未按规定执行的双倍重罚。第三十七条 记账人员未按要求与核对人员实行分离制度的,扣发绩效100元。第三十八条 内部账务未按要求定期核对,并对实物进行盘点的,每次扣发绩效

16、100元。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抵(质)押物品、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等账表、账实不相符的而未查明原因的,每项扣发绩效300元,并限期查明原因。第九章 账户管理第三十九条 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的,每次扣发绩效200元。第四十条 为个人客户开立存款账户,未要求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联网核查,留取核查结果和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他人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的,未要求其出示被代理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件,进行联网核查,留取核查结果和身份证复印件;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和卡业务账户未留取身份证复印件并进行联网核查的,以上发现一次扣发绩效100元。个人结算账户开立后五日内未及

17、时录入人行账户管理系统的每户扣发绩效100元。第四十一条 为单位客户办理开户、存款、结算等业务,未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无开户手续的对责任人每户扣发绩效300元,开户资料手续不全或证件无效,每项扣发绩效100元;账户信息未及时登记账户管理系统、账户性质同前台不一致的、非基本账户支取现金的每户处扣发绩效50元以上。第四十二条 违反规定办理储蓄单折、密码挂失、提前支取、无折(卡)存款手续的,每笔对责任人扣发绩效100元。挂失业务必须严格通过身份核查系统核实存款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留取核查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经会计审批后办理;提前支取业务必须严格通

18、过核查系统核实存款人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留取核查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无折(卡)续存必须核对并登记存款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第四十三条 违反规定办理储蓄存款的查询、冻结、扣划手续、擅自泄露储户存款秘密的,对责任人扣发200元以上绩效工资。出现经济纠纷的,由责任人赔偿损失,并给予纪律处分。第四十四条验资账户在验资期间办理支付业务的,发现一次扣发绩效不少于100元;验资账户撤资销户时未按规定办理款项退回的,发现一次扣发绩效100元;验资账户在验资期间计付利息的,每户扣发开户经办人绩效100元 。第四十五条单位定期存款支取时,未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户的,发现一次扣发绩效100元。第四十六

19、条对违反规定办理长期睡眠户(或久悬未取户)的转入、转销情况的,每次扣发绩效100元。第四十七条柜员办理留有预留印鉴的业务时不执行折角验印制度的,每笔扣发绩效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第四十八条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大额可疑支付交易的,对责任人每笔扣发绩效不低于100元。第四十九条 抹账业务和账务冲正业务未经委派会计审批擅自办理的,每笔扣发绩效100元。 第十章 会计核算及账簿记载第五十条 无正当理由造成账务积压,责令立即纠正并对责任人每次扣发绩效100元。第五十一条 不坚持制度办理业务造成结算赔款,对责任人按结算赔款金额的10且不低于100元予以扣发绩效,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并给予

20、纪律处分。第五十二条 吸收存款不入账,私支单位、个人账户存款的,责令立即纠正,对责任人按不入账或支取存款金额的10%且不低于500元予以扣发绩效,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并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五十三条 虚增、虚减存款,对责任人扣发绩效100元,虚增、虚减存款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纪律处分。第五十四条 账账、账实、账据、账表不符的,每发现一次,按每科目对责任人扣发绩效100元以上;库存现金、有价单证、重要空白凭证账实不符的,对责任人按每项次扣发绩效300元(白条、单据、假币顶库视同不符),并限期纠改,限期内不能纠改的,给予纪律处分。第五十五条 私自动用库存现

21、金、营业款项、联行资金、有价证券和其他款项的,限期追回全部款项及应承担的利息(按转存银行款利率计算)对责任人按动用金额的10%且不低于500元予以扣发绩效,并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第五十六条对违反报表规定弄虚作假,责令立即纠改,对责任人扣发绩效200元以上;报表填报不正确,每处对责任人扣发绩效50元,并立即纠改,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十七条 各种账、簿、卡、表的填制和上报要明确责任人,未明确责任人的,每次对委派会计给予扣发绩效50元。未按规定建立、使用、记载各种账、簿、卡、表的,按每项对责任人扣发绩效50元,并责令限期纠改,限期内不能纠改的,加倍处罚。第五十八条 柜

22、员受理的外部凭证(支票、汇款委托书等)应认真审查,填制错误的一律不得受理,凡违规受理的,按每笔100元对责任人进行扣发绩效;出现经济纠纷,由责任人全额赔偿损失,扣发绩效500元以上,并全辖通报。第五十九条 传票要素不全、印章加盖不清的,每笔、处对责任人扣发绩效20元。第六十条 传票封面填写不全不正确,传票编号不正确(重编、漏编)附件张数未填或填写不正确,每发现一处,对责任人扣发绩效20元。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第六十一条会计档案应指定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动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发现一次扣发绩效100元。第六十二条档案室物品摆放混乱的每次扣发绩效不少于50元;会计档案登记簿记载与保管箱(柜)编号不一致的

23、,发现一次扣发绩效50元。第六十三条各类会计资料未按规定要求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的发现一次扣发绩效50元;归档年限、种类错误的每项扣发绩效50元。第六十四条档案外部调阅无正式公函或手续不齐全的发现一次扣发绩效100元;档案私自外借、违规销毁、销毁手续不齐全的,每次扣发绩效300元。造成档案丢失的扣发绩效500元,并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二章 财务制度管理第六十五条隐瞒、截留、虚增或转移收入、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用于滥发奖金或者乱支出的,责令立即停止,退回财物,对责任人扣发不低于200元的绩效工资,并给予纪律处分。第六十六条 按月对网点费用使用情况进行公开,对不按要求公开的,

24、每次扣发网点负责人绩效500元,对不合理开支未及时纠改的,对责任人扣发绩效300元,限期内不能纠正的,加倍处罚。第六十七条 利息计算不正确,多收、少收、多付、少付利息金额在100元以下的每笔扣发绩效50元,100元以上的每笔扣发绩效100元,并限期纠正,限期内不能纠正的,加倍处罚。第六十八条 违反权责发生制原则(包括跨年度结息),对责任人每笔扣发绩效不低于100元。第六十九条 违规列支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应解汇款、责令限期纠正,并对责任人按违规列支金额的10%且每笔不低于100元予以扣发绩效,限期内不能纠正的,加倍处罚。第七十条 各项提取不正确,对责任人每项不低于100元扣发绩效,并限期纠

25、正,限期内不能纠正的,加倍处罚。第七十一条 未按规定收取凭证费、手续费的,对责任人扣发绩效50元以上,并责令其垫付少收费用。第七十二条 对贪污、私分股金红利,存贷款利息的,责令立即收回,并对责任人按贪污私分金额的50%且不低于500元予以扣发绩效,并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七十三条 购建的固定资产、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因保管不当造成丢失的,由责任人赔偿,并按每件对责任人扣发绩效100元。第七十四条 财产的变价,报废未经批准的,对责任人按财产原值的5且不低于100元予以扣发绩效。第七十五条 财产的变价收入未入账内核算,挪用、贪污的,责令限期收回,对责任人按变价收

26、入的50%且不低于500元予以扣发绩效,限期内不能纠改的,加倍处罚,并给予纪律处分,情况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第七十六条 利用公款,为企业、个人垫付利息的,限期纠正,并对责任人按违章金额的10%且不低于200元予以扣发绩效,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全额赔偿。第七十七条 财产出租收入不入账,贪污、挪用、私分,对责任人按不入账金额的10%且不低于500元予以扣发绩效,并给予纪律处分,退回非法所得,限期将出租收入全部入账,限期内不能入账的,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第七十八条 出借财产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按财产金额的20%且不低300元予以扣发绩效,并由责任人全额赔偿财产损失,情节严重的

27、,给予纪律处分。第七十九条 未经审批购买固定财产,对责任人按列支金额的5%且不低于500元予以扣发绩效。第十三章 其他考核第八十条 能力考核。由财务会计部按季组织内勤人员进行一次培训考试,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发绩效工资500元;每迟到1分钟扣发绩效工资10元,以此类推。财务会计部根据考试成绩对全部内勤人员进行考核(含业务技能考核),考试总分100分,考试分数在65分以上的视同合格,60(含)-65分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100元,60分以下扣发当月绩效工资500元。连续两次考试得分在60分以下的,离岗学习直至考试合格,学习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第十四章附则第八十一条 以上处罚标准均为底线,对问题严重的将加倍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第八十二条 联社将加大对会计基础工作及内控制度的检查力度,会计辅导人员每季度对全辖网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明确落实到人,按季汇总,下发通报,兑现问题责任人扣发绩效。第八十三条 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社将以督办方式下发各社并限期纠改,未按期纠改的,在复查中再次发现的将加倍处罚。对于上级联社组织的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联社将严格按照省市联社制度和本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明确落实各环节责任,追究处罚到人,严惩不贷。第八十四条本办法由xx县农村信用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修改、解释。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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