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信息化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财务信息化工作,保障财务信息化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升财务信息化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财务信息化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财务信息化是企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会计核算、财务报表、财务分析与辅助决策等财务相关业务内容,最终实现财务业务一体化管理。第三条 *财务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是“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投资、统一实施、统一管理”。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各级单位。第二章 基础设施第五条 *对财务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和统一实施,各单位严格按照*的统一要求执行。第六条 *负
2、责组织专家小组对财务信息化基础设施的主体设备进行选型。设备选型的重点包括网络系统交换机、路由器,硬件系统的中小型机、备份及灾难恢复系统、应用服务器系统,软件选型主要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和数据库软件。第七条 *确定各级单位财务信息系统的设备配置档次方案,各单位按*的统一选型选择设备配置方案,上报*。第八条 *对财务信息化主体设备和软件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进行招标采购,并对统一选型的软硬件设备组织相应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第九条 *统一管理*与其子公司之间的广域网,包括IP地址和域名的规划、分配和路由配置等,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变更,以确保计算机网络的互联互通。第十条 未纳入*统一采购或规划的有关
3、配套基础设施,各单位参照*的有关要求自行采购,确保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稳定运行。第三章 软件管理第十一条 财务信息化软件管理包括软件应用规划、购置、开发、实施、版权、变更管理等内容。第十二条 财务信息化软件分为*统一管理的财务信息化软件(主要指财务核算、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等采用集团管控模式的应用软件)和二级单位统一管理的财务信息化软件。 第十三条 *统一管理的财务信息化软件各单位不得再自行采购、开发,二级单位统一管理的财务信息化软件应向*备案。第四章 编码标准第十四条 财务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遵照*信息分类与编码标准执行。第五章 会计核算单位及用户管理第十五条 *对会计核算单位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会
4、计核算单位的增加、变更和停用应履行相应授权审批流程。第十六条 *对财务信息化各系统的用户及权限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财务信息化各系统的用户及权限的增加、变更、停用、删除应履行相应授权审批流程。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根据财务信息化和内部控制的管理需要,明确岗位与职责,并确保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第六章 运维管理第十八条 运维管理是指为保障财务信息化各系统正常运行而对应用系统及其软硬件运行环境、网络环境以及辅助设施进行监控、维护、技术支持等工作。第十九条 软硬件运行环境、网络环境以及辅助设施的运维管理参照*信息化相关制度执行。第二十条 *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必须配备财务信息化应用系统管理员,与信息部门共同承担
5、起财务信息化系统的运营维护工作。第七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 *财务信息化各系统安全管理包括主机设备、网络、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系统软件的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财务信息化各系统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第八章 档案管理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应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对财务信息化系统的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进行归档,具体包括:(一)数据库备份资料(以磁带、移动硬盘与光盘等介质为载体);(二)软件升级前的数据库备份;(三)打印输出的经过盖章签字的会计资料;(四)每年一次的经系统管理员签字的系统管理维护记录本存档;(五)财务信息
6、化各系统平台(操作系统、数据库、应用软件、网络配置文档等)基础信息资料;(六)软件的开发、变更文档及源程序;(七)软件更换时的数据对照表;(八)其他应该存档的资料或数据。第二十四条 财务信息化各系统打印输出的凭证、账簿和报表格式要按照*制定的格式执行,规范财务信息化的质量。第二十五条 打印输出的凭证、报表、账簿等各种纸质会计资料和以磁带、移动硬盘与光盘等介质保存的电子数据档案保存期限应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第二十六条 对存放数据信息的介质应定期进行抽检,以确认介质能否继续使用,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可用介质应及时进行修复。第二十七条 本章未涉及的内容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第九章 评比考核管理第二十八条 *每两年对所属单位财务信息化工作进行评价和考核。第二十九条 考核方式采取自评与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第三十条 考核内容为财务信息化应用水平和管理质量两部分。第三十一条 评比考核纳入*财务先进集体评比办法中进行考核。第十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为保障本办法得以贯彻落实,*财务部负责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