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合理有效地筹措、分配、使用资金,加强对公司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资金的筹措、分配、使用按资金预算执行,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整个集团公司。第二章 资金使用管理原则第一条 公司各项资金统一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筹划并具体办理筹措调度事务。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根据整个公司的资金预算,负责公司内部单位资金的划拨。第三条 公司各种预算的编制程序按资金预算办法之规定执行。第四条 资金使用的检查,公司财务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务总监、
2、总裁、董事长编报专题报告:1、定期检查单位的现金库存状况;2、定期检查单位资金结算情况;3、定期检查单位银行存款的情况。第五条 公司的现金实行备用金管理制度,每次提取备用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现金出纳根据现金用款规定进行支付,并做到日清日结,不得擅自留存现金。第三章 资金管理第一条 公司财务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报送年度资金预算外,还应于每月25日前编制次月份生产资金计划表及当月实际发生与计划数额比较表,并于每月末前汇总、编制次月份资金计划表,汇总、编制当月实际发生与预计数额比较表,并于次月2日前,报财务总监、总裁,并根据财务总监、总裁批示执行资金计划,同时存档备查。第二条 公司资金收
3、支预算(计划)限于以下项目:1、资金支出:按预算内计划编列;2、原材料采购支出:依请购、采购作业量编列;3、薪资:依据工资、奖金制度及当期产销计划、最近实际发生数等资料编列;4、期间费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当期管理工作计划编列;5、其他支出: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它支出”,其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应加以特别说明。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应严格依照资金预算(计划)及公司制定的资金使用审批权限使用各项资金。第四条 公司资金使用额可按月据实进行调整。若月度使用超出计划,视情况作如下处理:1、如公司财务部主动变动,则相应调整,但应限定时期;2、如因业务良性扩张,则须作出书面报告,载明增加额度、原因
4、及必要性、要求期限等,经公司财务主管签注意见后,报财务总监批准后,报总裁审批。3、如因经营不良造成超额使用,除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和提出预防与纠正措施外,公司财务部对直接责任人按管理制度予以惩罚。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应按月编制“资金使用比较表”,以掌握资金实际运用与预计情况之差异,实际数与预计数比较单项差异在百分之十以上者,应填写“资金差异报告表”,并列明差异原因。第四章 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第一条 公司各类资金的使用,应严格依照既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事宜。第二条 预算内资金使用审批权限:1、公司各职能部门预算(计划)内资金使用包括:工资及福利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利息费用、税金及日常管理需
5、要支付的其他杂项等经常性费用。2、具体审批程序按公司用款审批管理办法执行。第三条 预算外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1、预算外资金是指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发生的各项非经常性支出,主要包括:固定资产购置及出售、长短期投资、借出款项、宣传广告费、职工工资奖励及其他等。2、具体审批程序按公司用款审批管理办法执行。注:审批权限分三类:1、审核:指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2、审批:指有关领导经参考“审核”的意见后进行批准。3、核准:指财务总监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第五章 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第一条 货币资金的日常管理依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附 则第一条 本制度经董事长批准后施行。第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执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