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投标廉政合同合同签订地: 项目名称: 招标人(甲方): xx 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投标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第一条甲方承诺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1.2严格遵守xx集团招投标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1.3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
2、求乙方为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1.4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1.5招投标期间不私下约见乙方工作人员。1.6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投标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第二条乙方承诺2.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有关廉政规定。2.2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甲方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甲方;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2.3不私下约见甲方工作人员;不到甲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2.4不向
3、甲方工作人员电话询问评标情况或施加任何影响。2.5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2.6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3.1甲乙双方自觉接受监督。3.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双方均可向甲方监察部门举报。甲方监察部门将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3.3甲方监察部门有权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合同的行为。3.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包括宣布中标无效、停止邀请其参加甲方项目投标1至3年等。第四条其他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4.2本合同一式 份, 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附页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甲方:xx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