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专业 班级 学生姓名 a成绩评定人评定成绩总分(100分制)成绩权重(百分比)折合分综合成绩(100分制)指导教师40%评审教师30%答辩小组30%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成 绩 评 定 说 明一、答辩前每个学生都要将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在指定的时间内交给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批阅,写出评语并评分后,交答辩组长,答辩组长送交评审教师评阅,评审教师写出评语及评分后,送交答辩小组。二、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举行专门会议按学校统一的成绩评定办法,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答辩委员会对答辩小组提出的优秀和不及格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确认,必要时可组织系级答辩,最终确定成绩,并向学生公布。三、各专业学生的最后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四、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各档成绩比例要从严掌握,建议优秀者15,良好者45%,及格和不及格者总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