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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外贸结算方式与流程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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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第二章 服装外贸结算方法在服装外贸中所采取结算方法关键有汇付、托收和信用证。不一样结算方法对制单要求及单证流转全部有所不一样。掌握每种结算方法特点及对单据要求对出口商顺利收回货款起着十分关键作用。第一节 汇付一、汇付含义和当事人汇付(Remittance),又称汇款,是指付款人主动经过银行或其它路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行为,是最简单国际货款结算方法。汇付有四个基础当事人,她们分别是:1汇款人(Remitter),通常为进口方; 2收款人(Payee),通常为出口方;3汇出行(Remitting Bank),也称进口地银行(Importers bank);4汇入行(Paying Bank),也称出口

2、地银行(Exporters bank)。二、汇付种类及其业务程序汇付可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方法。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拍发加押电报、电传或SWIFT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款项给收款人一个汇款方法。在电报或电传上,汇出行应加注双方约定“密押”,以使汇入行查对金额和证实电报真实性。电汇优点是收款人收到汇款时间快速,但费用较高。2.信汇(mail transfer,M/T)汇出行应汇款人申请将信汇委托书寄给汇入行,授权解付一定金额款项给收款人一个汇款方法。信汇委托书须由汇出行签字,经汇入行查对签字无误,证实信汇真实性后,方能解汇。信汇优

3、点是费用低廉,但收款人收到汇款时间较迟。电汇和信汇业务程序见图21所表示。图21 电/信汇业务步骤示意图3.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票汇是汇出银行应汇款人申请,代汇款人开立以其分行或代理行为解付行即期汇票,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另一个汇款方法。票汇除使用银行汇票外,多年来,使用其它票据如本票、支票等日益增多。在中国出口业务中使用票汇方法时,当收到国外进口商寄来票据后,如付款银行在中国,可持票向汇入行取款结汇,如付款行在国外,出口企业均需委托当地银行经过付款地国外代理行代为向付款银行收款。票汇业务程序见图22。图22 票汇业务业务步骤示意

4、图不管采取电汇、信汇、还是票汇,其所使用结算工具(委托通知或汇票)传送方向和资金流动方向相同,所以均属顺汇(to remit)。但这三种汇款方法也有不一样之处,比如在付款速度上,电汇最快,信汇次之。票汇和信汇相同,但如付款银行在非收款人所在国,则最慢。所以,电汇最受卖方欢迎,也是现在采取关键汇付方法,但银行收取费用也最高。而信汇方法因为资金在途时间长,操作手续多,已日趋落后,现在已较少使用。三、汇付性质及其在服装外贸中应用在国际贸易使用汇付方法结算货款过程中,银行只提供服务而不提供信用,所以,使用汇付方法完全取决于买卖双方中一方对另一方信任,并在此基础上向对方提供信用和进行资金融通。所以,汇付

5、方法属于商业信用性质。因为商业信用不如银行信用可靠,提供信用一方所负担风险很大,所以,汇付方法在中国外贸实践中,除对本企业分支机构和部分极可靠用户用于预付货款(pay in advance)、寄售方法(consignment)和货到付款(cash on delivery, C. O. D.)、随订单付现(cash with order, C. W. O.),通称赊帐交易(open account trade, O/A)外,关键用于定金、货款尾数,和佣金、费用等支付。大宗交易使用分期付款或延期付款方法时,其货款支付也常采取汇付方法。值得注意是,对于在出口业务中采取票汇预付货款交易,为确保收汇安全

6、,除确实可靠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并经中国银行审查认可同意收受以外,均应先持票向付款银行收取票款,如付款银行在国外,则应先将收到票据交我当地银行,并委托其经过国外代理行向付款行收取货款,在接到收妥通知后,方可对外发运货物,以防发生国外不法商人伪造票据、出票行破产倒闭、签发空头支票等原因收不到票款而蒙受损失。第二节 托收托收(collection)是国际贸易结算中常见方法之一,是出口人委托银行向进口人收款一个方法。一、托收含义根据托收统一规则(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第2条要求,托收是指由接到委托指示银行处理金融单据和/或商业单据,方便取得承兑或付款,或凭承兑或付款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它条件交出单

7、据。也即托收是债权人(出口人)出具债权凭证(支付工具)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人)收取货款一个支付方法。二、托收当事人托收方法基础当事人有四个,即委托人、托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委托人(principal)是开出汇票(或不开汇票)委托银行向外国付款人收款出票人(drawer),通常就是卖方。托收行(remitting bank)是委托人代理人,是接收委托人委托,转托国外银行向国外付款人代为收款银行,通常为出口地银行。代收行(collecting bank)是委托行代理人,是接收委托人委托,代向付款人收款银行,通常为进口地银行。付款人(payer)通常就是买卖协议买方,是汇票受票人(drawee)

8、。在托收业务中,有时还可能有以下当事人:提醒行(presenting bank)是指向付款人提醒汇票和/或单据并收取款项银行。在通常情况下,提醒行就是和托收行有代理关系代收行。但有时假如付款人和该代收行不在同一城市或因为无往来关系处理不便时,需转托和付款人在同一城市或有业务往来关系银行代向付款人提醒收款。此时,提醒行就是付款人所在地另一银行。在跟单托收情况下,付款人为了便于向银行融通资金,有时也会主动要求指示上述代收行转托和其有业务往来并对其有融资关系银行担任提醒行,向其提醒汇票和/或单据。需要时代理(principals representative in case of need),又称委

9、托人代表,是指委托人指定在付款地代为照料货物存放、转售、运回或改变交单条件等事宜代理人。按托收统一规则要求,委托人如需指定需要时代理人,应对授予该代理人具体权限在托收申请书和托收委托书,统称托收指示书(collection order)中做出明确和充足指示。不然,银行对需要时代理人任何指示能够不予受理。托收行在接收出口人(委托人)委托申请书后,双方之间就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一样,代收行接收了托收行(委托人)托收委托书后,双方也就组成了委托代理关系。出口人出具托收申请书和托收行出具托收委托书也均为委托代理协议,托收行和代收行分别作为代理人,必需各自按委托指示办理。若有越权行为致使委托方受到损失,

10、由代理人负全部责任。三、托收种类按托收过程,汇票是否随附商业单据来划分,托收能够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一)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在托收过程中,汇票没有随附发票、提单等商业单据而单独使用。在外贸实践中光票托收不常见。(二)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 在托收过程中,汇票随附发票、提单等商业单据使用。在外贸实践中货款收取大全部采取跟单托收。在跟单托收情况下,根据向进口人交单条件不一样,又可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1、付款交单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D/P)是卖方交单必需以进口人付款为条件,即出口人将汇

11、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银行托收时,指示银行只有在进口人付清货款时才能交出货运单据,假如进口人拒付,就不能从银行取得货运单据,也无法提取单据项下货物。付款交单按支付时间不一样关键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和远期付款交单两种。(1)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是指出口人经过银行向进口人提醒汇票和货运单据,进口人于见票时付款,领取货运单据。(2)远期付款交单(D/P after sight)是指出口人经过银行向进口人提醒汇票和货运单据,进口人在汇票上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由代收行再次向其提醒时经付款后向代收银行取得单据。在汇票到期付款前,汇票和货运单据由代收行掌握。另外,还有一个以其它条款和条件交出

12、单据,(deliver document on other terms and conditions)如不用汇票而要提供担保“承诺付款交单”。2、承兑交单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D/A)指出口人交单是以进口人承兑为条件。进口人承兑汇票后,即可向银行取得货运单据,待汇票到期日才付款。承兑交单只适适用于远期汇票托收。四、托收通常业务程序因为使用结算工具(托收指示书和汇票)传送方向和资金流动方向相反,所以,托收方法属于逆汇(to draw, reverse remittance)。跟单托收业务通常按以下程序进行:1、出口人根据协议发货后取得运输单据,即连

13、同汇票及发票等商业单据,填写托收申请书一并送交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2、托收行依据出口人提醒,向代收行发出委托书连同汇票、单据寄交代收行,要求根据申请书指示代收货款。3、代收行收到汇票和单据后,应立即向进口人做付款或承兑提醒。如为即期汇票,进口人应立即付清货款,取得货运单据;如为远期汇票,进口人应立即承兑汇票。若属付款交单方法,代收行保留汇票及单据,待汇票到期再通知付款赎单。若属承兑交单方法,则进口人在承兑汇票后即可从代收行取得全套单据。4、代收行收到货款后,应立即货款拨付托收行。5、托收行收到货款应即转交出口人。图23、图24、图25分别是即期付款交单、远期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通常业务程序示意

14、图:图23 即期付款交单业务步骤示意图说明:出口人按买卖协议要求装货后,填写托收申请书,开立即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或不开立汇票,仅将货运单据)交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托收行依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委托书,连同汇票(或没有汇票)、货运单据寄交进口地代收银行委托代收。代收行根据委托书指示向进口人提醒汇票和单据(或仅提醒单据)。进口人审单无误后付款。代收行交单。代收行办理转帐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妥。托收行向出口人交款。图24 远期付款交单业务步骤示意图说明:出口人按买卖协议要求装货后填写托收申请书,开立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托收行依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委托书,连同汇票、货运单据寄

15、交代收行委托代收。代收行根据委托书指示向进口人提醒汇票和单据,进口人经审核无误在汇票上承兑后,代收行收回汇票和单据。进口人到期付款。代收行交单。代收行办理转帐,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到。托收行向出口人交款。图25 承兑交单业务步骤示意图说明:出口人按买卖协议要求装货后填写托收申请书,开立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托收行,委托代收货款。托收行依据托收申请书缮制托收委托书,连同汇票、货运单据寄交代收行委托代收。代收行根据委托书指示,向进口人提醒汇票和单据,进口人经审核无误在汇票上承兑后,代收行收回汇票同时,将货运单据交给进口人。进口人到期付款。代收行办理转帐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到。托收行向出口人交款。五托收

16、性质和作用托收业务过程中即使有多家银行参与,但付款人是否对汇票付款或承兑完全取决于付款人信用,银行在业务过程中,不管单据审核、不管货物和不管货款,即所谓“三不管”标准,所以托收属于商业信用。不管是付款交单(D/P)还是承兑交单(D/A),均要求卖方先行发货,然后经过银行向买方收款,所以,不管是付款交单还是承兑交单,对出口人来说,全部存在很大风险。不过,托收方法对进口人来说,却是极为有利。因为进口人不需要预垫资金,或仅需垫付较短时间资金。假如采取承兑交单条件,或在付款交单情况下,利用信托收据先把单据借出,进口人还有深入利用出口人资金机会,或仅凭本身信用进行交易而无需购货资金。所以,以托收方法进行

17、结算,能起到调动进口人经营主动性,提升交易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能力,从而使得出口人达成扩大销售目标。所以,在国际贸易中,托收方法常常被用作一个非价格竞争手段。六托收统一规则在托收业务中,银行和委托人之间关系,往往因为各方对权利、义务和责任解释有分歧,加上不一样银行具体做法也有差异,从而造成误会、纠纷以至争议。国际商会为了协调各相关当事人在托收业务中发生矛盾,有利于业务开展,曾于1958年草拟并于1967年作为国际商会第254号出版物公布了商业单据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 of Commercial Paper),从而在银行托收业务中取得了统一术语、

18、定义、程序和标准,也使出口人在委托代收货款时有所依循和参考。以后,依据国际贸易发展,并吸收实践中经验,国际商会于1978年对该规则作了修订,更名为托收统一规则,即国际商会第322号出版物(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 ICC Publication NO. 322),简称“URC322”。在URC322使用以后,依据使用中情况和问题,国际商会于1995年4月又一次颁布了新修订本,作为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最新修订本对国际间托收程序、技术和法律等方面全部有所修改。新规则已被很多国家银行采纳,并据以处理托收业务中各方纠纷和争议。中国银行在做托收业务中,也遵照该规则

19、办理。托收统一规则(Uniform Rules for Collections)现行版本国际商会第522号出版物(ICCP Publication No. 522),以下简称“NRC522”,已于199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全文共26条,分为总则、托收形式和结构、提醒方法、业务和责任、付款、利息和手续费及其它费用、其它要求共七个部分。以下扼要介绍其关键内容:1、凡在托收指示书中注明按URC522行事托收业务,除非另有明文要求或和一国、一州或地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相抵触,本规则对相关当事人均含有约束力。2、银行应以善意和合理谨慎从事。其义务就是要严格按托收指示书内容和URC522办理。如银行决

20、定不受理所收到托收或其相关指示,必需用电讯或不可能用电讯方法时则须用其它最快捷方法通知发出托收指示书一方。3、银行必需确定所收到单据和托收指示书所列完全一致,对于单据缺乏或发觉和托收指示书中所列单据不一致时,必需毫不拖延地用电讯或其它快捷方法通知发出托收指示书一方。除此之外,银行没有深入审核单据义务。银行对单据形式、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或法律效力,或对单据上要求或附加条件概不负责;银行对单据所代表货物描述、数量、重量、质量、情况、包装、交货、价值或存在,或对单据相关当事人或其它任何人诚信或信誉、行为、偿付能力、推行能力和对因为任何通知、信件或单据在寄送途中延误、丢失所引发后果,或因为电讯传输

21、延误、残缺或其它错误,或对专门术语在翻译或解释上错误,也不负担义务或责任。4、除非事先取得银行同意,货物不应直接运交银行,也不应以银行或其指定人为收货人。假如私自这么做,银行无提货义务,其风险及责任由发货人负担。5、托收不应含有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指示远期汇票。假如托收含有远期付款汇票,该托收指示书中应注明商业单据是凭承兑交付(D/A)还是凭付款交付(D/P),如无此注明,商业单据仅能凭付款交付,代收行对因为迟交单据而产生任何后果不负责任。6、如有委托人指定一名代表,在遭到拒绝付款和/或拒绝承兑时,作为需要时代理,则应在托收指示书中明确而且完整地注明该代理人权限。如无此注明,银行将不接收该代理人

22、任何指示。7、托收如被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提醒行必需毫不拖延地向发出托收指示书银行送交拒绝付款或拒绝承兑通知。委托行收到此项通知时,必需对单据处理给以对应指示。提醒行如在发出上项通知后60天以内仍未收到此项指示时,可将单据寄回发出托收指示书银行,而不负责任。另外,URC522还对托收费用、部分付款、拒绝证实、托收情况下通知等问题作了具体要求。托收统一规则是国际商会制订仅次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通例相关键影响规则。自公布实施以来,对降低当事人之间在托收业务中纠纷和争议起了较大作用,很快被各国银行所采取,但因为它只是一项国际通例,所以,只有在托收指示书中约定按此行事,才对当事人有约

23、束力。第三节 信用证一 信用证含义简言之,跟单信用证是一个有条件银行付款承诺。说得全方面部分,它是银行(开证行)依据买方(申请人)要求和指示向卖方(受益人)开立,在一定时限内凭要求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即期或在一个能够确定未来日期,兑付一定金额书面承诺。简单地说,信用证是一个带有条件银行付款书面承诺(A Documentary Credit is a conditional bank written undertaking of payment)。所谓“带有条件”是指受益人在要求时间内,提交要求单据,符合信用证条款而言。所谓“兑付”是指付款、承兑并支付或负担延期付款责任、到期付款。二信用证当事人

24、信用证包含当事人较多,基础当事人有三个: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和受益人。另外,还有其它关系人,如:通知行、保兑行、付款行、偿付行、议付行等。1.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or opener),即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人,通常为进口人或实际买主。2.受益人( Beneficiary ),即信用证上指定有权使用信用证人,即出口方或实际供货人。3.开证行(Issuing bank),即接收委托开立信用证并负担确保付款银行,通常为进口方银行。4.付款行(Paying bank or drawee bank ),即开证行指定对信用证项下付款或充当汇票付款人银行,能够由开证行自己负担,也可为进口方银行授权

25、银行。5.通知行(Advising bank),即受开证行委托,将信用证转交给受益人银行,通常为开证行往来行或出口方指定银行。6.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即开证行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提交符合信用证要求汇票和单据银行。通常为出口方银行或开证行指定银行。7.偿付银行(Reimbursing Bank),又称信用证清算银行,是指信用证中所指定代开证行偿付议付行(或付款行)票款银行。它在进行偿付前无审单之必需,而且并非每一项跟单信用证业务全部有偿付行,偿付行通常是开证行存款银行或是开证行分行、支行。8.保兑银行(Conforming Bank)是指依据开证行请求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银

26、行。保兑行在信用证上加具保兑后,即对信用证独立负责,负担必需付款或议付责任。 在实际业务中,保兑行通常由通知行兼任。三信用证通常业务程序信用证业务步骤伴随不一样类型信用证而有所差异。但就其基础步骤而言,则大致相同。现以即期不可撤销跟单议付信用证为例,扼要介绍其业务步骤及其各步骤具体内容。图2-6是这种信用证业务步骤示意图:受 益 人( 出 口 商 )开 证 申 请 人( 进 口 商 ) 通知行/议付行付款行/开证行图2-6 信用证业务步骤示意图说明:(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协议,要求采取即期跟单信用证方法支付货款。(2)进口人向当地银行提出开证申请,并交纳押金或其它担保,要求开证行向受益人开出信

27、用证。(3)开证行开具信用证并寄给出口人所在地银行(通知行)。(4)通知行查对印押无误后,将信用证转交受益人。(5)受益人审核并认可后,即按要求条件交货,交货后制备信用证要求各项单据,并在信用证使用期内送议付行议付。(6)议付行按信用证条件审核单据无误后,按汇票金额扣除利息将垫款付给受益人。(7)议付行将汇票和货运单据寄付款行进行索偿。(8)付款行审核单据无误后,偿付货款给议付行。(9)付款行通知进口人付款赎单,进口人验单无误后付款。(10)付款行将单据交给进口人。四信用证性质和作用(一)信用证性质信用证属银行信用,是建立在银行信用基础上。因为银行信用通常优于商业信用,所以较易被出口人接收,有

28、利于交易达成和国际贸易发展。(二)信用证作用1安全确保作用。对进口人来说,经过信用证条款要求,可确保取得代表货物单据,从而可确保货物品质、数量和交货期。对出口人来说,只要严格实施信用证条款,就可由银行信誉作确保,凭单据取得货款。2资金融通作用,在信用证方法下,进口人开证时只付少许资金就可做较大买卖。出口人收到信用证后可用信用证作抵押向银行做打包货款,用于装运前费用;装运后向议付行做押汇取得货款,还清货款后净得利润,也可用少许资金做较大买卖。 五信用证特点(一)开证行负有第一性付款责任UCP600要求,对于多种类型信用证,“当开证行授权另一银行凭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付款、负担延期付款责任、承

29、兑汇票或议付时,开证行和保兑行(若有话)有义务:()对已负担付款、负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汇票或议付银行进行偿付;()接收单据。” 在这个意义上,假如申请人倒闭,开证行还是照样推行要付款责任。(二)信用证是一项独立自足文件UCP600说明信用证和协议关系,“信用证按其性质和凭以开立信用证销售协议或其它协议,均属不一样业务” 。即使信用证是在协议基础上开立,但信用证一旦开立,就成为独立自足文件。在这个意义上,银行在审核单据时往往只需对照信用证,而不是协议或二者兼顾;即按信用证条款办,而不是按协议条款办。(三)信用证是纯单据业务UCP600要求了单据和货物/服务/履约行为关系,“在信用证业务中,相关

30、各方所处理是单据,而不是和单据相关货物/服务/履约行为”; 同时UCP600还说明了银行对单据真伪性不负责任。“银行对任何单据格式、完整性、正确性、真实性、伪造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上要求或附加通常/及或特殊条件,一概不负责任;”。 在这个意义上,相关银行只管单据而不管货物/服务/履约行为,只要受益人提交单据和信用证条款一致,银行就要推行付款责任。不然,银行就能够不推行付款责任,即使货物/服务/履约行为是符合基础协议要求。六信用证种类信用证可从各个不一样角度进行分类,详述以下:(一)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credit & Revocable credit)依据开证银

31、行确保性质,信用证可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和可撤销信用证两种:1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credit),指信用证一旦开出,在使用期内,未经受益人及相关当事人同意,不得片面修改和撤销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较有保障,在国际贸易中使用最为广泛。在信用证中往往注明“不可撤销”(Irrevocable)字样。2可撤销信用证(Revocable credit),指在使用期内无须经受益人及相关当事人同意,开证行能够随时修改和撤销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对受益人没有保障,在国际贸易中通常不予接收。在信用证中往往注明“可撤销”(Revocable)字样。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通例要求,假如L/C中未要求不

32、可撤销或可撤销,应视为不可撤销信用证。(二)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依据付款凭证不一样,信用证可分为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1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是指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信用证。单据是指代表货物或证实货物已交运单据而言。前者指海运提单,后者指铁路提单、航空提单、邮包收据等。国际货物贸易所使用信用证绝大部分是跟单信用证。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通例,跟单信用证适用范围包含备用信用证,据此,备用信用证项下“单据”泛指任何依据信用证要求提供用以统计或证实某一事实书面文件。2光票信用证(Clean Credit)。是指开证行仅凭不附单据汇票付款信用证。有信用证要求汇票

33、附有非货运单据,如垫款清单等,也属光票信用证。在采取信用证方法预付货款时,通常是用光票信用证。(三)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按兑付方法不一样,信用证可分为付款信用证、承兑信用证和议付信用证。1付款信用证(Payment Credit)。是指通常指定由某一银行付款信用证,称为付款新奇证。付款信用证通常不要受益人开具汇票,而仅凭受益人提交单据付款。在付款信用证这通常有类似确保文句:“我们凭提交符合信用证替哦安康单据付款”。(We hereby engage that payment will be duly made against documents presented in conf

34、ormity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2承兑信用证(Acceptance Credit)是指通常指定由某一银行承兑信用证,称为承兑信用证,即当受益人向指定银行开具远期汇票并提醒时,指定银行即行承兑,并于汇票到期日推行付款。在承兑信用证中通常有类似确保文句:“我们确保凡符合信用证条款汇票被提醒时立即承兑,并于到期日立即付款。”(We hereby engage draft(s) drawn in conformity with the terms of this credit will be duly accepted on presentation and

35、 duly honored at maturity.3议付信用证(Negotiation Credit)。是指通常来证行许可受益人向某一指定银行或任何银行交单议付信用着呢感,称为议付信用证。议付信用证又可分为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议付信用证:(1) 公开议付信用证(Open Negotiation Credit)。又称自由议付信用证(Freely Negotation Credit),是开证行愿意办理议付任何银行做出公开议付邀请和普遍付款承诺信用证,即指任何银行均可按信用证条款自由议付信用证。(2) 限制议付信用证(Restricted Negotiation Credit)。是指开证行指定某一

36、银行或开证行本身自己进行议付信用证。公开议付信用证和限制议付信用证到期地点全部在议付行所在地。这种信用证经议付后,如因故不能向开证行索取票款,议付行有权对受益人行使追索权。(四)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 依据付款时间不一样,信用证可分为即期信用证和远期信用证:1即期信用证(Sight Credit)。是指开证行或付款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跟单汇票或装运单据后,立即推行付款义务信用证。这种信用证特点是出口人收汇快速安全,有利于资金周转。在即期信用证中,有时还加列电汇索偿条款(T/T Reimbursement Clause),它是开证行许可议付行用电报或电传通知开证行或指定付款行,说明多种单据和信用

37、证或指定付款行接到电报或电传通知后,有义务立即用电汇将货款拨交议付行。因为电报、电传较邮寄快,所以,信用证带列电汇索偿条款,出口商可加紧收回货款,但进口商则要提前付出资金。付款后如发觉收到单据和信用证要求不符,开证行或付款行对议付行有行使追索权利。这是因为此项付款是在未审单情况下进行。2远期信用证(Usance Credit)。是指信用证要求受益人凭远期汇票取款。使用远期信用证时,开证银行或付款银行收到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后,并不立即付款,而是依据汇票期限,等到汇票到期时付款。这种信用证关键作用是便于进口商融通资金。 远期信用证在实际业务中还可分为以下多个: (1) 远期加利息信用证。是指信用证

38、要求受益人凭远期汇票取款,由买方负担利息。因为这种信用证远期汇票不能贴现,只有待汇票到齐时一并收取本息,所以出口人不能即期收汇,所以,通常应要求对方修改为即期付款。 (2)假远期信用证(Usanee Credit Payable at Sight),亦称作“买方远期信用证”(Buyers Usance L/C)。是指买卖双方在签署协议时要求,用即期信用证方法付款,而实际上由进口商开来远期信用证,要求受益人来具远期汇票,由进口商负担贴现利息和手续费,出口商(受益人)能即期收到全部货款一个信用证。使用假远期信用证原因关键有:第一,进口商利用银行信用和较低贴现息来融通资金,减轻费用负担,降低进口成本

39、;第二,有国家因为外汇担心,法令要求交易一律须远期付款,银行只能开立远期信用证,或对银行开立即期信用证有严格限制。在此种情况下,在即期付款交易中,进口商句采取远期信用证,要求开证行确保在能够贴现市场进行贴现,利息和费用由进口商 假远期做法。 假远期信用证须含有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要求受益人开立远期汇票,并由国外付款行负责贴现; 第二,一切利息、贴现费用、承兑手续费用由进口商负担; 第三,确保受益人(出口商)能按时即期收取十足货款。这种方法对开证申请人(进口商)来水,含有远期信用证特征,信用证上要求开立远期汇票,开证申请人到期凭票付款。对受益人(出口商)来说,这种信用证是一个变相即期信用证,能

40、即期收汇。 使用假远期信用证实际上是进口商利用了银行承兑汇票,以取得比银行放款利率为低优惠贴现率,并由进口商负担贴现利息和费用,换得远期汇票到期付款有利条件。 假远期信用证和上述远期加利息信用证尽管表面上有些相同,但二者是有区分,关键表现在: 第一,开证基础不一样。假远期信用证是以即期付款国际买卖协议为基础。而远期加利息信用证是以远期付款国际货物买卖协议为基础。 第二,信用证条款不一样。假远期信用证中要求出口商开具远期汇票,同时在信用证上说明要求出口商开远期汇票,同时在信用证上说明该远期汇票能够即期付款,由进口商负担利息,开证行见票先行承兑,俟汇票到期再支付本息。 第三,收汇时间不一样。假远期

41、信用证受益人能即期收汇。而远期加利息信用证要等汇票到期才能收汇。 但不管是假远期信用证还是远期信用证加利息信用证均须由进口商负担利息。(3)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Bankers Acceptance Credit).是指开证银行作为汇票付款人信用证。这种信用证项下汇票,在承兑前,银行对出口商权利义务以信用证为准;在承兑后,银行作为汇票承兑人,应按票据法要求,对出票人、背书人、持票人负担付款责任。(4)延期付款信用证 (Deferred Payment Credit)。是指开证行在信用证中要求货物装船后若干天付款,或开证行收单后若干天付款信用证。延期付款信用证不要求出口商开立汇票,所以出口商不能利

42、用贴现市场资金,只能自行垫款或向银行借款。在出口业务中,若使用这种信用证,货价应比银行承兑远期信用证高部分,以拉平利息和贴现之间差额。(五)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依据受益人对信用证权利可否转让,分为可转让信用证和不可转让信用证: (1)可转让信用证(Transferable Credit)(Divisible)。是指开证行授权通知行在受益人要求下可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权利让给第三者即第二受益人信用证。信用证经转让后,即由第二受益人办理交货,但第一受益人仍须负担国际货物买卖协议上卖方责任。依据跟单信用证统一通例要求,只有明确注明“可转让”信用证方能转让。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但许可第二

43、受益人将信用证重新转让给第一受益人。另外,开证行在信用证实确注明可转让信用证放可转让。如信用证注明“可分割”(Divisible)、“可分开”(Fractionable)、“可让渡”(Assignable)和“可转移(Transmissible)”等词,银行能够不予理会。(六)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 在不可撤销信用证中,按其是否有另一家银行参与确保兑付,可分为保兑信用证和不保兑信用证两种。 (1)保兑信用证(Confirmed L/C)。是指开证行开出信用证,由另一家银行确保对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推行付款义务,这么信用证即为保兑信用证。对信用证加保兑银行,即为保兑行(Continuing Ba

44、nk)。信用证“不可撤消”是指开证行对信用证付款责任。“保兑”则是指开证行以外银行对信用证付款责任。不可撤消保兑信用证,则意味着该信用证不仅有开证行不可撤消付款确保,而且又有保兑行确保兑付确保,二者付款人全部是第一性付款责任,所以这种有双重确保信用证对出口商最为有利。 (2)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 L/C)。是指开证银行开出信用证没有经另一家银行保兑。当开证银行资信好和成交金额不大时,通常全部使用这种不保兑信用证。 (七)循环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Revolving Credit),是指信用证被全部或部分使用后,其金额又恢复到原金额,可再次使用,直至达成要求次数或要求总金额为止.循

45、环信用证通常适适用于定时分批均衡供给、分批支款长久协议.对进口人来说,可节省逐笔开证手续和费用,降低押金,有利于资金周转;对出口人来说,可降低逐批催证和审证手续,又可取得收回全部货款保障。 循环信用证可分为按时间循环信用证和按金额循环信用证:1按时间循环信用证是受益人在一定时间内可数次支取信用证要求金额。2按金额循环信用证是信用证金额议付后,仍恢复到原金额可再使用,直至用完要求是总额为止。具体循环方法通常有以下三种:第一个是自动循环,即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不需要等候开证行通知,即可自动恢复到原金额;第二种是非自动循环,即每期用完一定金额后,必需等候开证行通知抵达,信用证才恢复到原金额继续使用;

46、第三种是半自动循环,即每次支款后若干天内,开证行未提出停止循环使用通知,自第XX天起即可自动恢复至原金额。 循环信用证和通常信用证不一样之处就在于:通常信用证在使用后即告失效,而循环信用证可数次循环使用。 (八)对开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Reciprocal Credit),是指两张信用证开证申请人互以对方为受益人而开立信用证。其特点是第一张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和开证申请人(进口商)就是第二张信用证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第一张信用证通知行通常就是第二张信用证开证行。两张信用证金额相等或大致相等,两证可同时互开,也可前后开立。对开信用证多用于易货贸易、来料加工和赔偿贸易业务,交易双方全部担心对方凭

47、第一张信用证出口或进口后,另外一方不推行进口或出口义务,于是采取这种相互联络、互为条件开证措施,相互得以约束。 (九)对背信用证 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sit)又称转开信用证,是指受益人要求原证通知或其它银行以原证为基础,另一张内容相同新信用证。对背信用证通常是由中间商为转售她人货物,从中图利,或两国不能直接进行交易需要经过第三国商人以次种措施沟通贸易而开立。对背信用证受益人能够是国外,也能够是中国,其装运期、到期日、金额和单价等可较原证要求提前或降低,但货物质量、数量必需和原证一致。对背信用证开证人(原证受益人)通常是以原证项下收得款项来偿付对背信用证开证行(通常为原证通知行)已垫付资金。所以,对背信用证开证行除了要以原证用做开新证抵押外,为预防原证发生以外收不到款,通常还要求开证人缴纳一定数额押金或担保品。因为对背信用证条款修改时,新证开证人需得到原证开证人同意,所以,修改比较困难,而且所需时间也较长。 (十)预支信用证 预支信用证(Ant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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