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电气挂(摘)牌安全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小****库 文档编号:285355 上传时间:2023-07-02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5.46KB 下载积分:9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气挂(摘)牌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电气挂(摘)牌安全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一、目的 停电挂牌是指通过操作使各种开关装置由合闸位置转为分闸位置从而中断该回路电能供应后,在对应开关装置把手上悬挂警示标示牌标明正在进行工作,任何人员不得操作该回路的开关,以避免造成人员触电、伤害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二、停电挂牌的范围 设备检维修项目(含抢修)、技改工程项目及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故障处置、工艺调整等需要停电的工作。 机修机械、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检修人员与操作人员联系和挂牌制度,必要时设专人监护。紧急抢修必须有安全措施,向参加人员讲明,特殊危险的部位或区域要指定专人负责。 三、停电挂牌原则 1.所有停电操作,必须在其对应的开关装置把手上悬挂警示标示牌以后,方可开始工作。 2.谁挂牌谁摘牌。如遇换班,交接班应将挂牌事宜交待清楚,严禁任何人代替相关方挂牌摘牌。 3.做好挂(摘)排登记后,双方到现场进行挂(摘)牌操作并确认。严禁任何人通过电话、对讲机或口头约定方式进行挂(摘)牌。 4.确保电气操作安全应软硬结合,一是挂牌、二是上锁。 四、挂牌操作程序(十二步法) 1.第一步 1.1班长填写挂牌工作单。 2.第二步 2.1班长与设备检修责任人确定检修内容。 2.2预计检修时间。 3.第三步 3.1班长与设备检修责任人共同辨识风险(机械伤害、触电、淹溺、物体打击、高空坠落等)。 3.2班长与设备检修责任人共同确定挂牌的设备和位置,并通知电气负责人办理停电手续。 4.第四步 4.1通知中控室停机。 4.2释放能量。 5.第五步 5.1班长和电工断电挂牌(断电由电工进行),挂牌内容为“禁止合闸,有人工作”。 5.2班长和电工确认挂牌的有效性,签字确认。 5.3班长和电工将钥匙放入上锁站。 5.4班长将设备现场开关置“0”位置,控制按钮打到就地状态。 5.5班长在设备现场开关处挂牌,挂牌内容为“设备在检修,禁止按钮”。(该牌禁止任何人员摘除,只有检修完成后,锁站锁都已解除,在试车之前,由班长亲自摘除) 6.第六步 6.1班长通知设备检修责任人及参与检修的人员到挂牌。 6.2每个参加检修的人员都必须挂牌。 6.3挂牌不能作为硬措施存在,还必须进行上锁。 7.第七步 7.1设备检修责任人为安全负责人。 7.2检修工作开始。 8.第八步 8.1工作结束,清理现场。 8.2班长和设备检修责任人清点现场。 9.第九步 9.1班长再次确认现场安全无误后,摘除设备现场开关处的挂牌,开锁送电。 9.2试车。 10.第十步 10.1关闭挂牌工作程序。 11.第十一步(特殊情况) 11.1实施上锁挂牌的员工不在场,在部门主管的授权下,可以由其他员工为其解锁,并遵循以下原则: a)必须确定实施上锁挂牌的员工不在现场。 b)必须尽量联系该员工并通知他解锁的情况。 c)确保在该员工在返回现场之前知道他的锁被解除。 11.2检修工作完成,班长由于其它原因不在现场,由班长以上的领导代行其职责。 12.第十二步(交接班) 12.1交接班时,接班的员工要阅读工作单并现场查看,核实上锁和挂牌的实施情况。接班班长检查完后,要在工作单上签字。 12.2在交接班时,完成工作的那个班解除个人锁和牌同时通知下一班人员将自己的锁和牌安装上并签字。 五、停电挂(摘)牌其他要求 1.挂牌前确认:断开相应设备的开关和刀闸;安全措施已全部完成;检修牌规定正面要有“停电检修、禁止启动”或“有人检修、禁止合闸”字样;背面要写上班组和检修职工姓名及联系方式。 2.高压停电挂牌要求 (1)设备所属方停电挂牌要求 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如果线路上有人工作,应在线路断路器(开关)和隔离开关(刀闸)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对于由于设备原因,接地刀闸(装置)与检修设备之间连接有断路器(开关),在接地刀闸(装置)和断路器(开关)合上后,在断路器(开关)操作把手上,应悬挂“禁止分闸!”的标示牌。 在显示屏上进行操作的断路器(开关)或隔离开关(刀闸)的操作处应设置“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或“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以及“禁止分闸”的标记。 (2)检修方:检修挂牌时,原则上由检修班长挂牌,班级分散作业,由领导临时指认专人挂牌,并负责此项工作中的安全。 3.摘牌前确认:该工作已结束,工作人员已撤离现场;该工作所有安全措施已解除,安全装置已恢复。检修完毕后要由挂牌人负责摘牌,他人不得随意摘牌。 4.停电挂(摘)牌人发生变更,应在交接班记录或工作票等相关记录上明确说明。 5.执行工作票制度的项目,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执行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悬挂标示牌)。 6.相关方需要挂(摘)牌时,应经设备所属方同意后方可挂(摘)牌。 7.设备调试等工作需要临时停(送)电时,应重新按本指导意见进行挂(摘)牌。 8.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制定或完善本单位停电挂牌管理规定。 六、罚则 1.任何人员不得对已停电挂牌的设施进行送电或启动操作,按照红线违章进行处理。 2.凡不按检修挂牌制度规定作业者,按严重违章处理。 3.凡机械、电气设备正常运行,不摘牌者或牌子乱挂,按严重违章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规章制度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