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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证券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咨询、期权投资资讯产品业务管理流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咨询、期权投资资讯产品业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管理办法》、《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咨询产品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和《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制定《xx证券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咨询、期权投资资讯产品业务管理流程》(以下简称“流程”)。
第二条 按照《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资讯、投资咨询产品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本流程对象分为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及期权投资资讯产品。
第三条 衍生产品部向投资者提供的期权投资咨询、期权投资资讯相关产品,适用本流程。
第四条 衍生产品部是期权投资咨询、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的生产机构,按照《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咨询产品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开展期权投资咨询产品业务。
第二章 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审核小组职能
第五条 衍生产品部的期权投资咨询、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决策由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审核小组决定,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审核小组职责如下:
(一)审订期权投资咨询、期权投资资讯产品业务制度、业务流程;
(二)决定期权投资咨询、期权投资资讯产品是否上线;
(三)审核期权投资咨询、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具体方案。
第六条 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审核小组由部门总经理、部门风控经理、投资咨询产品业务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审核小组决议形式由小组成员表决2/3 以上通过,部门总经理具有一票否定权。
第一部分 期权投资咨询产品
第三章 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岗位设置
第八条 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生产及审核人员必须为具有投资顾问资质的公司正式员工,同时应当具有至少4年以上的证券相关从业经验。生产人员需要通过财富研究院材料审核及面试答辩。
第九条 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相关岗位设置
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发行人员管理体系,按照产品生产、产品审核、产品发送设置工作岗位。
(一) 产品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 负责开发期权投资咨询产品模型;
2. 负责产品模型有效性检验;
3. 负责撰写产品说明书材料;
4. 负责撰写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内容;
(二) 产品审核岗位职责如下:
1. 复核产品模型使用数据;
2. 复核产品说明书等材料;
3. 复核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内容;
4. 复核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已使用模型运行情况。
(三) 产品发送岗位职责如下:
1. 负责编写期权投资咨询产品风险揭示书、客户适当性材料等;
2. 负责与分公司、营业部联动;
3. 负责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内容发送至互联网金融部;
4. 负责产品营销及培训材料制作及营销及培训活动安排;
5. 负责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电子版及《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发送表》留档。
第四章 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生产发布流程
第十条 衍生产品部内部编撰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审核、发布流程:
(一)衍生产品部正式推出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前,应内部试运行至少3个月时间,试运行期间所有的产品应做好电子留档保存。涉及模拟组合的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应按照真实数据做好收益率统计;
(二)部门由产品生产岗撰写期权投资咨询产品模板,经衍生产品部投资咨询产品审核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定稿。衍生产品部在评审期权投资咨询产品模板时确认内容包括但不限:
1、拟开展的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在试运行期间的电子存档,策略模型说明文件,若涉及模拟组合的,还需提供真实的收益率统计情况。
2、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展业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审核人员、产品发送人员、存档保管人员等涉及适当性管理、风险控制、法律合规的流程。
3、涉及收费的期权投资咨询产品,须提交产品的定价标准、收费流程、退费办法等材料。
(三)衍生产品部将内部审核通过的期权投资咨询产品材料,提交给财富研究院审核,通过审核后由衍生产品部日常发送;
(四)营业部与客户签署相关协议。
1、营业部对客户进行风险测评,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根据公司风险等级分类原则,期权投资咨询产品为高风险类业务。根据公司客户及咨询产品的匹配原则,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只能向激进型客户推荐。
2、营业部通过投资顾问签署标准流程,与客户签署投资顾问协议;
3、已签署投资顾问协议的客户需要购买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营业部需明确展示咨询产品,告知期权投资咨询产品说明书,并向客户提供期权投资咨询产品风险揭示书,客户应在已经清楚了解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内容后,在回单签字确认;
4、客户需完成相关期权投资咨询产品业务方面测评问卷,并由营业部及时告知客户成绩结果,对成绩为不达标客户,应拒绝向其继续销售此咨询产品;
5、客户完成以上步骤后,营业部与客户签署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客户订购要素确认表;
6、营业部通过现场方式向客户进行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告知、警示时,应当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进行的,也应当通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完善留痕安排。
7、自签订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客户订购要素确认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客户可以书面通知方式提出解除协议,公司或营业部收到客户解除协议书面通知时,期权投资咨询产品服务协议即解除;
8、营业部按照《xx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顾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对期权投资咨询产品进行收费,扣费时间在客户签订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相关协议的T+5日(工作日)。
9、客户在享受期权投资咨询产品服务前,营业部应明确告知客户产品模板内容、发送时间、发送渠道等,并且至少安排一次客户回访。
10、衍生产品部与财富管理中心建立联系机制,及时得到签约客户名单及签约客户缴费情况。
(五)日常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生产发送流程
1、产品生产岗根据模板撰写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内容,产品审核岗进行复核;
2、产品审核岗复核通过后,产品发送岗将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内容发送至互联网金融部,上传至公司指定的官方微信;
3、产品发送岗与互联网金融部确认已将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内容上传至公司微信公众号ebscn-95525后,产品发送岗通过公司短信平台,向签约客户的签约手机号发送一条带有验证码的短信;
4、短信发送完毕后,产品发送岗通过公司指定邮箱,负责向客户预留邮箱发送邮件,提醒客户接收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内容。
第十一条 衍生产品部内部编撰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注意事项:
(一)衍生产品部生产期权投资咨询产品,产品中关于宏观经济、行业趋势等观点应与公司研究所、财富研究院的观点相一致;
(二)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发布必须通过公司的官方渠道,包括公司指定的系统、OA邮件、CC短信、官方微信等。禁止通过私人邮箱、私人微信、短信等非公司渠道发布;
(三)衍生产品部必须在期权投资咨询产品中明确提示本产品的风险等级。
第五章 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内容要求
第十二条 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内容要求
(一)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证券研究报告、金阳光系列研究产品或者基于证券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
(二)依据公司或者其他机构的证券研究报告做出投资建议的,应当向客户说明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
(三)提供投资报告必须有合法的来源,不得断章取义,应提供全文供投资者查阅。研究报告直接提供给公司普通个人客户,应由投资顾问等服务人员向客户进行充分解读;
(四)期权投资咨询产品中应有风险提示,期权投资咨询产品仅供投资者参考,不构成实质性的投资决策意见和建议。不能仅根据研究报告中的目标价或合理估值水平作出买卖建议;
(五)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提示潜在的投资风险,禁止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投资顾问也可以向客户说明与其投资建议不一致的观点,作为辅助客户评估投资风险的参考;
(六)期权投资咨询产品不得含有片面、夸大、虚假宣传和误导性陈述,不得以虚假信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
第六章 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适当性管理
第十三条 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适当性管理
(一)销售适当性管理
1、营业部对客户进行风险测评,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以书面及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载、保存。根据公司风险等级分类原则,期权投资咨询产品为高风险类产品。根据公司客户及咨询产品的匹配原则,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只能向风险偏好相适应的客户推荐,并且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只能向已经开设期权账户的客户推荐;
2、营业部投资顾问在进行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中,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3、根据公司适当性管理要求,高风险类产品应当进行特别风险警示,营业部应告知客户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说明书,并且通过风险揭示书揭示该产品的高风险特征,并由投资者签署确认;同时给予投资者5个工作日的考虑时间,并且至少增加一次回访。营业部通过现场方式向客户进行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告知、警示时,应当全过程录音或录像;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进行的,也应当通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的电子方式进行确认,完善留痕安排。
(二)服务适当性管理
1、营业部向客户提供期权投资咨询产品时,应严格按照产品内容进行服务,如在解读时遇到障碍,应及时向衍生产品部反馈。
(三)售后适当性管理
1、期权投资咨询产品档案管理;
(1)衍生产品部对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工作底稿电子版进行留档;
(2)衍生产品部对《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发送台账》纸质版留档;
(3)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纸质及电子版资料由产品发送岗统一存档保管;
2、客户服务中心是公司总部统一受理客户投诉的部门,衍生产品部与客户服务中心建立期权投资咨询产品投诉管理联系机制,及时处理由客户服务中心转交的投诉事项。客户服务中心及衍生产品部适当性管理岗将投诉处理结果记录留痕。
客户投诉涉及期权投资咨询产品退款的,衍生产品部及时处理客户服务中心转交的投诉事项,并由营业部进行具体操作。衍生产品部与财富管理中心建立联系机制,及时更新签约客户名单及签约客户缴费情况。
3、期权投资咨询产品的客户回访由公司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管理,由客服中心和分公司、营业部共同实施,并将回访结果记录留痕。衍生产品部与客户服务中心建立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回访抽查机制。
4、衍生产品部负责对期权投资咨询产品进行培训、售前售后辅导工作。
第二部分 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类
第七章 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的岗位设置
第十四条 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相关岗位设置
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发行人员管理体系,按照产品生产、产品审核、产品发送设置工作岗位。产品生产岗、产品审核岗必须为具有投资顾问资质的公司正式员工。
(一) 产品生产岗位职责如下:
1. 负责期权投资资讯产品模板的设计;
2. 负责日常撰写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内容;
(二) 产品审核岗位职责如下:
1. 复核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形式是否与模板一致;
2. 复核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内容是否超出模板范围;
3. 复核期权投资资讯产品信息来源是否合法;
4. 复核期权投资资讯产品是否有倾向性的描述。
(三) 产品发送岗位职责如下:
1. 负责日常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内容通过平台发送;
2. 负责公司公众号内容发送至互联网金融部;
3. 负责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工作底稿电子版及《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发送台账》留档。
第八章 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的生产发布流程
第十五条 衍生产品部内部编撰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的审核、发布流程:
(一)期权投资资讯产品模板经衍生产品部投资咨询产品审核小组会议评审通过后,以会议纪要形式定稿。衍生产品部在评审期权投资资讯产品模板时内容包括:
1、交易所期权市场行情回顾、市场资讯及研究方向、期权交易策略原理解析、定义详述等,
2、明确期权投资资讯产品不涉及投资建议;
(二)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由产品设计岗依据定稿模版负责日常编撰;
(三)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由产品复核岗负责日常复核,复核完毕后,签署《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发送台账》。产品复核岗日常复核包括:
1、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形式是否与模板一致,
2、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内容是否超出模板范围,
3、期权投资资讯产品信息来源是否合法,
4、期权投资资讯产品是否有倾向性的描述等。
(四)通过复核后,由产品发送岗负责信息推送及发布。
第十六条 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资讯产品信息来源及要求
(一)期权投资资讯产品信息采集、编制必须采用规定的信息来源。不得采用信息来源规定范围之外的渠道信息;
(二)规定的信息源包括:交易所、监管机构网站以及其他经过授权的信息来源,公司已发布研究报告、公司内部撰写资讯等内部资讯信息等;
(三)信息源的变更应经部门会议讨论决议;
(四)信息采集内容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以及公司内部的信息管理要求。
第十七条 期权投资资讯产品档案管理
(一)衍生产品部对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工作底稿电子版进行留档;
(二)衍生产品部对《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发送台账》纸质版留档;
(三)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的纸质及电子资料由产品发送岗统一存档保管;
第九章 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的适当性管理
第十八条 事前适当性管理
(一)风险揭示书。在期权投资资讯产品中的显著位置向客户提供风险揭示书,向广大中小投资者描述明确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的用途,只是作为了解期权市场情况的参考,不构成实质性的投资决策意见和建议。
(二)营业部对客户进行风险测评,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以书面及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载、保存。根据xx证券客户的风险测评结果,由高到低将客户分为激进型、积极型、稳健型、谨慎型、保守型。
(三)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资讯产品不涉及投资建议,只涉及交易所期权市场数据的汇总、统计,市场公开资讯及期权交易策略原理解析。根据公司风险等级分类原则,期权投资资讯产品为低风险类业务。根据客户的分类标准与产品的分类标准,低风险可以适用于激进型客户、积极型客户、稳健型客户、谨慎型客户、保守型客户,即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匹配公司所有客户。
(四)投资者具备随时取消接收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的权利和通畅的申请渠道。
第十九条 事中适当性管理
衍生产品部通过明确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的审核发布流程,规定期权投资资讯产品信息来源等方式保障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内容不涉及具体投资建议。
第二十条 事后适当性管理
(一)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的客户回访由衍生产品部适当性管理岗负责管理,由分公司及营业部共同实施,衍生产品部制定客户回访流程,营业部负责客户的全面回访工作。
1、营业部负责人是客户回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营业部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的客户回访工作,营业部营销人员不得担任营销人员客户回访工作;
2、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的客户回访应与新开户客户首次回访同时进行;
3、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的客户回访在客户开户之后一个月内完成,回访比例应达到100%;
4、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的客户回访应以电话回访形式为主,面谈回访为辅,不得使用其他任何方式进行回访。回访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核实客户身份及账户基本信息,如客户姓名、证件号码等;确认客户风险等级;对客户进行期权投资资讯产品的投资者教育,风险揭示等;
5、营业部合规专员负责本营业部回访工作的复核、抽检。回访复核比例不得低于10%,在回访后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回访复核时必须将异常客户、重要客户回访纳入重点回访复核对象;
6、由营业部对回访结果记录留痕。
(二)客户服务中心是公司总部统一受理客户投诉的部门,衍生产品部与客户服务中心建立期权投资资讯产品投诉管理联系机制,及时处理由客户服务中心转交的投诉事项。客户服务中心及衍生产品部适当性管理岗将投诉处理结果记录留痕。
(三)衍生产品部负责对期权投资资讯产品进行培训、辅导工作。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衍生产品部制定、解释及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一、期权投资资讯产品回访记录表
客户姓名
客户号
所属营业部
回访日期
回访电话
录音文件名
回访形式
□当面谈话 □录音电话 □其他
回访内容
□1、客户基本信息核实;
□2、客户风险等级确认;
□3、营业部是否向客户进行期权资讯产品的投资者教育;
□4、营业部是否向客户充分揭示期权资讯产品的风险;
□5、其他。
回访结果及备注:
客户签名或盖章: 回访人签名:
日期: 日期:
回访复核内容
□1、核实客户身份及账户基本信息,如客户姓名、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
□2、核实回访事件的真实性; □3、回访时效性; □4、其他回访事项。
回访复核结果及备注:
复核人签名:
填表说明:
1、所有新增客户回访均须如实填写本记录表;
2、当面回访客户应签名或盖章(机构客户加盖公章);
3、电话回访应记录回访电话和录音文件名。
附件二、衍生产品部期权投资咨询产品发送表
期权资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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