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市 项目总承包工程合同文件发包人:总承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咨询单位: 年 月 项目总承包工程合同文件目录1.合同协议书2-3页2.中标通知书4-10页附录一:合同附录11页附录二:合同图纸目录12页3.议标期间往来函件13页4.合同通用条款14-43页5.合同专用条款44-69页6.工程规范甲部:开办项目70-105页附录甲:临时设备、工地设
2、施及施工开办项目之责任分工表106-106页乙部:技术规范1077.工程量清单 108甲部:计量原则109-117页乙部:单价工作内容说明118-134页8.工程量清单及合同价目总计*页9.投标单价组价明细共*页10.附表一:工程量清单样本11.附表二:投标函样本
3、 合同协议书本协议书于_ 年_月_日由法定注册地址于_ _的_(以下简称“发包人” )为一方,和法定注册地址于_ _的_(以下简称“总承包人” )为另一方协商签定。鉴于发包人愿将名称为
4、 的工程交由总承包人实施,已接受了总承包人提出的承担实施和完成这项工程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所收取的下述报酬金额。又鉴于总承包人同意按照下文约定的合同文件的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发包人和过程涉及的任何第三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进而保证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发包人和总承包人达成协议如下:1 协议书中的词语和措辞的含义应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含义相同。2 本工程合同文件将包括以下条件,若出现含糊
5、不清或彼此予盾的,应按下列组成合同文件之顺序为优先解释顺序(若在同一顺序,以日期较后者为优先解释顺序) :(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及附录;(3) 议标期间往来函件;(4) 合同专用条款;(5) 合同通用条款;(6) 工程规范;(7) 合同图纸;(8) 投标函;(9) 投标须知及附录;(10) 工程量清单及合同价目总计。(11)以下为总承包人提交的其它资料,仅供参考:(i) 投标单价组价明细3 考虑到上述合同文件中约定的发包人准备支付给总承包人的各项款项,总承包人特此立约向发包人保证,总承包人将在各方面均遵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其任何缺陷。4 发包
6、人特此立约向总承包人保证,发包人将在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期限内和以本合同预定的方式,向总承包人支付人民币_元(RMB_ _)的合同金额或本合同约定的总承包人应得的其它款项,以作为总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其任何缺陷的报酬。5 除非为本合同目的,本协议书双方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示或泄露本合同的内容。6 本协议书于上文开头填写的日期,由发包人及总承包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签署订立,开始生效并执行。7 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其中发包人保留 份、总承包人保留 份。双方特此立据签订及盖
7、章如下:发包人(盖章):_ 总承包人(盖章):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_ 授权代表签字_注册地址: &n
8、bsp; 注册地址:住所: 住所:联系电话: &nbs
9、p; 联系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nbs
10、p; 账号:日期: 日期:中标通知书致:
11、 公司 敬启者: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我司_ (以下简称发包人)现决定根据招标文件及以下条款,正式接纳贵司 (以下简称总承包人)为_  
12、; 工程之总承包人,并根据下列各项规定及条件与贵司签订本中标通知书。1 合同金额1.1本工程之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RMB 元)。此合同金额包括暂定金额人民币 元,其中对分包工程的照管费用之金额人民币 元。暂定材料供应单价项目之金额人民币 &n
13、bsp; 元,该等暂定金额、暂定材料供应单价项目金额将按合同规定调整。1.2 除开办项目及注明为不属暂定数量之项目外,工程量清单中所提供之数量均为暂定数量。该等暂定数量项目之报价将在结算时全部从承包金额内扣除,该等暂定数量项目应按竣工图纸所示之完成工程量及其单价作出估值,加进合同金额内。1.3本合同单价均为按招标文件内容、合同图纸及工程规范包干综合单价。除另有说明外措施项目及合同单价应包括人工、材料及材料之市场差价、机械费、其 它直接费及间接费用、深化设计费、调试费、验收费、检测费、临时设施费、现场经费、企业经营费、计划利润、
14、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环保及文明施工增加费、包干费、风险费、雨季施工费、交叉施工配合费、技术措施费、工期奖、保险费、仓租、运输、治安、消防、安全、环保、任何消耗性物料、接驳水电源、国家及政府部门因进行工程按规定所交纳的任何收费(包括合同备案费等)、民扰及扰民费、测试费、税项、奖金,由议标期间至工程竣工期间所有因工资、材料差价、汇率其它直接费及间接费等原因引致的价格波动将不获得调整,合同单价将被视为已包括上述风险。1.4上述承包金额将不会因人工工资、材料价格、政府收费等因素而改变,除工程变更、暂定金额、暂定供应单价调整、暂定数量调整及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金额将不作任何调整。1
15、.5合同内措施项目费用单价一次包干金额,合同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或变更。承包人并承担现场冬、雨季施工防护及治安、消防、安全及文明施工、环保或因承包人之原因引起的其它费用及责任。1.6工程量清单中之单价除暂定材料单价外均为包干价,所有包干单价的工作及范围内容均已包括完成所需施工方案、合同图纸及技术规范所需全部内容,除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1.7合同中为专业分包工程提供所需照管、协调、管理及利润之报价金额,结算时将全部从承包金额中扣除,并按总承包人与各专业分包人最终结算金额乘以总承包人于该等专业分包照管、协调及管理费之综合费率百分比加入承包金额中。1.8 结算方式1.8.1结算方法结算价款=
16、合同金额 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现场签证调整价款 合同范围内允许调整的暂定供应单价项目之调整金额 暂定数量调整 合同索赔 暂定金额 各种扣(罚)款费用。1.8.2总承包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45天内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报送工程结算书。报送的结算金额,若超出最终合理审定结算总价的8%,则因造价超出部分而引起的造价咨询酬金增加的部分由总承包人承担。(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是否保留此条款)1.9本工程合同金额已包括总承包人按照合同图纸、工程规范、深化设计及深化设计后的所需之一切费用,若总承包人提供之深化设计与投标方案存在减项偏差时,则合同金额依据深化设计相应调减;若总承包人提供之深化设计
17、与投标方案存在增项偏差时,则此增项偏差所引起之费用属于深化设计范围,合同金额不作任何调整。2.工程范围本工程之工程范围为 总承包工程(详见工程规范甲部开办项目1.2条)。3开工及竣工日期3.1本工程之开工日期: 年 月_日。总承包人应于开工通知书发出之日
18、起七日内进入工地现场开始着手实施实质性的前期准备工作。3.2本工程之竣工日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减)基础底板完成日期: 年 月 日;0.00结构完成日期: 年 月 日;结构封顶完成日期: 年 月 日;工程全部竣工完成日期: 年 月 日;4开办项目费用总承包人确认在工程量清单中填报之开
19、办项目费用为完成工程规范甲部开办项目内容所述之一切工作所需的费用,该开办项目费用将不会作任何调整。5选择项目若工程量清单中有项目被注明为“选择项目”,发包人有权在工程开工后发出变更指示,确定任何一项或多项选择项目是否由总承包人施工,若发包人发出指示确定有关选择项目不由总承包人施工时,则有关该项目之价款将全数从合同总价内扣除,总承包人应遵守发包人指示,不能因此要求任何额外费用或工期延长。6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总承包人按规定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函及金额与预付款一致的预付款保函后,发包人向总承包人提供合同金额(扣除暂定金额)之 %作为工程预付款(此项内容具体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20、而定)。7. 付款方式7.1总承包人申报的工程款申请必须经由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发包人代表审核及签署中期估值证书,作为核实完成工程量的凭据。7.2 总承包人每月申请一次工程款,每月按已完成合格之永久工程量约 %作为工程进度款(不包括变更洽商费用)。7.3工程施工完成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款可付至自行施工合格之永久工程合同额的 85 %(扣除发包人已支付的工程款及总承包人负责之费用后之应得之款额(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7.4工程竣工备案及结算完成,并经双方确认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扣除一切应扣款)。7.5 剩余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
21、满后,总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责任,发包人向总承包人颁发保修完成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全部保修金。8. 撤离现场在发包人代表发出接收证书或发包人因总承包人违约而终止合同或当地政府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改变或合同有关条款所述原因而令工程停工,发包人有权指令总承包人全部撤离施工现场,总承包人须在接到发包人发出书面通知后 天之内,无条件全部撤离现场。总承包人不可以任何原因(如工程结算未完成等一切原因)而拒绝或推迟撤离施工现场。如总承包人不按期撤离现场,则发包人将雇用其它单位或提请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使总承包人撤离现场,因上述原因而发生的一切费用、责任和后果将由总承包人承
22、担,并且发包人将按合同拖延工期每日罚款的金额及违约逗留天数进行罚款。总承包人全部撤离现场,是指总承包人连专业分包人将其一切人员、机械、设备、车辆、临时建筑、以及其它一切属于其使用的材料全部撤出施工现场,并将施工现场打扫干净、平整、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满意后撤离施工现场。9拖期违约罚金若总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之时间完成本工程或按合同规定允许延长之竣工期完成本工程,则发包人将每天按人民币_元向总承包人计算拖期违约罚金,拖期违约罚金不设上限。发包人可于应支付总承包人之任何款项中扣除相应之拖期违约金额。至于计算拖期违约罚金方面,需由发包人代表、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总承包人共同审查确认,最终执行此条款
23、之决策权则在发包人。10. 履约保函10.1总承包人应在签署本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由发包人认可之银行、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金额为合同金额之百分之十(10%)。10.2履约保函有效期须至本工程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由发包人发出正式接收证书之日期满 天止。11. 暂定材料单价项目供应商发包人将全权挑选暂定单价项目之材料供应商及专业分包人与之议价,然后由总承包人与材料供应商及专业分包人签定合同,但总承包人不能对该等材料供应商及专业分包人进行再压价。12. 专业供应商有关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已含在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暂定金额内(如机电工程暂定金
24、额、精装修工程暂定金额等),由于需支付外汇原因,发包人可选择替代总承包人签署上述供应合同及支付外汇款额。总承包人将承担上述供应合同内对供应商应履行的义务及责任,此安排并不减免任何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在原总承包合同内应承担的责任。13专业分包工程/三方签约直接专业分包工程/独立分包工程发包人将全权负责挑选专业分包人。总承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所填报照管、协调、管理费用应包括一切有关因交叉作业及产值影响的经济补偿费及按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定额内规定总承包人可向指定的专业分包人/三方签约直接分包人/独立的分包人收取之总包配合费及服务费,即除非专业分包人/三方签约直接专业分包人/独立分包人要求总承包提供额外服务及
25、合同另有规定外,总承包人不应向专业分包人/三方签约直接专业分包人/独立分包人收取任何费用。总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指定的时间,与发包人、专业分包人签订三方签约直接专业分包合同。14竣工验收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总承包人须按国家和当地政府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人代表提供整项工程连同专业分包工程完整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及向发包人呈交竣工图(专业分包竣工图由专业分包人负责编制,总承包人负责审核),同时总承包人有责任协助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为整项工程包括专业分包工程验收及承担一切验收所需之费用,一切组织验收之工作包括专业分包工程之验收都须由总承包人牵头负责。15竣工验收日期本工程之竣工验收标准是按当地政
26、府有关验收标准及合同内之规范要求进行验收,本工程之竣工验收日期为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并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竣工法律文件后发出正式接收证书之日期 。16缺陷责任期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或当地政府保修合同条款规定,以较高者为准。保修协议另行签订。17. 额外条款所有有关本工程在议标期间由总承包人自拟/要求之额外条款,除获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外,一切额外条款总承包人同意无条件取消。18.技术规范由发包人提供本工程技术规范已纳入本工程合同内容。19. 其他19.1 总承包人须在本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4天内向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提交下列条件:(1)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组织;(2) 施工进度进划表;(3
27、)工地布置图;(4)施工详图明细表(已包括施工详图目录、制作、提供审核等的时间表);(5)工地人员安排组织表及主要工程人员履行;(6)工程设备及装备明细表;19.2 总承包人需提供高水平之管理架构,发包人有权在最短的时间内更换任何不称职的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19.3 当发包人提出要求时,总承包人需出具应承担及已交纳有关税项的完税证明。19.4 承包金额已包括所有进口关税及进口增值税、一切国内国外的税项及所有国内、国外运输和保险。19.5总承包人须配合其他专业分包人进行相应设备预埋件、预埋管道及预留孔洞工作,以便于分包人完成全部之埋件安装工作(如因其他原因分包人未进场,可委托总承包人
28、进行相应埋件安装工作,但有关埋件安装工作质量须有相关条款规定。)19.6 总承包人在施工中同意严格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将施工时间控制在每天早 至晚 时,因技术要求不能间断之施工工序则应办理妥当有关之批准手续。19.7 总承包人在施工中的现场管理要求,同意严格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执行。19.8总承包人负责为分包人提供施工临时性的上水和临时用电接驳,分包人单独挂表计量,所发生的费用,由总承包人与分包人按每月共同抄表,核算每月各分包人实际临时性用水用电费用,总承包人将每月发生的分包人临时用水和临时用电的费用(双方共同确认后)以书面
29、形式呈报给发包人,由发包人从分包人每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并将扣除额支付给总承包人。19.9 总承包人负责所承建范围之成品保护工作。其费用已经包括在合同金额内,若发生成品损坏,除非已有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了相关责任方,由相关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外,总承包人须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并负责修复,直至达到发包人要求。19.10总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如伤亡、伤残、火灾等问题),总承包人应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使发包人免于遭受因此招致的任何损失及工期延误。总承包人应制定一套有效的安全措施杜绝上述事故发生。19.11所有材料设备规格品牌的变动引起之价格调整均不能作为总承包人拖延供货之理由,总
30、承包人不能以此为理由延误供货以致影响施工进度,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总承包人承担。19.12总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施工前必须经过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确认。若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发生,发包人有权采取全部退货、全部返工以及其它合理的一切方式予以处理,因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均在总承包人,同时工期不予顺延。19.13总承包人承诺钢筋单价调整方法及钢筋结算原则按甲部开办项目第 8.6 条执行。19.14总承包人承诺负责完成并获得通过政府及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并提供一切所需的资料及协助发包人完成通过竣工备案。19.15 总承包人承诺施工过程中由总承包人订货的材料、设备等保证为封样(如有)
31、确认的材料品质,对发现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材料、设备等进入施工现场,则发包人将按合同内相应部分造价的双倍向总承包人计取罚款,同时工期不予顺延。19.16 总承包人承诺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则发包人将按人民币 元/每更换一次向总承包人计取罚款。19.17本中标通知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并将该生效日期视为中标通知书的正式发出日期。本中标通知书一式二份,如总承包人同意上述条款请将二份中标通知书签妥及盖章。发包人(盖章):_ 总承包人(盖章):_
32、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_ 授权代表签字_注册地址:  
33、; 注册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34、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 &
35、nbsp; 附录一合同附录本合同条件附录将按以下填写:合
36、同条件简称条款号合同要求履约保证金额 4.2 中标合同金额10%开工日期应在承包人收到通知开工期限 6.1中标函后 天内。竣工期限 6.2误期违约赔偿金额
37、 6.5 每天人民币 元误期违约赔偿费限额 6.5 不设上限
38、 缺陷通知期限 19 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保留金限额 12
39、.4 本工程结算金额5%投标书签署人签署 投标单位盖章
40、 附录二合同
41、图纸目录序号 图纸编号 图纸名称 版号 出图日期议标期间往来函件目录序号发文名称发文单位发文日期文件编号合同通用条款1. 一般约定1.1 词语定义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工程
42、量清单及其他合同文件。1.1.2 中标通知书:指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函件。1.1.3 技术标准和要求: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名为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1.1.4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1.5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1.6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7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
43、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8承包人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具有执业资格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负责人。1.1.9监理单位: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单位。1.1.10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1.11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确定。1.1.1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13工程: 指发包人
44、、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4工地:系指位于 总承包工程之工地。1.1.15工程量清单: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1.1.16综合单价: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1.1.17合同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
45、更和调整。1.1.18费用: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合理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19预留金:指发包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款额。1.1.20工程分包和材料购置费:指发包人将按有关规定准予分包的工作、指定分包人或指定材料供应商供应材料而预留的款额。1.1.21暂定金额:指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定金额,用于在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变更的施工及其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等的金额,包括以计日工方式支付的金额。1.1.22暂定单价: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1.23零
46、星工作项目费:完成发包人提出的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1.1.24计日工:指对零星工作采取的一种计价方式,按合同中的计日工子目及其单价计价付款。1.1.25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26总承包服务费: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1.1.27质量保证金(或称保留金):指用于保证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金额。1.1.28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29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
47、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1.1.30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31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32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3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1.3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1.35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
48、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1.3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1.1.37选择项目:指暂列于合同范围内,施工过程中部分或全部由总承包人承担或均不由总承包人承担的项目。1.2 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1.3 适用法律和法规
49、适用于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当地政府规章。1.4 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
50、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5 合同协议书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6.2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部分工程的大样图、加工图等,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数量和期限报送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应在专用合同条款约
51、定的期限内批复。1.6.3 图纸的修改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应由监理人员取得发包人同意后,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签发图纸修改图给承包人,具体签发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1.6.4 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存在明显错误或疏忽,应及时通知监理人员。1.6.5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监理人员和承包人均应在施工场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包含第1.6.1 项、第1.6.2 项、第1.6.3 项约定内容的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6图纸的返还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
52、给发包人。1.6.7图纸的保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和文件,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和监理人员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或公开发表与引用。1.7 联络1.7.1 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均应采用书面形式。1.7.2第1.7.1项中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送达指定地点和接收人,并办理签收手续。1.8 转让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一方当事人不得将合
53、同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也不得全部或部分转移合同义务。1.9 严禁贿赂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不当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行为人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 化石、文物1.10.1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员。发包人、监理人员和承包人应按文物行政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发包人承担。
54、1.10.2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1 专利技术1.11.1 承包人在使用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但由于遵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标准和要求引起的除外。1.11.2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专利技术的,专利技术的使用费包含在投标报价内。1.11.3 承包人的技术秘密和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和信息,发包人和监理人员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泄露给他人。2 发包人义务2.1 遵守法律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
55、证承包人免于承担因发包人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2 发出开工通知发包人应委托监理人员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2.3 提供施工场地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2.4 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2.5 组织设计交底发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进行设计交底。2.6 支付合同价款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 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
56、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 其他义务发包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3. 监理单位3.1 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3.1.1 监理单位受发包人委托,享有合同约定的权力。监理单位在行使某项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而通用合同条款没有指明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3.1.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3.1.3发包人应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将工程师的任命通知承包人,工程师更换时,应在调离14 天前通知承包人。工程
57、师短期离开施工场地的,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人。3.1.4 工程师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3.1.5合同约定应由承包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不因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3.1.6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3.2 工程师职责3.2.1 工程师可以授权其他监理人员负责执行其指派的一项或多项监理工作。工程师应将被授权监理人员的姓名及其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被授权的监理人员在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视为己得到工程师的同意,与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具有同等效力。工程师撤销某项授权时,应将撤销授权的决定及时通知承包人。3.2.2 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提出否定意见的,视为已获批准,但不影响监理人员在以后拒绝该项工作、工程、材料或工程设备的权利。3.2.3 承包人对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