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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样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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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烟安〔〕19号 相关印发烟台市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安委会,市安委会各组员单位: 依据省安委会《相关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安委会办公室制订了《烟台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活动专题,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烟台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相关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鲁安发〔〕9号)文件要求,并依据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相关“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布署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本着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参与广泛、重视实效标准,制订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下: 活动专题:综合治理,保障平安。 活动目标:经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市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浓厚舆论气氛,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突出宣传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在全社会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方法落实,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连续稳定好转,为构建社会主义友好社会提供精神动力、思想确保和舆论支持。 活动时间:6月份。 活动安排和要求: 一、全市关键活动安排 (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气氛。 1、内容:从6月1日至6月30日,烟台市区、各县市区、乡镇、村全部要在公路、街道、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机场、车站、码头、高速路收费站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宣传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月”专题、其它“安全生产月”宣传口号横幅、竖幅,张贴口号和专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要在城区、高速公路、机场、车站、码头、商业密集区、公交车等电子显示器上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知识;并经过发送手机短信、播发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浓厚气氛。 市区公路、公交车、车站、高速公路、机场、码头、商业区、建筑工地、街道等处宣传气氛营造分别由市交通局、公路局、口岸办、港航局、财贸办、建设局、城管局负责落实;市直大企业内部宣传气氛营造由市国资委、经贸委负责落实;其它市属生产经营单位宣传气氛营造由其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2、承接单位:市、县两级安委会办公室、经贸委、建设局、城管局、交通局、国资委、财贸办、口岸办、公路局、港航局、其它相关主管部门。 (二)欢迎国家“安全生产万里行”新闻采访团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启仪式。 1、时间:6月7日。 2、内容:举行欢迎国家“安全生产万里行”新闻采访团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启仪式,开展安全宣传板展示活动。(具体方案另行制订) 3、承接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 仪式参与单位:市安委会各组员单位、市各控股企业、市属各大企业、中央、省属、外地驻烟单位、市各新闻媒体等。 (三)开展“百支安全生产服务队下基层”活动。 1、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月”期间,要主动配合省相关行业部门基层服务队在本市相关活动;市安监、公安(交警、消防)、交通、海洋渔业、质监、海事、林业、建设、经贸、教育、农机等关键行业部门要分别组织安全生产服务队,深入县、乡,经过执法检验、举行培训班和讲座等,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基层单位和企业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查找隐患和不足,提出处理问题方法和路径,强化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关键组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行业乡镇执法督促服务队,其它相关部门分别组织对应行业安全生产服务队。县市区也要组织安全生产服务队,深入乡、村开展活动。 2、承接单位:市、县两级安委会办公室、市公安(交警、消防)、交通、海洋渔业、质监、海事、林业、建设、经贸、教育、农机等部门。 (四)开展十万法人学《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活动。 1、举行专题讲座。 (1)活动内容:召开《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宣讲电视电话会,邀请国家安监总局或省安监局领导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专题讲座。市五大班子领导,市安委会各组员单位、各控股企业、市属各大企业关键责任人、分管责任人在主会场听取讲座;各县市区同时组织县、乡、村分会场听取讲座。 (2)承接单位:市、县两级安委会。 2、开展千题知识答卷活动。 (1)内容:在《烟台日报》发表《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和知识答卷,组织市、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关键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等进行答卷,广泛宣传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 (2)承接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宣传部、烟台日报传媒集团、各县市区安委会办公室。 3、组织专题培训活动。 (1)内容:指导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在生产经营单位关键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及其它各类安全培训班中增加《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内容学习。 (2)承接单位:市、县两级安委会办公室、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还要采取其它多个形式,切实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宣传落实。 (五)组织职员参与“全省百万职员安全科普知识答卷活动”。 1、活动内容:组织全市广大职员参与 “全省百万职员安全科普知识答卷活动”, 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防范知识、应抢救援、逃生自救技能,掀起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和学习高潮。 2、承接单位:市、县两级安委会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协。 (六)组队参与山东省第二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大赛。 1、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技术优异电焊工、电工特种作业人员组队代表烟台市参与全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大赛。 2、承接单位:市安监局、总工会、团市委、劳动保障局组织,山东百年电力发展股份、烟台莱佛士船业具体承接。 (七)推进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1、内容:市安监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农业局、总工会等六部门要认真落实《相关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通知》,主动推进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安监部门负责综合协调,建立定时通报制度,各相关部门分别落实好对应农民工安全培训工作任务,在全市大面积开展农民工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大幅度提升农民工安全素质。 2、承接单位:市安监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建设局、农业局、总工会。 (八)开展“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小区、进家庭”活动。 1、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手册》等宣传品,聘用万名交通安全员,培养万名小交警,深入开展“提倡文明行车,构建友好交通”专题宣传活动。由市公安交警支队组织实施。 2、开展职员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月活动。在全市企业和广大职员中组织开展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提升素质、促进友好”为专题职员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月活动,向职员赠予《职员维权知识读本》,并选择建筑、非煤矿山等农民工聚集行业,开展向农民工赠书活动。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 3、开展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 创建活动。在全市各大企业班组青年集体中开展以“安全生产,青年当先”为专题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具体组织百家“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和百名“青年安全生产示范能手” 创建活动;举行“青年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演讲比赛”;召开“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现场推进会等。由团市委联合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4、开展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为关键内容安全教育活动。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5、开展送安全文化到基层活动。以安全文艺演出、安全图书赠予、安全警示影片放映、安全宣传材料发放等形式,把安全文化送到乡镇、小区和企业等,营造浓厚安全文化气氛,推进群众性安全文化创建工作。由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安委会除组织参与以上活动外,还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其它多种形式活动,把安全知识、安全技术、安全文化送到乡镇、小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 (九)参与全省安监系统监察队伍岗位练兵、比武活动。 1、活动内容:监察支队参与全省安监系统监察队伍岗位练兵、比武活动。 2、承接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安监局监察支队参与。 (十)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改和执法检验活动。 1、活动内容: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人员密集场所、渔业生产、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关键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和执法检验。采取联合执法、专题检验、全方面督察等形式,关键查处违反安全生产行为尤其是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检验已明令实施关闭企业和报废设备落实情况,检验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集中排查、消除和处理一批安全隐患和问题。开展“露天采石场百日零死亡事故活动”,总结推广2-3家非煤矿山企业经典经验。 2、承接单位:市、县两级安委会、市相关部门结合当地域、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组织实施。 (十一)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创建活动。 1、活动内容:经过企业内部广播、电视、报纸等天天播放、发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警示片、事故案例等;在企业内人流较多场所设置黑板报、壁报栏,开设安全文化园地;在车间内墙上、职员上班通道、班组活动场所、危险源部位和作业现场等关键位置设置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警示语、危险标识、温情提醒等;组织安全文艺演出、安全演讲比赛、安全知识竞赛等多个多样职员喜闻乐见形式,提倡安全文化,传输安全理念,营造安全文化气氛。 2、承接单位:市直各专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所监管或所属市直企业开展活动。县市区安委会负责组织当地企业活动。 (十二)在全市广大企业开展“十个一”活动。 1、活动内容:组织动员全市企业全部干部职员参与,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开展以“查一起事故隐患、纠正一次违章行为、提一条安全合理化提议、当一天安全员、做一件预防事故实事、忆一次事故教训、读一本安全生产方面书籍、接收一次安全生产培训、举行一次安全生产演讲、搞一次安全生产宣传”为关键内容“十个一”活动。 2、承接单位:市直各专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所监管或所属市直企业开展活动。县市区安委会负责组织当地企业活动。 (十三)深入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 1、活动内容:根据各行业安全标准化达标要求,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方法,细化和完善岗位操作规程和标准,开展安全生产业务培训,落实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各行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2、承接单位:市直相关专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按分工督导对应行业标准化落实工作。县市区安委会负责组织当地企业活动。 (十四)在全市企业开展“反三违”和事故隐患集中治理活动。 1、活动内容:发动企业全体干部职员,从企业决议、中间管理到车间、班组、生产岗位,从本身做起,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活动;开展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大排查,落实安全经费,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手段,集中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 2、承接单位:市直各专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所监管或所属市直企业开展活动。县市区安委会负责组织当地企业活动。 (十五)开展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和逃生自救演练活动。 1、活动内容:修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抢救援预案,检修、补充救援装备,充实救援队伍,开展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演练等,锻炼相关方面协同作战能力,提升企业应急处理能力和职员自我保护意识。 2、承接单位:市、县两级安委会办公室,市直各专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单位。 (十六)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 1、内容:各级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组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围绕“安全生产月”专题,制订具体宣传报道方案,经过开辟专栏或专题等形式,对“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进展情况、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专题整改、安全投入、深化“双基”、安全标准化等方面优异经验和经典做法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宣传“安全发展”理念科学内涵,宣传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经验,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舆论气氛。市、县两级安委会将组织一批安全生产优异经验和经典事例稿件,在六月份经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2、承接单位:市、县两级安委会、宣传部门、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各新闻媒体。 二、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各控股企业、市直各大企业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各控股企业活动内容和形式标准和市里同时,上下互动,同时,要结合实际,制订当地域、本部门(单位)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市直各大企业要认真落实好各项活动任务,并结合单位实际,发明性地开展工作。 实施单位:各县市区安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各控股企业、市属各大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成立烟台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刘筱杰副市长担任主任,市直相关部门责任人为组员。指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制订活动方案和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也要成立对应组织机构,细致计划,精心布署,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发挥新闻媒体作用,营造舆论气氛。各级宣传部门和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宣传报道督导和检验,充足发挥各级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网络媒体大众化、快速化、形象化、具体化宣传优势,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专题,根据“团结、稳定、鼓劲”要求,大力宣传优异,鞭策后进,曝光忽略安全生产行为,营造浓厚社会气氛。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宣传报道工作,主动提供相关背景资料和服务。 (三)突出关键,务求实效。各级、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紧围绕专题,除参与市里统一活动外,创新形式和内容,突出当地域、本部门、本行业、本单位特色,营造声势,重视实效。经过开展活动,达成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目标,为全方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稳定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做出主动贡献。 (四)总结经验,表彰优异。“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市安委会办公室将以活动简报形式立即对“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进行调度、汇总、通报,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组员单位也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简报制度,每七天将活动进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安全生产月”结束后,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组员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市安委会将对组织活动成效突出县市区、部门、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并在年度安全生产考评时按要求给予加分。各县市区、市安委会各组员单位请将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14日和7月2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政府和省安委会。 市安监局联络人:王冬梅、王骅东,联络电话:6789763,传真:6789770,电子邮箱:。 附件: 1、烟台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名单 2、烟台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口号 3、市区主干道悬挂过街宣传横幅地点及临街建筑物悬挂宣传横(垂)幅单位名单 附件1: 烟台市“安全生产月” 活动指导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刘筱杰 烟台市副市长 副主任: 李永乐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明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建生 市安监局局长 成 员: 张国顺 市安监局副局长 张治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沙淑春 市总工会副主席 徐国旺 团市委纪检组长 蔡 先 市广电局总工程师 杨学斌 市经贸委副主任 于经华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 张明玉 市财政局副局长 贺业增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张永安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刘跃虎 市建设局副局长 马宽宗 市城管局副局长 邵文兵 市交通局副局长 于学志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长虎 市海洋渔业局副局长 史崇义  市文化局副局长 王青林 市卫生局副局长 王岳峰  市国资委副书记 王克纬  市人防办副主任 郭 强  市财贸办副主任 郝传峻 市旅游局副局长 曹国安  市口岸办副主任 鹿 林 市地震局副局长 隋振华  市供销社副主任 宫建萍  市轻工联社副主任 王喜军  市粮食局副局长 李建昌  市黄金管理局纪检组长 于永德  市农机办副主任 刘海滨 市质监局副局长 闫丽凤  市气象局副局长 韩鲁蓬 市海事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 主 任:张建生 市安监局局长 副主任:张国顺 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 员:丛 杰 市安监局法规科科长 于建平  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宫 波  市安监局协调科科长  张启宝 市委宣传部科长 王建国 市总工会副部长 王义平 市广电局科长 赵雁群 团市委部长 孟繁利 市经贸委副主任科员 李振奎 市教育局校管处主任 刘国进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王传财 市财政局科长 王惠刚 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 修晓明 市国土资源局科长      梁国山 市建设局科长 吕志正 市城管局科长 高占强 市交通局科长 于元魁  市林业局科长 张新立 市海洋渔业局科长 宋书兰  市文化局科长 张治学 市卫生局副科长 李雪村  市国资委副科长 陈树庆  市人防办科长 李少杰  市财贸办科长 于 萍 市旅游局科长 刘云廷  市口岸办机场办主任 李 宁 市地震局科长 周卫宁  市供销社科长 赵晓红  市轻工联社科长 孟庆夏  市粮食局科长 于志刚  市黄金管理局科长 曲衍乔  市农机办科长 孙德彭 市质监局科长 林新强 市气象局科长 朱孔杰 市海事局处长 附件2: 烟台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口号 1、综合治理 保障平安 (专题口号) 2、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3、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4、主动宣传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汇报和调查处理条例》 5、落实实施《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6、关注安全 关爱生命 7、经济腾飞 安全保障 8、安全责任 重于泰山 9、遵章遵法 关爱生命 10、珍爱生命 勿忘安全 11、关注安全 平安是福 12、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13、防微杜渐 警钟长鸣 14、居安思危 警钟长鸣 15、安全生产 重在预防 16、居安思危 常备不懈 17、生产再忙 安全不忘 18、科技兴安 杜绝隐患 19、以人为本 科技兴安 20、安全时刻 时刻安全 21、关口前移 重心下移 22、把握安全 拥有明天 23、依法监管 确保安全 24、科技兴安 防患未然 25、企业要发展 安全是保障 26、安全人人抓 幸福千万家 27、人人讲安全 安全为人人 28、安全不离口 规章不离手 29、幸福是棵树 安全是沃土 30、时时想安全 四处要安全 31、好钢靠锻打 安全要严抓   32、安全来于警惕 事故出于麻痹 33、安全在我心中 生命在我手中  34、掌握现代科技 促进安全生产 35、宣传安全知识 传输安全文化 36、加强安全培训 促进安全生产 37、落实安全制度 演绎七彩人生 38、关注安全生产 共创安全环境 39、劳动发明财富 安全带来幸福 40、普及安全知识 提升防护能力 41、安全为了生产 生产必需安全  42、抓好安全生产 促进经济发展   43、传输安全文化 宣传安全知识 44、劳动发明财富 安全带来幸福 45、遵章守纪光荣 违章违纪可耻   46、强化安全责任 落实安全方法 47、营造安全气氛 创建安全环境 48、生命至高无上 安全责任为天 49、安全就是效益 安全就是幸福 50、实施安全生产法 人人事事保安全 51、一人把关一处安 众人把关稳如山 52、安全是朵幸福花 合家浇灌美如画 53、管理基础打得牢 安全大厦层层高 54、事故教训是镜子 安全经验是明灯 55、巩固安全发展机制 构建友好平安社会 56、克服松懈麻痹思想 持之以恒确保安全 57、落实安全规章制度 强化安全防范方法 58、群策群力科学管理 戒骄戒躁杜绝事故 59、遵章是安全先导 违章是事故预兆 60、抓基础从小处着眼 防隐患从小处着手 61、安全是生命之本 违章是事故之源 62、安全是最大节省 事故是最大浪费 63、预防为主 标本兼治 强化主体 综合治理 64、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建立安全生产长久有效机制 65、深化安全生产专题整改 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66、安全--我们永恒旋律 67、安全生产 人人有责 附件3: 市区主干道悬挂过街宣传横幅地点及 临街建筑物悬挂宣传横(垂)幅单位名单 一、烟台市区主干道悬挂过街宣传横幅地点: 环山路、毓璜顶西路 (过街宣传横幅制作、悬挂由市城管局具体负责。) 二、市区临街建筑物悬挂宣传横(垂)幅单位(地点)名单: 东山宾馆、滨海假日酒店、虹口大酒店、张裕企业、海关、烟台山医院、黄金大酒店、渔业企业、烟台港集团、商检局、铁道大厦、国际海员俱乐部、三站科技市场、钢管总厂; 市国税局、供电企业、机械大厦、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国贸大厦、华联商厦、碧海大厦、振华购物中心、交通银行、建设集团、供销商厦、中心大酒店、人保寿险企业、振华商厦、亚细亚大酒店、总工会、自来水企业、邮电大楼、百盛购物中心、交通局、交运集团、通汇大酒店、三站宾馆、发电厂、北极星宝时; 市公交企业、手表厂、渔政局、双一制鞋、城管局、太平洋保险企业、工商局、地税局、啤酒集团、三环集团、毓璜顶宾馆。 (以上临街建筑物宣传横、垂幅由所属单位具体负责制作、悬挂,主管部门负责督促。除上述单位以外,其它临街单位也要主动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口号和专题宣传画。芝罘区属临街单位宣传口号悬挂、宣传标志牌设置等事宜由芝罘区安委会负责布署、督导。莱山区观海路、滨海路等主干道两侧临街单位宣传口号悬挂、宣传标志牌设置等事宜由莱山区安委会负责布署、督导。) 抄报:张江汀市长,郝德军副书记、副市长,刘筱杰副市长,李永乐副秘书长。 监 请示 专题词:安全生产 活动方案△ 通知 监 请示 抄送:各县市区安监局。 监 请示 烟台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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