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华图杯6】第六届华图杯公务员素质大赛《申论》考试试卷
1、近年来,随着化工产业的兴起和发展,很多地方出现了重金属污染。从陕西凤翔铅污染、湖南浏阳镉中毒、山东临沂砷污染、云南曲靖铬污染,再到柳州的镉浓度超标,重金属污染一次次刺痛人们的神经。
重金属进入人体的途径主要有三种,分别是吃的食物、水和大气。而水体中重金属污染最为突出。重金属污染也是危害最大的水污染问题之一。国家环保部的调查显示,中国水体重金属污染问题十分突出,江河湖库底质的污染率高达80.1%。由长江、珠江、黄河等河流携带入海的重金属污染物总量约为3.4万吨,对海洋水体的污染危害巨大。全国近岸海域海水采样品中铅的超标率达62.9%,最大值超一类海水标准49.0倍。铜的超标率为25.9%,汞和镉的含量也有超标现象。
根据中国科学院应用生态研究所研究,目前我国受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面积近两千万公顷,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5,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而减产粮食1000多万吨。这些重金属超标的土地“隐蔽性非常强”,常常令人难以发现。如果土壤仅仅重金属含量超标或遭受轻度污染,庄稼非但不会遭受影响,有时甚至会“长得更好
人们吃掉了这些重金属污染的饲料喂养的猪,又吃掉了被重金属污染的土壤中种植出来的蔬菜和粮食,有些人甚至还喝着被重金属污染的地下水,人体就这样被二度污染,甚至三度污染。而去年轰动一时的“镉米”事件,就是湘潭市境内湘江两岸至少有50平方公里的土地受到镉污染,在被污染的土地生产的不少农产品镉含量严重超标。被重金属污染的稻米流向了市场,中国百姓的健康,在被重金属污染的稻米之前几不设防。
2、2011年12月5日,我国北方地区出现大雾天气,能见度不足一公里,致多个省份之间的高速公路关闭,超过300个进京航班延误或取消。
北京城笼罩在一片雾霾之中,天空透着灰黑的颜色,匆匆而行的路人不敢大口呼吸。雾霾天气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于城市空气质量和污染的追问,官方公布的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屡屡成为被质疑的对象,一场关于境空气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激烈争论由此展开。
一家国际环境研究组织在最近公布的报告中指出,目前全世界有超过1000万人,正因为感染呼吸系统传染病及肺癌等疾病而缩短寿命。早在1952年“伦敦毒雾”期间,研究就发现了环境污染和猝死的直接联系。据统计伦敦地区在烟雾期间共有4703人死亡,与以往同期相比,多出3000至4000人。那之后学界对大环境污染引发猝死的研究再没停止过,波士顿医学中心心血管流行病学主任Mittleman博士等在1995年1月至1996年5月间调查了772例波士顿地区心脏病发作患者。研究者比较了心脏病发作开始时间与波士顿每日的空气污染测定情况。最后汇总发现:即使只在重度污染的空气中呼吸2小时,就可触发心脏病发作。另外,美国ArdenPope教授和他的同事们研究了美国1980年~2000年期间随着空气污染的减少人类预期寿命的变化。研究发现,长期减少空气污染就能为全部城市居民带来5~7个月的预期寿命增加。
在中国的状况也是类似的,早在2004年11月《南方都市报》发表的一篇报道就明确指出深圳的空气污染导致了深圳医院收治突发猝死案例的增加。2009年中国环境科学杂志一篇名为《我国人群大气颗粒物污染暴露-反应关系的研究》的文章分析了中国城市居民死亡率与空气质量的关系,发现PM10和PM2.5浓度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心血管疾病死亡率会增加0.40%和0.53%。去年3月英国医药杂志《柳叶刀》刊发的一篇《中国城市化带来健康危机》论文,也同样注意到中国城市的空气污染和猝死率之间的联系。
3、蓬莱19-3油田,位于山东半岛北部的渤海中,距山东省龙口市仅48海里。该油田由中海油和美国康菲石油公司合作开发,作业方为康菲中国,是国内建成的最大海上油气田。6月,该油田B、C平台分别发生溢油事故。
这一溢油事故对渤海海洋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损害。据国家海洋局发布的《2011年中国海洋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受溢油事故影响,污染海域的浮游生物种类和多样性降低,海洋生物幼虫幼体及鱼卵、仔稚鱼受到损害,底栖生物体内石油烃含量明显升高,海洋生物栖息环境遭到破坏。
此外,这一漏油事故也给周围的养殖渔民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今年1月底,农业部与中海油、康菲共同达成10亿赔款协议之后,目前为止,受害渔民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同时代理律师的维权行动也举步维艰。
上月底,烟台砣矶岛渔民状告康菲公司要求索赔6亿多元是目前最新的索赔案。这个位于山东省烟台市庙岛群岛中部的岛屿,由于四面环海的地理条件,岛上人的生活以捕鱼和养殖为主。但同时因为10亿赔款不将其包括在内,许多渔民自发地组织起来维护自己合法权利。其实,即便是辽宁和河北的渔民,也没有得到合理的赔款。
4、以环保部来说,每年接到的环境复议案件数量在急剧上升─2008年环保部受理的复议案件数量是前十年的总和,2009年又在此基础上增长87%。预计今后一段时期,复议案件还将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实际上,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当前全国群体性事件的十大原因之一,位列第九。其中环境污染引起的群体性事件的年增长率为29.8%。
2011年11月1日,发生在武汉长江大学的教授下跪一幕即是此种困境的最好写照,一个大学的教授和学生在穷尽了司法乃至上访等多种途径后,最终不惜牺牲尊严以下跪的方式引发关注。下跪之外,解决环境问题的另一种维权方式便是上街,这在厦门和大连的PX项目均有体现,被冠以“散步”之名。虽然后两种维权最终解决了问题,但其中显示出来的辛酸和无奈还是让人侧目。
应该说,无论是长江大学的教授下跪,还是厦门和大连人民为PX上街散步,虽显极端,但其整个过程还是相对良性和温和的。较此,一种更为激烈的抗争方式出现了,其间甚至伴有暴力,比如在2005年12月底,徐州市贾汪区塘镇的一百多农民为水源受到污染而围堵某化工厂,并与厂方雇佣的70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发生殴斗;再比如,去年的9月份,海宁地区出现了一起抗议当地公司带来环境污染的群体事件,其中亦有打砸等暴力方式的出现。
在目前环境下,这种带有暴力的群体性抗争方式,在环境污染事故中应是一种常见的方式。参与其中的人大多秉着一种把事情闹大,继而引起媒体和领导重视的想法,所谓“闹大了才管”。但是,这种被动式的应对和处理,在伴有暴力的群体性抗争中,还有可能给污染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以“浙江海宁915群体性事件”为例,该事件由晶科公司污染变成了群体性事件,进而被定性为打砸事件之后,非但没能很好地解决受害者原有诉求,反而让参与事件的31人被拘、100人被教育。
另一方面,导致事件发生的污染企业,停产加罚款,已称严厉,祸首其实仍是好做的。获得解决的是群体性事件,而不是污染事件,制造污染的企业停产和罚款,污染只是不继续发生,已造成的污染还在搁置;村民还没有获得赔偿,污染造成的损失没有解决。
5、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诉讼部部长刘湘律师过去十年代理了三四十起环境案件,几乎件件都困难重重。立案难是环境污染诉讼遇到的第一道关。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积累的30起新案、20起旧案中,成功立案的只有个位数。刘湘律师为甘肃省陇南市徽县水阳乡898名村民代理的铅污染案件在立案时也几经波折。徽县法院认为案情重大,自己无权受理;甘肃省高院以“诉讼一方人数众多,由管辖法院受理”为由,请陇南市中院“斟酌”;陇南市中院借“起诉人数众多”,做出了不属该院管辖的裁定。
虽然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侵权责任法》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且在发生纠纷时,污染者承担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举证责任,重金属污染造成人身健康损害的法律追偿仍然存在一定困难。刘湘律师代理的湖南株洲6岁女孩儿刘冰洁因镉中毒死亡一案,虽然胜诉,法院却只判了6000多元的赔偿,与诉讼时提出的仅20万元依然相去甚远。而鲜活的幼小生命的逝去和一个美好家庭的破碎远不是20万元可以弥补的。
6、近年来,环境污染事件频发,遭受环境问题损害的受害人却往往难以及时得到应有的赔付与抚慰,问题得不到解决,矛盾逐步尖锐,某种程度上来讲,这是环境责任保险立法滞后的后果。另一方面,虽然环境污染侵权诉讼中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但是由于很大一部分环境污染是跨流域乃至跨国界的,要清晰认定肇事者的责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其实,环境立法滞后只是一个次要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现行环境法的具体执行,显得力度不足,而这恐怕又与现行执法部门各地环保部门的尴尬身份脱不了干系。
因为,现行的环保部门直接由地方政府领导,其官员升迁和财产来源均出自地方政府。但地方政府和那些造成污染的大企业之间往往存有盘根错节的关系,这便令不少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在追究违法企业责任时,作为的空间相当有限。
另外,当一个企业被追究环境责任时,环境保护部门往往也会被追究,因为有一个环境监管失职罪。在这种情况下,环境保护部门因为担心“拔出萝卜带出泥”,自然不会积极地移送违法企业。
再有,司法缺失是当下治理污染的软肋。如前所述,现行的污染治理体系高度地行政化,这种行政化的劣势是:当整个地方行政体系偏向于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时候,隶属于行政体系的环保部门就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管。在这样的背景下,环境污染的受害者维权求偿的难度之大是可以想象的。
保护环境,首先要让污染者付出应有代价,让受害者投诉有门。敬畏自然而非征服自然,从现在开始做一个自然之友,只有这样,我们的后代才不会生活在一个没有鸟鸣的“寂静春天”里。
7、有关部门统计,我国环境违法的平均罚款不及治理成本的10%,不及危害代价的20%。一个每天排放50006000吨废水的中小型企业,按照每吨水处理费用2元的标准计算,一年就需花费污水处理费300多万元,而有的大型企业治污设施每天运行费用就在10万元左右,一年则高达3000多万元。对污染大户来说,闲置污染防治设施一天就可以节省几万甚至十多万元。但是,按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对于擅自拆除、闲置水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污水超标的,最高只能罚款10万元,远不如一天偷排所节省的运行费用。
在几次严重的漏油事故中,这种处罚上限之低显露无疑,比如在2010年7月份的大连新港输油管线爆炸事故中,肇事者处罚不过区区30万元,而且迟迟未能落实。除了经济层面的处罚力度不够,环保部应急中心表示,随着我国环境污染尤其是工业污染问题日趋突出,1998年修订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对一些严重环境污染的行为进行定罪处罚时,在量刑方面,其力度显然偏弱。
从国际经验来看,美国计算潜在罚款数额时,不仅要追究其疏忽罪,还要参考原油泄漏估计数据。2005年英国石油公司德克萨斯州炼油厂爆炸案被罚款5000万美元;在著名的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根据美国《清洁水法》,罚款尺度会依据疏忽程度不同,定位于每桶1100美元至4300美元之间,英国石油公司面临超过200亿美元的罚款。
国际上很多惩治污染企业保护公众利益的案例很多。杜邦公司在美国西弗吉利亚与俄亥俄两个州生产特氟隆产品,当地居民怀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全氟辛酸氨会对空气、土地和水资源造成污染,可能含有致癌物与影响生育。2004年,美国环保等部门便将杜邦公司推上法庭。法院判决,杜邦公司支付500万美元的相关科研经费,专门用于对全氟辛酸氨是否致病的研究,并赔偿居民体检费、相关医疗费、环境清理费等3.43亿美元。同时,美国国家环保署认定,杜邦公司没有适度公开环境污染信息和采取相应措施,对其每天处以2.5万2.75万美元的巨额罚款,累计处罚超过3亿美元。
相反的是,在大陆很多污染企业在开工建设前,反而会尽可能的绕过民意这一关,甚至绝大多数的民众都被蒙在鼓里。
8、企业排污是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上世纪50年代曾让日本恐慌一时的水俣病也是由工厂排放废水造成汞污染引起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要实现利益最大化、降低成本,就有可能以牺牲环境作为代价。比如对企业的规划选址,本应远离居民的生活区、农耕区和水源地。但在很多环境污染案件中,许多企业的厂房与民居毗邻,相隔不到几十米。
而在选定厂址后,企业开工前,应该对工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如果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对企业进行环评,许多污染是可以避免的。但正如嘉禾县人大常委会委员罗江兵所说:“我县大部分新上项目,在环评审批方面都是先上车后买票,一些企业不申请环评就开工上马,更有一些不符合政策和条件的企业也强行上马。”甚至有企业“逃票”,在嘉禾县541家企业中,未进行环评的企业高达309家。环评成了摆设,即使是环评合格的工厂,也难以几十年如一日地坚守当初的环保承诺。在不少地区政绩冲动下,环评业已变成了可有可无的点缀。许多新项目上马前,环评机构往往不得不屈从于地方政府权力,做虚假环评甚至不做环评。
在安徽怀宁高河镇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发生之前,安徽省曾将部分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包括涉铅的小项目。这样的“下放”导致的结果是:地方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冲动和压力,对环评构成压力。
不仅如此,我国不少环评编制单位还往往与环评报告审批单位存在利益关系。魏先生表示,要是环评由政府自己做,自己审批,可能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嫌疑。目前,还有相当数量的环评机构挂靠政府部门。这将会导致这些地方主管部门审批把关不严格,而且很容易受到当地政府影响。
在中国现有的法律中,政府的责任并不明确。虽然法律规定政府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但却没有因监管不力造成损失而追究政府相关责任的处罚规定。“迫于”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只能坚持“经济第一,环境最末”的原则。而由于招商引资的需要以及对地方经济发展的片面追求,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几乎放弃了其把关作用,甚至有助纣为虐之嫌。“谁影响嘉禾发展一阵子,我影响他一辈子。”6年前,面对拆迁,湖南省郴州市市委书记李大伦语出惊人。然而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博弈中,大多数官员还没有“哪个影响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就撤掉哪个经济项目”的魄力。在众多污染事件中,政府只负责招商引资,却没有扮演好监管的角色。因为执行力的缺失,导致相对健全的法律沦为一纸空文。
9、上建设项目必须有环境评估,于是越来越多的人盯上了“环评”这块肥肉,催生了一条包括项目业主、环评机构、地方政府部门等在内的产业链。在这条利益交织、环环相扣的产业链下,环评造假禁而不绝。
环境保护部2010年6月发布的《关于2009年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抽查情况的通报》显示,75家被抽查的环评机构,30家出现了质量和管理问题,比例高达4成。
2010年7月3日,福建紫金矿业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发生废水渗漏事故,约9100立方米的含铜酸水外渗引发汀江流域污染,仅棉花滩库区死鱼和鱼中毒约达189万公斤。事件发生后,公众声讨企业的同时,也在质疑如此严重污染的企业,其环评报告究竟是怎么出炉的。
“环评不透明是引发公众质疑的关键原因之一。”为环保事业奔走多年的公众环境研究中心某主任表示,与国外相比,我国的环评是一个纯粹技术的过程,缺乏公众的参与,整个流程都处于不透明的状态,最终形成的环评报告也不对社会公开。多年来,尽管相关专家和环保组织一直在呼吁公布环评报告,但进展并不顺利。
市场需求日益扩大,环评行业却跟不上市场发展,环评单位资质参差不齐,使得环评造假盛行。截至去年9月,全国共有1091家具备环评资质的机构,9000多名获得执业资格的环评工程师。而当年全国需要进行环评审批的项目却有30多万个。
曾任江苏省仪征市环保局党委书记的侯先生表示,目前环评市场作为卖方市场,具备资质的“合法”工程师供应远远跟不上各种新建、扩建的项目数量需求。有的环评机构,一个月可以做十几个甚至几十个环评报告;有的干脆瞎编,内容弄虚作假,速度快的一两天就能交货,甚至出现了报告封面和内容牛头不对马嘴的情况。在业内,环评报告甚至有了“速成报告”之称。“这样的环评报告怎能挡住污染项目?”侯先生说。
由于社会上民间环评公司数量激增,外挂环评公司也成了普遍的现象。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是一家环评甲级单位,是安徽省科协的下属二级单位,自负盈亏。对于乱象丛生的环评业,该中心企业管理顾问部副部长无奈地表示:“外地借证的情况很普遍,对于行业内的从业人员来说是心知肚明的事。”
合肥市某研究所注册环评工程师孟女士说,现在只要是动工的项目,包括新建项目和技改项目,都涉及环评,市场需求特别大,来不及消化,项目不等人。现在很多民营评估公司为了开拓市场,直接到外地设一个办公室,雇点人就开始接项目了。
孟女士向记者进一步透露环评报告速成的门道:很多时候一个取得资质的环评公司在外地设立办事处,但是真正对外地项目进行环境评估时并没有派出公司内的正规环评师,而是找在校学生或其他有相关经验的人士来做环评报告书,环评公司只是在报告书上附上资质证明和相关环评师的签名,环评公司往往对该项目的实际情况并不知情。但是,这样的情况在环保局进行检查时却很难发现,即便事后查出问题,也难以获得证据证明环评公司借出过自身资质制造了虚假环评。
作为目前国际通行的做法,环境影响评价一直被很多关心公共环保事业的人士所看好。马先生表示,环评属于事前监督,以预防为主进行控制,是一种科学的保护环境办法。虽然对我国环评的诟病很多,但不容否认的是,环评制度对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因而,我们肯定不能因噎废食,否定这一制度本身,而应以积极的态度让环评真正回归独立与公正。
第1题
(一)认真阅读“给定资料”,简要回答下面两题。(20分)
1.阅读“给定资料1-4”,概括现阶段我国环境污染的新特征。(10分)
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不超过100字。
2.“给定资料4”中提到“但是,这种被动式的应对和处理,在伴有暴力的群体性抗争中,还有可能给污染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这里的“二次伤害”是什么意思。(10分)
要求:准确、简明,不超过100字。
第2题
根据给定资料,试分析我国环境污染事故频发的原因。(20分)
要求:分析准确、全面,不超过200字。
第3题
“给定资料8-9”反映了我国环境影响评价中存在的许多问题,请就这些问题提出解决建议。(20分)
要求:(1)对存在的问题概括准确、扼要;
(2)所提建议具体简明、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3)不超过400字。
第4题
“给定资料6”划线部分写道:保护环境,首先要让污染者付出应有代价,让受害者投诉有门。敬畏自然而非征服自然,从现在开始做一个自然之友,只有这样,我们的后代才不会生活在一个没有鸟鸣的“寂静春天”里。请联系自己的经验或感受,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1)结合“给定资料”,并注意联系当前社会实际和自身体会;
(2)观点明确,内容充实,层次清楚,语言流畅;
(3)总字数800-1000字。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