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群星双语幼稚园办园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依据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幼稚园法定名称:群星双语幼稚园第三条 幼稚园性质:私有制,属自愿举行从事教育活动从事营利性社会服务民办幼稚园。第四条 办学宗旨: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实施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办学目标: 幼儿成长乐园;老师成才学园;家长信任家园。 培养目标: 2岁至6岁适龄儿童第五条 举行者:王卫娟女士,是幼稚园园长,幼稚园实施园长全方面负责,有对幼稚园教职员任免权,。第六条 本幼稚园自觉接收上级审批机关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第七条 幼稚园园址:永年县大北汪镇东辛寨村第
2、二章 办学范围第八条 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第九条 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含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纪段2-6岁健康幼儿及3-7岁特殊儿童。)第十条 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永年县大北汪镇东辛寨村第十一条 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3个教学班,现在在园幼儿三十余人。 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十二条 本单位实施园长负责制。第十三条:幼稚园办园指导思想:落实党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方面发展,一切为孩子发展,为一切孩子发展,为发展孩子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管理,宽松、友好、平等、尊重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
3、,全方面实施保教相结合标准,同时为家长参与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稚园。幼稚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乐园;老师成才学园;家长信任家园;语言特色校园。第十四条:幼稚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幼稚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幼稚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幼稚园学风:第十五条:幼稚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相关要求实施。第十六条:幼稚园章程经教代会经过、由县教育局审核、同意方可生效,全体教职职员均要遵守本章程。第四章 幼稚园管理第十七条:幼稚园由教育局领导,幼稚园园长由教育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监督、考评、评议和指导。第十八条:园长幼稚
4、园园长权利和义务:(一) 在国家统一要求目标指导下,决定幼稚园具体教育目标、计划幼稚园发展、统筹安排幼稚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二) 向上级提出组阁提议,改变幼稚园机构组织和权限关系。(三) 负责建立并组织实施多种规章制度,负责聘用、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验和评定老师及其它工作人员成绩并给奖惩。(四) 在国家要求范围内支配幼稚园财政费用,计划和使用财产设备。(五) 关心教职职员思想工作和生活,组织工作人员文化业务学习,并为她们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发明必需条件。第十九条:幼稚园实施干部竟聘制。副园长是园长领导教育工作关键助手,具体负责组织幼稚园教育教学工作,并对老师进行指导、评议和考评
5、;总务主任是园长领导幼稚园后勤工作关键助手,具体管理幼稚园后勤工作,并对保育员、保健员、营养员和其它工作人员进行指导,评议和考评。第二十条:幼稚园实施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二级考评制,严格按相关法规及章程制度对教职员进行考评、奖惩、评议。第二十一条:幼稚园工作计划和园长部署工作经过副园长和总务主任及教研组长等条线具体落实。第五章 幼稚园监督第二十二条:接收党支部对幼稚园工作实施监督,切实确保幼稚园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政策落实落实。充足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第二十三条:定时召开教职员代表大会,教代会审议、讨论幼稚园重大事项,并对园工作提出提议、意见,对园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实施园务
6、公开制。第二十四条:幼稚园工会维护和代表全体教职员利益,集中群众意见、提议,对幼稚园实施监督和协调。第二十五条:幼稚园接收上级教育行政、督导部门督导评定;接收审计、物价、税务、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第二十六条:幼稚园加强和小区联络,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时听取家长和小区意见,提升办学质量。第六章 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七条:根据幼稚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纲要要求,二期课改精神,树立正确教育思想、教育观念,遵照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确立园培养幼儿发展目标:好思索、喜探索、善表现、能合群、有责任。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全方面发展。第二十八条:幼稚园以素质教育为关键,以科研为抓手,以科研促教
7、研,以教研促教育,以全语言教育为根本,确立园全语言教育目标是:以幼儿语言能力发展为手段,促进幼儿发明性为关键目标能力素质和人格素质健康发展,取得打开知识宝库钥匙,成为主动学习者和学会学习实践者。第二十九条:幼稚园教育工作,以幼儿发展为本,依据幼儿本身发展需要和社会需要,培养幼儿适应社会、适应学习、适应生活、学会做人。第三十条:幼稚园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按市、区相关要求严格实施。充足利用人、物、时空等多种要素,综合显形课程和隐性课程效应,促进幼儿自主活动生成。第三十一条:幼稚园制订并实施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和教学工作评价、考评制度。第三十二条:幼稚园设置教育教学科研领导小组,发挥科研基地作用,加强教
8、育教学研究,建立教研奖励制度,提升教科研质量。第三十三条:幼稚园设置家长委员会,成立家长学校,加强幼稚园教育和家庭教育沟通,定时为家长提供教育信息和家教咨询,同时发挥小区教育网络作用。第三十四条:幼稚园推广使用全国通用一般话,老师用一般话规范教学。第三十五条:幼稚园和小学紧密联络,相互配合,注意两个阶段教育相互衔接。第七章 人事管理第三十六条:幼稚园实施全园聘用协议制,并按相关要求,结合园内实际情况,定岗、定编、定责、定工作量,教职职员由园长聘用,聘期通常为十二个月。第三十七条:专技人员实施评聘分开,享受对应待遇。第三十八条:在编人员违法、拘留、劳动教养、判刑,给予除名。第三十九条:幼稚园实施
9、国家工资和园内奖金分配方案相结合分配制度,奖金分配依据考评情况实施上下浮动制度。园内福利发放限于在编、在岗教职员。教职员医疗费报销按市政府相关措施办理。第四十条:幼稚园重视教职职员继续教育,支持、督促其参与高一层次学历培训,完成市、区要求进修任务,并主动发明条件,为她们提供外出学习、进修机会。第四十一条:幼稚园建立对应考评、奖惩制度,奖优罚劣。第八章 总务管理第四十二条:幼稚园设会计、出纳岗位。依据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统筹计划,严格把关标准,建立经费编制预算、实施、结算、反馈制度。第四十三条:幼稚园收费项目按物价局要求,依据收费许可证所列收费项目,并建立收费项目审批制度。第四十四条:严格实施财
10、务制度和财务纪律,做好设备购置、验收、编号、入账工作。第四十五条:按上级相关部门要求收取幼儿伙食费,按天核实,按月公布,自觉接收家长监督。教工伙食独立核实。第四十六条:认真制订和实施校园建设整体发展计划,加强园舍管理,创设园容美化、园舍绿化、环境净化良好教育环境。第九章 老师管理第四十七条:幼稚园老师是推行教育教学职责专业人员,必需含有幼稚园老师资格和取得应该含有对应学历。第四十八条:幼稚园老师享受假期带薪休假权利。第四十九条:幼稚园老师必需推行下列义务:(一) 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和个人差异,设计教育教学计划。(二)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遵守规章制度,实施教学计划,推行老师聘约,完成
11、教育教学任务。(三) 关心珍惜每一个儿童,尊重儿童正当权益和人格,促进儿童品德、智力、体质等全方面、友好、充足发展。(四) 重视儿童年纪特征和部分差异,了解儿童内在需要、不一样爱好爱好和潜在发展可能性,创设有利于儿童自我发展条件。(五) 严格实施幼稚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和幼儿作息制度,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六) 和家长保持常常联络,了解儿童家教环境,商讨教育方法,共同配合完成教育任务。第八章 幼儿管理第五十条:幼稚园实施中国未来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幼稚园保护责任。幼稚园关心珍惜幼儿身心健康,为幼儿提供安全卫生活动场所和必需卫生保健条件,并对幼儿进行生理、心理、安全和健康教育。第五十一条:幼儿享受相关法律、法则要求受教育权益,受尊重权益和人格保护权益。第五十二条:幼稚园应认真制订和实施幼稚园作息制度、保教工作制度、卫生保健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以确保幼儿得到良好教育和保育。第五十三条:幼稚园依据幼儿年纪特点,研究、调配和改善膳食、提升饮食、饮水质量。第五十四条:对幼儿体、智、德、美定时观察评定,以有利于促进幼儿在原有基础上提升。第五十五条:幼稚园建立帮困制度,对特困儿童进行多个形式资助关爱。第十一章 附则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园长室。第五十七条:本章程如有修改,必需先经教代会审议,并报主管部门审批。第五十八条:本章程经教代会讨论经过,并报县教育局审核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