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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标 为保护企业财产安全及职员人身安全,保障企业各项管理制度顺利实施。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及工作秩序;使警卫人员执勤时有所依据,代表本企业总经理监督实施企业管理制度,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范围 企业除总经理外悉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门卫职责
第三条 门卫工作职责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事项:
3.1.企业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各处所多种事故之预防、警戒及厂区巡查事项。
3.2.企业及车间办公处所突发事故之应急方法。
3.3.内外部人员. 车辆进出企业之管制、联络、登记、接待事项。
3.4.进出企业物品检验及放行。
3.5.帮助实施企业各项管理制度,包含考勤和请假制度监督,厂区吸烟管制。消防工作;环境卫生监督工作;工装监督实施工作; 宿舍卫生及熄灯检验工作;迟到、早退、 公出、派车单监督上报等工作;维持企业正常工作(生产)秩序。
3.6.防盗、防火并采取严密防范方法。
3.7.快递、邮件收发登记事项。
3.8.门卫室内外及周围道路卫生清扫管理事项。
3.9.夜班人员违纪监督上报工作。
3.10.在企业范围内保护企业领导人身安全及公共财产安全;
3.11.驱赶外来猫狗等动物携带病毒、疾病进入生产厂区。
3.12.阻止外来人员进入企业拍照等行为发生。
3.13完成领导交办其它任务。
第三章 门卫纪律
第四条 保安8项纪律:
4.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奖励和处罚制度” 及《职员手册》中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自己行为举止,严人律已,绝对服从上级命令,切实实施好门卫各项工作任务,不徇私偏袒。
4.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不私自脱岗、窜岗、调岗及离岗。
4.3. 按时值班,提前到岗,不迟到、早退、旷工、旷职。
4.4.值勤时应谨言慎行,实施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不亢不卑、文明用语、礼貌待客,说一般话. 不说粗话赃话。
4.5.值勤中应整肃服装仪容,应急及防身器具应佩戴齐全。要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
4.6严禁值班着便装、禁穿拖鞋、禁留长发、禁酒后上岗、禁值岗睡觉等严重渎职行为。(违反前四条禁令者,第一次记过.笫二次记大过.笫三次开除;值岗睡觉者,笫一次记大过,第二次开除)
4.6遇企业总经理或企业指定贵宾进出时要行军礼。
4.7.巡查或值勤时应时刻提升警觉,遇有重大案件时,更应临危不乱、果断灵敏,处理适当立即。
4.8.登记事项应仔细、字迹工正清楚,关键事项或事故应统计完整,并立即上报安保主任或人资总监及相关责任人处理,检验审核物品、人员、车辆进出单据资料逐日分呈相关部门责任人审核。
第五条: 遵守6不准和7要求。
5.1.保安员6不准:
不准在站岗期间吃零食;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下棋、打牌、看电视,做私活;
不准佩戴手链、戒指等各类首饰及其它珍贵物品;
不准在岗位上和无关人员闲聊;不准向客人、用户借钱或索要财物;
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不准私分或挪用遗拾物品;
不准无故打人、骂人;不准知情不报或偏护坏人。
5.2.保安员7项要求:
严守国家法律,信守企业承诺;认真推行职责,确保企业安全;
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检验验证;做好防范工作,严防责任事故;
认真坚守岗位,仔细巡查守护;忠于本职员作,倡议无私奉献;
果断服从命令,听从上级指挥;严格实施制度,严守各项秘密;
坚持文明执勤,严禁打骂欺侮;不讲脏话粗话,注意仪容仪表;
实施企业制度,规范管理步骤;注意卫生习惯,保持环境整齐;
讲究廉洁奉公,严禁吃拿卡要;加强规范管理,树立企业形象;
笫四章:礼仪标准
第六条、保安10礼仪:
6.1仪表要整齐,上班要穿制服,制服要整齐洁净无渍,纽扣要齐全、扣好;“胸卡”要佩戴在左胸前,不歪斜,不得将衣袖、裤脚卷起,皮鞋要光亮,帽子要戴正。
6.2仪容要大方,指甲要常修剪,不留长指甲。发式要端庄,不留长发。
6.3讲究个人卫生,坚持天天刮胡子,保持清洁,勤洗澡防汗臭。上班前和当班中不喝含酒精饮料。
6.4要文明执勤,态度要和蔼,说话有分寸,音量适中,答话要明确快速,绝不能因家中琐事或个人挫折影响工作,更不能流露在表情上。
6.5值岗或巡视中碰到客人主动打招呼,说话要先请后谢,称呼要适当。(视具体情况称“先生”,“小姐”“太太”等)
6.6在公共场所碰到上司要主动让路,
6.7坐、立、行走姿势要端正。坐时不要伸腿、叉手,跷“二郎腿”或把脚伸放到其它地方,站岗时不能东倒西歪、坐岗时不能背靠椅背。
6.8来宾到(或上司到)要起立,接收问询应有问必答,和客人对话应保持一定距离,姿势要自然端正。
6.9尊重客人风俗习惯,相貌奇特者进入企业不适当面议论、嘲笑和模拟,不要给她人起外号,在客人面前不要交头接耳,更不能大声说笑,严禁和客人开玩笑。
6,10在领导及客人面前,不要做有损形象小动作(如:打哈欠、掏耳挖鼻等)。
第三条、 警棍管理标准
第七条 警棍
7.1警卫人员值岗时,要将警棍佩戴于右后侧武装带上,严禁当值时不佩戴。
7.2警卫人员要珍惜警棍,严禁用警棍嬉戏、打闹或交给她人玩耍。
7.3禁将警棍提供她人使用,无特殊情况或未经安保主任同意,严禁携警棍外出。
7.4警棍平时应摆放在指定位置,警棍仅供保安人员在紧急防卫下使用。
第六章 手电、雨衣、警服、棉大衣管理标准
第八条 保安员要妥善保管手电、雨衣,不得无故损坏、遗失,领用需登记。对雨天使用雨衣要立即搽拭洁净,并折叠整齐后摆放在指定位置。
8.1棉大衣冬天当值后应移交下班人员,天暖以后要妥善保管并晾晒。
8.2保安服;秋冬装要求期限一套使用6个月;春夏装要求期限一奎使用3个月;警服警帽当值时必需着装整齐,严禁下班后穿戴回家,须整齐摆放在保安室衣柜内。
8.3中途因个人原因离职需负担服务期不足部分之服装费用;
笫七章 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
第九条 人员管制:
9.1督导内部职员守规守纪,阻止内外部人员违法行为发生。
9.2认真监督管理职员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考勤;上下班期间不考勤打卡不得进出企业大门(有“放假单”除外)。
9.3职员因病事假或外出公务时,保安要认真审核公出单及请假单,是否有主任/经理/总监签字;在查对正确无误后方许可其外出,并在“公出单”上统计返回时间,以备检验。部门主任级人员外出时;应由经理/总监级及以上领导签字方可放行;经理/总监级领导外出.需经总经理或指定代理人签批外出。警卫人员并登记进出时间立案;
9.4企业外来客人前来企业造访、业务人员,来访亲友,未成年小孩等,保安人员要办理入司登记手续.;并联络相关部门接待,非经接待部门相关人员或领导同意不得任其进入企业。
9.5上班时间除公事接洽外,通常拒绝职员私自会客。特殊情况需经过总监级领导同意。
第十条 物品管制:
10.1物品放行应凭核准“物品出门证” 或“出货单”查对无误始得放行。
10.2经警卫人员放行物品,由当值警卫在放行单上签认,并按次序分部门装订保管,放行物品分类(如: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具、资产、废料废品、机械设备等),授权核准人员,由各部门、制订表单,送保安主任落实实施。
10.3进出物品车辆一律经检验查对后始可放行。严禁违禁品私自进入企业。
10.4进出企业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应主动接收保安人员检验,出示手续,经查获有私带公物之嫌或她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物品并以下列程序处理:
10.4.1统计携带人所属部门、单位、姓名、时间、地点及现场人。
10.4.2由携带者写明理由,注明品名、数量,由何处取得。
10.4,3情况严重时,不得让当事人离开企业,应快速报呈相关部门领导处理并统计立案。
第十一条 车辆管理:
11.1本企业各型车辆(小车、货车、班车)出厂,凭车辆管理及调度部门填制“派车单”放行。(正常时间因公班车不在此限,异常时间班车出厂需凭派车单放行)
11.2企业外来车辆依下列程序处理:
11.2.1持有证实来企业交货或提货之车辆,登记后准予驶入企业相关处所。
11.2.2通常前来业务货车或贵宾车辆登记后,一律按指定停车位置依序排放,不按要求乱停放者,保安人员应立即纠正。
11.2.3检验驶入车有没有载有违、禁、危险或易燃物品,检验驶出车上物品是否同放行单上所列物品相符。
11.2.4企业内部非机动车辆. 机动车辆驶入企业(包含内外部车辆),应督导其停放在停车处,外部车辆不按要求停放者,保安人员应立即纠正。内部职员违规停车应上报企业按要求处罚。
第十二条 安全、防火及能源管理:
12.1每个月第一周和第三周周二下午15:00定时巡检消防点出水,消防栓卡口,消防水管折叠摆放整齐,灭火器放在要求位置,压力阀指示针达成安全使用状态,无障碍物及堆放物(1米范围)阻塞通道;水管有没有异常现象;发觉问题立即汇报相关责任人处理。
12.2夜间不定时巡查车间.仓库. 办公室门窗情况:围墙等情况,发觉问题立即处理、登记、并上报。
12.3夜间不定时巡查水电开关情况例:电灯、空调、风扇、水笼头等开关情况,宿舍就寝熄灯情况. 车间晚班或加班人职员作情况;发觉问题立即统计并上报处理。
12.4夜间巡查时间:每间隔30分钟左右,对厂区巡查检验一遍,并做好巡访统计。
12.5对违禁吸烟及乱扔垃圾者要立即阻止并上报保安主任及相关领导处罚;
第十三条 其它工作事项:
13.1邮件快递、报纸登记收发、登记。
13.2国旗、司旗升降仪式,厂区路灯,广告灯开关及管理。
13.3职员餐厅排队秩序维护。
13.4企业上级领导交办工作事项。
第八章 紧急案件预案
第十四条 发生刑案处理预案:
14.1如犯罪分子正在实施作案时,应采取:
14.1.1通知部门领导;
14,1,2拨打“110”报警;
14.1.3通知相关人员支援,控制各出入口,隔离作案现场,疏散围观人群,确保正常秩序;
14.1.4如有些人员伤害,立即将被害者送往医院;
14.1.5设法稳定作案者;公安人员抵达后,帮助公安人员处理;
14.1.6作好书面统计,拍摄现场照片,上报企业。
14.2如犯罪分子已逃跑,应采取:
14.2.1通知部门领导;
14.2.2拨打“110”报警;
14.2.3如有些人员伤害,立即将被害者送往医院;
14.2.4通知保安等相关人员封锁各出入囗,立即问明涉案人员逃跑方向和关键特征、衣着打扮、交通工具、车号等,关注形迹可疑人员;
14.2.5保护现场;待公安机关人员赶到后,帮助公安人员开展工作;
14.2.6作好书面统计,拍摄现场照片,上报企业。
第十五条 发生火警处理预案:
15.1发生火灾并核实后,利用就近消防器材开展自救;
15.2通知领导,并立即拨打火警“119”;
15.3通知相关部门切断电源;
15.4组织人员撤离,尽力抢救在火场中人员;
15.5组织就近人员进行灭火;
15.6保持消防通道通畅,如有些人员受伤害及将伤者送往医院;
15.7隔离火灾现场,维护周围秩序,疏散围观群众;
15.8待消防人员赶到后,主动帮助消防队员灭火;
15.9主动帮助警方查找失火原因;
15.10拍摄现场照片,作好书面统计,上报企业;
第九章 交接班标准、作息时间标准
第十六条 作息时间:
16.1提前考勤并着装,提前15分钟到工作岗位交接工作;接班人员未到岗前,值班人员不准离岗。
16.2早晨:8:00至晚上20:00交接班,轮番排班,12个小时交接班一次。
16.3保安组长负责排值班表,并书面上报安主任及人资中心各一份立案;保安人员要按值班表上班,请假和调班需提前书面报备保安主任及人资中心立案和考勤,未经同意同意不得请假或调班.违则以违纪论处。
第十七条、交接班标准:
17.1接班人要具体了解上一岗值勤情况和本岗应注意事项。做到三明:上班时间明、本班工作内容事项明、物品器械清点明。
17.2交班人要在下班前必需将值班统计填好。应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班情况清、物品器械清。
17.3当班发觉问题要立即处理,不得移交给下班,特殊交办事项要传达清楚、统计清楚。
17.4交接班时交班人和接班人全部要署名留存。
第十章 附则
第十八条、企业全体职员全部必需自觉遵守本制度,配合保安人员各项管理工作,对违反本制度要求者,安保主任及人资总监可直接呈报代理人或总经理对其追究责任;并按相关要求惩处。
第十九条、全体保安人员应认真推行职位职责,完成岗位任务,违反本制度要求者将依据企业《奖励和处罚制度》严加处罚。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企业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本制度从6月1日起生效实施,本制度生效之日起;原安全保卫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提案部门:人资中心
提案人:
修改日期:-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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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日期:
公布日期:-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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