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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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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18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统称为研究生奖学金评定体系,根据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议,对奖学金评定体系有以下几点补充说明: 1、 时间节点原则 每年下半年开学初发布研究生奖学金体系成果申请及认定通知,并对所有申请者成果进行公示。成果认定时间节点以当年通知具体时间为准,未提交成果者视为放弃当年度各奖学金申请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成果作为当年所有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定成果。 2、 集中评审原则 各类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在满足当年《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及专项企业评选要求基础上,集中组织评审和一次答辩。最终公示的综合成果得分作为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学生根据综合成果得分和自身意愿申报各类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有特殊选拔和答辩流程要求的除外。 3、 不兼得原则 原则上国家奖学金与当年度企业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企业专项有特殊说明要求的除外。 本说明由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18年3月31日 2018年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申请范围 1、参评研究生应是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定向研究生和委培研究生。 2、参评年级为一年级至三年级。 3、所有研究生根据自身所在的年级进行参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1、评奖年度内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无故不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或统一活动者; 3、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因病),一学期缺勤累计4周以上者; 4、轻视实践,必修实践环节考核未通过者; 5、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6、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者; 7、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 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学院领导:申恒涛 张庆琳 戴元顺 肖鸣宇 陈文宇 鲁 力 李 青 教师代表:徐增林 许春香 杨国武 廖建明 张小松 谢莉钧 刘鹏飞 研究生辅导员:韩孟洁 曾瑞 欧睿杰 学生代表:张马路 钟林峰 黄可 委员会办公室:学院研究生学生科 四、基本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 2、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组织评定; 4、公示评选结果; 5、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进行申诉; 6、将学院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五、公示 1、公示方式:学院官方网站:; 2、其他补充公示方式:各年级qq群及学生科公告栏; 3、公示内容: 研二:公示三轮,第一轮公示符合参评资格学生名单;第二轮公示学生学号、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加分各项得分情况、总得分及证明材料;第三轮公示最终获奖名单 研三:公示三轮,第一轮公示符合参评资格学生名单;第二轮公示学生学号、项目及论文得分、综合素质加分各项得分情况、总得分及证明材料;第三轮公示最终获奖名单 博士:公示四轮,第一轮公示科研成果及素质发展各项得分、总分及证明材料;第二轮公示入围答辩名单;第三轮公示答辩得分、综合素质排名总分;第四轮公示获奖名单 注:申请人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涉密材料应作脱密处理,材料一经公示,不得增补和修改。 六、申诉 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申诉受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奖学金办公室”) 申诉邮箱:csxsk@ 联系电话:028-61830511 申诉流程: 1、学生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奖学金办公室提交申诉材料。材料必须清楚陈述申诉理由,以实名提交。 2、学院奖学金办公室接受申诉后须尽快以文字形式答复委员会复议结果,可以结合工作实际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方式呈递学生。 3、如学生收到复议结果后仍有意见,可向上级部门,按程序继续申诉。学院奖学金办公室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流程处理。 申诉流程说明:学院不支持不鼓励学生不按照以上流程提出奖学金相关申述。 七、奖学金评定详细办法(见附件) 附件1 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博士学业奖学金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在申请表中签字同意。 二、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全部按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 三、相关成果或荣誉需是博士研究生入学以后获得的,硕博连读学生可以认定取得博士学籍的前一年9月1日后成果。 四、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原则。 (一)、二、三年级博士学业奖学金由确定入围答辩名单、博士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评审三个环节组成。答辩环节中,因各种原因无法到达者,可委托他人答辩,未参加答辩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二)、入围答辩名单由博士生个人申报材料得分及当年研究生院下发的奖学金名额决定。个人申报材料按照科研成果得分+素质发展得分和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根据名额,确定最终入围名单。 (三)、具有参评资格的二、三年级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将按照其综合素质排名得分的高低排序来评定奖学金等级,具体操作如下: 综合素质排名得分=科研成果得分+素质发展得分+答辩得分 综合素质排名得分说明: 1、【科研成果评分项】 (1)学术论文 该评分标准参考学校对于科研工作量的量化考核,具体分值如下: SCI期刊 (以中科院JCR分区为准) 一区 10分 二区 8分 三区 5分 四区 4分 四大学报 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电子学报 4分 CCF推荐 期刊 A类期刊 10分 B类期刊 8分 C类期刊 5分 以上期刊文章,如是IEEE Transactions期刊或ACM Transactions文章, 在CCF推荐期刊基础上加1分 EI期刊 2分 核心期刊 1分 CCF推荐 会议 A类会议 10分 B类会议 8分 C类会议 5分 国际会议 2分 国内会议 1分 说明: A.获会议最佳论文奖在对应级别基础上加分,A类会议:3分,B类会议:2分,C类会议:1分,其他会议0.5分; B.学术论文要求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参评博士生须为第一作者;若论文第一作者是电子科大教师,学生为第二作者,该论文加分项减半;以所发表的正式刊物或者录用通知为依据。 C .同一成果只能用于同一年度奖学金申请,不可重复使用。 D. 加分分值等于或低于2分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篇。 注:学术论文加分项申请材料中应包含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或录用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交该期刊分区和检索收录等证明(包括中科院分区、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分区等),标明论文加分项所属的类别,论文的分区按该期刊在中科院分区中的最高级别为准。 (2)科技获奖 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本人有获奖证书),可直接定为学业奖学金一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三等奖(本人有获奖证书)在原有奖学金基础上提升一级。 2、【素质发展评分项】 1.学生骨干评分: 凡是担任校内外学生组织干部并经考核合格的,以相关单位的任职证明为依据给予评分,可累加,上限3分。 ①基本分:见下表 职务 基本分 研究生会主席 1.5分 班长;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及社团、学会主要干部 1分 研究生会干事;党支部支委;其他社团、学会、班级干部 0.5分 ②研究生会若本年度获得学校表彰,全体研会成员根据研会考评结果上限增加1分。党支部若获得本年度校级以上“优秀党支部”称号,全体党支部成员根据党支部考评结果上限增加1分。 2.科技竞赛类加分:参加并获得国际级竞赛奖项,加4分;获国家级奖项,加3分;获省市级奖项,加2分;获校级奖项,加1分。若为团队获奖,评分减半。同一比赛按最高级别奖项加分,不累加。(以获奖证书为准) 3.公益事业类加分:凡是为国家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加1分。(以国家承认的公益组织出具的证明为准) 4.社会实践类加分:参与校内外社会实践,为学院、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加0.5分,获得奖励的,追加0.5分,可累加,上限为3分。(以获奖证书为准) 5.参加基层挂职锻炼项目加2分。 6.文体活动加分:参加院级以上文体竞赛并获奖的,加1分,若为团队获奖,评分减半,上限为2分。(以获奖证书为准) 以上各项可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 3、【答辩评分】 答辩满分为10分,评委根据博士生现场答辩表现给出分数,最终的答辩分数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 附件2 第一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为鼓励研究生全面发展,研二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由基本条件和附加条件组成。基本条件包括:学业成绩、导师评价、素质发展3个模块构成,分别占比例为60%、30%、10%。附加条件指对发表学术论文的额外加分。具有参评资格的研二学业奖学金评定将按照其综合素质排名得分的高低排序来评定奖学金等级,排名中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时,按照附加条件、学业成绩、导师评分、素质发展的得分高低顺序决定最后排序。具体操作如下: 综合素质排名得分=学业成绩得分(占60%,满分60分)+导师评价得分(30%,满分30分)+社会实践得分(10%,满分10分)+附加分 一、【学业成绩评分项】 参评学生需满足学位课学分达到15分以上和公共基础课全部通过的条件才具备评奖资格。 1.硕士学位课程相对学分积总分算法(参见2009版《研究生手册》中《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某门课程的相对分计算公式: 其中:为硕士生该门课程的实得分; 为该门课程的平均分。 2.一名研究生的学位课程相对学分积总分的计算公式: 其中:1.为该研究生学位课程的及格总门数。 2.为该生各门及格的学位课程的学分。 3.一名研究生的学业成绩得分算法: 其中:1、为学院相对学分积总分最高分,为学院学分积总分最低分 2、为该生学分积总分 4.学业成绩分由学院统一计算。 二、【导师评价评分项】 导师根据研究生该年度的学习科研综合表现给予评分。个人总分不超过30分。 评分采取“科研团队(或导师)总分+内部分级”的方式,每个科研团队(或导师)拥有一个总评分,即该团队(或导师)门下具有参评奖学金资格的学生人数×学生人均分20分=总评分。在一定的学生人数对应的总评分之下,科研团队(或导师)根据学生的具体表现给予学生个人分级评分,评分区间为5—30分,最后学生个人得分的加总不能超过团队(或导师)拥有的总评分。 团队/导师打分样表(第一学年) 名称 XX团队(或XX导师) 团队或导师门下可参评的学生人数 3人 团队(或导师)的总评分 3×20=60 姓名 学号 导师 分值 XXX 201021060201 XXX 30分 XXX 201021060202 XXX 15分 XXX 201021060203 XXX 15分 学生个人得分的加总=总评分 60分 在奖学金评定期间,所有学生的导师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利于奖学金的评比工作,若超时提交即每个学生按平均分计算。 三、【素质发展评分项】 1.学生骨干评分: 凡是担任校内外学生组织干部并经考核合格的,以相关单位的任职证明为依据给予评分,可累加,上限3分。 ①基本分:见下表 职务 基本分 研究生会主席 1.5分 班长;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及社团、学会主要干部 1分 研究生会干事;党支部支委;其他社团、学会、班级干部 0.5分 ②研究生会若本年度获得学校表彰,全体研会成员根据研会考评结果上限增加1分。党支部若获得本年度校级以上“优秀党支部”称号,全体党支部成员根据党支部考评结果上限增加1分。 2.科技竞赛类加分:参加并获得国际级竞赛奖项,加4分;获国家级奖项,加3分;获省市级奖项,加2分;获校级奖项,加1分。若为团队获奖,评分减半。同一比赛按最高级别奖项加分,不累加。(以获奖证书为准) 3.公益事业类加分:凡是为国家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加1分。(以国家承认的公益组织出具的证明为准) 4.社会实践类加分:参与校内外社会实践,为学院、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加0.5分,获得奖励的,追加0.5分,可累加,上限为3分。(以获奖证书为准) 5.参加基层挂职锻炼项目加2分。 6.文体活动加分:参加院级以上文体竞赛并获奖的,加1分,若为团队获奖,评分减半,上限为2分。(以获奖证书为准) 以上各项可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 四、【附加条件评分项】 附加条件主要考核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学术论文要求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参评硕士生须为第一作者,若论文第一作者是电子科大教师,学生为第二作者,该论文加分项*0.8。学术论文为取得学籍后发表即可,但同一成果只能用于同一年度奖学金申请,不可重复使用,以所发表的正式刊物或者录用通知为依据。 【学术刊物类论文分值表】 SCI期刊 (以中科院JCR分区为准) 一区 10分 二区 8分 三区 5分 四区 4分 四大学报 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电子学报 4分 CCF推荐 期刊 A类期刊 10分 B类期刊 8分 C类期刊 5分 以上期刊文章,如是IEEE Transactions期刊或ACM Transactions文章, 在CCF推荐期刊基础上加1分 EI期刊 2分 核心期刊 1分 CCF推荐 会议 A类会议 10分 B类会议 8分 C类会议 5分 国际会议 2分 国内会议 1分 说明: A.获会议最佳论文奖对应级别基础上加分,A类会议:3分,B类会议:2分,C类会议:1分,其他会议0.5分; B. 加分分值等于或低于2分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篇。 注:学术论文加分项申请材料中应包含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或录用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交该期刊分区和检索收录等证明(包括中科院分区、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等),标明论文加分项所属的类别,论文的分区按该期刊在中科院分区中的最高级别为准。 附件3 第二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具有参评资格的研三学生奖学金评定将按照其综合素质分(包括科技创新能力、导师评价、素质发展能力3个评分模块)的高低排序来评定奖学金等级。排名中出现总分相同情况时,优先比较发表论文质量,其次比较科研项目得分,第三比较发明专利得分,第四比较导师评价得分,最后比较素质发展能力得分的顺序来作最后排序。 【科技创新能力评分】 1、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学术论文要求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参评硕士生须为第一作者,若论文第一作者是电子科大教师,学生为第二作者,该论文加分项*0.8。科研成果为取得学籍后获得即可,但同一成果只能用于同一年度奖学金申请,不可重复使用,以所发表的正式刊物或者录用通知为依据。 【学术刊物类论文分值表】 SCI期刊 (以中科院JCR分区为准) 一区 10分 二区 8分 三区 5分 四区 4分 四大学报 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电子学报 4分 CCF推荐 期刊 A类期刊 10分 B类期刊 8分 C类期刊 5分 以上期刊文章,如是IEEE Transactions期刊或ACM Transactions文章, 在CCF推荐期刊基础上加1分 EI期刊 2分 核心期刊 1分 CCF推荐 会议 A类会议 10分 B类会议 8分 C类会议 5分 国际会议 2分 国内会议 1分 A.获会议最佳论文奖对应级别基础上加分,A类会议:3分,B类会议:2分,C类会议:1分,其他会议0.5分; B. 加分分值等于或低于2分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篇。 注:学术论文加分项申请材料中应包含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或录用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交该期刊分区和检索收录等证明(包括中科院分区、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等),标明论文加分项所属的类别,论文的分区按该期刊在中科院分区中的最高级别为准。 【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分值表】 授权和申请都只对发明专利加分 授权发明专利(有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号) 3分 申请发明专利(有国家专利局授理号,参与学生限三名,学生名字需在申请书里) 2分 软件著作权(参与学生限三名) 1分 注: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每位学生申报数不超过三个;1.申请发明专利参与学生限三名,依据以专利申请书前三个学生名字为准。2.若评定年限内所在导师有专利被授权,而申报人参与了评定年申请专利的申报(学生名字需在申请书里),经导师认可后,可由申请发明专利获得的2分升档至3分或直接获得3分。3.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总分数不超过9分。 【其他】 获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一等奖(本人有获奖证书),直接定为优秀研究生一等奖学金;省部级二等奖、三等奖(本人有获奖证书)在原有奖学金基础上提升一级。 2、科研项目 本年度科研项目是按参与学生通过导师分配项目分值形式累计,并由导师签字认可。根据项目本年度到账经费确定参与学生名额。5万-24万元:2名学生总分值9分(单个学生分值区间1-7分);25万-44万元:4名学生总分值18分(单个学生分值区间1-7分); 45万-64万元:6名学生总分值27分(单个学生分值区间1-7分)。项目经费每增加20万元,增加2名参与学生名额,增加总分值9分(单个学生分值区间1-7分)。(不限制单个项目参研人数) 参与学生 可累加,单个学生不超过4个项目 单个学生不超过18分 3、教学项目 省部级教学项目:4名学生总分值18分(单个学生分值区间1-7分);国家级教学项目:12名学生总分值54分(单个学生分值区间1-7分)。 【导师评价评分】 导师根据研究生该年度的学习科研综合表现给予评分。 评分采取“科研团队(或导师)总分+内部分级”的方式,每个科研团队(或导师)拥有一个总评分,即该团队(或导师)门下具有参评奖学金资格的学生人数×学生人均分7分=总评分。在一定的学生人数对应的总评分之下,科研团队(或导师)根据学生的具体表现给予学生个人分级评分,评分区间为5—10分,最后学生个人得分的加总不能超过团队(或导师)拥有的总评分。 团队/导师打分样表(第二学年) 名称 XX团队(或XX导师)【团队还需注明含哪些导师】 团队或导师门下可参评的学生人数 3人 团队(或导师)的总评分 3×7=21 姓名 学号 导师 分值 XXX 200921060201 XXX 10分 XXX 200921060202 XXX 6分 XXX 200921060203 XXX 5分 学生个人得分的加总=总评分 21分 在奖学金评定期间,所有学生的导师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利于奖学金的评比工作,若超时提交即每个学生按平均分计算。 【素质发展能力评分】 1.学生骨干评分: 凡是担任校内外学生组织干部并经考核合格的,以相关单位的任职证明为依据给予评分,可累加,上限3分。 ①基本分:见下表 职务 基本分 研究生会主席 1.5分 班长;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及社团、学会主要干部 1分 研究生会干事;党支部支委;其他社团、学会、班级干部 0.5分 ②研究生会若本年度获得学校表彰,全体研会成员根据研会考评结果上限增加1分。党支部若获得本年度校级以上“优秀党支部”称号,全体党支部成员根据党支部考评结果上限增加1分。 2.科技竞赛类加分:参加并获得国际级竞赛奖项,加4分;获国家级奖项,加3分;获省市级奖项,加2分;获校级奖项,加1分。若为团队获奖,评分减半。同一比赛按最高级别奖项加分,不累加。(以获奖证书为准) 3.公益事业类加分:凡是为国家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加1分。(以国家承认的公益组织出具的证明为准) 4.社会实践类加分:参与校内外社会实践,为学院、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加0.5分,并获得奖励的,追加0.5分,可累加,上限为3分。(以获奖证书为准) 5.参加基层挂职锻炼项目加2分。 6.文体活动加分:参加院级以上文体竞赛并获奖的,加1分,若为团队获奖,评分减半,上限为2分。(以获奖证书为准) 以上各项可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 附件4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方案 1. 推免生评奖原则 一等奖学金原则上优先评选推免生,评定顺序依次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成绩相同择优评选。 2. 统考生评奖原则 去掉上述推免生学业奖学金数后,剩余各等级奖学金名额将按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网络空间安全(083900)、计算机技术(085211)三个专业最终录取为非定向的统考人数的比例四舍五入进行分配。 录取专业统考生奖学金评定顺序依次按照录取总分(即: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初试总分、初试专业课、初试数学、初试英语、初试政治理论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报考学院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路与系统三个专业的统考生,奖学金的排名按如下方案进行: 专业录取难度系数 将考生初试成绩进行折算: 折算后初试总分=考生的初试总分* 折算后录取总分=折算后初试总分+复试总分 以折算后录取总分参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生录取总分的排名。 考生初试专业课、初试数学、初试英语、初试政治理论的折算方法与上同,分别按折算后的成绩参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考试的成绩排名。 八、本细则由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学院公章) 2018年3月 2018年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申请范围 1、硕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硕士一年级至三年级的全日制自筹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博士一年级至四年级的全日制自筹博士研究生以及五年级本科直博生。 3、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4、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参评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奖资格 1、 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无故不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或统一活动者; 3、 无论何种原因(包括因病),一学期缺勤累计4周以上者; 4、 轻视实践,必修实践环节考核未通过者; 5、 导师认为不宜参评者; 6、 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合格者; 7、 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 三、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学院领导:申恒涛 张庆琳 戴元顺 肖鸣宇 陈文宇 鲁 力 李 青 教师代表:徐增林 许春香 杨国武 廖建明 张小松 谢莉钧 刘鹏飞 研究生辅导员:韩孟洁 曾瑞 欧睿杰 学生代表:张马路 钟林峰 黄可 委员会办公室:学院研究生学生科 四、基本流程 1、学生提出申请; 2、学院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学院组织评定; 1)学生科初步筛查材料,确定入围名单。(博士参加答辩者与最终获奖比例不超过2:1;硕士不参加答辩,入围比例1.2:1) 2)针对博士生的国奖评定采取现场答辩(因各种原因无法到场者,可委托他人答辩,未参加答辩者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3)针对硕士生的国奖评定采取评委现场根据材料打分 4、公示评选结果; 5、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进行申诉; 6、将学院评选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五、公示 1、公示方式:学院官方网站: 2、其他补充公示方式:各年级qq群及学生科公告栏; 3、公示内容:申请人递交的评审材料及评委投票票数。 1)博士:公示四轮。第一轮公示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科技获奖情况、综合素质加分情况、证明材料;第二轮公示入围答辩名单;第三轮公示答辩得分、总分;第四轮公示获奖名单。 2)硕士:公示三轮。第一轮公示符合参评资格学生名单;第二轮公示答辩现场评委评分(平均分)情况;第三轮公示最终获奖名单。 注:申请人须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涉密材料应作脱密处理,材料一经公示,不得增补和修改。 六、申诉 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研究生,可在学院公示期内向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申诉受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奖学金办公室”) 申诉邮箱:csxsk@ 联系电话:61830511 申诉流程: 1、学生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奖学金办公室提交申诉材料。材料必须清楚陈述申诉理由,以实名提交。 2、学院奖学金办公室接受申诉后须尽快以文字形式答复委员会复议结果,可以结合工作实际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方式呈递学生。 3、如学生收到复议结果后仍有意见,可向上级部门,按程序继续申诉。学院奖学金办公室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流程处理。 申诉流程说明:学院不支持不鼓励学生违背以上流程提出奖学金相关申述。 七、奖学金评定详细办法 博士生评选办法 一、评定条件 1、必须为全日制自筹博士研究生,博士一年级至四年级以及五年级本科直博生 2、以【科研成果】评分和【综合素质】评分加总排序,根据当年国家奖学金名额按照不超过1: 2确定入围答辩名单,最后根据【科研成果】、【综合素质】、【答辩得分】加总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提交申请者,需无欠费记录 二、评定得分 1、【科研成果评分项】 学术论文 该评分标准参考学校对于科研工作量的量化考核,具体分值如下: SCI期刊 (以中科院JCR分区为准) 一区 10分 二区 8分 三区 5分 四区 4分 四大学报 计算机学报、软件学报、计算机研究与发展、电子学报 4分 CCF推荐 期刊 A类期刊 10分 B类期刊 8分 C类期刊 5分 以上期刊文章,如是IEEE Transactions期刊或ACM Transactions文章, 在CCF推荐期刊基础上加1分 EI期刊 2分 核心期刊 1分 CCF推荐 会议 A类会议 10分 B类会议 8分 C类会议 5分 国际会议 2分 国内会议 1分 说明: A.获会议最佳论文奖在对应级别基础上加分,A类会议:3分,B类会议:2分,C类会议:1分,其他会议0.5分; B.学术论文要求电子科技大学为第一通讯单位,参评博士生须为第一作者,若为学生第一作者,论文第一作者是电子科大教师,该论文加分项减半;以所发表的正式刊物或者录用通知为依据。 C .同一成果只能用于同一年度奖学金申请,不可重复使用。 D. 加分分值等于或低于2分的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篇。 注:学术论文加分项申请材料中应包含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或录用证明等证明材料,并提交该期刊分区和检索收录等证明(包括中科院分区、中国计算机学会推荐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分区等),标明论文加分项所属的类别,论文的分区按该期刊在中科院分区中的最高级别为准。 2、科技获奖 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本人有获奖证书),可直接入围国家奖学金答辩名单。 【综合素质】 1.学生骨干评分: 凡是担任校内外学生组织干部并经考核合格的,以相关单位的任职证明为依据给予评分,可累加,上限3分。 ①基本分:见下表 职务 基本分 研究生会主席 1.5分 班长;党支部书记;研究生会及社团、学会主要干部 1分 研究生会干事;党支部支委;其他社团、学会、班级干部 0.5分 ②研究生会若本年度获得学校表彰,全体研会成员根据研会考评结果上限增加1分。党支部若获得本年度校级以上“优秀党支部”称号,全体党支部成员根据党支部考评结果上限增加1分。 2.科技竞赛类加分:参加并获得国际级竞赛奖项,加4分,获国家级奖项,加3分;获省市级奖项,加2分;获校级奖项,加1分。若为团队获奖,评分减半。同一比赛按最高级别奖项加分,不累加。(以获奖证书为准) 3.公益事业类加分:凡是为国家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加1分。(以国家承认的公益组织出具的证明为准) 4.社会实践类加分:参与校内外社会实践,为学院、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加0.5分,并获得奖励的,追加0.5分(以获奖证书为准),可累加,上限为3分。 5.参加基层挂职锻炼项目加2分。 6.文体活动加分:参加院级以上文体竞赛并获奖的,加1分(以获奖证书为准),若为团队获奖,评分减半,上限为2分。 以上各项可累加,总分不超过10分。 【答辩评分】 答辩满分为10分,各评委可以根据自身科研情况对答辩者的科研成果质量进行评判,答辩者每次答辩结束后评委进行打分,最终的答辩分数为所有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 四、参评注意事项 1、参评博士研究生有效科研成果的认定原则如下: 1)必须是正式出版的期刊、会议论文,论文请注明影响因子。 2)已经接收尚未出版的论文必须出具正式的接收函。 2、 国家奖学金为每年申请,凡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提交过的申请材料,不能再用于下一次申请。 3、相关成果或荣誉需是博士研究生入学以后获得的,硕博连读学生可以认定取得博士学籍的前一年9月1日后成果。 4、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5、如有特殊情况,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决议处理 硕士生评定办法 一、评定条件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业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业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业奖学金测评中排名在前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测评排名没有进入前5%,但达到前2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该类学生需要按“教财厅函【2010】16号”文件规定,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供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得特别优秀。另一年级研究生因未有学业排名,直接考虑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活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2、必须为全日制自筹研究生,入围名额按研一:研二:研三为1:3:7,研一和研三统一参评。 3、入围者以材料评分排序,确定最终得奖者。材料评分满分为10分,各评委可以根据自身科研情况对入围者的参评材料进行评判,最终的材料评分分数为所有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 4、提交申请者,需无欠费记录。 二、参评注意事项 1、参评硕士研究生有效科研成果的认定原则如下: 1)必须是硕士研究生入学以后发表的成果。 2)必须是正式出版的期刊、会议论文,所有成果必须是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老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其中专利必须是发明专利。 3)已经接收尚未出版的论文必须出具正式的接收函。 2、 国家奖学金为每年申请,凡获得国家奖学金者,提交过的申请材料,不能再用于下一次申请。 3、国家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4、按照评定资格要求,提交申请材料人数如超过最终入围人数,以学业奖学金排名确定参加入围人选;如提交申请材料人数不足最终入围人数,不足人数按照学业奖学金排名确定参加入围人选。 5、相关成果或荣誉需是入学以后获得的,荣誉称号不包括电子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称号。 6、如有特殊情况,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决议处理。 八、本细则由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学院公章) 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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