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一、目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贯彻公司各级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规范、保障各级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有效增进工作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工作原则 (一) 安全生产奖惩以事实为根据,坚持公开、公正以及教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实现勉励先进、鞭策后进。 (二) 安全生产奖惩以公司内部经济奖惩为主。达到奖励原则,由公司内部予以奖励;违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公司内部予以惩罚;触犯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本着“教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同步违背本制度两项规定以上,则择其较重一项予以惩罚,本制度不执行合并惩罚。
2、三、职责 (一) 安环部负责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制定、修订工作;负责按照本制度监督、检查、惩罚及通报工作。 (二) 财务部负责按照安环部开出奖惩单,进行奖金支出与罚款收缴。 (三) 各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内容执行。四、安全生产奖励(一)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背劳动纪律现象,在评比周期内未发生安全事故。 (二) 积极积极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避免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 在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方面,有创新创造、技术改进或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经实行后效果明显。 (四) 对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坚决采用办法,避免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设备事
3、故(修复费5万元以上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奖励500-1000元。 (五) 对事故急救及时(或报告及时),避免事故扩大有功人员,奖200-500元。(六) 其她可以进行奖励事件或行为。(七)安全生产奖金由安委会在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后10个工作日内向获奖单位下发奖金和“安全生产奖励告知”,由获奖单位负责人签收。五、安全生产惩罚(一) 生产安全事故惩罚责任人罚额等级1.发生各级生产安全事故惩罚对照表:直接 负责人班长带班 主任车间 主任生产 副总安全管理人员分管安全副总总经理轻微事故100100200200-普通事故200300400500600200500800较大事故50060080010
4、00120050010001500重大事故1500250030003500150030004000注:轻微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如下生产安全事故;普通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30000元如下生产安全事故;较大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以上80000元如下生产安全事故;重大事故是指直接经济损失在80000元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除进行罚款外,还应按照事故导致后果和严重限度对有关负责人进行罢免直至开除处分。3.在发生事故分析对策后3个月内(不含当月)依然再发生安全事故,对相应部门有关人员处以双倍罚款(当月持续再发生事故同样进行双倍惩罚)
5、;之后持续6个月未再发生安全事故,对相应部门被罚款人予以近来一次事故罚金2倍作为奖励。4.以上事故负有刑事责任者,移送司法机关解决;属下列状况之一者从重解决:a.工作不负责,违背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导致事故重要责任者;b.对已列入安全技术办法项目,不采用应急办法导致事故重要责任者;c.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不听从劝阻导致事故重要责任者;d.忽视劳动保护条件,擅自拆除或闲置劳动保护设施导致事故重要责任者;e.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不采用办法导致事故重要责任者;f.发生事故,不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解决,不认真吸取教训、采用办法,导致事故重复发生重要责任者。 5.
6、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浮现事故第一时间报告(15分钟内),瞒报、谎报、迟报,予以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导致事态扩大予以责任部门负责人罚款500元。凡是发生事故,必要及时报告至安环部,无论事故大小,都必要严格遵守“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切实可行防范办法,并在3天内将分析成果以书面形式报告安全管理人员。6.事故调查过程中个人或单位阻挠或回绝接受调查,对有关个人或单位负责人进行500-1000元/人次惩罚。(二) 安全生产管理违章惩罚各车间或班组在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予以50元-1000元惩罚。 1.未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环部下发隐患整治
7、告知不能按期完毕或拒不整治每次予以有关负责人罚款200元。2.未按照公司安委会或主管部门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现场浮现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予以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3.违背安全生产规定、违章指挥予以负责人罚款200元。4.未按照规定对危险作业办理危险作业票予以作业负责人罚款100元。5.未按规定填写安全活动记录,或记录不能及时、真实、有效地反映安全生产状况;各分厂每月必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活动,各班组每周必要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学习活动,做到人员、时间、内容三贯彻,并有详细记录。每缺一次予以负责人罚款50元。 6.新员工上岗或员工转岗,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诲和岗位操作规程教诲后方能上岗工
8、作。在职工工需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安全再教诲并达到学时规定。a.因人力行政部未及时组织三级安全教诲,被政府主管部门检查无培训记录,予以人力总监200元/次;导致事故发生按照事故级别相应罚额进行惩罚,责任等同于生产副总。b.因本人回绝参加安全教诲或无端缺席,予以当事人罚款100元;c.车间及班组负责人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诲新员工上岗,违者予以有关负责人罚款100元/人次;d.安全培训考试不及格者每次罚款100元;年度培训达不到规定学时规定,罚款100元。7.无合法理由不请假、不准时参加公司统一组织安全类别培训、安全会议、安全活动者,每次罚负责人100元。8.设备转动(传动)部位必要设立安全防护罩或
9、防护栏,违者予以操作包机人罚款50元。9.未对现场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医药箱及消防器材等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予以有关负责人罚款50元。 10.危险作业、重大危险源未设立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有严重缺陷;随意拆毁安全防护办法予以有关责任者罚款200元。11.对不注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现场脏乱差现象严重、隐患较多班组,分别予以班长、车间主任100元罚款。12.未执行危险化学品采购、运送、储存、保管、回收解决安全管理办法予以有关责任者罚款100元。13.外来人员入厂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予以对接人罚款100元。14.禁止安排员工独自上夜班或加班,同一作业区域必要至少安
10、排2人临近作业,违者予以车间主任罚款200元。(三) 现场作业违章惩罚 1.二道门以内区域(除吸烟点及办公区外)为禁烟区,禁止吸烟,违背一次予以负责人罚款500元,禁烟区内发现烟头予以责任区域第一负责人罚款20元/支。2.在进行大型吊装作业、动火、登高、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时,必要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带班主任必要到场监控,保证做好相应安全防护办法后应设专人进行监护;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要严格执行各项作业规程;违者予以负责人罚款300元。 3.禁止酒后上岗,违者分别按如下规定惩罚:3.1机动车辆及叉车驾驶员酒后上岗,第一次罚款1000元,并责令其停止工作,当班作旷工解决;第二次罚款元,与其解除
11、劳动合同,并予以直接领导及分管领导各罚款1000元。3.2特种作业人员酒后上班,第一次罚款500元,并责令其停止工作,当班作旷工解决;第二次罚款1000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予以直接领导及分管领导各罚款1000元。3.3其她工种人员酒后上班,第一次罚款500元,并责令其停止工作,当班作旷工解决;第二次罚款1000元,并予以直接领导及分管领导各罚款1000元;第三次直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必要按规定穿戴好劳动用品,违者按如下规定惩罚:4.1所有人员进入二道门以内区域必要佩戴安全帽,着工作服,违者每次予以50元罚款。4.2各车间员工除佩戴安全帽,着劳保服外还应穿戴好本岗位必要其她防护用品(以
12、实际发放防护用品为准),违者每次予以50元罚款。4.3从事煮模作业人员必要佩戴防护眼镜;从事切割作业人员必要佩戴防护眼镜;从事熔铸作业人员必要佩戴防护面罩;违者罚款50元/次。 5.电气安全管理下列违背施工用电关于规定人员一律予以每次100-300元罚款。5.1无证操作。5.2私拉乱接。a.自制未经验收或不符合规定接线板。b.用线头直接插入插座眼或直接从保险盒内接线。c.违背规定,一闸多机,在一只漏电开关下,并联接几路线。d.未经专业电工批准,擅自从配电箱乱扯电缆或电线。5.3随意更换熔丝粗细、大小或用铜丝代替熔丝,应装触电保护器而未装。5.4电箱内罩壳烧坏、缺损或罩壳上固定螺栓脱落,打滑,导
13、致带电桩头裸露在外,不及时更换,继续使用,惩罚电工和操作人员。5.5 配电箱内有杂物或积灰严重,不按规定对配电箱进行检查或检查无记录。5.6使用老化电缆、电线,超负荷用电者。5.7不准在电缆、电线、电气柜及各类防护罩等处挂放物件,违者每次罚款100元。5.8电器设备检修时,必要严格遵守停、送电关于规定,并明确专人统一指挥,在开关处派人守护,有明显警示标志,做好验、放电和接触地保护办法,违者罚款200元。5.9所有开关,必要安装安全护盖;保险丝不准用铜、铝、铁线代替,违者罚款200元/处。5.10不得用380V串联白炽灯作照明,接电焊机时必要要有开关控制,违者罚款200元,所有供电线路,必要保证
14、接头包扎良好,禁止线裸露,违者属危险电源(220V以上)每惩罚款100元,属安全电源(36V)每惩罚款20元。5.11解决所有电气问题必要先断开电源并悬挂“电工作业,禁止合闸”警示标志牌,违者罚款100元。5.12不准电工单独上岗作业,违者罚款100元。5.13不准在车间内对手机、充电宝等私人电气设备进行充电。6.从事焊割作业,必要先检查设备、工具完好状况,不准使用有缺陷焊机;焊火源、乙炔瓶和氧气瓶性能要完好,乙炔瓶与火源距离不不大于10米,与氧气瓶距离不不大于5米,乙炔瓶与氧气瓶不得同车运送,胶管与工具联接必要牢固,各类气瓶放置必要有防倾倒办法,作业场地周边5m内有易燃物品时,必要先清理易燃
15、物,并做好防火办法,避免火灾发生,违者罚款100元。7.从事高空作业,必要先检查安全带、脚手架、防护栏杆等完好状况,工作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要固定在上方安全牢固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使用叉车、吊车、行车直接举升人员从事高空作业,罚款200-500元。8.违背吊装管理规定惩罚:8.1起重用各种吊具要按类别标记清晰,悬挂整洁,违者罚款50元。8.2已有断丝、断股达到报废原则绳套禁止使用,已经损坏、有断裂现象吊带禁止使用,老化、夹持不紧吊具禁止使用,违者罚款100元。8.3 严格执行吊车操作“十不吊”(即:超过额定负荷不吊;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
16、全规定不吊;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歪拉斜挂不吊;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动物不吊;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备爆炸性物不吊;带棱角快口未垫好不吊;埋在地下物件不吊;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违者罚款200元。8.4行车操作人员须持上岗证或通过安环部考核并备案,否则视为无证操作,违者罚款200元,因无证操作导致安全生产事故,无论事故大小,一律予以负责人罚款元,情节严重交由司法机关解决。9.违背车辆使用规定惩罚:9.1车间内车辆要严格按规定限速(5km/h)行驶,违者罚款100元。9.2装载货品要采用好固定办法,对未采用固定办法或固定办法采用不当存在安全隐患,每次罚款100元。9.3叉车禁止载人
17、运营,违者每次罚驾驶员200元,罚被载人200元。10.员工作业前必要对工作场合环境和设备进行安全确认,并严格按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者罚款100元。11.附则11.1 凡因防范办法不力,隐患整治不及时而发生事故,按上述有关条款加重惩罚。11.2 对为维护安全生产和坚持原则人员进行报复或陷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予以500-元罚款,情节恶劣者交由司法机关解决。11.3 本制度未列违章事项,可依照我司关于管理规定来认定违章责任,并比照本制度关于条款进行惩罚。11.4 罚款告知单由安环部开出,并一式三份:受罚人员、财务部、安环部各一份。所有受罚人员在接到罚款告知单后3个工作日内将罚款金额上缴财务部并将收据交至安环部备案,违者按未上缴罚款金额双倍在当月工资中扣除。11.5 所有罚款由公司财务部开帐统一管理,并用于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奖励安全生产有功人员,不得挪作她用。11.6 对事故责任部门惩罚由安环部按安全目的管理提交考核材料给安委会,经安委会考核会议讨论通过后执行。11.7 为了加强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员工安全监管力度,部门负责人对员工违规行为负领导责任,对其处以员工罚款额度50%进行扣款,并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