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场所防火管理制度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依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机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电气安全管理规程,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用火、用电管理是指因工作需要或在工作中,在本单位其它辖区内,对本单位职员和为本单位建设施工人员用火、用电行为管理。二、用火安全管理 第三条 生产场所、仓库及企业内全部进行电、气割焊等动火作业等动火、用火作业,应办理审批手续。第四条 企业甲、乙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甲、乙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外、丙类物品库区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需办理动火证,经库区或生产场所安全责任人
2、同意。动火证应该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同意人和防火方法等内容。第五条 动火审批:由动火部门或人员向作业区域部门申请,由作业所在区域安全责任人同意(在必需时应报企业保卫科审批)办理动火证,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方法,在确定无火灾、爆炸危险情况下,才能在要求时间、要求地点内进行焊接。如在填有可燃物隔热层结构、割焊金属件和可燃物直接接触地方进行割焊,在割焊接结束看管一段时间,确定无危险后才能离开。第六条 两个部门同时使用工作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时,施工单位应通知使用单位共同采取防范方法,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
3、员监护,确保施工及使用范围消防安全。第七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在审批电炉使用地点时,必需依据储存物品分类,根据相关防火间距要求审批,并制订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第八条 危险货物装卸作业时,应严格实施相关防火安全要求。装卸、搬运危险货物应使用防爆叉车并随车配置性能良好灭火器。其它装卸工具也应采取防火花方法。第九条 进入甲、乙类危险物品库房电瓶车、叉车必需是防爆型;进入丙类可燃物品库房电瓶车、叉车,必需装有预防火花溅出安全装置。多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第十条 仓库应该设置醒目标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人员,必需登记,并交出携带火种。物品入库前应该有专员负
4、责检验,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第十一条 企业内严禁吸烟。 三、用电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多种电气设备保险丝严禁加粗或以其它金属替换。电气设备开关和电线应按要求负荷装设,不得以小代大,架设临时动力线、照明线要经相关部门同意。电动机开关、插座、保险丝座等全部必需装设防护罩或防护箱。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周围应和可燃物保持0.5m以上间距,金属外壳必需依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方法,接地电阻不宜超出欧姆。第十四条 电气设备操作应遵守下列要求:1、进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须经过训练并考试合格,学习人员应在技术熟练工人指导下方可操作。2、操作人员衣服潮湿或手潮湿不得操作,暴雷雨天气严禁作业。3、检修
5、电气设备及电线路前,和作业过程中发觉任何不良现象或事故时,应切断电源,在电源开关处设专员监护或挂“严禁合闸、有些人工作”防护牌。严禁带电修理。4、在架空输电线周围作业时,机械底盘尽可能采取接地保护方法。起重机及货件、人员、工具任何部位距输电线距离不得少于下列数值:输电线电压 (KV)125110220水平靠近距离(米)1246垂直靠近距离(米)122.53第十五条 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线路时, 应由使用部门填写“临时线路安装申请单”,经安技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架设。临时线路使用期限通常为天,特殊情况下需延长使用时应办理延期手续,但最长不得超出个月。第十六条 架设临时线路通常安全要求:1、
6、临时线路必需采取绝缘良好导线,其截面应能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需要。应用电杆或沿墙用合格瓷瓶固定架设,导线距地面高度室内应不低于米,室外不低于米,和道路交叉跨越时不低于米。严禁在多种支架、管线或树木上挂线。2、全部临时线路必需有一个能带负荷拉闸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应装保护设施。装在户外开关、熔断器等电气设备应有防雨设施。3、全部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支架必需有良好接地(或接零)线。4、临时线路必需放在地面上部分,应采取可靠保护方法。临时线路和建筑物、树木、设备、管线间距离应大于工厂电力设计规程要求数值。潮湿、污秽场所临时线路应采取特殊安全保护方法。5、严禁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架设临时线路电气设备
7、、照明装置移装或拆除后,不准留有可能带电线路。 假如电线需要保留,应将电源切断,同时把线头用绝缘带包扎好。全部工程结束后,应把施工现场一切电气设施拆除、清理洁净。第十七条 电气线路接头不可松动和外露。低压照明灯插销和插座应保持完好,不得绞拧线头替换插销。第十八条 电动机应独立装置分路开关和对应保护装置,一组电动机或其它电器应装设分组总开关和保护装置。多种用电设备保护装置应依据设备容量大小来选择。第十九条 起重机移动式电源线应有可靠保护方法。移动式、 携带式电动工具、设备电源线应采取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并按手持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验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实施。第二十条 电焊机金属外壳必需有良好保护
8、接地。焊钳和焊钳导线应完整无损、绝缘良好、电源线通常不超出米。第二十一条 多种电气设备接地装置设计必需符合下列要求:1、接地电阻值应符合电气装置保护上和功效上要求,并长久有效。2、能承受接地故障电流和对地泄漏电流而无危险。3、有足够机械强度或有附加保护,以防外界影响而造成损坏。4、变配电所接地装置应尽可能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5、严禁用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气金属管道做接地线;不得用蛇皮管、管道保温用金属网或外皮做接地线。6、每台电气设备接地线应和接地干线可靠连接,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中串接多个需要接地部分。7、在进行检修、试验工作需挂临时接地线地点,接地干线上应有接地螺栓。8、明设接地线表面应
9、涂黑漆。在接地线引入建筑物内入口处和备用接地螺栓处,应标以接地符号。9、保护用接地、接零线上不能装设开关、熔断器及其它断开点。第二十二条 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必需采取截面足够三芯或四芯多股铜芯橡胶(或塑料)护套软电缆。应采取专用芯线接地,此芯线严禁同时用来经过工作电流。严禁利用其它用电设备零线接地。严禁使用绝缘破坏电缆或几根单芯导线并用。第二十三条 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时, 必需首先将接地线装好。应正确使用合格绝缘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具。必需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使用过程中需要移动电气器具或停止工作、人员离去或忽然停电时,必需断开电源开关或拨掉电
10、源插头。第二十四条 严禁私自改装照明线路及随意更换和原设计不符照明装置, 严禁在照明回路中乱接其它电气设备。高温、潮湿等特殊环境电气照明装置,应定时检验装置绝缘情况。第二十五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出60瓦以上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它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该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方法,确保安全。第二十六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和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库房内敷设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第二十七条 库区每个库房应该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需拉闸断电
11、。严禁使用不合规格保险装置。第二十八条 仓库电器设备,必需由持合格证电工进行安装,检验和维修保养。电工应该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第二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第三十条 电气设备必需由持有合格证专职人员负责安装、维修;严禁使用电炉;严禁私自拉接临时电线;用电量不得超出额定负荷。第三十一条 各生产、办公、生活场所非长明式照明灯、风扇、空调、电热水器、电视机、电脑等电器应做到人走关闭。各场所在人员下班时,其无人值守区域应拉闸断电。四、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企业行政事务部负责解释。防护用具(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劳动防护用具是保护劳
12、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预防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伤害所使用防护装备,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最终一道防线。为落实实施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保护劳动者正当权益,预防劳动过程中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危害。依据中国安全法等相关要求为依据,结合我企业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劳动防护用具采购、验收、保管、领用、发放、使用、报废及销毁,除应遵守本制度外,还必需实施国家和上级相关部门要求。 第二章 劳动防护用具采购第三条 凡需购置劳动防护用具单位,首先提出采购计划,由分管领导审批后,供销科派出专业采购人员到取得劳动防护用具定点生产证和劳动防护用具定点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单位购置,严禁采取她人或其它方法进行购置
13、活动。 第四条 凡购置劳动防护用具,应以企业指定规格、型号和数量为标准,不得随意更改规格、型号和增减数量。 第三章 劳动防护用具验收第五条 劳动防护用具入库,应含有有效合格证及生产厂名,特种劳动防护用具还应“三证齐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监证、产品合格证),不然,库房验收人员有权终止验收并作退货处理。 第六条 劳动防护用具入库,应先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进入货位,更不准投入使用。验收中出现问题,要立即通知经办人和部门领导进行处理。对不合格品,要隔离堆放,严禁流入生产。如工作马虎,混入生产,库管员应负渎职责任。 第七条 劳动防护用具入库,库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查对清楚并按物资交接
14、要求在交接本上签字。应该认识签收是责任转移。 第四章 劳动防护用具储存和保管第八条 库房内劳动防护用具,应依据其自然属性、特点和用途进行分类储存,考虑好储存场所环境条件和完善保管方法,认真实施仓库“十防”制度,杜绝保管责任损失发生。 第九条 保管劳动防护用具,未经企业领导同意,一律不准私自借出挪用,总成物资,一律不准拆件零发,特殊情况应该请示同意。 第五章 劳动防护用具领用、发放第十条 领用劳动防护用具,必需持有效领料单(上有主管领导、部门领导、领用人亲笔签字),经库管员核实后方可发放。 第十一条 实物必需和领料单上标注一致。严禁以其它物资替换劳动防护用具进行发放。 第十二条 库管员应和领用人
15、及领用部门办理交接,当面点交清楚,预防差错出门。 第六章 劳动防护用具佩戴和使用管理第十三条 凡需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岗位,该岗位作业人员全部必需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 第十四条 各单位、部门每个月月初全部必需清查单位职员防护用具领用情况,发觉缺失,立即到库房领取并发到职员手上。 第十五条 严禁私自购置不合符标准劳动防护用具用于生产工作中。 第七章 劳动防护用具报废和销毁第十六条 劳动防护用具过期和报废,库管员应以书面形式立即上报供给部。由总经理指派专业人员共同进行报废认定。 第十七条 过期报废劳动防护用具必需销毁,严禁领用和反复使用,更不准转让。 第十八条 销毁劳动防护用具时,应由主管部门
16、等相关单位制订出安全有效方法,集中进行销毁。 第八章 处 罚第十九条 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具采购要求,购置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具,给采购人员处罚50100元。 第二十条 对不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具,给处罚2050元。 第二十一条 对职员无劳动防护用具而单位不领取,处罚该单位100500元,并处单位责任人50元。 第二十二条 对个人购置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具,并用于生产工作中,给处罚20元。 第九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考库房物资管理制度实施。 第二十四条 主管部门有权随时对购回和库存和使用中劳动防护用具进行检验。发觉问题应立即给予纠正,严重时可依据情况给予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
17、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目录介绍 适应人群 职责 工作程序 1. 4.1处罚 2. 4.2奖励其它 附则4.1处罚 4.2奖励目标为了愈加好地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特制订本制度。 适应人群企业全部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 职责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责任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按各自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 各级各部门部长、厂长,对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需严格实施国家法规、法令和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
18、,确保安全生产。 工作程序1处罚依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负担责任”标准,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1.1处罚范围 1.1.1职员人身伤害事故考评:单位发生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单位、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根据工伤事故管理要求中考评措施进行处罚。 1.1.2安全管理 1.1.2.1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员冒险作业造成事故发生者。 1.1.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1.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1.1.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方法,造成事故扩大或反复事故发生者。 1.1.2.5对坚持标准,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19、 1.1.2.6对提出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责任人。 1.2.7其它多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1.1.3其它事故考评 1.1.2发生设备,火灾、失窃、财产损失等其它事故按相关单项考评要求处理。 1.1.2具体考评未包含到或和年度安全生产考评措施有冲突之处,按当年安全生产考评措施实施。 1.2处罚类型 1.2.1依据违章情节轻重程度,立即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验、通报全厂、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措施给予处罚。 1.2.2经济处罚依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1.2.3行政处罚依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
20、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解聘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解聘、开除等。 1.2.4性质尤其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1.3处罚程序 1.3.1经济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付总经理同意后实施。 1.3.2行政处罚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企业相关要求参考任命程序,报相关领导同意后实施。 2奖励2.1奖励范围 2.1.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主动采取优异技术,提出关键提议被采取有显著效果者,有发明发明或科研结果,成绩显著; 2.1.2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 2.1.3阻止违章指挥、阻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
21、者。 2.1.4遵章守纪、模范实施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操作者。 2.1.5立即发觉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2.1.7发生事故时,主动抢救并采取方法预防了事故扩大,使职员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降低损失; 2.1.8主动参与企业、车间组织多种形式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优异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2.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安全生产主动分子给表彰和奖励; 2.1.10根据企业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整年未发生重大事故部门; 2.2奖励类型 奖励实施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标准。物质奖励可发
22、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含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2.3奖励程序 2.3.1安全生产优异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申报行政事务部门,经审核后报企业领导同意经过。 2.3.2优异车间由行政事务部,报企业领导审批实施。 2.3.3对第4.2.1条相关人员和单位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企业领导同意实施。 其它企业应从工资总额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含月、季、年度安全考评奖金),由企业财务部门建帐,企业安技部门直接控制使用。 违章和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本制度自同意之日起实施。安全检验制度 安全检验是依靠职员群众搞好安全工作关键
23、形式,利用这种形式能够宣传党和国家安全方针、政策和法规,提升领导和全体职员安全意识,了解企业安全情况,发觉不安全原因,获取安全信息,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推进安全工作,促进安全生产。一、检验要求1、安全检验基础任务是:发觉和查明多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实施,阻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安全检验应落实领导检验和群众检验相结合标准,检验包含职员自查、综合检验、专业检验、季节性检验、节假日检验、夜间抽查和日常检验。 3、安全检验必需有具体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验表。做到边检验、边整改,并立即总结和推广优异经验。 二、检验形式和内容 1、日常检验分岗位工人自查
24、和管理人员巡回检验。生产工人应认真推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实施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交接班检验和班中巡回检验。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进行检验。 2、专业检验分别由各专业部门主管领导组织本系统人员于每十二个月1月和7月进行。内容关键是对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具、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3、季节性检验由安全主任组织各部门安全委员进行,其中:春季安全大检验,以防雷、防静电、跑漏为关键;夏季安全大检验,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关键;秋季安全大检验,以防火为关键;冬季安全大检验,以防火、防爆、防冻保暖、防滑为关键
25、。 4、综合检验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安委会副主任、车间安全委员、班组长组织相关科室、车间和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检验。厂级检验每十二个月3、6、9、12月进行,车间级每个月一次,班组(工段)级每七天一次。 5、节假日检验:成立节假日值班人员为班底安全检验小組,负责节假日期间厂内一切物资及活动安全。以查隐患为主,关键是作业场所和物品放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验库房及厂内物资存放状态。 6、多种检验均应编制对应安全检验表,按检验表内容逐项检验。内容包含:检验时间、检验地点、检验项目、检验人、查出问题或无问题统计、被检验部门或人员签字等。 三、整改各级
26、检验组织和人员,对查出隐患要严格根据企业制订隐患整改通知单实施整改。存在问题或隐患单位,接到通知后,主动认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登记、检验、销案、反馈制度。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问题,要制订整改计划,定人、定方法、定完成期限,并组织施。隐患整改制度1、隐患险于明火。要取得确保安全效果,必需致力于治理隐患,企业各部门主管全部要认真对待隐患整改工作实施。对事故隐患整改首先要做到三“明确”,即:整改项目标明确,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完成时间明确。 2、隐患整改工作项目包含:检验或举报中反应出来,可能影响职员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损失等问题,要进行分类、整理、汇总,上报企业总经理,并报送企业安全技术部门存档。
27、在落实整改项目时必需做到计划、安排、时间、要求落实,将隐患根本消除在萌芽状态。 3、各级检验组织和人员对查出或举报隐患,全部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方法。按“三落实”(方法落实、期限落实、人员落实),“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不推给厂部)标准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部门本身不能处理,要立即用书面形式汇报安委会,方便安委会对情况全方面了解,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 4、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安委会副主任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责任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5、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部门应
28、按要求立即有效地整改,如实统计好整改情况,并向行政事务部反馈整改结果,由安委会负责查验。6、对严重危及职员生命及企业财产安全生产设备隐患,应立即整改,必需时停产停业整改。 7、对一时不能整改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防范方法,加以安全监控,而且明确整改计划,限定整改期限并按期整改,确保安全生产。还必需书面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 8、对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更正安全隐患,应在要求期限内更正,由部门安全主任负责跟踪,并写出安全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安监部门。 9、各部门责任人是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首要责任,要把事故隐患整改看成头等大事来抓,不折不扣准期完成,确保安全生产。如隐瞒隐患或不按期完成
29、整改项目标,经查实按发生事故论处并追究其部门责任人责任。 班组交接班管理制度 交接班是两个运行班组一个正常衔接,是上一个班全方面详尽地向下一个班交待和传达生产情况一个很关键步骤,所以为了平稳、安全生产,特制订以下班组交接班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时间:各部门依据实际生产情况制订。二、交接班地点:各部门依据实际情况自定地点。三、交接班手续:双方以在统计本签字栏签字认可为界,签字确定后,代表交接班手续已推行完成,以后双方不得争吵。四、交接班内容:1、接班人员必需提前15分钟抵达工段,换好工作服,在班长率领下,认真检验现场后进行交接班。2、交班完成班长在班长率领下,参与班会后,讲评当班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30、,处理完本班遗留问题。3、交工艺,当班人员应对管理范围内工艺现实状况负责,交班时应保持正确工艺步骤,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目前设备及工艺运行情况。4、交设备,当班人员应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设备操作规程认真操作,对管辖范围内设备情况负责,交班时应向接班人员移交完好设备。交待全部动静设备现实状况。如遇检修,则要讲明检修部位和进度。5、交卫生,当班人员应做好设备、管线、仪表、等清洁卫生,交班时交接清楚。6、交工具,交接班时,工具应摆放整齐,无油污、无损坏、无遗失。7、交统计,交接班时,岗位运行统计、工艺操作统计、巡检统计、设备维护保养统计等应真实、正确、整齐。8、凡上述几项不合格时,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31、,并有权向车间反应。9、传达车间或分厂指示和任务。10、接班人员要认真开展班前会议,并做好统计;交接人员也要认真开展班会总结会议。五、“十交”和“五不交”;(一)十交:1、交本班生产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2、交仪表、设备运行和使用情况。3、交不安全原因,采取预防方法和事故处理情况。4、交设备润滑三级过滤和工具数量及缺损情况。5、交工艺指标实施情况和为下一班准备工作。6、交原始统计是否正确完整。7、交原材料使用和产品质量情况及存在问题。8、交上级指示、要求和注意事项。9、交跑冒漏情况。10、交岗位设备整齐和区域卫生情况。(二)五不交1、生产不正常、事故未处理完不交。2、设备或工艺有问题,搞不清楚不
32、交。3、岗位卫生未搞好不交。4、统计不清、不齐、不准不交。5、车间指定本班任务未完成不交。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为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安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特制订本措施:一、企业法人代表要树立高度消防意识,严格根据安全生产法中要求,保障安全设施、设备方面资金投入。二、厂区中所用安全设施、设备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必需从正规安全设施设备生产厂进行购置。三、对发觉灭火器压力不足,过期和丢失,应立即充粉、更换。四、对于爆炸物品所使用灭火器必需是ABC灭火器。五、消防设施、设备应由专员管理负责,发觉丢失现象,要追究个人责任,且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动和转借。六、避雷针由气象局专业人员进行制
33、作、安装,安全员定时检验,每六个月请国家专业人员进行检验一次。七、消防水池天天由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检验一次,沙堆立即填补,保持原数量。八、要有显著消防通道标志。九、应急设施要时刻保持完好状态。 厂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厂区机动车辆和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以下要求。 车辆管理: 1、厂区机动车辆(包含铲车、翻斗车、叉车、电瓶车等)在厂区内行驶须经设备处检验完好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检测验收,领取牌照,登记后方可使用。 2、多种机动车辆使用单位每季检验一次,做好统计,每十二个月设备部审查一次,凡年审及平时检验不合格车辆,由发整改通知书,整改不好必需停驶。 3、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
34、需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可靠,技术性能良好,严禁带病行驶。 4、厂区交通限速为公里/小时,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角处要慢速、谨慎,驾驶室按要求坐人。 5、车辆停放不影响厂内交通安全,厂内交通标准图放置显著。 驾驶人员: 1、必需年满十八岁以上,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驾驶工种疾病和生理缺点。含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由所在部门向设备部提出申请,由设备部报行政事务部审核同意,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单独驾驶。 3、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必需二年进行复审一次,复审后不合格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收回操作证。 4、脱离驾驶六个月以上,由设备部审查考评,合格后方可独立驾驶。 5、
35、驾驶人员必需随身携带操作证,严禁将车辆交给无操作证人员驾驶。 6、遵守交通管理规则,严禁超速行驶及酒后开车乱停乱放。 7、驾驶员要服从企业管理、监督和检验,对做出显着成绩和违章驾驶及造成事故者分别按企业 “安全奖惩制度”处理。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1.目标 为加强对外来人员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按安全管理归属标准,由施工所在地单位(或相关业务单位)对施工队伍(或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制订相关安全防范及应急处理方法并指定专员负责。特制订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要求。 2.关键内容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本制度要求了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施工规范及安全教
36、育、考评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安全教育、考评等。 2.2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全部外来施工单位和外来人员安全管理。 3.职责及权限 3.1外来施工单位负责施工项目各项安全、消防方法落实,负责本施工队伍管理人员管理。 3.2本企业相关施工项目标主管部门和所在车间负责帮助该项目施工单位安全方法落实和日常检验和管理。和外来施工单位做好沟通,通知安全注意事项,如本单位出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外来施工单位,阻止其违章行为。 3.3企业总经办负责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检验和监督管理。 4.管理措施: 4.1外来施工单位必需加强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会同我企业安全管理人员
37、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相关专业法规、技术规程和标准,及我企业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对本队临时用工培训教育,严禁违章作业。 4.2施工队伍后,要立即到行政事务部立案,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教育。外来施工单位必需配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在施工现场必需佩戴袖标。对施工过程进行全方面监督检验,同施工区域内单位、企业设备部保持联络,共同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3 外来施工单位严格遵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严格服从本企业安全管理。 4.4 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必需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颌带;严禁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施工。 4.5严禁在企业内吸烟、饮酒、聚众赌博等。 4.6 高处作业必
38、需系好安全带或有可靠安全方法;高处作业通常不应交叉作业,特殊情况必需在同一垂直线下方工作时,必需采取可靠隔离,不然不准作业;在生产设备管道上作业必需办理高处作业票。石棉瓦上作业前,必需固定好跳板。严禁由上向下抛掷物件。 4.7 施工作业中,遇有电焊、气焊(塑料焊)、切割、使用喷灯、电炉、生火炉、烘烤、焚烧、铁器工具摩擦、撞击(铲、凿、敲)、喷砂、使用砂轮、电钻、风镐、角向磨光机、砂轮切割机、电器试验、使用烙铁、浇注沥青、熔化金属等情况之一,必需办理动火证并得到同意。 4.8防腐施工中,严禁用铁器敲击易燃易爆设备、容器和工艺管道。特殊部位施工(漏点处、倒淋处等),需经设备部同意,并派人监护下方可
39、施工。 4.9施工作业中所需用电,事前必需向设备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架设临时电源线必需符合安全要求;使用移动式电动工具,必需安装触电保护器。 4.10动土作业前,必需向相关部门办理动土证,并得到同意。施工中要注意保护地下埋设动力电缆、通讯电缆和管道,施工现场必需设置安全围栏(包含夜间警告标识“红灯”)。 4.11禁动施工作业区域内生产设备、阀门、手轮、开关、刀闸、按扭、电器、仪表和安全装置等。 4.12吊装作业或拆除工程作业,必需严格实施吊装安全作业规程和相关安全管理要求。 4.13 未经相关部门同意,不准在企业,尤其是在生产区域内搭设工棚,夜间留人值守。 4.14施工单位所属
40、车辆进入企业,并要按企业行车要求行驶,严禁超速,要在指定位置停放。 4.15 有两个以上单位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单位必需服从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指挥,对分包给建筑安装队施工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单位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含有安全施工条件施工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4.16不得利用企业内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确定许可不得将生产性建筑、构筑物等做吊装锚点。 4.17正在危及被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其它违章作业行为。 5.外来人员安全管理 5.1本企业相关主管单位职责: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其安全问题由相关主管单位负责。首先对其进行必需安
41、全教育,加强对外来人员管理。对长久或常常来企业固定用户和人员,到行政事务部立案建立档案,内容:施工队伍 、责任人、人员名称、主管单位、联络方法等。人员更换比较频繁施工单位,要立即到主管单位立案更新。凡包含到相关作业(如装车、卸车),本企业相关业务单位要派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管。 5.2对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要求 5.2.1外来人员必需严格遵首我企业相关安全管理要求,严格服从本企业安全管理。 5.2.2外来人员进入生产一线需本企业相关业务单位人员陪同,必需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颌带,严禁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不准动用本企业设备、工具、仪表、阀门、开关、刀闸、按钮、电器、和安全装置等等,
42、不经同意不准动用水源及开展相关作业,特殊作业必需遵照其它相关安全规程。进入生产一线,要时刻提升警惕,注意头上脚下,预防个人受到伤害。 5.2.3不许可外来人员在企业内住宿,不然一经发觉按严重违纪处理。 5.2.4严禁在厂区内吸烟、饮酒、斗殴、聚众赌博、睡觉。 5.2.5.外来人员车辆进入生产区,车辆阻火器完好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生产区,并管理进厂车辆按厂区行车要求行驶,严禁超速、超载,要在指定位置存放。严禁外来人员在厂区内车辆内或其它地方睡觉。严禁外来车辆 、人员在厂内过夜。 5.2.6其它违章行为。 6.考评措施 6.1外来施工单位违反4.5条款,一经发觉,必需立即纠正,不然将责令停工,停工
43、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负,并对其处以100-1000元罚款。 6.2凡违章对我企业造成事故损失,由外来施工单位负责赔偿,并依据我企业要求按事故轻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6.3外来人员出现事故或受到个人伤害,按相关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6.4发生外来人员违章现象,未造成事故或伤害,按其性质对其施工单位处以50100元处罚。 6.5外来人员在无施工证、施工方案情况下施工,对无证(或无效作业证)施工外来单位,处以50元/人罚款并补办手续外。 6.6外来施工单位在生产装置上施工时必需出具作业单,施工方案,由施工所属地单位审查认可,不然进行200元以上经济处罚。 6.7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不得将施工材料堆放在通道上堵塞安全通道,如违反一次罚款100元,反复发生加倍处罚。 6.8外来施工包含到易燃易爆设备、容器、工艺管道生产装置防腐施工项目或其它重大土建、安装、拆除施工项目时,各生产装置所属单位必需指定专员负责,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进行危险原因辨识,制订书面防范 应急方法通知施工人员,责任单位未安排专员进行全过程现场安全监管,对所在车间(部)处以50-100元罚款。 6.9凡进入生产区机动车辆限速行使,车辆进入厂区后,如有超速现象按严重违章进行处理,一再出现超速现象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