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赤峰环连工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评管理制度目录1.目标12.适用范围13.职责 14.程序15.培训安排46.内容和要求47.附件71.目标安全教育是企业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和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最关键基础工作。为增强本矿职员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杜绝或降低事故发生,规范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依据企业相关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要求了企业安全教育具体实施措施。本制度适适用于企业领导及职员教育和培训。3.职责3.1企业职员安全教育由总经理全方面负责,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实施落实。3.2企业关键责任人资格培训,由上级主管部门组
2、织实施。3.3特殊作业人员资格培训、复审,由企业指定单位负责。4.程序4.1企业关键责任人资格培训和取证工作,要依据企业关键责任人持证情况,立即参与行业主管部门培训。4.2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应视情况立即派员参与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操作资格培训。4.3培训对象:(1)全员安全教育,是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工作关键前提,是提升广大职员遵章守纪、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关键步骤。全员安全教育必需全员参与。全员安全教育由企业经理办和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内容:a、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b、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及保管;c、安全技术知识;d、工伤事故紧抢救护及自救方法;e、安全生
3、产事故案例及教训。办公室负责全员安全教育考勤统计和存档工作,因故缺勤者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进行教育。全员教育需经考评,不合格者必需经过二次培训和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2)中层(含中层)以上干部教育。加强中层以上干部教育,切实落实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确保全企业广大职员树立安全思想,增强遵章守纪自觉性,实现安全生产起到主动作用。中层以上干部必需接收由办公室和安全生产科安排安全培训。并主动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学习培训。培训内容:a、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b、国家相关劳动保护政策、方针及安全生产监察条例;c、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制;d、工伤事故分析、处理及
4、“三不放过”标准;e、结合本企业事故隐患、事故案例开展安全意识和法制教育。(3)中层以上干部培训率要求100%,全部中层以上领导必需按时分批、分期参与培训,无故不参与培训或经考评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领导岗位。4.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具体工作任务,它含有危险性大、不安全原因多、发生事故率大特点。所以,每三个月必需对这些一线从事危险岗位作业职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术培训,经过考评合格继续上岗工作,不合格采取待岗再教育直至考评合格后方可上岗。4.5在企业全部伤亡事故中,因为新工人缺乏安全知识而产生事故发生率通常为50左右,所以对新工人、来企业实习人员和调动工作工人,要实施企业级、科室、班组
5、三级教育。对新上岗和变换工种职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评合格方可上岗工作。教育内容:(1)安全生产法规、政策、方针及意义(2)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及保管;(3)安全技术知识;(4)工伤事故紧抢救护及自救方法;(5)企业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计划;(7)本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及教训。 4.6常常性宣传教育:能够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如安全活动日、现场会、录像电视或墙报等方法进行宣传教育。4.7各科室应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对本部门职员进行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学习,不停提升本部门职员安全素质,增强职员安全防范意识。5.培训安排5.1全员安全教育(
6、企业全体职员)每逢重大节日最少一次。日常教育整年不低于6次。5.2中层以上人员安全教育每逢重大节日最少一次。日常教育整年不低于3次。5.3岗前安全教育及专业知识技能培训,上岗或换岗职员上岗前。5.4从事危险品作业特殊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每十二个月四次。5.5事故应抢救援培训及演练(应抢救援组织队伍,企业全体)每十二个月一至二次。6.内容和要求6.1 企业领导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要求,参与政府和相关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评合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须经安全培训并考评合格后方可任职。6.2 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每十二个月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并经考评合格,不停提升
7、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升政策业务水平。6.3 凡新入矿职员必需经过企业(矿)班组三级岗前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新职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课时,每十二个月接收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课时。6.4 矿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并作相关统计。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关键内容:(1) 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2) 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3)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 事故应抢救援及防范方法;(5) 相关事故案例等。6.5 矿级安全培训由矿负责,并作相关统计。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关键内容:(1) 工作环境及危险原因;(2) 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职业
8、伤害和伤亡事故;(3) 所从事工种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 自救互救、抢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5) 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具使用和维护;(6) 本矿安全生产情况及规章制度;(7) 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方法及应急注意安全事项;(8) 相关事故案例等。6.6 班组级安全培训由各矿按实际情况进行,由安全员或班长负责,并作相关统计。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关键内容:(1)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2) 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安全和职业卫生事项;(3) 相关事故案例;(4) 其它需要培训内容。6.7 本矿职员在矿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部门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
9、岗位工作。6.8 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殊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时参与复审。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必需取得本企业安全作业证。6.9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业培训。相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6.10 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六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人员,由各矿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6.11 各部门每十二个月检修期间应对本部门培训需求情况进行识别,填制培训需求计划,并组织实施。6.12 安全作业证是职员独立作业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企业直接从
10、事独立作业全部些人员。6.13 发放安全作业证应考评以下内容:(1) 化工作业人员应考评本岗位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相关职业安全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紧抢救护等。(2) 通用工种(包含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考评本工种应掌握安全作业技能和和化工生产相关安全基础理论知识。(3) 安全作业证车间考评成绩报安全环境保护部,由安全环境保护部组织考评填写成绩报矿长同意发放立案。6.14 安全作业证管理(1) 安全作业证是职员上岗作业凭证,通常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2) 安全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考评成绩。(3) 持证者必需每十二个月最少接收一次
11、安全考评,成绩记入安全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许可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其安全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7.附件7.1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统计7.2职员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安全生产月教育培训统计时间专题安全生产月教育讲课人授 课 内 容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中国消防法工伤保险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国安全生产法等二、安全生产基础知识1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原因,防范方法及事故应急方法.2.岗位按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具(用距)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3.灭火器材使用方法及灭火基础知识4.职业病防治知识5.安全疏散知识等签到表赤峰环连工贸职员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 编号:姓 名性别年纪照片家庭住址岗位身份证号码入企业时间三级教育名称:内容:讲师署名:受教者署名企业教育内容:教育时间累计 小时 日期 年 月 日车间教育内容:教育时间累计 小时 日期 年 月 日班组教育内容:教育时间累计 小时 日期 年 月 日注:对新从业人员及外单位调入和变换工种从业人员,必需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登记,方可发给劳动防护用具上岗操作。变换工种者应在备注中注明原工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