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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警察职业道德 警察职业道德课程教案(第五章警察职业道德课程教案(第五章)本章教学设计及授课内容概要:教学设计:教学设计:本章教学内容分为四部分:一、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二、秉公执法清正廉明;三、团结协作 勇于献身;四、严守纪律 文明执勤。每部分用两课时讲授。授课教案:授课教案:第五章第五章 对党忠诚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服务人民 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第一个层次。它揭示的是人民警察与党和人民之间的道德关系,规定了人民警察在处理这两种道德关系时应有的态度和行为.人民警察在处理与党和人民的关系时应有什么样的态度和行为呢?这就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这个层次可以看作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总纲,它对人民警察最本质的道德关系进行了概括,为以下三个层次的道德关系确立了基调。一、对党忠诚一、对党忠诚(一)对党忠诚的基本依据 第一,对党忠诚是由党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中,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党和是执政党。近代中国革命从 1840 年开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即旧、新民主主义革命。其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本来,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应该由资产阶级来领导,但是,由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具有软弱性和妥协性,不能担负这一责任,因此,领导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重担历史地落在了中国共产党肩上。中国共产党没有辜负历史的重托.领导着中国人民夺取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并初步实现了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一点,就连中国共产党的敌人也不能无视.美国前总统尼克松写了一部叫做1999-不战而胜的书,书中列举了中国改革开放十年间取得的巨大成就后不无忧虑地写道:如果中国继续沿着邓小平指引的改革开放的道路走下去,那么,我们的子孙后代将会生活在一个不是两个而是三个超级大国的世界上,那就是美国、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引用这段话的意思是,我们应当从中受到启发: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共产党指引的改革开放道路走下去,坚信和坚持党的领导,忠诚于党所领导的正义事业。第二,对党忠诚是由人民警察的性质决定的.我们知道,全世界的警察都具有共同的性质:一是一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二是二是国家强制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强制力既不同于军队,又不同于立法机关和审判机关.警察机关拥有武装、行政和刑事的强制权力和措施,以及保证强制措施实施的特殊手段。警察是军事和行政的结合体,兼有武装和政府行政管理的性质。警察的强制力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的,警察的强制力又是实施法律的有力保障.)三是三是警察的基本任务是维护国家的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国体的这一性质,决定了我国的人民警察的性质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是我国国家意志的忠实执行者;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执法力量。这一性质和特征决定了警察只有与党保持一致的权利,没有与党唱反调的任何理由。实际上,不仅仅是中国共产党这样要求自己的警察,任何国家都要求警察无条件地忠于国体.如法国“国家警察守则”第七条规定:“国家警察官员,忠实于共和国制度”。美国命令警察不得进行反对政府的政治活动。不准批评和指责政府.英国:皇家警察的职能是维护女皇和国家的安宁。第三,对党忠诚是由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则决定的。我们的原则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是党指挥枪,而不是枪指挥党。人民警察只有对党忠诚,即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才能自觉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二)对党忠诚的主要内容与具体要求 人民警察对党忠诚主要内容的四点之间体现了忠于信念,忠于党,忠于法律,忠于祖国的有机统一.其中坚定信念是思想基础;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是具体体现。(完整版)警察职业道德 1、坚定信念:信念即信仰。人必须有信仰,但信仰必须科学。人民警察科学的信仰就是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的信仰。首先,要坚定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全世界必然会实现共产主义,并坚信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总趋势;其次,要坚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实现共产主义最高理想的必经阶段,因此,人民警察要在党的领导下,听从党的指挥,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捍卫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奋斗。再次,坚定信念必须把同共同的理想和信念,同实现和完成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同人民警察的岗位职责和人生追求结合起来,努力工作,恪尽职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报效祖国,为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和现代化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2、听党指挥。人民警察对党忠诚的集中体现是听党指挥。所谓听党指挥就是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而且是无条件的。也即无论何时何地何种情况,也不管思想上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和见解,行动上、政治上必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3、维护宪法。宪法是党的最高意志的体现,维护宪法的权威就是维护党的权威。宪法的作用,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第一,保障国家权力程序,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宪法通过赋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国家机关以充分而必要的公共权力,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有序运行,从而有效防止少数人利用国家权力危害社会,避免国家权力运行中的“错位”和“越位”。第二,对公民权利的确认与保护。在人民主权原则下,宪法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人民通过宪法权利的方式明确规定自己的根本利益要求,以获得最有效的法律保障.第三,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在国家的各种社会关系中,最重要的方面由宪法来规范和调整,如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其他最重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关系。宪法是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最重要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国内各种重大矛盾和冲突,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在,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有宪法,但是,其中有些国家的宪法只是一纸具文,只有宪法而无宪政和法治。所谓宪政和法治,就是在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中,宪法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法是主体,没有任何一种权力能凌驾于宪法之上,否则就谈不上法治。历史上,商鞅相秦时,当时秦国曾在短时期内做到了“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王子上面还有个具有绝对权力的秦王,不受法的约束,所以商鞅后来免不了“车裂而死的下场。这不能算是法治.自汉至清,虽然中国历史上不断出现“人治与“法治”之争,但因为存在一个凌驾于法之上的专制君主,根本上不会有真正的法治。民国时期,只有军阀统治,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不过是一张废纸。新中国成立后,尽管 1954 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但如邓小平所说:“许多重大问题往往是一两个人(注:实际是一个人)说了算,别人只能奉命行事。”(邓小平文选,19751982,人民出版社,1983,第 132 页)这当然也谈不上宪政和法治.何以如此呢?“从宪法到宪政,需要有一定的制度保证。”(本书正文第8 页)在我国的政治体制中,没有一种制度保证宪法的至高无上地位,或法的主体地位。但是,建国以来半个世纪过去了,我们已建立了一整套完整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成果,但在“依法行政”、“违法必究”等方面还做得不够,还有许多“人治的痕迹。人民警察作为执法者,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维护宪法的权威。4、忠于祖国。忠于祖国是最基本的道德行为,是人民警察必须具备的道德品质。“八荣八耻”第一荣耻就是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人民警察作为共和国的忠诚卫士,必须忠于祖国。二、二、服务人民服务人民 服务人民是人民警察的根本职业宗旨和职业责任,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核心核心。(一)服务人民的基本依据:第一,服务人民是由人民在国家和公安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人民群众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可以说,人民群众的活动决定着社会发展的总趋势。这实际上是一种民本思想。民本思想在我国源远流长.早在周朝,统治者在战胜殷商的过程中,在目睹了广大民众的巨大力量之后,就认识到了“民惟帮本,本固帮宁”的问题。这是我国民本思想的萌芽.孟子是我国民本思想的集大成者,他的著名论断是“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主张“爱民”、“富民”、“与民同乐”.另一位著名的思想家荀况也主张民贵君轻,他还把君民关系比做舟与水的关系:“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民本思想在唐太宗时期(完整版)警察职业道德 发展到高峰。唐太宗李世民亲眼看到了隋末农民起义的巨大力量,提出了一整套关于民本、纳谏、任贤的治国安民的思想。唐太宗把这些思想运用于治国实践,出现了“贞观之治”.这是我国朴素的民本思想。中国共产党从诞生的第一天起,科学地认识了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伟大作用,用毛泽东的话讲就是“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并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根本宗旨。经过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总结,到以为代表的第三代领导人归结为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我们人民警察必须不断强化执法为民的意识。第二,服务人民是由人民警察的根本宗旨决定的。我们党的宗旨是什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宗旨也是我们人民警察的宗旨。人民警察来自于人民,人民警察就要服务于人民。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三,服务人民是由公安工作的路线和客观要求决定的.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是公安工作在长期的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突出特色,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性质和公安工作的路线和方针。所谓群众路线,是指公安工作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举例:2006年 4 月 10 日公安报:浙江省海盐县公安局百步镇派出所在辖区推行的邻里守望制度大显神通。两年多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 36 名.(二)服务人民的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 热爱人民是思想感情基础,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是具体体现。首先,没有热爱人民的思想感情基础是不行的。其次,热爱人民的思想感情不是也不应该是空的,它应该而且必须通过一定的行为表现出来。通过什么样的行为表现出来呢?通过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的行为表现出来。这也就是说,热爱人民是服务人民的思想感情基础,而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是服务人民的具体体现。为什么特别强调思想感情基础呢?俗话说,热爱是最好的老师。人民警察也是一样,要服务人民必须先解决思想感情问题。正因为如此,周部长在全国公安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指出“公安队伍是一支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队伍,是一支英雄辈出的队伍。但是,必须看到,这些年警察队伍中出现了许多不和谐的音符,如重庆幼女惨死家中案、巡警当街打死报案人案等,表现虽然千差万别,但究其实质都是执法为民思想的错位,执法为民观念的缺失,即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造成的.因此,要紧的是要解决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也即周部长强调的,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去执法.1、怎样才能对人民有深厚的思想感情呢?必须搞清楚自己与人民群众的关系。人民警察与人民群众是怎样一种关系呢?人民警察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是鱼水关系。关于这一点,哈尔滨东莱现任派出所所长孙富民讲的特别好。他讲:我们跟老百姓的关系不仅是鱼水关系,更是父子关系、母子关系。民警真正把人民当作自己的生身父母,那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因为,子女为父母服务永远是没有任何价钱可讲的,而且不论为父母付出了多少都是应该的。如果离开了人民群众这块“沃土”,也就没有了东莱派出所.同样,公安工作也就成了无源之水.(在哈尔滨人们愿用外区的大房子换东莱的小房子)。2、甘当公仆就要便民利民多做好事、实事。好事,就要以便民利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甘当公仆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创新,以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变化的需要。创新是一个国家民族进步发展的灵魂,也是公安事业进步发展的灵魂。东莱派出所、漳州 110、济南交警等全国先进典型无不充满着创新的精神。辽宁抚顺万新派出所李贵波推出的“首警制”,又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3、爱憎分明,除害安良要具备过硬的本领。第六讲第六讲 秉公秉公执法执法 清正廉明清正廉明 秉公执法和清正廉明是“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第二个层次。这一层次揭示了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应具有的品格和情操,是对第一个层次的深化和具体化,也是对第一个层次的必然要求.你对党忠诚,热爱人民,必然要在执法过程中,秉(完整版)警察职业道德 公执法,清正廉明。秉公执法和清正廉明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只有做到清正廉明,才能做到秉公执法;而要秉公执法,必须要清正廉明。在古希腊神话中,法律(正义)女神忒弥斯蒙着双眼,一手持剑,一手持天平.蒙着双眼是因为她不偏袒任何一方当事人,保持着中立;天平则象征着公平;剑则象征着斩除邪恶势力。可见,忒弥斯的全部象征意义就是公正.因而我们说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是司法之所以为司法的最根本特性.在西方国家法院所在地的建筑物上或者建筑物前,都经常能看见正义女神的塑像,美国最高法院正门石阶左侧就矗立着一尊。在不同时间和不同的地点,虽然正义女神的形象各异,但从古老的羊皮纸上的图绘到现代的塑像,正义女神基本上都是一个手持长剑和天平的成熟女性的形象,有时微闭着双眼,有时蒙着眼罩,表情沉静而刚毅.长剑象征着力量和权力,是正义女神用来除*惩恶,对付那些社会正义和秩序的破坏者的武器。天平代表着公平,正义女神用它来衡量每个人应得的东西,不能多也不能少。从正义女神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要维护正义是多么不容易,又是多么重要.我们人民警察,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在我们的执法过程中,也一定要多想一想正义女神的形象,做到执法公正,廉明。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既是我们人民警察的本分,更是搞好警民关系的基础。一秉公执法一秉公执法 秉公执法的含义:“秉”:有拿着、握着、掌握、主持等含义。“秉公”就是依照公认的道理或公平的标准。“秉公执法”就是在执法过程中,按照公认的道理或公平的标准执法。秉公执法是指人民警察在执法活动中,一切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查处案件和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秉公执法是人民警察的根本职业要求和职业责任。秉公执法的核心是个“公”字,清人张聪贤曾经说过:“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这句针对官员而言的格言,对警察是同样适用的,因为官员的权力与警察的权力本质上是一致的.官员做官应该公廉,警察执法同样应该公廉.即要求我们做到出以公心,公正无私,不为权势、金钱、私情和其他私利所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铁面无私,执法如山,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一)秉公执法的基本依据:秉公执法是人民警察的职业责任;是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要求;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我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的要求。1秉公执法是人民警察的职业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纪律严明,服从命令,严格执法.法律赋予了人民警察守法的义务和执法的责任,人民警察就应责无旁贷地完成法律所赋予的任务。人民警察必须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因此,作为法律规定的执法人员人民警察也只有秉公执法,才能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才能完成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才能有效地完成人民警察的历史使命.2秉公执法是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要求.权威是以服从为前提的,而服从是以信服为条件的。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只有做到秉公执法,才能取信于民,维护自己的权威。反之,有一批人民警察执法不严,一批人民警察执法严格,就会造成公安机关执法权威的丧失。秉公执法是提高公安机关战斗力的重要条件。人民警察必须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伸张正义、刚正不阿,不畏权势、不徇私情。反之,如果讲面子、讲私情、徇私枉法,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就会在整体上削弱人民警察的整体战斗力。3秉公执法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完整版)警察职业道德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做到秉公执法.我们国家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依法治国是我们的基本方略.无论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是依法治国,都需要人民警察秉公执法。倘若执法公正受到怀疑,社会公正便失去了最后一道屏障。其后果是动摇公民对法律的信仰,使法律失去必要的尊严。这个问题是很严重的.如果说没有尊严的人只能苟且偷生,没有尊严的国家是名存实亡的话,那么,没有尊严的法律就是一纸空文,形同虚设。所以,没有任何行为比起不公正的执法对一个法治社会更为有害的了。执法工作者只有具备良好的秉公执法的职业道德素质,才可能去刻意追求一种执法公正,从而使自身的职业行为契合建设法治国家的内在需要。人民警察执法水平高,才能加快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人民警察执法水平低,就会阻碍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因此,对人民警察来讲是秉公执法还是徇私枉法,既是一种职业法律责任,又是一个职业道德责任。4秉公执法是我国所承担的国际义务的要求.由于我国加入 WTO 以及国际地位的逐年升高,我国国际市场也逐渐扩大,出入境人数也大幅攀升,进出口贸易大量增加,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矛盾和摩擦也逐渐增多.同时,由于各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国家间的法律冲突也摆在了我们面前。同时,由于维护我国国际形象的特殊要求,也使我们公安机关必须慎重地处理任何一件国际事务。另外,我国相后参加和签署了许多重要国际条约,已承诺了许多与执法有关的国际义务,比如帮助联合国及许多国家完成维和任务等,都需要我们人民警察做到秉公执法。现在,我国已承诺的与执法有关的国际义务主要有:(1)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公平审判的原则;(2)不得非法限制或剥夺任何人的人身自由;(3)对任何人都不能施以酷刑或其他残忍、不人道的待遇或处罚;(4)禁止种族歧视和歧视妇女。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国际交往的增多,我国警察制度、警察建设也逐渐与国际警察组织接轨。对人民警察说,履行国际义务最重要的就是秉公执法,在处理中国公民的案件和涉外案件时必须依法办事。(二)秉公执法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其中,不循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是前提,而不枉不纵是结果。1不徇私情.不徇私情是指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不能为了个人的感情、亲情而置国家法律于不顾.要严格按照人民警察的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理智地处理情与法的关系,坚持法大于情,做到依法办案,依法管理,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同时,还要正确对待与自己有意见、有分歧、有“私仇”的人,决不能凭借手中的权力挟嫌报复、公报私仇.人民警察要做到不徇私情,就要在职务活动中,不能为了个人的感情或出于个人的恩怨做违法的事情;不能因为涉及亲属关系而做违法的事情;不能因为顾及老同学、老同事、老战友、老上级、老部下以及其他亲朋好友的情面而做违法的事情;不能因为金钱、女色的引诱而做违法的事情。不徇私情的核心是处理好“情”与“法的关系.不徇私情的最高要求就是“铁面无私”,不为任何私情所动,严守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做到执法如山,法不容情,既不搞权情交易,也不搞权钱交易。在我国历史上,就有“大义灭亲”的美德,我们还应该继续发扬这一美德。另外,不循私情还要求我们不要搞权钱交易。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已经成为社会上不法之徒拉拢腐蚀的对象,用钱买“情”,用物质利益和美色换“情”,是不法分之的惯用手法。我们应该提高警惕,杜绝“权色交易”。在我们公安系统,曾出现了许许多多的“包青天”。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使得我们的社会更加趋于公正;因为有了他们,我们共产党才在人民心目中有了好的口碑.法不容情。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不能为了个人感情而置法律于不顾,更不能干违犯法律,损害法律尊严的事情.具体有以下几点:一是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不能从个人感情考虑而干违犯法律的事情。二是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不能因顾及朋友感情而干违犯法律的事情。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搞哥们义气和为朋友两肋插刀是不足取的。三是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不能因顾及亲戚感情而干违犯法律的事情.四是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不能因金钱、美色的引诱而做违犯法律的事(完整版)警察职业道德 情。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警察已成为不法之徒拉拢腐蚀的对象,每个人民警察对此都应高度警惕,严禁把商品交换的原则带到执法领域中。法律在什么条件下都不应该成为交换个人感情的砝码。2。不畏权势.不畏权势是指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为维护国家法津的尊严,敢于顶住任何有权有势的人的压力,坚持依法办事。不畏权势的主要内容有: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对于任何有权有势的人的违法犯罪活动,都能绳之以法;对于有权有势的人的家属、亲朋好友的违法犯罪活动,都能依法处理;对于各级领导和公安机关的内部人员非法干预办案活动的行为,都能坚决抵制,依法办事。不畏权势的核心是处理好“权与“法”的关系,不搞权权交易.人民警察要做到不畏权势,首先要批判和根除“官官相护”、“刑不上大夫的封建特权思想,不搞权权交易,坚决抵制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的违法行为,做到无私无畏,刚直不阿。其次,要不畏强权,敢于“犯上。对违法犯罪者,不论其职位有多高、权势有多大、后台有多硬,都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决不允许有逍遥法外的公民.再次,要不怕打击报复、不怕丢官降级、不怕围攻迫害,不去卑躬屈膝。要相信个别有权势的人以权谋私、干扰正常执法的行为,终究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制裁。3严禁逼供。严禁逼供是指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不得以非法手段审讯被告人或嫌疑人,强迫其招供的行为。严禁逼供的核心是处理好刑与法的关系,在办案中,要坚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而不轻信口供的原则。早在 1789 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就颁布:任何人在其未被宣告为犯罪以前应被推定为无罪,即使认为必须予以逮捕,但为扣留其人身所不需要的各种残酷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现今我国法律也明文规定“严禁刑讯逼供,但少数公安干警在办案过程中,为了多破案,快破案,往往更多地使用刑讯逼供的手段来达到破案的目的,致使刑讯逼供屡禁不止。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有历史的原因.刑讯逼供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有着历史的连续性。从世界范围看,包括西方国家在内的几乎所有国家在近代以前都曾经把刑讯逼供作为一种司法制度.我国的刑讯逼供制度更是源远流长,早在西周时期就已经存在.实际上到了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就已经感觉到刑讯逼供不人道,要废除。但总体上说,我国司法基本没有完全清除“刑讯逼供。其次,我国立法本身存在着缺陷.我国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非法取得的证据无效这样的规定。不管采取什么手段取得的证据,只要符合推理,就可以采用。立法的缺陷还表现在对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 93 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对侦察人员的讯问,应当如实回答。这种硬性规定与西方的沉默权形成鲜明对照。第三,观念的偏颇。长期以来,在公安系统似乎有一种“共识”:“不打不骂破不了案”;“不管用什么方式,破了案就是本事,就能当先进”;“在当前发案多,任务重的情况下发生刑讯逼供是难免的”;“刑讯逼供难免、“刑讯逼供事出有因”。这种只重视结果而忽视办案手段和过程的思想,造成了刑讯逼供泛滥,造成许多冤假错案,有的时候,甚至造成无辜的人死亡。刑讯逼供是专横霸道、弄虚作假作风的表现,也是政策水平低、法制观念差、本领和能力弱的表现。它不仅是一种严重违反公安工作纪律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行为,也是容易造成无辜伤亡和冤假错案的违法行为。它极大地干扰着秉公执法,败坏公安机关的声誉和人民警察的形象,给人民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必须严加制止。2006 年 7 月 26 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刑讯逼供案的八种立案情形予以详细规定。根据规定,刑讯逼供罪被明确为“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涉嫌下列八种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以殴打、捆绑、违法使用械具等恶劣手段逼取口供的;以较长时间冻、饿、晒、烤等手段逼取口供,严重损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体健康的;刑讯逼供造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轻伤、重伤、死亡的;刑讯逼供,情(完整版)警察职业道德 节严重,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刑讯逼供,造成错案的;刑讯逼供 3 人次以上的;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刑讯逼供,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其他刑讯逼供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过去对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情形规定比较笼统。”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监察厅厅长陈连福说:新修订的立案标准在总结实践经验后,用列举的方式将刑讯逼供罪的立案情形一一列出,有利于加强对刑讯逼供的执法,保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第四,侦察活动失去监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察机关除有侦查取证的职责外,还有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这使得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客观上处于一种严密的不公开的状态之下,不仅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律师无法与其见上一面,就是负有检察职能的检查机关也无法对此进行监督。加之拘留所直管,侦审合一等。所以,犯罪嫌疑人是否遭到刑讯逼供,外人根本无从而知。与此同时,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行刑讯逼供也很难说清楚.第五,侦察资源不足.这种不足不仅是人员的不足,警力的不足,更重要的是科技含量、物质条件以及人员素质方面的严重不足。这使得不少案件要获取证据并不容易,从而使得办案人员在一定程度上依赖口供办案,为刑讯逼供提供了可乘之机。如何避免刑讯逼供?一要认识到刑讯逼供对人对己的危害性。二要认识到刑讯逼供的不人道性。三要认识到刑讯逼供对党和国家产生的不良影响.四是提高我们自己的本领。4不枉不纵 不枉不纵是指人民警察在职务活动中,不冤枉任何一个遵守法律的人,也不放过任何一个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也就是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不枉不纵的主要内容有:严格区分合法行为与非法行为、罪与非罪的界限;判断“枉”、“纵”的客观标准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掌握不枉不纵的主观条件是不能以主观臆测或推断代替客观事实。不枉不纵的核心是公正,既包括实体公正,也包括程序公正。而检验是否枉纵的标准就是是否以证据证明的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还是强调证据意识。二清正廉明二清正廉明 清正廉明是指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本着“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做到清白公正、廉洁自律。清正廉明是人民警察保持本色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警察秉公执法的重要条件.(一)清正廉明的基本依据:1清正廉明是党和国家廉政建设的需要。廉政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首先,它关系到能否保持党的先进性问题。只有搞好廉政建设,才能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才能保持党的执政地位。同时,廉政建设也关系到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中国共产党的生存、发展、壮大以及执政地位,全*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而清正廉明、不谋私利的政党必然会拉近与人民群众的关系.而且,党的廉政建设也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正确制定和实行.党只有政治上清正廉明,其路线、方针、政策才能有效施行。因此,廉政建设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2清正廉明是保持人民警察本色的基本要求。首先,公安机关的性质和任务决定了人民警察清正廉明的本质特征。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的这种性质和任务决定了人民警察必须具有清正廉明的本色.其次,清正廉明是对人民警察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人民警察作为国家的执法人员和人民的公仆,只有将清正廉明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道德义务和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严于律己,模范遵守,才能成为一个清正廉明的人民警察。否则,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一句空话。再次,人民警察只有清正廉明才能做到秉公执法.从清正廉明和秉公执法的关系来看,清正廉明是秉公执法的必要前提和保证,它是通过秉公执法表现出来的,秉公执法是清正廉明的结果。人民警察只有做到清正廉明,才能保证秉公执法的顺利实行。(完整版)警察职业道德 3清正廉明是由公安工作的特点决定的。公安工作的特点主要包括:手中有权、工作分散、接触阴暗面多。这要求人民警察必须清正廉明。(二)清正廉明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不沾不染。1艰苦奋斗。人民警察要做到清正廉明,必须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首先,要加深对我国国情的认识,树立长期艰苦奋斗、勤俭朴素的思想。再次,要强化埋头苦干、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最后,还要树立过紧日子也应有所作为、也能有所作为的思想.2克己奉公 克己奉公:指的是人民警察要严格要求自已,克制私欲,一心为公。这是人民警察清正廉明的重要基础。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无数的干警在这方面为我们做出了表率。人民警察要做到克己奉公,首先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其次,要树立大公无私、一心为公的思想.再次,不滥用权力,不以权谋私。3防腐拒贿。防腐拒贿:指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自觉抵制来自各个方面的腐蚀,拒绝各种各样的贿赂。抵制腐败是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非常重视的问题。但最近这些年,因为改革开放,使得一些有权的人“机会”比较多地把“权”变成“钱”,另一方面,国家也加大了对贪污腐败的查处力度,所以,有许多贪官纷纷落马:有厅局级的,省部级的,很令人惋惜。人民警察要做到防腐拒贿,首先,每一个人民警察都要对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保持高度的警觉,提高防腐拒贿的自觉性。其次,要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增加有关政策、办事制度和办事结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堵塞说情送礼的后门。再次,建立健全防腐拒贿的规章和制度,严肃查处弄权渎职、以权谋私的违法违纪行为,从法制上确保人民警察为警清廉。对各种腐败分子,除受到道德谴责外,还要采用必要的党纪、政纪和法律的强制手段制裁。4不沾不染 不沾不染是指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忠实地履行职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袭,自觉地抵制各种腐蚀,在物质、金钱、美色等诱惑面前,不动摇、不伸手,做到一尘不染,两袖清风。不侵占人民群众的利益,永保洁身自好,一身正气。人民警察要做到不沾不染,就一定要见利不伸手,见钱不动心,见色不动情,做一名信念坚定的人民卫士,永远保特“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本色。秉公执法与清正廉明作为人民警察职业道德的第二个层次,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清正廉明与秉公执法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呢?一个人民警察清正廉明不一定就真能做到秉公执法,但一个人民警察如果不能做到清正廉明就一定不能做到秉公执法.第七讲第七讲 团结协作团结协作 勇于献身勇于献身 本讲主要讲授警察职业道德规范的第三层次:团结协作和勇于献身.这一层次体现了人民警察在职业活动中应具有的整体意识和献身精神.一团结协作一团结协作 (一)什么是团结协作?所谓团结,是为了集中力量实现共同理想或任务而联合或结合在一起;所谓协作,是指若干人或若干单位互相配合来完成任务。合起来,对人民警察而言,团结协作是指人民警察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时充分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团结一致,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不辱使命。(二)团结协作的基本依据 1人民警察队伍是高度集中统一的战斗集体。(完整版)警察职业道德 人民警察队伍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这一性质就决定了人民警察必须具有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首先,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是党和人手里的一把“刀子”,必须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必须置于党的绝对统治之下,听从党的指挥。其次,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作为武装力量,必须做到令行禁止、步调一致。如果没有较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作保障,不能够做到统一指挥、团结协作,人民警察队伍就无法起到维护社会稳定、打击刑事犯罪的使命。因为“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是警察克敌制胜的重要因素。孟子在论证“天时”、“地利”、“人和在战争中的作用时指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荀子的:“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这些话都论述了团结的重要性。事实上,人民警察也正是因为在实践中的有这一优良传统,公安机关才获得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2团结协作是同犯罪作斗争的需要 首先,由于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工作分散、艰苦、危险性大,要求相互协作,适应日益复杂的斗争需要.刑事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是:一是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狡猾,具有隐蔽性。这一特点就要求所有知情警察汇总所有的信息,及时互通有无,以利破案.二是犯罪的时间性很强。犯罪分子下手块、逃跑块、毁灭罪证也快。如果警察老是被动地追赶犯罪分子,人民警察就永远不会掌握工作的主动权。团结协作是既经济又实惠的工作方式。三是犯罪分子活动范围广泛,甲地作案、乙地销赃、丙地藏身,给人民警察的工作增加了难度,这就需要各县市省区协同破案.另外,在新形势下,犯罪活动发生了很大变化,比如犯罪暴力化、集团化特点突出,*孤军奋战,是绝对不能适应新形势与犯罪作斗争的需要的.同时,中国入世的事实也会给警察带来更多的国际业务和国际纠纷,国际性恐怖分子的恐怖行动,也给警察提出了更广范围的合作,即跨国之间的广泛合作和联合国安理会之间的合作.再次,公安业务部门之间的分工更加细微决定了各部门之间的团结协作.改革开放以来,为了适应日益复杂的社会治安形势的需要,公安机关的机构、各专业业务工作发生了很大变化,形成了综合性立体性的战斗网络,这就要求各部门各专业各警种之间要密切配合,共同作战。比如,在抓捕暴力犯罪分子时既需要刑警又需要防暴警察和武警,破案时既需要技术部门的技术鉴定,也需要行动监听技术部门的大力协作等.3团结协作是公安机关的优良传统。(三)团结协作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 1顾全大局。顾全大局是团结协作这一规范的首要要求,其含义是指人民警察必须树立全局第一的观念,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人民警察要做到顾全大局必须注意两点:首先要树立全局观念。从稳定与发展的大局出发,正确对待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自觉克服本位主义、小团体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思想,特别是要防止执法中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各自为政的做法.需要指出的是,全局是相对于局部而言的。从全国来说,公安工作必须维护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大局;从公安机关内部来说,各警种、各业务部门、各地区都要服从公安工作的全局;从一个案件来说,每个参战民警和单位,都要服从破案的需要,每个人的行动都要有利于该案件的侦破,力求以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好的成绩;从每个人民警察来说,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每一行动都要符合集体利益的要求。其次,在实际工作中服从统一指挥。统一指挥是实现顾全大局必不可少的手段。公安机关是一个集中统一的集体。如果各行其是,各自为政,必然会贻误战机,削弱战斗力,给实际工作带来不应有的损失.2 通力协作。通力协作是指人民警察在工作中密切配合,相互协作.通力协作是实现团结协作的核心。人民警察的通力协作,具体讲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内部之间进行协作,包括各警种、各专业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协作,比如,刑警与交警之间因为一起恶性蓄谋事件而展开的调查与协作,人民警察应紧密配合,团结一心,分工不分家;干警与干警之间也应密切配合,不能各自为战、互相拆台;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公安机关之间也要相互支持,比如省与省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横向联系和省与地区之间的纵向协作;此外,公安机关还要主动加强与司法部门的相互协作,才能共同完成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的任务。再次,还要利用国际刑警组织的作用,加强同境外警察机关的协作,在侦破跨国刑事案件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这就要求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内部及外部进行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配合和协作,通力协作,共同完成公安保卫任务。(完整版)警察职业道德 3 相互尊重。相互尊重是指人民警察能够在工作中正确处理自己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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