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UCD
GB 50150-91
电气设备交接实验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1992-07-01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为适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实验需要,增进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新技术推广和应用,特制定本原则。
第1.0.2条 本原则合用于500kV及如下新安装电气设备交接实验。本原则不合用于安装在煤矿井下或其他有爆炸危险场合电气设备。
第1.0.3条 断电保护、自动、远动、通讯、测量、整流装置以及电气设备机械某些等交接实验,应分别按关于原则或规范规定进行。
第1.0.4条 电气设备应按照本原则进行耐压实验,但对1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当本原则条款没有规定期,可不进行交流耐压实验。
交流耐压实验时加至实验原则电压后持续时间,无特殊阐明时,应为1min。
耐压实验电压值以额定电压倍数计算时,发电机和电动机应按铭牌额定电压计算,电缆可按电缆额定电压计算。
非原则电压级别电气设备,其交流耐压实验电压值,当没有规定期,可依照本原则规定相邻电压级别按比例采用插入法计算。
进行绝缘实验时,除制造厂装配成套设备外,宜将连接在一起各种设备分离开来单独实验。同一实验原则设备可以连在一起实验。为便于现场实验工作,已有出厂实验记录同一电压级别不同实验原则电气设备,在单独实验有困难时,也可以连在一起进行实验。实验原则应采用连接各种设备中最低原则。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绝缘实验应在布满合格油静置一定期间,待气泡消除后方可进行。静置时间按产品规定,当制造厂无规定期,对电压级别为500kV,须静置72h以上;220~330kV为48h以上;110kV及如下 为24h以上。
第1.0.5条 进行电气绝缘测量和实验时,当只有个别项目达不到本原则规定期,则应依照全面实验记录进行综合判断,经综合判断以为可以投入运营者,可以投入运营。
第1.0.6条 当电气设备额定电压与实际使用额定工作电压不同步,应按下列规定拟定实验电压原则:
一、采用额定电压较高电气设备在于加强绝缘时,应按照设备额定电压实验原则进行;
二、采用较高电压级别电气设备在于满足产品通用性及机械强度规定期,可以按照设备实际使用额定工作电压实验原则进行;
三、采用较高电压级别电气设备在于满足高海拔地区规定期,应在安装地点按实际使用额定工作电压实验原则进行。
第1.0.7条 在进行与温度及湿度关于各种实验时,应同步测量被试物温度和周边温度及湿度。绝缘实验应在良好天气且被试物温度及仪器周边温度不适当低于5℃,空气相对湿度不适当高于80%条件下进行。
实验时,应注意环境温度影响,对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应以变压器、电抗器及消弧线圈上层油温作为测试温度。
本原则中使用常温为10~40℃;运营温度为75℃。
第1.0.8条 本原则中所列绝缘电阻测量,应使用60s绝缘电阻值;吸取比测量应使用60s与15s绝缘电阻值比值;极化指数应为10min与1min绝缘电阻值比值。
第1.0.9条 多绕组设备进行绝缘实验时,非被试绕组应予短路接地。
第1.0.10条 测量绝缘电阻时,采用兆欧表电压级别,在本原则未作特殊规定期,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100V如下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250V兆欧表;
二、500V如下至100V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500V兆欧表;
三、3000V如下至500V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1000V兆欧表;
四、10000V如下至3000V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2500V兆欧表;
五、10000V及以上电气设备或回路,采用2500V或5000V兆欧表。
第1.0.11条 本原则高压实验办法,应按现行国标《高电压实验技术》规定进行。
第二章 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
第2.0.1条 容量6000kW及以上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实验项目,应涉及下列内容:
一、测量定子绕组绝缘电阻和吸取比;
二、测量定子绕组直流电阻;
三、定子绕组直流耐压实验和泄漏电流测量;
四、定子绕组交流耐压实验;
五、测量转子绕组绝缘电阻;
六、测量转子绕组直流电阻;
七、转子绕组交流耐压实验;
八、测量发电机或励磁机励磁回路连同所连接设备绝缘电阻,不涉及发电机转子和励磁机电枢;
九、发电机或励磁机励磁回路连同所连接设备交流耐压实验,不涉及发电机转子和励磁机电枢;
十、定子铁芯实验;
十一、测量发电机、励磁机绝缘轴承和转子进水支座绝缘电阻;
十二、测量埋入式测温计绝缘电阻并校验温度误差;
十三、测量灭磁电阻器、自同期电阻器直流电阻;
十四、测量超瞬态电抗和负序电抗;
十五、测量转子绕组交流阻抗和功率损耗;
十六、测录三相短路特性曲线;
十七、测录空载特性曲线;
十八、测量发电机定子开路时灭磁时间常数;
十九、测量发电机自动灭磁装置分闸后定子残压;
二十、测量相序;
二十一、测量轴电压。
注:①容量6000kW如下、电压1kV以上同步发电机应进行除第十四款以外别的各款实验。
②电压1kV及如下同步发电机无论其容量大小,均应按本条第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十一、十二、十三、二十、二十一款进行实验。
③无起动电动机同步调相机或调相机起动电动机只容许短时运营者,可不进行本条第十六、十七款实验。
第2.0.2条 测量定子绕组绝缘电阻和吸取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各相绝缘电阻不平衡系数不应不不大于2;
二、吸取比:对沥青浸胶及烘卷云母绝缘不应不大于1.3;对环氧粉云母绝缘不应不大于1.6。
注:①进行交流耐压实验前,电机绕组绝缘应满足第一、二款规定。
②水内冷电机应在消除剩水影响状况下进行。
③交流耐压实验合格电机,当其绝缘电阻在接近运营温度、环氧粉云母绝缘电机则在常温下不低于其额定电压每千伏1MΩ时,可不经干燥投入运营。但在投运前不应再拆开端盖进行内部作业。
④对水冷电机,应测量汇水管及引水管绝缘电阻。阻值应符合制造厂规定。
第2.0.3条 测量定子绕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直流电阻应在冷状态下测量,测量时绕组表面温度与周边空气温度之差应在±3℃范畴内;
二、各相或各分支绕组直流电阻,在校正了由于引线长度不同而引起误差后,互相间差别不应超过其最小值2%;与产品出厂时测得数值换算至同温度下数值比较,其相对变化也不应不不大于2%。
第2.0.4条 定子绕组直流耐压实验和泄漏电流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电压为电机额定电压3倍。
二、实验电压按每级0.5倍额定电压分阶段升高,每阶段停留1min,并记录泄漏电流;在规定实验电压下,泄漏电流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相泄漏电流差别不应不不大于最小值50%,当最大泄漏电流在20μA如下,各相间差值与出厂实验值比较不应有明显差别;
2.泄漏电流不应随时间延长而增大;
当不符合上述规定之一时,应找出因素,并将其消除。
3.泄漏电流随电压不成比例地明显增长时,应及时分析。
三、氢冷电机必要在充氢前或排氢后且含氢量在3%如下时进行实验,禁止在置换氢过程中进行实验。
四、水内冷电机实验时,宜采用低压屏蔽法。
第2.0.5条 定子绕组交流耐压实验所采用电压,应符合表2.0.5规定。现场组装水轮发电机定子绕组工艺过程中绝缘交流耐压实验,应按现行国标《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关于规定进行。水内冷电机在通水状况下进行实验,水质应合格;氢冷电机必要在充氢前或排氢后且含氢量在3%如下时进行实验,禁止在置换氢过程中进行。
表 2.0.5 定子绕组交流耐压实验电压
容 量(kW)
额定电压(V)
实验电压(V)
10000如下
36以上
1.5Un+750
10000及以上
3150~6300
1.875Un
6300以上
1.5Un+2250
注:Un为发电机额定电压。
第2.0.6条 测量转子绕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转子绕组绝缘电阻值不适当低于0.5MΩ;
二、水内冷转子绕组使用500V及如下兆欧表或其他仪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5000Ω;
三、当发电机定子绕组绝缘电阻已符合起动规定,而转子绕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Ω时,可容许投入运营;
四、可在电机额定转速时超速实验前、后测量转子绕组绝缘电阻;
五、测量绝缘电阻时采用兆欧表电压级别,当转子绕组额定电压为200V以上,采用2500V兆欧表;200V及如下,采用1000V兆欧表。
第2.0.7条 测量转子绕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在冷状态下进行,测量时绕组表面温度与周边空气温度之差应在±3℃范畴内。测量数值与产品出厂数值换算至同温度下数值比较,其差值不应超过 2%;
二、显极式转子绕组,应对各磁极绕组进行测量;当误差超过规定期,还应对各磁极绕组间连接点电阻进行测量。
第2.0.8条 转子绕组交流耐压实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整体到货显极式转子,实验电压应为额定电压7.5倍,且不应低于1200V;
二、工地组装显极式转子,其单个磁极耐压实验应按制造厂规定进行。组装后交流耐压实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额定励磁电压为500V及如下,为额定励磁电压10倍,并不应低于1500V;
2.额定励磁电压为500V以上,为额定励磁电压2倍加4000V。
三、隐极式转子绕组不进行交流耐压实验,可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来代替。
第2.0.9条 测量发电机和励磁机励磁回路连同所连接设备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Ω。回路中有电子元器件设备,实验时应将插件拔出或将其两端短 接。
注:不涉及发电机转子和励磁机电枢绝缘电阻测量。
第2.0.10条 发电机和励磁机励磁回路连同所连接设备交流耐压实验,其实验电压应为1000V;水轮发电机静止可控硅励磁实验电压,应按第2.0.8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回路中有电子元器件设备,实验时应将插件拔出或将其两端 短接。
注:不涉及发电机转子和励磁机电枢交流耐压实验。
第2.0.11条 定子铁芯实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采用0.8~1.0T磁通密度进行实验。当各点温度按1.0T磁通密度折算时,铁芯齿部最高温升不应超过45℃;各齿最大温度差不应超过30℃。新机铁芯齿部温升不应超过25℃,温差不应超过15℃;实验持续时间为90min。
二、当制造厂已进行过实验,且有出厂实验报告时,可不进行实验。
第2.0.12条 测量发电机、励磁机绝缘轴承和转子进水支座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在装好油管后,采用10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Ω;
二、对氢冷发电机应测量内、外挡油盖绝缘电阻,其值应符合制造厂规 定。
第2.0.13条 测量检温计绝缘电阻并校验温度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采用250V兆欧表测量;
二、检温计批示值误差不应超过制造厂规定值。
第2.0.14条 测量灭磁电阻器、自同步电阻器直流电阻,应与铭牌数值比较,其差值不应超过10%。
第2.0.15条 超瞬态电抗和负序电抗,当无制造厂型式实验数据时,应进行测 量。
第2.0.16条 测量转子绕组交流阻抗和功率损耗,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在静止状态下定子膛内、膛外和在超速实验前、后额定转速下分别测量;
二、对于显极式电机,可在膛外对每一磁极绕组进行测量。测量数值互相比较应无明显差别;
三、实验时施加电压峰值不应超过额定励磁电压值。
第2.0.17条 测量三相短路特性曲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测量数值与产品出厂实验数值比较,应在测量误差范畴以内;
二、对于发电机变压器组,当发电机自身短路特性有制造厂出厂实验报告时,可只录取整个机组短路特性,其短路点应设在变压器高压侧。
第2.0.18条 测量空载特性曲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测量数值与产品出厂实验数值比较,应在测量误差范畴以内;
二、在额定转速下实验电压最高值,对于汽轮发电机及调相机应为定子额定电压值130%,对于水轮发电机应为定子额定电压值150%,但均不应超过额定励磁电流;
三、当电机有匝间绝缘时,应进行匝间耐压实验,在定子额定电压值130%下或定子最高电压下持续5min;
四、对于发电机变压器组,当发电机自身空载特性及匝间耐压有制造厂出厂实验报告时,可不将发电机从机组拆开作发电机空载特性,而只作发电机变压器组整组空载特性,电压加至定子额定电压值105%。
第2.0.19条 在发电机空载额定电压下测录发电机定子开路时灭磁时间常数。对发电机变压器组,可带空载变压器同步进行。
第2.0.20条 发电机在空载额定电压下自动灭磁装置分闸后测量定子残压。
第2.0.21条 测量发电机相序必要与电网相序一致。
第2.0.22条 测量轴电压,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分别在空载额定电压时及带负荷后测定;
二、汽轮发电机轴承油膜被短路时,转子两端轴上电压宜等于轴承与机座间电压;
三、水轮发电机应测量轴对机座电压。
第三章 直 流 电 机
第3.0.1条 直流电机实验项目,应涉及下列内容:
一、测量励磁绕组和电枢绝缘电阻;
二、测量励磁绕组直流电阻;
三、测量电枢整流片间直流电阻;
四、励磁绕组和电枢交流耐压实验;
五、测量励磁可变电阻器直流电阻;
六、测量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连接设备绝缘电阻;
七、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连接设备交流耐压实验;
八、检查电机绕组极性及其连接对的性;
九、调节电机炭刷中性位置;
十、测录直流发电机空载特性和以转子绕组为负载励磁机负载特性曲线。
注:6000kW以上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励磁机,应按本条所有项目进行实验。别的直流电机按本条第一、二、五、六、八、九、十款进行。
第3.0.2条 测量励磁绕组和电枢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Ω。
第3.0.3条 测量励磁绕组直流电阻值,与制造厂数值比较,其差值不应不不大于2%。
第3.0.4条 测量电枢整流片间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于叠绕组,可在整流片间测量;对于波绕组,测量时两整流片间距离等于换向器节距;对于蛙式绕组,要依照其接线实际状况来测量其叠绕组和波绕组片间直流电阻。
二、互相间差值不应超过最小值10%,由于均压线或绕组构造而产生有规律变化时,可对各相应片间进行比较判断。
第3.0.5条 励磁绕组对外壳和电枢绕组对轴交流耐压实验电压,应为额定电压1.5倍加750V,并不应不大于1200V。
第3.0.6条 测量励磁可变电阻器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数值比较,其差值不应超过10%。调节过程中应接触良好,无开路现象,电阻值变化应有规律性。
第3.0.7条 测量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连接设备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Ω。
注:不涉及励磁调节装置回路绝缘电阻测量。
第3.0.8条 励磁回路连同所有连接设备交流耐压实验电压值,应为1000V。
注:不涉及励磁调节装置回路交流耐压实验。
第3.0.9条 检查电机绕组极性及其连接,应对的。
第3.0.10条 调节电机炭刷中性位置,应对的,满足良好换向规定。
第3.0.11条 测录直流发电机空载特性和以转子绕组为负载励磁机负载特性曲线,与产品出厂实验资料比较,应无明显差别。励磁机负载特性宜在同步发电机空载和短路实验时同步测录。
第四章 中频发电机
第4.0.1条 中频发电机实验项目,应涉及下列内容:
一、测量绕组绝缘电阻;
二、测量绕组直流电阻;
三、绕组交流耐压实验;
四、测录空载特性曲线;
五、测量相序。
第4.0.2条 测量绕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Ω。
第4.0.3条 测量绕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各相或各分支绕组直流电阻值,与出厂数值比较,互相差别不应超过 2%;
二、测得励磁绕组直流电阻值与出厂数值比较,应无明显差别。
第4.0.4条 绕组交流耐压实验电压值,应为出厂实验电压值75%。
第4.0.5条 测录空载特性曲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实验电压最高升至产品出厂实验数值为止,所测得数值与出厂数值比较,应无明显差别;
二、永磁式中频发电机只测录发电机电压与转速关系曲线,所测得曲线与制造厂出厂数值比较,应无明显差别。
第4.0.6条 测量相序,其电机出线端子标号应与相序一致。
第五章 交流电动机
第5.0.1条 交流电动机实验项目,应涉及下列内容:
一、测量绕组绝缘电阻和吸取比;
二、测量绕组直流电阻;
三、定子绕组直流耐压实验和泄漏电流测量;
四、定子绕组交流耐压实验;
五、绕线式电动机转子绕组交流耐压实验;
六、同步电动机转子绕组交流耐压实验;
七、测量可变电阻器、起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绝缘电阻;
八、测量可变电阻器、起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直流电阻;
九、测量电动机轴承绝缘电阻;
十、检查定子绕组极性及其连接对的性;
十一、电动机空载转动检查和空载电流测量。
注:电压1000V如下,容量100kW如下电动机,可按本条第一、七、十、十一款进行实验。
第5.0.2条 测量绕组绝缘电阻和吸取比,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额定电压为1000V如下,常温下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Ω;额定电压为1000V及以上,在运营温度时绝缘电阻值,定子绕组不应低于每千伏1MΩ,转子绕组不应低于每千伏0.5MΩ。绝缘电阻温度换算可按本原则附录二规定进 行。
二、1000V及以上电动机应测量吸取比。吸取比不应低于1.2,中性点可拆开应分相测量。
注:①进行交流耐压实验时,绕组绝缘应满足本条第一、二款规定。
②交流耐压实验合格电动机,当其绝缘电阻值在接近运营温度、环氧粉云母绝缘电动机则在常温下不低于其额定电压每千伏1MΩ时,可以投入运营。但在投运前不应再拆开端盖进行内部作业。
第5.0.3条 测量绕组直流电阻,应符合下述规定:
1000V以上或容量100kW以上电动机各相绕组直流电阻值互相差别不应超过其最小值2%,中性点未引出电动机可测量线间直流电阻,其互相差别不应超过其最小值1%。
第5.0.4条 定子绕组直流耐压实验和泄漏电流测量,应符合下述规定:
1000V以上及1000kW以上、中性点连线已引出至出线端子板定子绕组应分相进行直流耐压实验。实验电压为定子绕组额定电压3倍。在规定实验电压下,各相泄漏电流值不应不不大于最小值100%;当最大泄漏电流在20μA如下时,各相间应无明显差别。实验时注意事项,应符合本原则第2.0.4条关于规 定。
第5.0.5条 定子绕组交流耐压实验电压,应符合表5.0.5规定。
第5.0.6条 绕线式电动机转子绕组交流耐压实验电压,应符合表5.0.6规 定。
表 5.0.5 电动机定子绕组交流耐压实验电压
额定电压
(kV)
3
6
10
实验电压
(kV)
5
10
16
表 5.0.6 绕线式电动机转子绕组交流耐压实验电压
转子工况
实验电压(V)
不可逆
1.5Uk+750
可逆
3.0Uk+750
注:Uk为转子静止时,在定子绕组上施加额定电压,转子绕组开路时测得电压。
第5.0.7条 同步电动机转子绕组交流耐压实验电压值为额定励磁电压7.5倍,且不应低于1200V,但不应高于出厂实验电压值75%。
第5.0.8条 可变电阻器、起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绝缘电阻,当与回路一起测量时,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Ω。
第5.0.9条 测量可变电阻器、起动电阻器、灭磁电阻器直流电阻值,与产品出厂数值比较,其差值不应超过10%;调节过程中应接触良好,无开路现象,电阻值变化应有规律性。
第5.0.10条 测量电动机轴承绝缘电阻,当有油管路连接时,应在油管安装后,采用10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0.5MΩ。
第5.0.11条 检查定子绕组极性及其连接应对的。中性点未引出者可不检查极性。
第5.0.12条 电动机空载转动检查运营时间可为2h,并记录电动机空载电流。当电动机与其机械某些连接不易拆开时,可连在一起进行空载转动检查试 验。
第六章 电力变压器
第6.0.1条 电力变压器实验项目,应涉及下列内容:
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直流电阻;
二、检查所有分接头变压比;
三、检查变压器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极性;
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绝缘电阻、吸取比或极化指数;
五、测量绕组连同套管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六、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直流泄漏电流;
七、绕组连同套管交流耐压实验;
八、绕组连同套管局部放电实验;
九、测量与铁芯绝缘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绝缘电阻;
十、非纯瓷套管实验;
十一、绝缘油实验;
十二、有载调压切换装置检查和实验;
十三、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实验;
十四、检查相位;
十五、测量噪音。
注:①1600kVA以上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实验,应按本条所有项目规定进 行。
②1600kVA及如下油浸式电力变压器实验,可按本条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四款规定进行。
③干式变压器实验,可按本条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二、十三、十四款规定进行。
④变流、整流变压器实验,可按本条第一、二、三、四、七、九、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规定进行。
⑤电炉变压器实验,可按本条第一、二、三、四、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款规定进行。
⑥电压级别在35kV及以上变压器,在交接时,应提交变压器及非纯瓷套管出厂实验记录。
第6.0.2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所有位置上进行;
二、1600kVA及如下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互相差值应不大于平均值4%,线间测得值互相差值应不大于平均值2%;1600kVA以上三相变压器,各相测得值互相差值应不大于平均值2%;线间测得值互相差值应不大于平均值 1%;
三、变压器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实测数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不不大于2%;
四、由于变压器构造等因素,差值超过本条第二款时,可只按本条第三款进行比较。
第6.0.3条 检查所有分接头变压比,与制造厂铭牌数据相比应无明显差别,且应符合变压比规律;电压级别在220kV及以上电力变压器,其变压比容许误差在额定分接头位置时为±0.5%。
第6.0.4条 检查变压器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极性,必要与设计规定及铭牌上标记和外壳上符号相符。
第6.0.5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绝缘电阻、吸取比或极化指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产品出厂实验值70%。
二、当测量温度与产品出厂实验时温度不符合时,可按表6.0.5换算到同一温度时数值进行比较。
表 6.0.5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绝缘电阻温度换算系数
温度差K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55
60
换算系数A
1.2
1.5
1.8
2.3
2.8
3.4
4.1
5.1
6.2
7.5
9.2
11.2
注:表中K为实测温度减去20℃绝对值。
当测量绝缘电阻温度差不是表中所列数值时,其换算系数A可用线性插入法拟定,也可按下述公式计算:
(6.0.5-1)
校正到20℃时绝缘电阻值可用下述公式计算:
当实测温度为20℃以上时:
(6.0.5-2)
当实测温度为20℃如下时:
(6.0.5-3)
式中 R20——校正到20℃时绝缘电阻值(MΩ);
Rt——在测量温度下绝缘电阻值(MΩ)。
三、变压器电压级别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4000kVA及以上时,应测量吸取比。吸取比与产品出厂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在常温下不应不大于1.3。
四、变压器电压级别为220kV及以上且容量为120MVA及以上时,宜测量极化指数。测得值与产品出厂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第6.0.6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变压器电压级别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8000kVA及以上时,应测量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二、被测绕组tgδ值不应不不大于产品出厂实验值130%;
三、当测量时温度与产品出厂实验温度不符合时,可按表6.0.6换算到同一温度时数值进行比较。
表 6.0.6 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温度换算系数
温度差K
5
10
15
20
25
30
35
40
45
50
换算系数A
1.15
1.3
1.5
1.7
1.9
2.2
2.5
2.9
3.3
3.7
注:表中K为实测温度减去20℃绝对值。
当测量时温度差不是表中所列数值时,其换算系数A可用线性插入法拟定,也可按下述公式计算:
(6.0.6-1)
校正到20℃时介质损耗角正切值可用下述公式计算:
当测量温度在20℃以上时:
(6.0.6-2)
当测量温度在20℃如下时:
(6.0.6-3)
式中 tgδ20——校正到20℃时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tgδt——在测量温度下介质损耗角正切值。
第6.0.7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直流泄漏电流,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变压器电压级别为35kV及以上,且容量在10000kVA及以上时,应测量直流泄漏电流;
二、实验电压原则应符合表6.0.7规定。当施加实验电压达1min时,在高压端读取泄漏电流。泄漏电流值不适当超过本原则附录三规定。
表6.0.7 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直流泄漏实验电压原则
绕组额定电压(kV)
6~10
20~35
63~330
500
直流实验电压(kV)
10
20
40
60
注:①绕组额定电压为13.8kV及15.75kV时,按10kV级原则;18kV时,按20kV级原则。
②分级绝缘变压器仍按被试绕组电压级别原则。
第6.0.8条 绕组连同套管交流耐压实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容量为8000kVA如下、绕组额定电压在110kV如下变压器,应按本原则附录一实验电压原则进行交流耐压实验;
二、容量为8000kVA及以上、绕组额定电压在110kV如下变压器,在有实验设备时,可按本原则附录一实验电压原则进行交流耐压实验。
第6.0.9条 绕组连同套管局部放电实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电压级别为500kV变压器宜进行局部放电实验,实测放电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预加电压为。
2.测量电压在下,时间为30min,视在放电量不适当不不大于300pC。
3.测量电压在下,时间为30min,视在放电量不适当不不大于500pC。
4.上述测量电压选取,按合同规定。
注:Um均为设备最高电压有效值。
二、电压级别为220kV及330kV变压器,当有实验设备时宜进行局部放电实验。
三、局部放电实验办法及在放电量超过上述规定期判断办法,均按现行国标《电力变压器》中关于规定进行。
第6.0.10条 测量与铁芯绝缘各紧固件及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对外壳绝缘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进行器身检查变压器,应测量可接触到穿芯螺栓、轭铁夹件及绑扎钢带对铁轭、铁芯、油箱及绕组压环绝缘电阻;
二、采用2500V兆欧表测量,持续时间为1min,应无闪络及击穿现象;
三、当轭铁梁及穿芯螺栓一端与铁芯连接时,应将连接片断开后进行实验;
四、铁芯必要为一点接地;对变压器上有专用铁芯接地线引出套管时,应在注油前测量其对外壳绝缘电阻。
第6.0.11条 非纯瓷套管实验,应按本原则第十五章“套管”规定进行。
第6.0.12条 绝缘油实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绝缘油实验类别应符合本原则表19.0.2规定;实验项目及原则应符合表19.0.1规定。
二、油中溶解气体色谱分析,应符合下述规定:
电压级别在63kV及以上变压器,应在升压或冲击合闸前及额定电压下运营24h后,各进行一次变压器器身内绝缘油油中溶解气体色谱分析。两次测得氢、乙炔、总烃含量,应无明显差别。实验应按现行国标《变压器油中溶解气体分析和判断导则》进行。
三、油中微量水测量,应符合下述规定:
变压器油中微量水含量,对电压级别为110kV,不应不不大于20ppm;220~330kV,不应不不大于15ppm;500kV,不应不不大于10ppm。
注:上述ppm值均为体积比。
四、油中含气量测量,应符合下述规定:
电压级别为500kV变压器,应在绝缘实验或第一次升压前取样测量油中含气量,其值不应不不大于1%。
第6.0.13条 有载调压切换装置检查和实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切换开关取出检查时,测量限流电阻电阻值,测得值与产品出厂数值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二、在切换开关取出检查时,检查切换开关切换触头所有动作顺序,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规定。
三、检查切换装置在所有切换过程中,应无开路现象;电气和机械限位动作对的且符合产品规定;在操作电源电压为额定电压85%及以上时,其全过程切换中应可靠动作。
四、在变压器无电压下操作10个循环。在空载下按产品技术条件规定检查切换装置调压状况,其三相切换同步性及电压变化范畴和规律,与产品出厂数据相比,应无明显差别。
五、绝缘油注入切换开关油箱前,其电气强度应符合本原则表19.0.1规定。
第6.0.14条 在额定电压下对变压器冲击合闸实验,应进行5次,每次间隔时间宜为5min,无异常现象;冲击合闸宜在变压器高压侧进行;对中性点接地电力系统,实验时变压器中性点必要接地;发电机变压器组中间连接无操作断开点变压器,可不进行冲击合闸实验。
第6.0.15条 检查变压器相位必要与电网相位一致。
第6.0.16条 电压级别为500kV变压器噪音,应在额定电压及额定频率下测量,噪音值不应不不大于80dB(A),其测量办法和规定应按现行国标《变压器和电抗器声级测定》规定进行。
第七章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第7.0.1条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实验项目,应涉及下列内容:
一、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直流电阻;
二、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绝缘电阻、吸取比或极化指数;
三、测量绕组连同套管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
四、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直流泄漏电流;
五、绕组连同套管交流耐压实验;
六、测量与铁芯绝缘各紧固件绝缘电阻;
七、绝缘油实验;
八、非纯瓷套管实验;
九、额定电压下冲击合闸实验;
十、测量噪音;
十一、测量箱壳振动;
十二、测量箱壳表面温度分布。
注:①干式电抗器实验项目可按本条第一、二、五、九款规定进行。
②消弧线圈实验项目可按本条第一、二、五、六款规定进行;对35kV及以上油浸式消弧线圈应增长第三、四、七、八款。
③油浸式电抗器实验项目可按本条第一、二、五、六、七、九款规定进行;对35kV及以上电抗器应增长第三、四、八、十、十一、十二款。
④电压级别在35kV及以上油浸电抗器,还应在交接时提交电抗器及非纯瓷套管出厂实验记录。
第7.0.2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直流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测量应在各分接头所有位置上进行;
二、实测值与出厂值变化规律应一致;
三、三相电抗器绕组直流电阻值相间差值不应不不大于三相平均值2%;
四、电抗器和消弧线圈直流电阻,与同温下产品出厂值比较相应变化不应不不大于2%。
第7.0.3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绝缘电阻、吸取比或极化指数,应符合本原则第6.0.5条规定。
第7.0.4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介质损耗角正切值tgδ,应符合本原则第6.0.6条规定。
第7.0.5条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直流泄漏电流,应符合本原则第6.0.7条规 定。
第7.0.6条 绕组连同套管交流耐压实验,应符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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