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股东会决议(公司解散)莆田市涵江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关于同意解散公司的决定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于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 ,全体股东均已到会。会议由本公司执行董事 李 主持会议。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1、本公司因停止经营,股东会同意公司解散,决定公司停止营业,进行清算。2、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其成员由 组成,其中由 担任组长.3、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依照公司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4、公司自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停止营业。5、其他有关内容.全体股东签字、盖章: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