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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股东会决议(公司解散)
莆田市涵江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关于同意解散公司的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于2014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股东会会议,本次会议于召开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有股东 ,全体股东均已到会。会议由本公司执行董事 李 主持会议。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1、本公司因停止经营,股东会同意公司解散,决定公司停止营业,进行清算。
2、公司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其成员由 组成,其中由 担任组长.
3、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依照《公司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4、公司自作出解散决定之日起停止营业。
5、其他有关内容.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20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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