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doc

上传人:丰**** 文档编号:2788666 上传时间:2024-06-0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59.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考点.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2008年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第一章考点整理(1)合同法律关系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在相应的法律规范的调整下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2)合同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3)合同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1)自然人:无国籍人、外国人、公民;2)法人: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地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自成立之日起成立;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自成立之日起成立;3)其他组织: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合伙企业、个

2、人独资企业;(4) 合同法律关系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 1)物:动产与不动产、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种物与种类物、货币。2)行为:如勘察设计、施工安装;3)智力成果:包括知识产权、技术秘密、专利权、计算机软件;(5) 合同法律关系:权利和义务;(6)法律事实包括:行为和事件1)行为:作为和不作为;合法、违法行为、行政行为、判决或仲裁行为。2)事件:包括自然事件,如地震、台风;和社会事件:如战争、罢工;(7)代理:特征必须在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自己的意志;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委托代理:包括委托、指定、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关系的产

3、生需要在代理人与被代理人间存在基础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合伙合同、工作隶属关系;被代理人所作出的授权行为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仅凭被代理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以发生授权的法律效力。3)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而为代理的行为;超越代理权限为代理行为;代理权终止为代理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才承担民事责任,但“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的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4)指定代理关系终止: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5)法定代理关系终止: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

4、死亡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指定单位撤销指定监护关系消灭。(8) 保证:保证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权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1)保证法律关系:保证人、债务人、债权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2)保证人资格: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从、其他组织、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3)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能作为保证人。4)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5)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未约定保证期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月。(9)

5、 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不转移占有方式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担保方式。1)可以作为抵押物: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地上定着物;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抵押人依法有权处置的国有机器、交通工具和其他财产;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人同意抵押的荒山、沟、丘、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2)不可以作为抵押物: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依法不可以抵押的其他

6、财产。3)当事人以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森林、航空器、船舶和车辆等财产,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其他抵押物自签订之日生效。4)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5)抵押合同已登记之日起生效的,按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10) 质押: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给债权人占有,用以担保债权的履行。能够用作质押的动产没有限制;权利质押包括:汇、支、本、股票;提、存款、仓单;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11) 留置: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对方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

7、按照法律规定将留置财产处置优先受偿。能够留置的财产仅限于动产,且只因运输、保管、加工承揽、仓储合同发生债权才可能实施。(12)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超过主合同的20%。(13)在建设工程过程中,保证是最为常见的一种担保方式;(14)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书;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未能或拒绝提交履约保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中的错误加以修正后请投标授权人予以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签字的。(15)投标保证的有效期一般是从投标截止日起到确定中标人止。(16)建设工程中保证人往往是银行、担保公司。(17)履约保证的有效期从提交履约保证起到项目竣工并验收合格止,保证

8、金额一般为合同总额的510%;(18)预付款保证的有效期从预付款支付之日博取到发包人全部收回预付款之日止。担保是承包人提交;(19)建筑工程一切险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事件和意外事件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的险种。建设工程示范合同文本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保险人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的应由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的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保险人经济赔偿的最高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限额。(20)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责任自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至工程所有人对部分或全部工程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

9、验收合格,或工程所有人实际占用或使用或接受该部分或全部工程之时终止。(21) 保险决策主要表现在是否投保和选择保险人。在选择保险人时一般应考虑安全、服务、成本这三个因素;安全性取决于保险人的信誉、承保业务大小、盈利能力、再保险机制。保险成本取决于保险费率。(22)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依法对合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确认的一种法律制度。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经公证后,该文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23) 合同鉴证是合同管理机关根据当事人双方的申请对其所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以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并督促当事人双方认真履行的法律制度。合同公证与鉴证的区别:相同点:目

10、的相同、内容和范围相同;不同点:性质、效力、适用范围不同。小学少先队组织机构少先队组织由少先队大队部及各中队组成,其成员包括少先队辅导员、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少先队员,为了健全完善我校少先队组织,特制定以下方案:一、成员的确定1、大队长由纪律部门、卫生部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共四名),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2、中、小队长由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以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另行选举。小队长各班各小组先选举出一名(共8个小组,就8名小队长)然后各班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小队长几名。3、在进行班级选举中、小队长时

11、应注意,必须把卫生、纪律部门的检查学生先选举在中、小队长之内,剩余的中、小队长名额由班级其他优秀学生担任。4、在班级公开、公平选举出中、小队长之后,由班主任老师授予中、小队长标志,大队长由少先队大队部授予大队长标志。二、成员的职责及任免1、大、中、小队长属于学校少先队组织,各队长不管是遇见该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发现任何人在学校内出现说脏话、乱扔果皮纸屑、追逐打闹、攀爬栏杆、乱写乱画等等一些违纪现象,都可以站出来制止或者报告老师。2、班主任在各中队要对中、小队长提出具体的责任,如设置管卫生的小队长,管纪律的小队长,管文明礼貌的、管服装整洁的等等,根据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应职责,让各位队长清楚自己的职权,有具体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让各位队长成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让学生管理学生。各中队长可以负责全班的任何违纪现象,并负责每天早上检查红领巾与校牌及各小队长标志的佩戴情况。3、大、中、小队长标志要求各队长必须每天佩戴,以身作则,不得违纪,如有违纪现象,班主任可根据中、小队长的表现撤消该同学中、小队长的职务,另行选举,大队长由纪律、卫生部门及少先队大队部撤消,另行选举。4、各班中、小队长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负责,表现优秀,期末评为少先队部门优秀干部。5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考试专区 > 监理工程师考试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