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宾馆贵宾区修缮服务磋商文件标书.doc

上传人:可**** 文档编号:2785308 上传时间:2024-06-05 格式:DOC 页数:89 大小:68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宾馆贵宾区修缮服务磋商文件标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9页
宾馆贵宾区修缮服务磋商文件标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前湖迎宾馆贵宾区修缮服务 项目编号:JXTC2016010166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中国 · 南昌 目 录 第一章、磋商文件 4 一 、磋商邀请 4 二、磋 商 须 知 6 三、采购项目需求 17 四、合 同 草 案 条 款 20 五、合 同 格 式 24 第一部分 协议书 25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28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29 第二章 响 应 文 件 (格式) 45 一、磋商响应文件 46 二、响应函(格式) 47 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格式) 48 四、报价一览表 49 五、招标控制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报价汇总表 50 六、需评审的主要设备和材料用量、价格及差价明细表 51 七、工程预算书 52 八、服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54 九、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55 十、有关证明文件 56 十一、技术文件 67 十二、其它证明文件 84 十三、磋商文件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应提供的其它材料 85 十四、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 86 十五、磋商文件其它部分规定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87 响应诚信承诺书 江西前湖迎宾馆有限公司: 我公司对前湖迎宾馆贵宾区修缮服务响应,经认真考虑后,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承诺磋商响应中所有的材料均真实有效,如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我公司同意贵司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的处理,同意取消响应或成交资格并交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采购办记违规一次,列入黑名单; 二、若我公司成交,确保服务质量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接受贵司的质量监督并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进行负责任的整改; 三、若我公司成交,保证按磋商文件要求如期履约,否则严格按磋商文件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四、若我公司成交,保证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如经查实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贵单位可立即终止合同且对已完工程不予支付工程款,并由我公司承担贵单位由于工期延误产生的损失。 五、我公司保证委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公司正式员工,且在合同期内不更换上述人员,不可抗力和贵单位要求除外。 六、若我公司成交,贵司根据实际需要调整招标范围、内容及要求,我司遵照执行。 七、我公司响应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 供应商: 响应代表人: (签字) 手 机: 年 月 日 25 第一章、磋商文件 一 、磋商邀请 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西前湖迎宾馆有限公司委托,就其前湖迎宾馆贵宾区修缮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书面推荐方式选择供应商。 (一)项目编号:JXTC2016010166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招标范围、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万元) 前湖迎宾馆贵宾区修缮服务(包一) 1 项 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40 前湖迎宾馆贵宾区修缮服务(包二) 1 项 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5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其他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项目五大技术人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持有有效证书及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8.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以上原件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磋商响应文件。 (五)供应商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且不得转包,亦不得分包。 (六)本项目推荐的供应商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在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一部(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西二路4号十一楼1110室)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6年6月30日15: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西二路4号十一楼),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九)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西二路4号 邮 编:330046 联 系 人:顾剑俊 电 话:0791-86284946 传 真:0791-86227824 电子函件:jxtc1107@ 账户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行南昌市省府大院支行 帐 号:9558851502000136583 采 购 人:江西前湖迎宾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888号 联 系 人: 万伟锋 电 话:0791-86388088 二、磋 商 须 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定义 2.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2 “供应商”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 2.3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3.磋商费用 3.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4.合格的供应商 4.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国内供应商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4.2供应商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4.3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磋商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4.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4.3.2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3.3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 (二)磋商文件 5.磋商事项说明 5.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件、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服务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3本次投标各供应商需将包一和包二的投标文件分别编制,供应商同时参加此两个包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包一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不参与包二的中标候选人排序。 6.澄清与答疑 6.1本项目进行不组织集中答疑。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和疑问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送达形式(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在2016年6月25日12:00之前送达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jxtc1107@),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疑问进行汇总整理。必要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6.2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7.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8.响应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响应的所有来往函中均应使用中文。 8.2磋商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响应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9.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9.1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9.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变更)、修改及答疑进行编制。供应商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不完整,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10.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0.1磋商响应文件统一格式应包括但不少于: 10.1.1响应函 10.1.2磋商响应文件资料清单 10.1.3报价一览表 10.1.4分项报价表 10.1.5服务要求偏离表 10.1.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10.1.7有关证明文件 10.1.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1.9技术文件 10.1.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0.2磋商响应文件应使用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报价 11.1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价格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11.2 供应商应按照“采购项目需求”规定的服务内容、要求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响应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响应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1.3供应商的报价须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12.磋商保证金 12.1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的一部分。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须在2016年6月29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工行南昌市省府大院支行,帐号:9558851502000136583),否则响应无效。 12.2在开启时,对于未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其视为非实质响应而予以拒绝。 12.3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还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5天内,并在签订合同前缴纳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2.4.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2.4.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2.4.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2.4.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2.4.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响应有效期 13.1响应有效期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磋商之日后90天。 13.2特殊情况下,在原定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供应商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响应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但其响应在原响应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响应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磋商响应文件,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磋商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肆份响应文件(1份正本、3份副本)和电子版响应文件(U 盘),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2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磋商响应文件。 14.3磋商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使用A4纸,宣传材料除外)。 14.4磋商响应文件的正本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14.5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磋商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供应商签字和盖章。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5.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封装袋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15.2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骑缝章。 15.3磋商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6.响应截止期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7.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五)磋 商 与 评 审 18.磋商小组的组成 本次磋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19.磋商 19.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9.2本项目磋商时,供应商的响应代表人必须按时出席磋商大会,响应代表人携带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19.3磋商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时,由采购人及供应商代表共同检查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可以视情况到场监督磋商情况,经当场确认无误后当众开启。 20.响应的评价和比较 20.1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20.2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评审信息。 20.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未成交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20.4本次采购采购人授权由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1.磋商响应文件的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供应商是否具备响应资格。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即可进行下一步符合性评审。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1.2符合性审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有无计算错误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无实质性背离采购人要求的响应文件,即可进行下一步评审。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 21.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4在详细评审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21.5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磋商响应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响应。 21.6在初审时响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6.1磋商响应文件数量不足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正本的或磋商响应文件有两本及以上正本的; 21.6.2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提交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3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6.4超出经营范围响应的; 21.6.5磋商响应文件无响应代表人签字的; 21.6.6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1.6.7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的; 21.6.8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21.6.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 21.6.10响应供应商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21.6.11属于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响应其它条款的。 21.7磋商小组磋商后,供应商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其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1.7.1经磋商小组磋商服务要求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1.7.2磋商响应文件服务要求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22.在竞争性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22.1属于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不足二家的; 2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2.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3.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及澄清 23.1在磋商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响应资格。 23.2评审的审查、评价和比较,供应商可应磋商小组的提问对其提供服务范围、服务要求等进行简要说明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采用书面形式,但响应价格(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除外)和其它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23.3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24.磋商的步骤: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抽签决定的磋商顺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4.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4.6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4.7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4.8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编写评审报告。 25.评审办法 25.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最终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5.2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最后报价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5.3.中、小、微企业 25.3.1本次响应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25.3.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磋商报价给予6%的扣除。 25.4磋商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响应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采购人将依法重新采购。 26.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满分为 100分:价格40分;技术分20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5分;现场项目经理对修缮方案讲解15分;商务分10分。 一、价格分(40分) 1) 价格分的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二、技术分(20分) 序 号 内容 技术参数(最低指标) 指标分 满足最 低指标 得分 优于最低指标加分原则 得 分 1 专业技术人员 拟派人员的相应职业证书和从事相关行业的工作经历。有满足服务需求的相应职业证书的人员数达7人。 符合以上要求得12分。 20 12 1.每增加一人加1分,最多加8分。(提供相应的职业证书、用工合同、磋商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或缴费证明原件,未提供不得分); 合计 20 12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15分) 1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5分 供应商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详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管理目标;2.施工组织部署;3.施工技术措施;4. 施工质量目标体系及保证措施;5. 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体系与防护措施;6.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保证措施;7. 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保证措施;8. 施工机械配置; 9. 施工合理化建议和降低成本措施;10. 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评标专家独立比较各供应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后根据以下标准按好(15分)、中(12分)、差(10分)三个等次打分,未提供设计方案按无效标处理。 好(15分):方案包括以上10部分内容,充分理解采购人的需求、目标和要求,提供的方案整体设想及策划清晰,组织实施方案完善,符合实际情况和需求。 中(12分):方案包括以上10部分内容,较好理解采购人的需求、目标和要求,提供的方案整体设想及策划较清晰,组织实施方案完善,符合实际情况和需求。 差(10分):方案基本完整,包括以上10部分内容,基本理解采购人的需求、目标和要求,提供的方案整体设想及策划较清晰,组织实施方案较完整,符合实际情况和需求。 3. 现场项目经理对修缮方案讲解(15分) 1 现场项目经理对修缮方案讲解 15分 现场讲解:1-15分 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现场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说明阐述。讲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缮服务整体设想及策划、组织实施方案、管理指标及措施、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等。 评审依据:根据讲标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优秀15分,良好12分,一般10分。 三、商务分(10分) 序号 内容 技术参数(最低指标) 指标分 满足最 低指标 得分 优于最低指标加分原则 得分 1 服务期限 满足计划工期50日历天的要求,得6分。 10 6 承诺每提前1天加0.5分,最多加4分。 评审依据:凭供应商承诺书原件计分。 合计 10 6 注:1.突破单位采购预算的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评分标准中评分因素所涉及的有关资料,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2.以上评审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正副本中。 3.采购人有权核实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内容的真实性并查验相关材料原件,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招标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后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并不予退还其缴纳的磋商保证金。 27.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进行资格预审。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程序、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 28.2评审结束后,成交结果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 29.响应供应商询问和质疑 29.1响应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9.2响应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前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逾期不再受理。 29.3响应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送达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29.4响应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9.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函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质疑供应商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答复,质疑供应商可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投诉。 29.6质疑书应当署名,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响应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9.6.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电话等; 29.6.2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29.6.3提起质疑的日期。 29.7响应供应商的质疑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答复。 (六)授 予 合 同 30.成交通知书 3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0.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0.3 当《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供应商,同时按照本磋商文件的规定退还所磋商保证金。 31.签订合同 31.1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处理。 3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32.解释权 本磋商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33.未尽事宜 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34.其它 34.1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不得降低质量要求。 34.3本项目成交后,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调整修缮服务范围、内容及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满足。 34.4 修缮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提出更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和其他管理层人员,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34.5 若某包别成交供应商不能履行承诺,采购人可将合同授予该包别排序第二的供应商,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部分 商务需求书 序号 条款名称 说 明 1 合格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实体;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7.其他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项目五大技术人员(造价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持有有效证书及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8.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2 服务期限 计划工期: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10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或监理审批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8月30日 3 服务地点 前湖迎宾馆贵宾区。 4 质量标准 合格 5 付款方式 1、采购人按每月审定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采购人使用后累计付款不超过采购人审定价的85%,待最终审计结算完成且办理完档案备案手续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开具含质保金在内的正式发票),另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保修期限满后,并经招标人确认承包人已履行完保修责任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以上所有款项在支付时,应按合同约定奖罚计算,并在计算实际奖罚后重新调整此付款的基数和比例。 2、供应商应在采购人指定的银行开设专用帐号,用于接收招标人的工程款。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提供本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6 报价内容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服务内容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各种税务费、必须的辅助材料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7 招标控制价 包一:240万元人民币 包二:250万元人民币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含等于)所投包别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该包别投标将被否决。 8 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约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劳务、材料(包括招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商所供材料的运输、到现场的卸力及采购保管费用等)、安全文明、临时设施(包括场地内施工用水电;吊装所需的各种临时基础、支撑、便道等)、缺陷修补、规费、措施、管理费、利润、保险、税金等各项直接、间接费用,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9 合同草案条款 供应商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10 采购人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项目名称带“★”者,投标报价时不得让利。在施工过程中经采购人书面签证后按实结算。 二、工期要求: 1、供应商不得以服务范围发生调整而改变合同已明确的各项工期(承包范围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调整除外)。 2、供应商已经考虑到了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可能存在的设计变更等可能影响工期的不利因素,供应商承诺确保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内容。 三、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施工中,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含隐蔽工程)必须经过采购人及监理验收符合要求并形成书面文件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采购人有权对此部分工程量不予计量且竣工结算时不予计算、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款,相应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无论任何原因,出现不合格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的情况,均由乙方承担应有的责任,造成的损失均由责任人负责。采购人保留对乙供材料监督、调整的权利。 3、工程质量发生严重缺陷、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偷工减料及施工质量受到通报批评,采购人有权选择中止、终止或继续履行合同,且由供应商承担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直接间接损失。 4、合同价款中包括根据有关国家标准或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物工程质量(如:水泥、防水材料、钢材、地砖、石材、涂料、电线缆、管材等)的检测检验等所发生的费用。 5、如工程质量验收不能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则供应商必须一次性整改至符合要求,若供应商一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直至整改到符合要求为止,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及工期延误的罚款,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其它直接及间接损失。 6、凡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均由供应商负责下货及保管,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不另行计取。 7、供应商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及施工方案,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及施工方案变更,供应商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四、工程资料要求: 1、供应商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程竣工时按要求提供肆套完整的竣工图(4套及电子版1套)和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竣工图纸和资料均要符合南昌市质量检督站及南昌市城建档案馆要求。 五、现场管理要求: 1、供应商项目经理做到每天在现场组织施工,当采购人提出口头或书面要求时,项目经理必须到施工现场解决问题。 2、供应商的材料、设备(包括采购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进场时间、堆放地点、占用范围和保护措施等须事先报采购人和监理认可,并根据工程需要按采购人和监理的要求进行调整,否则,视为供应商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按每一单项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采购人可在支付的任何工程款中扣除。 3、供应商现场管理不力,出现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的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4、供应商组织施工同时要须服从前湖迎宾馆方、物业方相关管理规定,违规一次将处于500元~2000元/次罚款,此款项采购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5、供应商须对施工人员应做好文明施工交底、必须统一着装、挂岗牌进出,进入不施工室内场所须套布质鞋套,不得抽烟、喧嚣以及室外园林破坏,违规一次将处于500元~1000元/次罚款,此款项采购人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 6、供应商进驻施工场地施工,施工前须与前湖迎宾馆方、物业方做好物品移交及交底,不能移动物品(含未施工区域的物品及饰面层)与拍照形式留底,竣工验收前由前湖迎宾馆方、物业方组织核查,如出现缺损、遗失、严重破坏(含施工时主观、非主观),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相关费用由工程进度款或结算款扣除; 7、发生争议后,供应商单方面擅自停工,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5%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供应商继续履行的义务和其他合同责任的承担。 8、采购人可在向供应商支付的任何工程款中扣除罚款及违约金,但罚款及违约金的扣除并不免除供应商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和应承担的其他合同责任。 9、包一包二供应商分别免费向采购人和监理各提供一间活动板房或集装箱(含办公桌椅若干套)供现场办公使用。 五、考虑本工程实际情况,为便于工程竣工结算,凡涉及到计价工程量在下道工序隐蔽之前供应商需书面填写工程量计量单报现场监理、业主确认,并附详细现场记录,如照片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项目管理/招投标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