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招标文件济南长清2015泉城农业公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2784959 上传时间:2024-06-05 格式:DOC 页数:85 大小:4.10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招标文件济南长清2015泉城农业公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5页
招标文件济南长清2015泉城农业公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济南市长清区2015年泉城农业公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 (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CQZFCG-GK-2015-058) 招 标 人:济南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发展局 招标代理: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 二〇一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2 (一)总 则 6 (二)招标文件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五)开标 18 (六)评标 20 (七)定标 24 (八)合同的授予 25 (九)不正当竞争与纪律监督 26 第二章 主要合同条款 27 第二卷 工程技术规范 35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35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36 第四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36 第五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4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64 第四卷 图纸及技术资料 77 第七章 图纸及技术资料 77 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 77 第八章 工程量清单 77 第六卷 附件 78 附件:评分细则 78 27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协议书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项 目 说明与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济南市长清区2015年泉城农业公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施工) 2 1.1 建设单位 济南经济开发区农业高新技术发展局 建设地点 济南市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 3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工程量清单报价 建设规模 本项目分为 4个标段,标段一:奥力东路,包括道路、管网;标段二:非字路、奥力花卉;标段三:绿化;标段四:路灯。 兼投不兼中。 4 1.1 质量标准 合格 标段四质保期:两年。 5 2.1 招标范围 清单范围内施工项目 6 2.2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7 3.1 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 1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9 5.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① 标段一、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② 标段三:具备园林绿化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 标段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地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资格: ① 标段一、二: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或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② 标段三:须为园林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③ 标段四: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④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5)标段四需提供路灯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10 5.2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17.3 工程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 12 18.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数(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9.1 投标保证金额 保证金金额: 标段一:10万元 标段二:3万元 标段三:1.5万元 标段四:2万元 投标人投报多个标段的按所投标段中保证金金额最大的递交。 开户名称: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营业部 帐号:4673200001819100002319 行号:304471042405 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备注栏注明: 【058长清农业科技示范园 标段 】。 投标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电汇或转账。 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从基本账户汇出保证金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采购代理机构退还保证金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樊会计,联系电话:0635-2189869监督电话:0635-2928839 2、银行节假日不办理公对公业务;不接受现金缴款单。 14 7.1 踏勘现场 自行进行踏勘现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科长 0531-87215176。 15 20.1 答疑文件提交地点、时间 投标人若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0月16日上午12:00时前,形成书面文字,发电子邮件至sdzxwd@并告知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 16 20.2 领取答疑记录地点、时间 招标代理人会在2015年10月17日下午16时前将答疑回复文件以邮件形式发至所有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收到该答疑回复文件后应于一日内给予确认。 17 21.1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形式文件4本(1正3副),电子文档1本(Word/Excel版本,电子版报价表必须是可读的Excel格式,电子版采用的存储介质应为优盘或光盘)。商务标及技术标胶装为一册即可。投标文件必须胶装,未胶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8 23.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投标截止日期 地点:济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清分中心(长清区清河街)。 时间:2015年10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9 27.1 开标会 地点:济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清分中心(长清区清河街) 时间:2015年10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0 30 35.1 评标方式及办法 综合评分法 21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预付30%(同时提供相应数额的履约保函),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额的70%,审计结束后付款至审计额的90%,余款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质保期为二年)。 22 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438号学府蓝山公寓A座12楼(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南门对过) 联系人:马广胜/王丹 联系方式:0531-88938327/18560060768/0635-2928832 23 招标控制价 投标报价高于该标段招标控制价的该标段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第一标段:651.9万元 第二标段:177.8万元 第三标段:96.7万元 第四标段:116.3万元 24 资格审查 审查投标人资格: A.营业执照原件; B.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C.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D.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原件; E.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投标需提供受托人近半年的社保证明;若授权代表投标需提供由公司注册地的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且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应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证机构的联系方式)。 E. 路灯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原件(针对标段四)。 投标人必须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放入一个档案袋中,可不密封),如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检验不合格视为无效投标人。 同时,需将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投标人对资质证件的真伪、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资格审查仅依据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其资格,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补充说明。 25 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300元/份、图纸费400元。 二 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除投标须知表规定外: 1.1.1 招标条件 (1)资金情况:已落实 (2)工程设计文件:设计图纸。 1.1.2 现场条件: 以自然条件为准,水电自理。 1.1.3 潜在投标人请按通知时间到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438号学府蓝山公寓A座12楼(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南门对过)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1.2 工程情况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 1.3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招投标规章及相关政策,将通过公开招标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2、招标说明: 2.1 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范围见前附表所述。 2.2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所述。 2.3 本工程由中标人进行施工。 3、资金情况: 3.1 已落实 4、工程设计文件: 4.1设计施工文件。 5、投标人基本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5.1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5.1.1有关确立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见前附表。 5.1.2投标人在过去2年中(2014年、2015年)完成的工程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1.3 投标人须出具负责本工程建设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与主要成员的简历及拟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与施工人员情况;建造师资质证书及曾经施工过与本工程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应岗位技能证书。 5.1.4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工程建设的主要施工机械情况并提供设备完好情况的证明。 5.1.5 按规定格式提供拟分包的工程项目及拟承担分包工程项目施工人的情况(如果有)。 5.1.6提供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包括最近2年(2013年、2014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主要是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5.1.7有关投标人目前和过去2年(2013年、2014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的资料(如果有)。 5.2本工程采用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踏勘现场: 7.1自行进行踏勘现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科长 0531-87215176。 7.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3 投标人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8、招标费用: 8.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方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8.2 中标服务费:每标段按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工程类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人承担。 9、本次招标活动如推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告知所有投标人并提出书面报告。 10、对于本次招标活动如有投诉,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文件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二卷 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第四卷 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八章 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 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 11.1本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 11.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2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11.3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4 本次招标活动提供的图纸应采用已通过审查程序的施工图。 12、招标文件的澄清: 12.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果对文件任何部分有疑问并要求澄清,均应按前附表中规定的地址和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疑问对招标文件做出解释,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答疑记录。答疑记录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招标文件的修改: 13.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1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13.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答疑记录、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记录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13.4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4、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采用中文。 14.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的组成: 15.1 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标部分格式、技术标部分格式、综合说明四部分文件组成。投标函格式、商务标格式装订成册定义为商务标,技术标格式、综合说明格式装订成册定义为技术标,投标文件应统一编制目录和页码,商务标及技术标胶装为一册即可。 15.2 投标函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装订在商务标内): (1) 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 (2) 投标函、唱标单、对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认同程度声明 (3) 投标函附录 (4) 投标保证金 (5)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15.3商务标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封面; (2)总说明; (3)投标总价; (4)工程项目总价表; (5)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6)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8)措施项目报价表; (9)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10) 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 (11)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2) 措施项目费分析表; (13)综合单价工作内容及定额分析计价表; (14) 费率; (15) 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提出,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提出)。 15.4 技术标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a.综合说明,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b.主要施工方法;降低工程造价的主要措施;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 c.工程投入的主要物资和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d.劳动力安排计划; e.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f.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g.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h.工期:总进度工期安排及进度网络图(横道图)、进度节点控制阶段划分及节点完成时间;总工期及节点工期的控制及保证措施; I.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J.水电用量计划。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施工机构图; b.项目经理简历表、承建工程情况介绍;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承建工程情况介绍; 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及其它辅助说明资料、施工力量部署; e.项目管理班子成员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劳动合同。 (3)配属队伍相关情况介绍(包括项目班子及其队伍组成、业绩) 15.5 综合说明格式 (1)投标申请说明书,投标人基本情况(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承揽项目一览表等材料的复印件),年营业额数据表; (2)投标人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有关工期、质量、文明施工、服务等方面对业主的承诺; (3)近二年财务状况(需要审计的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不需要审计的应附本公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4)拟派项目经理、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的工作履历; (5)近二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6)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材料的复印件); (7)近二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 (8)现场条件类似的合同的施工经验; 15.6 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内容)(详见前附表)。 16、投标文件格式: 16.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目录顺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6.2 电子文档应包括本须知第15条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其中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excel格式,其余采用word格式。电子文档应与书面文件内容及顺序一致。 17、投标报价: 17.1 本工程招标投标计价采用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1版《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17.1.1 投标人须知: (1)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制、填写、签字、盖章。 (2)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修改。 (3)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中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报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合价中。 (4)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5)各专业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详见各专业的编制说明。 (6)清单编制依据: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情况等(不含现场施工方案部分,清单已含内容除外)。 (7)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8)投标人应按本办法规定的统一格式,提供“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措施项目费分析表”、“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价格取定表”等,以便于进行价格分析。 17.1.2结算方式:为交钥匙工程,中标价加有效签证。签证内容为设计变更内容。如有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据实结算。批准的图纸如没有设计变更的,则工程价款不再变更。工程量清单应包含图纸内的所有内容,投标人任何漏项、漏报、少报、错报所产生的后果,招标人均不承担责任(视为含在其他综合单价中)。 17.1.3 投标报价的一般规定: (1)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方式。 (2)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投标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含质保期)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总和,各种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4)工程量清单应按综合单价报价。综合单价应包括为完成工程量清单项目,每计量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费用。中标的综合单价调整执行200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5)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一起发至投标人。 (6)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7.1.4 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详见附表) 17.1.5 工程量清单报价须知: 招标人对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准确性负责,工程量清单给各投标人价格竞争提供了统一的平台,投标人应按照守法、诚信、合理原则报价,并且承担报价的风险。本次招标投标人应特别注意人工单价必须符合济建标字[2013]3号文件规定;材料价格调整执行关于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意见》济建标字[2008]6号文件规定;预拌砂浆质量管理执行关于印发《济南市预拌砂浆质量管理规定》的通知(济建质安监字[2009]9号文件)规定;工程价款结算执行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文件)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及规费执行(鲁建发[201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通知文件)的规定。 17.1.5.1清单报价具体要求 (1)封面的填写: 应按规定的内容填写、签字、盖章。 (2)总说明的编制: 总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概况: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等。 B、工程招标和分包范围。 C、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D、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E、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工程项目总价表的编制: A、表中单项工程名称应按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B、表中金额应按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4)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编制: A、表中单位工程名称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工程名称填写。 B、表中金额应按单位工程费汇总表的合计金额填写。 (5)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的编制: 表中的金额应分别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的合计金额和按本办法规定计算的规费、税金填写。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的编制: A、表中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必须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增加或减少,不得变更项目名称和序列。 B、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垃圾外运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C、合价: 合价=综合单价×相应清单项目工程数量。 (7)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编制: 措施项目由投标企业自行编制并报价,结算时对措施项目不再调整,措施项目总价包死。 (8)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的编制: A、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必须按其他项目清单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增加,不得减少,不得修改。 B、总承包服务费: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工程分包、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等进行管理、服务以及施工现场管理、垂直运输服务、项目总体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费用。本工程由投标人竞报。 C、金额: 应按“其他项目清单项目设置及其计价方法”表中的规定自主确定。 (9)计日工表的编制: A、表中的序号、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必须按零星工作项目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不得增加,不得减少,不得修改。 B、表中的综合单价,参照本办法费用项目组成和计算方法自主确定。 C、表中合价=数量×相应综合单价。 D、计日工表的综合单价,投标人应在招标人预测名称及预估相应数量的基础上考虑计日工工作特点进行自主确定,工程竣工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17.1.6 报价款组成: 报价价款=(1)+(2)+(3)+(4)+(5),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款; (2)措施项目清单报价款; (3)其他项目清单报价款; (4)规费=[(1)+(2)+(3)]×规费率; (5)税金=[(1)+(2)+(3)+(4)]×税金率。 17.1.7 价格分析表: (1)价格分析表是招标人或评标人确定投标人报价是否合理的参考用表,投标人应按表中规定内容认真填写。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执行济建标[2009]9号文“附件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A、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相应内容填写。 B、工程名称为清单项目所含工程内容的工程名称。 C、工程量为清单项目一个计量单位工程量所含某项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 D、各项费用为某工程内容一个计量单位的费用乘以相应工程量。 E、分析后所得的合价,应与报价时的相应综合单价一致。 F、每项清单综合单价后必须分析组成明细,即定额组成,具体表格使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3)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A、不能计算工程量的项目清单以项为计量单位,使用表(一)。 B、可以计算工程量的项目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编制,使用表(二)。 (4)其他项目清单项目设置及其计价方法 项目名称 计价方法 (1)材料参考等级 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须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的金额,用于确定材料等级。 (2)计日工 完成发包人提出的施工图纸以外的零星项目或工作的单价。 (1)材料参考等级为招标人对拟自行采购及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进行的估算。 (2)招标人编制时按相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时,单价由投标人自主报价。 (5)规费取费标准执行(鲁建发[201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通知文件)的规定。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8.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9、投标保证金: 19.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活动的一部分。 19.2投标保证金的支付方式:见前附表。 19.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9.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确定中标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9.5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并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持合同原件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19.6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投标人在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无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的; (3)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情况的。 20、投标答疑: 20.1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向招标人提交质疑问题的文件,招标人应及时予以澄清和解答。 20.2 招标人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电子邮件方式答复,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前去领取。答疑文件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规定执行。 2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1.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供投标文件。 21.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1.3 投标文件封面和密封条骑缝处及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21.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2.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一个封套和所有副本一个封套分别密封,并在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及所投标段号。 22.2 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 (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工程名称:济南市长清区2015年泉城农业公园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项目(施工) 22.3 除了按本须知第22.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24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以原封退回。 22.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5.2款、第25.3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2.5所有投标文件应按21.3条的规定盖章。 23、投标截止日期: 23.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地点送达。 23.2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3.3 投标截止后不再接收投标文件或补充修改文件。投标截止期满时,招标人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4、迟交的投标文件: 24.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3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给投标人。 2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5.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2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5.3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 26、开标: 26.1 本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在此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 26.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如不参加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26.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6.4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审查投标人资格;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数量; (4)宣布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公证人等有关人员;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所投标段、投标报价等主要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法人授权代表、公证处、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26.5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标志密封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6.6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 27、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7.1 在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收: 27.1.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7.1.2 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的。 28、投标文件的审查: 28.1 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后审要求。 28.2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投标处理: 28.2.1 无投标人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8.2.2 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8.2.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8.2.4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 28.2.5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8.2.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8.2.7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错漏之处一致的; 28.2.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28.2.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28.2.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28.2.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8.2.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28.2.13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28.2.14 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28.2.15 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个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有技术的除外; 28.2.16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28.2.17不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 28.2.18未按要求进行胶装的。 (六)评标 29、评标会议: 29.1评标内容的保密: 29.1.1公开开标后,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书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9.1.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投标资格。 29.2评标组织: 29.2.1本次招标活动的开标、评标,由招标人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并接受在济南市长清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监督。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必须报经核准。 29.2.2组成的办法如下: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委会成员将在开标前在济南市长清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的监督下,由招标人的代表从山东省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确定。 30、评标标准和方法: 30.1详见附件。 本次招标采用评审投标人报价、施工组织设计等综合评估法,以报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施工方案可行,社会信誉高等为评标定标的标准,对技术标、商务标分别评审,满分100分。按照得分排序,择优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30.2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和质量,能保证达到要求者为有效标函,达不到要求者为无效投标。 30.3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强且完整、科学,施工网络计划合理,劳动力、材料计划准确,施工机具设备配备、施工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具体、合理、妥当者为佳标。 30.4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5评标委员会经评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当前位置:首页 > 环境建筑 > 项目管理/招投标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9-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