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word完整版)工号管理办法
陕西联通客户服务部工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对公司客服系统、综合营账系统、知识库管理系统、INTESS工作流系统的使用进行有效集中控制,实现安全保密、权限明晰、统一管理的目的,现对公司员工工号权限进行规范、管理,加强系统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联通省分及地市分公司客户服务部及相关使用部门.
第二章 工号权限申请。
1、 公司各业务单元需增加客服工号或工号权限时,由各业务负责人提出申请,将需增加的工号及需增加的权限进行明确,报省工号管理员处理.附《工号申请表》。
2、 工号管理员接收《工号申请表》后需于2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完成工号权限审核、分配添加。如所申请工号非本部门分配,则应于2个工作日内将所接收的《工号申请表》转发相关部门,并督促相关部门按要求完成工号权限的审核、分配添加。
3、 将《工号申请表》编号留存。
第三章 工号保管
1、 工号保管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2、 个人工号仅限工号所属人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借他人使用;部门工号仅限该工号所属部门使用。
3、 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在工号权限范围内实施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4、 严禁借用、盗用他人工号实施操作。
第四章 工号维护
1、 员工需定期进行个人工号密码的更新,以免密码遗失。员工应谨记个人工号、密码,如发现自己工号密码遗失、失效,则应尽快上报工号管理员更改,期间由该工号产生的不当操作由员工自己负责。
2、 员工不得擅自变更部门或地市公用系统的工号密码。
3、 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工号权限问题,需及时上报本业务单元负责人,再由其汇总故障记录报工号管理员处理。
4、 工号管理员接收故障记录后需于1个工作日内完成工号权限的恢复.
5、 涉及外部门的工号维护,由外部门工作人员进行。
第五章 工号交接
1、 若因岗位调动或离职,工号所属人员应在调离或离职前1个工作日将工号、姓名、权限上报原岗位业务负责人,该项应作为员工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的必填项目,由岗位业务负责人签字确认.
2、 调离或离职人员需在离岗前1个工作日将所配工号密码清除.
3、 离职员工所属部门需在接到上交工号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向工号管理员提供离职人员工号及权限说明,并填报《工号权限变更单》。
4、 工号管理员在接到《工号权限变更单》后,需在1个工作日内清除离职人员工号权限及姓名,以便工号的再次分配.
5、 涉及外部门的工号,工号管理员应负责报送并督促外部门工作人员于1个工作日内清除离职人员工号权限及姓名,以便工号的再次分配。
6、 将《工号权限变更单》编号留存.
第六章 工号申请/变更单留存原则
1、 工号管理员在按《工号申请表》或《工号权限变更单》要求完成操作后,需在“工单处理情况”栏中填写处理结果.
2、 工号管理员在完成工号权限变更后,需对工单进行编号留存,以备查验。
① 工单留存编号长度:7位长
② 编号原则:4位年份,3位编码:编码起始号码001。
表1:工号申请表
序号
工号
姓名
角色
权限
备注
审报单位: 联系人:
工单处理情况: 操作人: 执行时间:
表2:工号权限变更单
序号
工号
姓名
角色
权限
权限变更原因
备注
审报单位: 联系人:
工单处理情况: 操作人: 执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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