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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布线关键技术标准规范书专用部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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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布线系统 通用技术规范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1.1. 通常要求 1 1.2. 标准和规范 2 1.3. 投标人必需提交技术参数和信息 2 第二章 总体要求 1 2.1. 工程现实状况 1 2.2. 工程设计、施工依据 1 2.3. 项目需求 1 2.3.1. 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点设置 1 2.3.2. 综合布线配线标准 2 2.3.3. 信息公布系统布署标准 3 2.4. 工期时间要求 3 2.4.1. 进度安排 3 2.5.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3 第三章 试验 4 第四章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4 4.1. 系统安装调试地点 4 4.2. 系统集成要求 5 4.2.1. 产品验收要求 5 4.2.2. 系统集成要求 5 4.2.3. 现场环境方案准备 6 4.2.4. 技术联络会制度 6 4.3. 项目管理 6 4.4. 安装、验收及技术文档 7 4.4.1. 安装及技术文档 7 4.4.2. 项目验收 7 4.5. 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9 4.5.1. 技术后援支持 9 4.5.2. 保修及系统维护服务(售后服务) 10 4.6. 培训 12 4.6.1. 培训总则 12 4.6.2. 培训内容 12 4.6.3. 培训人数、时间、地点要求 12 1 总则 1.1. 通常要求 1) 本规范提出是基础技术要求,未尽相关技术细节可在技术谈判中约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电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IEC最新版本标准和本规范要求产品。 2) 投标人必需逐项响应本技术规范中要求,如有和本技术规范要求不一致地方,必需逐项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技术偏差表” 中列出。 3) 本规范经招、投标双方确定后,作为协议附件,和协议正文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4) 本规范中包含相关商务方面内容,如和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本规范中包含相关技术指标方面内容,如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有矛盾时,以专用部分为准。 5)假如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要求。如有异议,全部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意见和同规范书差异”为标题专门章节中加以具体描述。 6)投标人职责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优异、可靠、灵活、经济和高质量综合布线设备,确保设备之间正常连接及信号互联互通,系统一次投运成功。 7)其工作范围还应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提供标书内全部设备,提供系统开通所需线缆及其它安装材料,提供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说明。 (2) 提供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 (3)提供试验和检验标准,包含试验汇报和试验数据。 (4)提供图纸,制造和质量确保过程一览表和标书要求其它资料。 (5)提供设备管理和运行所需相关资料。 (6) 所提供设备应在招标人指定时间内发运到指定目标地。 (7) 负责系统安装、调试、消缺及售后服务,参与招标人组织设备开箱验收、现场验收、初步验收及终验。 (8)如标准、规范和本规范书条文有显著冲突,则投标人应在制造设备前,用书面形式将冲突和处理措施通知招标人,并经招标人确定后,才能进行设备制造。在更换所用准则、标准、规程或修改设备技术数据时,投标人有责任接收招标人选择。 (9)系统集成安装要求 Ø 投标人需要提供一套具体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涵盖此次招标范围内设备材料; Ø 本技术规范书中没有明确要求,但实现该系统各个应用功效所必需相关材料、仪器、仪表也在投标人供货范围之内,投标人也需要根据品牌、规格提出具体技术指标。 (10)工程提议书 投标人需要根据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具体工程提议书,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符合国际和中国相关领域最新版本标准和本规范书要求能稳定运行系统及优质产品,并提出具体技术偏差。 (11)投标人需要提供各个会场节点具体施工组织方案; 施工组织方案应该包含此次招标范围内全部设备,并针对列出具体组织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应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实施团体名单(并附团体组员简历,简历最少包含工作年限、专业、类似工程业绩等)、施工组织时间节点计划、设备到货计划、设备安装调试计划、安全确保方法等; 投标人在提交提议书中必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技术方案内容及图纸资料:具体说明综合布线及信息公布方案和标准;具体设备配置清单,包含设备、线缆材料等弟具体技术指标、品牌、产地、位置要求、重量、尺寸、安装方法等。 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和所供设备相关综合布线图、机柜摆放图、设备面板图、接口端子图、信息公布系统连接图、信息公布设备安装图等全套施工所需图纸资料; 8)全部计量单位应采取国际单位制基础单位。 9)本规范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协议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1.2. 标准和规范 协议中全部设备、备品备件,包含投标人从第三方取得全部附件和设备,除本规范中要求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它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投标人假如采取自己标准或规范,必需向招标人提供汉字和英文(若有)复印件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取,但不能低于电力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IEC标准相关要求。 1.3. 投标人必需提交技术参数和信息 1) 技术参数响应表、技术参数偏差表及相关技术资料。 2) 投标产品特征参数和特点。 3) 和其它设备配合所需相关技术文件和信息。 4) 工程提议书。 5) 提供投标文件及技术资料必需为汉字。 2 总体要求 第二章 2.1. 工程现实状况 国家电网企业国网国际企业(以下简称“国网国际”)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东侧、国家电网企业总部(西单)办公区南侧。整体建筑由两栋高层楼宇组成,其中U型建筑裙楼大部分由国家电网企业全部,后排建筑由中国银行全部。 2.2. 工程设计、施工依据 工程设计、施工、验收时需满足下列标准及规范(包含并不限于以下标准及规范,如各标准及规范对相同内容有不一样要求时,应遵照更严格标准。如有更新版本,根据新版本实施。)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T50174-)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GBJ42/81) 《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防雷手册》(CCITT)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 50312-) 《六类布线标准》(ANSI/TIA/EIA-568-B.2-1) 《中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74-94) 招标方提供相关图纸及资料。 2.3. 项目需求 2.3.1. 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点设置 每组信息点包含:1个语音接口、1个内网接口、1个外网接口和1个分组交换接口。 1)部门办公室每个工位设置1个信息点; 2)在二、三层天花内设置外网接入信息接口,用于无线网络设备接入,实现对办公区无线网络覆盖; 3)综合布线系统信息点插座有墙面、地面两种安装方法,对于墙面安装方法,面板底边距地300mm。和信息面板平行,大于200 mm处需设置电源插座; 2.3.2. 综合布线配线标准 1)水平配线部分:布线电缆长度不能超出90米,水平电缆在配线间内接线端子和信息插座之间均为点到点端接。强弱电电缆敷设应有大于200mm间距。 2)水平话音、数据线缆配线架采取六类RJ45口模块化配线架,光缆采取24口LC型光纤配线箱。话音大对数线缆采取110型100对配线架。同时配置对应数量多种数据、语音跳线。 3)垂直布线部分:数据主干电缆采取万兆多模光缆,每个弱电设备间配置3根12芯多模光缆连接至信息通信机房,一根用于内网,一根用于外网,一根用于分组交换系统;每个弱电设备间语音主干电缆配置100对电缆,连接至信息通信机房,数量依据实际情况核实。同时考虑到网络应用灵活性,每个弱电设备间配置18根六类双绞线缆,6根用于内网,6根用于外网,6根用于分组交换系统。 2.4. 工期时间要求 本技术规范书所要求工作,要求从协议生效日起90个日历日内完成。 2.4.1. 进度安排 内容 所用天数 备注 协议生效日 开始 工程施工准备、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 7天 包含节假日(下同) 试运行期 7天 试运行验收 2天 系统终验 试运行验收后一周 说明: 1.本表所列天数为每一阶段使用最大许可天数; 2.投标人可按上表所列总体进度安排更具体进度表。 2.5. 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币种为人民币。 工程量清单中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许可有一个报价。该报价是固定不变。 1)工程量清单中单价或金额,应包含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它(运杂费、垂直运输费、质检费、安装费、缺点修复费、方法费、保险费、设计费,和协议明示或暗示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和管理费、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 2)投标人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没有列明费用,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综合考虑了全部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3)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它相关子目标单价或价格之中。 4)工程量清单中注明为甲供设备,设备采购费、安装费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其它承包人,不计入本协议总价。 5)综合布线中光纤、双绞线、大对数电缆长度按综合布线测试仪测试长度进行计量,其它按图示净工程量计量。 6)本项目所需软件,由投标人确保在报价中已包含了针对本项目标全部正当许可证、授权、序列号、软硬件解密设备等,确保招标人不会所以产生任何侵权和额外费用。 7)若实际使用产品不含在报价清单中,但清单中有同品牌或同系列产品时,则其价格参考清单中同系列产品价格,及厂商公开报价或市场指导价中相关产品价格比确定。 8)投标人应严格根据招标人给出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对其有异议,应仍按工程量清单报价,并在偏差表中进行说明。 3 试验 投标人按招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对其设备性能和配置进行测试检验,并做出测试方案和测试汇报 设备测试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效上不符合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产品质量问题和协议要求时,买方有拒收权利。 4 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投标人必需向招标人提供技术规范书中列举全部设备集成服务全部内容,并完成系统安装测试、系统联调工作,在系统集成中负责处理全部技术问题。若本技术规范书中设备、软件产品等方面配置或要求中出现不合理或不完整问题时,投标人有责任和义务提出补充修改方案并取得招标人同意后付于实施。 第三章 第四章 4.1. 系统安装调试地点 安装调试地点和环境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西单银座中心。 4.2. 系统集成要求 4.2.1. 产品验收要求 1)依据技术规范书要求, 全部设备在技术规范书要求地点和环境下, 实现正常运行, 并达成技术规范书要求性能和产品技术规格中性能。 2)依技术规范书要求对全部设备、产品、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及资料、文件(包含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验收。 3)按规范书技术部分要求对其产品性能和配置进行测试检验,并做出测试方案和测试汇报。 4)安装、布署配套设备连接测试,按实际运行环境结构组成对应平台。 5)项目单位和投标人对设备到货后共同配合进行开箱检验,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对等问题时,由投标人负责处理。 6)设备产品测试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效上不符合规范书和协议时,项目单位有拒收权利。 7)如验收及测试中出现不符合规范书和协议要求严重质量问题时,招标人保留索赔权利。 4.2.2. 系统集成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系统集成要求: 1)投标人应在应答书技术部分给出本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应包含:整体计划、工期、工序安排、施工人员组织、文明施工。 2)投标人应给出本工程工程方案。应包含:效果图、设备和材料选择、施工工艺、各工作内容施工方案、方案风险控制和预防方案。投标人应给出所提供设备和材料具体列表,并加注汉字解释。 3)中标人应确保本规范书所要求设备正常安装、运行,并按要求实现和招标人现有系统合理连接。其费用计入总价。 4.2.3. 现场环境方案准备 投标人要向项目单位提供现场环境要求及具体实施方案,经项目单位同意后实施。因为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对现场环境造成任何损坏,由投标人负责恢复或赔偿。 4.2.4. 技术联络会制度 为审查和确定系统设计方案,确保系统功效实现,确保工程质量,在系统建设过程中需召开工程联络会进行相关信息确实定。工程联络会地点由双方在协议谈判时确定。 本工程计划召开两次工程联络会,会议地点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每次设联会参与人/天数为20人/天,投标人根据每人/天进行单价和总价报价,并计入投标总价。 4.3. 项目管理 中标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进行规范化管理,要有项目管理组织、项目管理计划、项目进度计划、项目验收计划等方案,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项目单位有权委托第三方监理负责监督和管理整个项目标实施,并负责同中标人之间协调,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监理工作。 由项目负责单位现场责任人实施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整个项目标实施,并负责同中标人之间协调工作。 中标人应成立对应项目小组,并指定一名专职项目经理,听从项目负责单位协调和工程调度工作。中标人指定项目经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标准上不得更换,如确需更换,需取得业主同意。 中标人成立包含一名专职项目经理在内最少3人技术支持小组,负责对参与项目实施各方技术人员进行产品、技术培训,提供项目整体实施和试点工作技术方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疑难问题提供技术支持。 中标人工程项目经理应全方面负责工程实施工作,包含人力资源调度、工程总体计划和协调工作等。 工程实施中,中标人应指派受严格培训资深工程师组成工程小组负责工程及设备计划、安装、调试、配置等工程实施。 4.4. 安装、验收及技术文档 4.4.1. 安装及技术文档 1)中标人,应负责在设备到货后和项目完成时将系统全部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及测试、验收汇报等文档聚集成册交付招标人,并作出向招标人进行技术转移方案和策略。 2)中标人提供书面技术资料应能满足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所需管理、运行及维护相关全套文件。全部文件资料必需采取汉字或英文书写。 3)中标人提供技术文件最少应包含: -全套随机资料 -用户使用手册 -测试汇报 -技术资料、完工文档、完工图纸、验收资料、安装手册等 -招标方要求提供其它文档 中标人应提供实用齐全全套汉字技术资料, 包含:测试手册、设备说明书、软件资料等。完工设备开通后,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必需技术资料。 投标人应在应答文件中列出提供书面技术资料具体清单。 4)全部文件资料(随机资料除外)应提供除纸质外磁介质或光盘等介质。 4.4.2. 项目验收 本项目标验收内容应包含现场设备到货验收、系统初验、系统终验三个部分。只有三者完全经过验收测试后,方能认为本项目验收合格。 中标人应提供具体现场设备到货验收、系统初验、系统终验纲领或计划。纲领中应明确要求试验项目和必需达成各项要求。 验收规范 《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339—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 50312- 验收步骤 工程验收分为到货验收、工程初步验收、系统试运行和最终验收四个阶段。工程验收将由中标方、设备提供商(假如需要)、招标人、总设计方、监理方共同完成。 施工方工程初验完成后,向招标方提出验收申请。由招标方、总设计方、监理方(包含涉密监理)联合初验,并在初验基础上进行系统试运行,直至工程交工验收。 到货验收 1)中标方必需提供设备原产地出厂、进口设备须提供离岸和入关等证实文件,必需确保是协议签署后最新出厂产品。招标人和中标投标人在设备到货后共同进行开箱检验,当出现损坏、数量不全或产品不对等问题时,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如上述证实文件或相关手续不全,或出现不是最新出厂产品或不符合标书和协议要求严重质量问题时,招标人保留索赔及退货权利。 2)招标方依标书技术部分要求对全部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包装及资料、文件(如装箱单、保修单、随箱介质等)进行验收。 3)中标方按标书技术部分要求对设备性能和配置进行测试检验,并做出测试方案和测试汇报。 4)设备测试中出现性能指标或功效上不符合标书和协议时,招标人有拒收权利。 5)到货验收后,由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签署到货验收文件。 初步验收 1)在整个工程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在现场验收测试开始之前,中标人应按摄影关验收规范向招标方提供验收测试计划。验收测试计划最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 测试说明。明确测试对象及其应该达成测试指标。 (2) 测试方法和测试条件。 (3) 测试资料和数据。 (4) 以图表说明每一测试对象或过程功效、输入、输出。 (5) 测试培训计划。 (6) 测试进度。 2)中标方和招标方共同根据验收测试计划进行现场验收测试。 3)系统验收 由招标方组织中标人、设计单位及用户等相关单位根据协议文件要求对整个系统进行总体功效和性能测试。 系统测试结果必需满足本招标书所要求技术和功效要求。 4)连续负荷运行测试 进行整个系统240小时连续不间断总体负荷运行测试。 在连续负荷运行测试经过后,系统正式交付验收。 5)验收不合格处理 单机测试不合格,由投标人无偿负责修复和更换。 系统测试和连续负荷运行测试不合格,由投标人无偿修复后立即进行下一次测试。 假如因为投标人原因造成系统测试验收时间延长5天以上,则从第六天起,每超出一天招标方将对投标人罚款协议总价0.1%。 假如罚款总额达成协议总价5%,投标人仍然不能经过测试验收,招标方有权终止协议。 系统初步验收后,签署系统初步验收文件。 系统试运行验收 工程初步验收后,进行试运行期。投标人负责处理系统试运行期间出现多种故障。在试运行期间, 因为设备质量等造成性能指标达不到要求, 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换或修复,所发生费用由投标人负担,且试运行期顺延。 试运行完成后,中标人提交试运行验收汇报。 最终验收 试运行验收后十二个月,系统全部性能指标达成技术规格书要求时,投标人向招标方申请进行工程交工验收,由甲方、总设计方、监理方(包含涉密监理)联合验收,中标方和招标方签署工程交工验收文件。 4.5. 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4.5.1. 技术后援支持 投标人必需向招标人承诺技术后援支持,为以后招标人此次招标中关键设备功效扩充提供最少五年技术支持。 4.5.2. 保修及系统维护服务(售后服务) 1)保修 中标人对所提供系统和设备必需提供以下保修服务: 系统和设备质量确保期为双方代表在系统初验单上签字之日起12个月,中标人对系统和设备正常稳定运行给质量确保,确保期内中标人负责纠正或清除协议设备及软件出现缺点。保修方法为现场保修。 要求全部设备提供原厂证实。 确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设备和工程进行维修。要求无偿维修期和无偿软件升级最少为12个月。 确保期内,因用户单位办公地点改变而引发设备移动,由中标人无偿为用户单位拆卸和重新安装,若因移动造成设备损坏,由投标人无偿保修。 确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对其提供系统和设备按用户单位需求进行升级、扩充等内容集成。 中标人需提供7×二十四小时技术支持和服务。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需在 2小时内对招标人所提出维修要求做出响应,对关键部件须在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问题,应确保48小时内处理问题(以报修时间算起)。对于8小时处理不了问题,应提供备用设备。 若因中标人设计、安装原所以造成故障,则确保期由此故障修复之日重新开始。 中标人须认真了解上述保修要求,具体列出保修方案和对应系统应急方案,一经应答将作为协议一部分。 中标人必需提供设备原厂商对本项目正式服务承诺说明原件(最少包含服务内容、期限、费用等),该承诺将同投标人在标书中相关部分所列费用一起作为评判应答方案合理性关键性依据。 中标人应说明确保期结束后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方法和收费标准。 2)系统维护服务确保 投标人必需向招标人说明并承诺下列系统维护服务内容: 保修期后每十二个月收费维修、维护内容及服务方法、范围(产品、技术、模块、部件)。费用不计入总价。 3)备品备件 中标人应依据所投设备情况、用户单位服务要求等需求制订备品、备件及消耗品方案,并具体列出名称、类型、性能、品种数量、提供地点、放置地点、服务条款及使用所发生费用、报价等内容。 中标人应承诺最少向用户单位提供各设备3年备件和消耗品。 投标人应承诺备品备件响应时间小于二十四小时。 4.6. 培训 4.6.1. 培训总则 1) 投标人必需提供满足本章要求培训服务。 2) 投标人必需提供高水平培训。培训应包含关键设备和系统。所提供培训课程表随应答文件一起提交。 3) 投标人派出培训教员应最少含有三年相同课程教学经验。 4) 全部培训教员必需用汉字讲课(假如讲师不会讲汉字,投标人必需提供汉字翻译), 除非有其它协议要求。 5) 投标人必需为全部被培训人员提供培训用计算机、网络环境、文字资料和讲义等相关用具。全部资料必需是汉字或英文书写。 6) 培训时间和日期必需在协议生效以后立即安排。 4.6.2. 培训内容 1) 中标人应负责招标方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包含两个方面: (1) 操作维护培训。 (2) 对招标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系统专业培训。 2) 操作维护培训和系统专业培训应包含所提供设备原理和技术性能、操作维护方法、安装调试、排除故障及软件结构、定制和升级等各个方面, 并提供全套培训教材(中/英文)和培训课程计划表。 3) 中标人应具体开列多种费用,包含培训费用(资料费、师资费等)、招标人往返交通费及在培训期间市内交通费、食宿费等培训相关全部费用。 4.6.3. 培训人数、时间、地点要求 现场培训。对管理人员(人数不限)由中标人在现场作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集中培训。对运行人员由中标人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中国)进行集中培训(50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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