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试行)
依据中共中江县委《相关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江委发[]4号)和县纪委监察局《相关开展“能力素质、思想作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专题活动实施意见》(江纪发[]21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落实《校长手册》和落实“四个六”工程,推进学校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全方位反腐倡廉建设体系,促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现就在我校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十七大相关“建立健全决议权、实施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为标准,根据上级相关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在学校建立监督委员会,构建反腐倡廉建设体系,完善内控机制,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水平,为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愈加坚强有力确保。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建立校务监督委员会,形成学校党支部领导、教代会决议、学校行政实施、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体系。完善学校民主选举、民主决议、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建立设置科学、职责明确、程序规范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三)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切实维护教职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实现教职员对学校满意率提升,社会对教育公信力增强,党委政府对教育改革发展认可率提升,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三、基础标准
(一)坚持在党领导下,正确定位。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由学校党支部领导,在学校党支部组织下开展业务工作;同时接收县教育局纪委领导和工作指导。
(二)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开展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和整体建设统筹协调、相互促进、科学发展。
(三)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实效。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把握学校工作特点和规律,从实际出发,探索创新学校监督体系建设,切实发挥监督组织作用,提升监督实效。
四、产生措施
(一)组织设置
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名,委员2名,由学校教职员大会选举产生,其中教职员代表不少于65%,中共党员代表不少于35%。每届任期三年(第一届任期:9月1日至8月31日)。
(二)候选人条件
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组员应含有以下条件:
1.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校在职教职员;
2.政治思想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热心为师生服务,拥护党领导,认真落实实施党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标准、公道正派、勇于监督、乐于奉献,在教职员中有较高威信。
3.校务监督委员会组员实施回避制度,现任学校校级领导及其直系亲属、从事财务管理和重大项目管理学校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兼任学校监委会组员。
4.有参与邪教组织或其它非法组织活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等情形之一,不得担任学校监委会组员。
(三)产生程序
1.推荐:由学校根据年级组(含英科组、艺体组)为单位推荐候选人。
2.审查:由学校党支部、教代会、工会、行政共同从提名推荐候选人中审定4名候选人。
3.公告:候选人确定后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告3天,公告无异议后确定为正式候选人。
4.选举:学校召开教职员大会,实施差额选举产生学校监委会委员(差额1名),候选人必需以参会代表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学校监委会委员产生后,由学校党支部提议,在学校监委会委员中推荐一名监委会主任候选人(监委会主任候选人必需为中共党员),交监督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超出半数同意经过,当选监委会主任。如未经过,另行提名。
5.立案:选举产生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学校公告栏公告结果,书面报县教育局纪委审批立案。
6.换届:届满当年8月,经过上述1-5项程序产生新一届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
(四)撤换或免职
1.学校监委会组员违法乱纪、严重渎职或有意刁难学校工作、民主评议考评连续两年不合格,给予撤换或免职。撤换或免职学校监委会组员,由教代会征求学校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员同意,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党支部提出,并写明免职理由。
2.学校党支部在接到免职要求30天内召开教职员会议或教代会扩大会议,进行投票表决,经过半数经过生效。
3.表决结果由学校党支部报教育局纪委审批和立案。
4.监委会组员出现空缺,按委员产生程序进行补选。补选监委会组员任期到本届监委会任期届满为止。
五、工作职责
(一)学校监委会关键负责对学校以下工作进行监督:
1.学校重大项目投资是否根据学校实际需要、是否根据民主决议程序、是否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
2.学校大额资金支出是否合理、是否根据要求程序审批。
3.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两免一补”等教育惠民政策是否按要求发放和使用。
4.老师评优、晋级、评职、绩效考评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根据要求程序进行。
5.学校干部提拔、使用是否经过民主推荐、集体决议。
6.学生作业本费等学校代管费是否按上级要求标准收取,教辅资料、保险费是否按学生及家长自愿购置标准办理。
7.学校领导、教职员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作风和师德师风等学校常规管理情况。
8.学校其它临时事务开展情况。
(二)学校监委会每期向教代会汇报一次工作,每十二个月向教职员大会述职,并接收教职员信任度测评。
(三)学校监委会定时搜集教职员对学校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意见和提议;对教职员反应问题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向反应人作好回复。
六、保障方法
(一)学校为监委会提供必需办公场所、经费和办公设施,做到“八有”(即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施、有办公人员、有牌子、有印章、有工作制度、有履职统计、有宣传或公告场地),为实施有效监督发明条件。
(二)学校要主动支持监委会独立开展工作,学校必需保障校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学校“三重一大”(即关键人事任免、重大决议事项、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支出)事项决议会议。校务监督委员会组员在决议会议统计上签字方可实施。
(三)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对学校监委会领导和工作指导,监督委员会有权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议、包含师生利益、师德师风、干部作风方面问题向学校领导班子或相关责任人提出质疑,并要求限期整改。学校党支部对校务监督委员委会反应问题和提议,要立即调查处理。
(四)学校监委会有权直接向县教育局纪委反应学校领导、老师违纪违规问题。
(五)学校监委会委员不脱离教育教学工作,以义务监督为主,监委会主任参考学校中层正职待遇实施(如监委会主任已享受同类待遇,采取就高不就低标准,不反复享受),监委会委员学校可依据履职和考评情况,对工作业绩突出,给一定奖励或补助。
七、工作要求
(一)学校党支部要加强对监委会领导,指导监委会正确推行监督职能,充足发挥学校监委会主动作用。
(二)监委会要按计划和要求步骤全方面推行监督职能,当好常规工作“监督员”、财务工作“审计员”、政策法规和学校决议“宣传员”、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员”。
(三)监委会不直接参与具体校务决议和管理,所作决定不能和党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职员代表大会决定相抵触,不得借监督之名有意刁难、干扰学校正常工作。
(四)监委会咨询意见和提议以书面形式进行,每次咨询意见、提议时,要填写咨询意见书,加盖学校监委会印章后发至教职员代表,由代表独立自行实名或匿名填写。
(五)学校监委会要建立校务监督台账,健全制度,按章办事,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工作档案资料,监督档案必需完整规范。设置“四薄两书”:即会议统计簿,工作情况登记簿,重大监督事项登记薄,意见搜集登记薄,咨询意见书、意见反馈整改提议书,确保监督工作开展完整性。
(六)监委会组员要自觉接收教职员监督,每十二个月和学校行政人员一同接收民主评议考评。监委会组员连续两年被评议为不合格,应该主动辞职。拒不辞职,应该开启免职程序。
附件: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何林(学校党总支书记、中心校校长)
副组长:梁思俊(学校党总支副书记)
刘 钧(中学党支部书记、中心校副校长兼中学校长)
唐基凯(小学党支部书记、中心校副校长兼小学校长)
组 员:蒋晓芳(小学教导主任)
吕 顺(中学教导主任)
徐万泽(安全办公室主任)
刘晓刚(中学政教副主任)
许利敏(小学教导副主任)
余 静(人事干部)
杨金花(女工委主席)
邓 铭(中学团支部书记)
唐春红(小学少先队大队教导员)
钟先福(报账员)
吕 朗(会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静同志兼任校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9月1日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校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工作布署,研究制订工作计划,对委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检验督促工作落实。
二、校务监督委员会每个月最少集中办公2天以上;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每个月和学校班子召开一次情况通报会;每三个月向上级纪检部门汇报一次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工作,重大工作随时汇报;每十二个月最少组织一次“双述双评一质询”活动;每学期向教职员会或教代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要自觉接收学校班子组员和全体教职员监督,每十二个月接收一次全体教职员信任度测评。
三、校务监督委员会咨询意见和提议实施校务监督委员会组员联络代表制度,每个委员联络8-10名教职员代表。咨询群众意见和提议以书面形式进行。每次咨询意见、提议时,要填写咨询意见书,加盖校务监督委员会印章后发至代表,由代表独立自行填写,填写咨询意见书,能够实名,也可匿名填写。
四、校务监督委员会要设置廉勤台帐,健全制度,按章办事,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工作档案资料,监督档案必需完整、规范。设置“四薄两书”:即会议统计簿,工作情况登记簿,重大监督事项登记薄,意见搜集登记薄,咨询意见书、意见反馈整改提议书,确保监督工作开展完整性。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校务监督委员会委职员作纪律
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推行监督职责必需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在国家法律、政策要求范围内开展监督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损害师生正当权益和要求学校领导班子违反法律法规开展工作。
二、正确行使监督权,不得直接参与本单位决议、管理,不得干涉学校正常工作。
三、根据分工做好职责内工作,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不得滥用监督权力或借监督之名有意刁难领导干部正常履职。
四、廉洁自律,不得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收受被监督人财物或插手工程建设。
五、立即督促纠正发觉问题,重大问题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不得瞒报、谎报。
六、遵守保密纪律要求,妥善保管好监督工作多种资料,不得私自公布监督事项中问题或散布不实信息。
七、立即妥善处理搜集受理问题、回复群众质询,不得借故推脱、敷衍和激化矛盾或支持群众集体上访。
八、带头遵遵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规章制度,做好廉政勤政表率。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检验考评制度
一、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任期目标责任制,依据学校领导班子任期工作目标,提出校务监督委员会任期工作目标,并报县教育局立案。
二、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每十二个月依据县教育局、学校工作安排和学校教代会决议,结合本校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向全校教职员公布,同时报县教育局立案。
三、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工作台账,立即、如实记载工作开展情况,指定专员管理档案资料和印章。各项监督事项应有书面统计,以备查验。
四、对学校财务、重大人事任免、评优评先、晋职晋级、工程项目、后勤及资产管理等进行监督抽查,确保监督工作质量和效果。
五、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考评由县教育局在对学校年度考评时同时进行。
六、在校务监督委员会民主测评中,测评信任票达不到到会人数50%,由教育局纪委进行诫勉谈话。
七、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组员不依法推行职责或不认真推行职责造成学校经济损失、学校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八、对违反相关要求校务监督委员会组员,教育局纪委给对应处理;情节较重,提交教代会免职;性质严重,应立即向上级相关部门反应,依纪依法处理。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校务监督质询制度
一、为深入推进民主化管理进程,充足保障教职员知情权、监督权,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依据县纪委相关要求,制订本制度。
二、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在监督中发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领导作风、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需要责任人进行回复,可组织召开质询会或书面向责任人提出质询。
三、书面质询:学校监督委员会搜集学校教职员或社会其它各界反应或监督中发觉问题,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责任人,责任人必需在接到质询书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学校监督委员会要作好统计,对书面文字资料要妥善保密,并将情况报学校党支部和教育局。
四、召开质询会:校务监督委员会依据实际情况需要责任人公开回复,能够根据以下程序召开质询会质询。
(一)搜集资料,向学校党支部汇报,确定参会人员范围,会议召开时间、程序、质询内容。
(二)召开会议:1、主持人介绍会议参会人员、程序和质询规则。2、监督委员会委员及参会代表按讲话次序进行质询。3、回复、双方交流。4、主持人对群众提出质问询题、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对需要会后讨论才能回复问题说明具体回复时间。5、主持人宣告散会。
(三)会后整理好资料,上报学校党支部和教育局立案。
五、对教职员质询问题和意见,视情况给予处理:
(一)确实存在问题和合理提议,学校应快速整改到位,并向质询人立即反馈整改情况。
(二)对举报问题,校务监督委要报教育局纪委,并帮助调查处理。
(三)对教职员提出不合理、不正当或合理但依据当地情况临时难以实现意见和提议,质询会主持人员应在会上或会后向质询人说明情况。
(四)对提出不能当面给予回复问题,主持人应向参会人员说明情况,承诺会后给予回复时间。
六、被质询人或学校领导班子不回复或不按期回复问询和质询事项,由教育局给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根据相关要求追究关键责任人员责任,被质询人打击报复质询人,依据相关要求进行责任追究。
七、质询人不按要求程序进行质询,对被质询人进行有意刁难、无理纠缠、或进行人身攻击,情节轻微给批评教育,严重干扰质询活动正常开展,影响她人行使民主权益,按摄影关要求给予处理。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
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突出教育、查找、公开、整改、考评等五个步骤,
二、校务监督委员会要依据学校岗位确定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根据岗位风险高低分A、B、C级:校级领导、包含财务、人事、采购等关键岗位为A级,其它包含师生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岗位为B级,其它岗位为C级),并进行公开。
三、每六个月进行一次风险评定和排查,在风险排查过程中,突出关键对象、关键事项、关键步骤和关键任务。
四、廉政风险防控要建立廉政档案,风险岗位工作人员要“诺廉、述廉、评廉”,建立提醒谈话制度。
五、校务监督委员会在监督中发觉问题要整改纠正,公开警示,重大问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校务监督委员会要针对廉政风险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及个人风险防控情况搜集群众意见或提议,组织群众评议,并督促相关人员整改。
七、完善以防范机制、监控机制和处理机制为主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科学风险防控监督网络。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廉勤双述双评制度
为了深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增强反腐倡廉工作预见性、针对性和主动性,提升预防腐败工作成效,特制订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学校双述双评在教育局党委、纪委指导下,由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
二、廉勤双述双评对象:学校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
三、评议活动组织。
(一)召开教职员会议或党员大会、教代会评议,听取学校领导班子述职述廉,由校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通报十二个月监督情况,同时对学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勤政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和测评。
(二)评议工作标准上十二个月进行一次,可邀请教育局挂联干部参与,可结合年度考评测评进行。
四、廉勤双述双评结果采取百分制。按得分情况分四个等级:综合评分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A级;得分在80—89分为B级(蓝色);得分在70—79分为C级(橙色);得分在70分以下为D级(红色)。
五、校务监督委员会将测评情况立即汇报给学校党支部和教育局纪委,并反馈公布给群众。
六、结果利用。测评反应出问题,由学校党支部开启“三早”预警机制,分别对橙色和红色等级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警醒警示提醒、警示诫勉,并责成其限期整改存在问题。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开展学校廉勤双述双评工作步骤
一、校务监督委员会组员做好“双述双评”前搜集意见和总结材料。
二、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向教育局党委、纪委汇报,组织好参会人员。
三、提前一周通知学校领导班子准备好书面述职述廉汇报。
四、召开会议。
五、公布测评结果。
六、上报测评结果。向教育局纪委书面汇报测评情况。
七、督促整改。对测评中反应出问题督促责任人在限期内整改到位。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领导班子廉勤情况测评表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测评内容
评分标准
得分
党务、校务公开情况
(15分)
能根据党务、校务公开要求进行公开,群众知晓。
效能作风情况
(15分)
遵守工作纪律,办事效率高、服务态度好、没有有吃拿卡要现象。
惠民政策落实情况
(15分)
严格根据要求兑现落实国家对学生各项补助,严格实施国家学生营养餐要求。
“三重一大”事项决议(20分)
根据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并按程序规范操作。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15分)
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要求,没有出现违反廉洁自律要求行为。
财务、学校资产管理情况
(10分)
落实教育局财务管理要求,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无资产流失、浪费现象。
信访稳定
((10分)
能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提议,对群众诉求立即、妥善处理,无有意推诿拖延造成矛盾激化现象。
总分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民主测评表
测评时间: 年 月 日
内容
姓名
廉洁自律情况(40分)
抓党风廉政建设情况(30)
作风效能
(30分)
总分
李何林
刘均
唐基凯
蒋晓芳
吕顺
徐万泽
许利敏
刘晓刚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廉勤测评结果汇报
中江县教育局:
我校于 年 月 日召开了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勤“双述双评”会议,现将测评结果汇报以下:
一、学校领导班子测评情况
测 评 内 容
得分
总 分
党务、校务公开情况
效能作风情况
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三重一大”事项决议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财务、学校资产管理情况
信访稳定
二、领导干部测评情况
姓 名
廉洁自律
抓党风廉政工作
作风效能
总分
李何林
刘均
唐基凯
蒋晓芳
吕顺
徐万泽
许利敏
刘晓刚
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签字:
年 月 日(学校盖章)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
事 项
监督情况
问题处理
1.参与重大事项监督
次
2.列席会议
学校:( )次
年级组:( )次
3.参与项目监督
发觉 个问题
整改 个问题
4.审核
财务
笔 元
惠民资金
笔 元
资产管理
次 元
5.党务、校务、财务、公开
公开次数:
搜集意见数:
6.经过广播、公告栏、手机信息公开
次
7.搜集意见、汇报情况
搜集意见 次
搜集汇报 条
8.双述双评一质询活动情况
被测评人数:
质问询题 项
测评分值低,另附材料汇报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校务监督委员会立案报表
中江县教育局:
依据县教育局《相关在全县中小学建立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实施方案》要求,我校于 年 9 月28 日经过老师民主会议选举,成立了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以下:
姓名
性别
年纪
任学校职务
任监委会职务
联络电话
年 月 日(学校盖章)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校务监督委员会咨询群众意见提议书
年 月 日 (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印章)
发卡人
填写人
征 询
事 项
意见或提议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
校务监督委员会意见反馈整改提议书
:
依据中江县学校校务监督制度相关要求,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结合目前监督工作实际情况,对本季度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咨询了群众意见和提议,经过认真梳理分类,现将包含到相关问题书面通知以下,请按摄影关程序立即整改落实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一、
二、
三、
四、
五、
… …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
主任署名:
年 月 日
中江县凯江镇中心学校校务监督委员会
工作步骤图
(一)校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步骤图
监督委员会
选 定
监督事项
监 督 中
发觉问题
师生及社会群众反应问题或提议
调查了解
汇总调查
情 况
提请教代会决 议
送党支部和行政商议
学校党支部和行政实施
报送教育局纪委
回复师生及群众代表
满 意
效 果
不满意
公 示
跟踪监督
严格考试管理
按计划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规范办学行为(教材使用、课程开设、招生、收费)
监督委员会定时
或每个月进行检验
学校研究制订
教育教学计划
(二)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教育教学步骤图发觉问题报学校党支部行政督促整改
(三)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财务管理步骤图
学校制订年度财务预算(监委会参与)
监督学校各项收入立即入账
督促学校定时
公开收支情况
包含大额开支,学校召开校级干部会研究,监委会主任参与
学校会计每个月向监委会通报财务收支情况
发觉违规行为报学校党支部督促整改,重大违规行为同时报教育局纪委
(四)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后勤管理步骤图学校制订完善后勤管理制度和细则
监委会监督后勤管理实施过程
国有资产处理、大宗物品采购及工程建设,学校应召开校级领导会议研究(监委会主任参与)
每年督促学校进行一次校产清理登记
每个月对学校食堂运行、水电管理、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管理进行1次检验监督
发觉问题报学校党支部并督促相关人员立即整改
监督学校按议定结果和上级要求程序进行实施
(五)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干部履职步骤图学校行政明确干部职责
干部廉洁履职情况
干部出勤情况
学校干部根据职责和分工进行履职
监委会监督
重大违规问题向教育局纪委反应
发觉轻微问题立即提醒督促整改,通常问题报党支部作出处理
教育局纪委受理
(六)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安全管理步骤图
校长对发觉问题作出处理意见
监委会监督落实
上级和学校定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按计划开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学校每学期初制订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计划
相关部门或人员落实整改
(七)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重大事项步骤图将实施结果公告七个工作日(监委会监督)
学校行政组织实施(监委会监督)
征求群众意见(监委会参与)
学校行政讨论(监委会列席)
学校行政提出重大事项议案
未 通 过
通 过
教代会讨论
(八)校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临时事务步骤图监委会督促学校将结果进行回复公 示
学校按议定程序进行实施或处理(监委会监督)
学校、监委
会调查核实
学校行政
组织讨论
师生及社会群众反应问题
学校突发事件
上级安排临
时关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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