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 作 手 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目 录1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介绍.3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章程.5第一章 总 则.5第二章 基 本 任 务.5第三章 组 织 构 建.6第四章 监 督 管 理.8第五章 会 议 制 度.9第六章 请 假 制 度.10第七章 奖 惩 制 度.11第八章 档 案 制 度.11第九章 宣 传 制 度.12第十章 干部管理制度.12第十一章 财物管理制度.13第十二章 附 则.143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注册及认证工作细则.15第一部分 志愿者注册.15第二部分 志愿服务认证. 154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志愿者组织工作考评评定
2、细则.175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异志愿者干部评选制度.206温州大学城市学院优异青年志愿者评选制度.217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关键表格检索(1) 温州大学青年志愿者注册记录表.23(2) 温州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名单.24(3) 温州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反馈表.25(4) 温州大学院级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申报表.26(5)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基地建设记录表.27(6)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志愿者专业化队伍建设申请表.28(7)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请假条.29(8)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请假情况统计.30(9)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
3、活动物品租借凭证.31(10)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年度“优异志愿者干部”推荐表.32(11)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年度“优异青年志愿者”推荐表.33(12)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 年度青年志愿者活动优异集体申报表.34(13)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志愿者活动申请表(14)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工作汇报表8.附件 (1)青年志愿者之歌.35(2)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干部通讯录.36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介绍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是为了加强和改善我院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工作,有效地整和利用资源,优化工作体系,开展有活力、有成效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而组建成立一支富
4、有活力团体。关键负责全院青年志愿者注册、认证、管理等工作,并组织开展在扶贫支教、环境保护、法律宣传、小区服务等多方面志愿服务活动。本中心曾前后开展过一系列影响深远,广受专注志愿者活动,如:爱心专列号系列活动,“两项计划”宣传活动,村务助理员计划志愿者服务新农村活动等等,同时定时开展志愿者常规服务活动。除此之外,中心也十分关注志愿者能力素质提升,每十二个月12月份本中心将开展为期一月志愿者培训月系列活动,受到广大师生一致欢迎。本中心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行为准则,意在经过组织、指导、协调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全方面提升大学生素质,推进我院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心除定时组织
5、开展大型志愿者活动外,还负责监督、管理并帮助经济、管理、电子信息、外国语四个分院下属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活动,做好统计和各项服务工作。城市学院大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成立,本中心也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和计划,分别成立了:办公室,外事部,实践服务部三个部门。中心部门介绍:办公室关键负责新闻编辑和向院内外媒体联络并投稿,扩大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影响力,扩大学院志愿者理论知识宣传空间。外事部关键负责和温州各大院校建立联络。外事部主动向外开拓、勇于创新、善于宣传自己,引导发展方向,发明更多机会。实践服务部关键负责开展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志愿者注册工作、服务认证工作及各分院志愿者组织认证监督工作。伴随青年志愿者活
6、动深入,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必将在以后工作中愈加发展壮大,发扬青年志愿者求实奉献精神,为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贡献!期望以后能有更多同学参与到我们行列中,为社会出一份力量。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章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直属于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是为了加强、完善、发扬我院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工作,合理有效整合利用资源,优化工作体系,开展有活力、有成效、有影响力志愿服务活动而建立一个年轻而富有活力团体,是学院联络各院校和社会各界志愿者桥梁和纽带,是发展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发扬优异文化关键力量,是全院
7、全部青年志愿者忠实代表。第二条 本中心经过组织和计划全院青年志愿者工作,为社会和学校提供志愿服务,推进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友好发展,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感,发扬大学生奉献社会能力,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为社会友好发展做贡献。第三条 本中心本着“立足校园,服务社会”标准,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精神,以“弘扬志愿者服务精神,全方面提升本身素质”为志愿服务宗旨。第四条 本章程适适用于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各级志愿者组织。第二章 基 本 任 务 第一条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方面落实“三个代表”关键思想,充足了解“八荣八耻”,科学发展观指导思想和党教育方针,推进高校素质教育和促进学校改革
8、发展。第二条 主动引导、管理、协调、服务、监督和考评全院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提升,以愈加好地服务大众。第三条 发挥志愿者组织建设载体作用,组织广大青年志愿者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投身校园文化建设、活跃大学生课余活动、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第四条 加强学院间联络,为各分院志愿者组织发展发明良好内部环境;亲密和弟兄院校相关志愿者组织关系,相互学习,加强协作;扩大和社会各界联络,寻求广泛支持和帮助。 第三章 组 织 构 建 第一条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直属于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第二条 本中心行使以下职权:(一) 监督本章程和本中心其它各项规章制度实施;(二)
9、 组织引导各分院青年志愿者组织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志愿服务活动;(三) 审核本中心年度工作;(四) 筹备本中心换届工作;(五) 其它和本中心相关工作。第三条 本中心由下列人员组成:院团委领导(指导老师)中心主任副主任若干(分管中心对内、对外工作)各部门责任人一名 各部门组员若干第四条 本中心部门设置: 办公室 实践服务部 外事部第五条 本中心职责:(一) 制订并落实全院志愿服务工作大政方针、工作目标、计划等;(二) 定时召集全院志愿者干部工作会议;(三) 领导和协调各分院青年志愿者中心工作;(四) 中心干部队伍建设;(五) 负责处理部门日常事务;(六) 根据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
10、中心章程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向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汇报志愿者工作并提出合理化提议,加强同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联络;(七) 其它和分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相关工作。第六条 中心主任和副主任职责:中心主任:(一) 全方面负责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工作;(二) 对外代表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三) 提出重大志愿者工作议案;(四) 依据部门发展需要,提出增减或调整中心职能部门,聘用、提拔及解聘中心相关组员提议;(五) 负责实施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委托或授权其它事务。中心副主任:(一) 帮助主任开展工作,指导分管对外、对内工作;(二) 帮助中心主任处理全院志愿者日常事务;(三) 受中
11、心主任委托或授权处理其它相关事务;(四) 主任因故不能主持工作期间,临时代行职权;主任助理具体工作依具体要求;主任、副主任全部无法推行职责时,由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指定。第七条 办公室职责:(一) 和城市学院团委老师、秘书处、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其它子中心、各分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和本中心各部门进行沟通,表现上传下达职能;(二) 负责中心规章制度制订管理;(三) 落实中心各部门工作计划,实施上级领导相关指示;(四) 负责分院青年志愿者组织年度考评和中心财务工作;(五) 负责中心文件起草、收发工作,立即传达中心工作指导关键,做好和各分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联络和指导;(六) 负责筹备志愿者干部
12、工作会议和各部门工作活动开展统计和核实;(七) 办公室负责依据相关活动要求,合理调配中心各部门组员工作;(八) 依据其职能分为财务策划组,档案材料组,人事外联组。第八条 外事部职责:(一) 负责和各级机关,企机关,各民间公益组织,温州各大院校,温州大学其它学院,城市学院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其它子中心等建立联络,还包含主动寻求合作项目为中心发展需要寻求合作;(二) 担负着本中心相关志愿服务领域拓展设计和调研,重大活动策划,统筹全院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工作;(三) 负责开展学院志愿者注册工作、院级服务认证工作,立即递交材料进行校级认证工作;(四) 全院志愿服务基地综合管理,并考评、评定基地;(五) 把院
13、内相关志愿服务条理化,努力开发表现志愿者精神;(六) 促进专业化服务队建设,志愿者个人发展项目,定时开展志愿者团体能力培训营及志愿者干部训练营。第九条 实践服务部职责:(一) 担负着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前期计划,资料整理归档,及后期表彰大会筹备;(二) 宣传学校学院内外志愿者活动,介绍志愿者基础知识;(三) 招收新志愿者时知识宣传策划;海报、宣传板制作和相关倡议书等文字材料起草;(四) 采集活动素材并加以整理形成文件上传至学院网站;(五) 向全院提供最优质最立即信息服务;(六) 负责联络相关媒体,进行活动宣传,做立即学院通讯报道,计划组建城市学院自己志愿者通讯员专业化队伍,向学院内外媒体联络并投稿
14、,扩大本学院青年志愿者影响力等任务;(七) 探索新形势下志愿服务新理念,扩大志愿者理论知识宣传空间。第四章 监 督 管 理 第一条 本中心下辖各分院团委青年志愿者组织及其公益环境保护社团。第二条 本中心负责对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各级志愿者组织(包含公益环境保护社团) 实施下列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志愿者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立案;(一) 对志愿者组织实施年度检验;(二) 对志愿者组织聘用校外人员担任顾问申请进行审查同意;(三) 对志愿者组织违反本中心管理要求问题进行监督检验和处理;(四) 志愿者组织干部资格审查、考评评优;(五) 志愿者组织综合考评。第三条 各下辖志愿者组织应在要求时间内完成下列工
15、作:(一) 立即上交温州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名单、温州大学院级志愿服务活动反馈表、温州大学院级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申报表;(二) 每学期初报送上学期工作汇报及本学期工作计划;(三) 每个月末(22号之前)上交该月活动结果册(包含策划书、活动照片、通讯稿、心得、活动总结等资料),这个月总结和下个月计划;(四) 每次活动做完以后两天内上传通讯稿和3张活动照片; (五) 每两周填写一次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工作汇报表,于分院会议前交到分院联络人手中; (六) 主动配合本中心开展各项活动。第四条 各下辖志愿者组织承接院级志愿服务活动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本中心申报,上交活动策划书。第五条 各非志
16、愿者组织若申报志愿者活动,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本中心申请,上交活动策划书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志愿者活动申请表。 第五章 会 议 制 度 为健全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提升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青年志愿者工作顺利有效开展,落实落实民主集中制,特制订以下会议制度。全部会议皆遵照高效务实,切实处理问题标准,和会人员拥有会议监督权。第一条 会议标准及要求:(一) 坚持开短会,开少会,开好会标准;(二) 会议要求大家严厉会议纪律,不偏离专题,不拖延时间;(三) 会议统计员需做好会议要义,会议统计在专门统计本上,立即做好会议总结,优化会议,提升效率,同时会议统计员对会议请假情况做好统计并
17、登记,如实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请假情况统计;(四) 和会者必需亲自签到,并做好对应笔记,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第二条 中心相关会议包含:(一) 中心全体组员例会(二) 全院志愿者干部工作会议(三) 中心临时尤其会议第三条 中心全体组员会议(一) 每七天日晚8:30于9号楼A207召开中心全体组员例会;(大家赞同吗?提供意见)(二) 会议由中心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组成人员为中心全体组员;(三) 会议内容为传达和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指示,总结上周工作,讨论近期工作方向和关键,具体制订新工作计划并就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四) 会议统计员负责每次会议内容具体统计并定时做总结。会议统计整
18、理后上交办公室存档(会议统计包含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决议内容及表决情况);(表格索引中需要补充会议统计表,因为会议统计册在学校,所以开学后需要再制订电子版)(五) 会议注意事项:(1) 全体中心组员必需按时参与会议,不得无故迟到和缺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必需提前以书面形式请假,无故迟到或缺席者,根据干部管理制度之干部考勤制度进行处罚;(2) 会议参与人员必需关闭通讯工具,或将其调整为静音状态;(3) 会议不许可大声喧哗,不许可做其它和会议无关事情;(4) 会议时激励自由讲话,讨论并处理对应问题;(5) 做出决定。会议时要严厉认真,不得谈笑风生声
19、,尊重她人讲话;(6) 会议决定需保密事项,全部些人员必需保密。第四条 全院志愿者干部工作会议:(一) 会议于每双周周四下午12:40在2号楼211召开;(二) 会议由中心主任主持,组成人员为各分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责任人和各分院联络人 ;(三) 全院志愿者干部会议关键公布中心决议,各分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汇报各分院半个月来开展活动和接下来活动开展计划,和部分相关青年本身问题议题讨论;(四) 其它事项依据中心例会各项条例实施。第五条 临时尤其会议:若有突发或紧急事情,经主任同意可临时召开会议。会议统计员作好会议统计。第六章 请 假 制 度 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
20、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实现良好运转,同时加强志愿者干部建设,规范管理志愿者干部,特制订本制度作为规范。第一条 请假对象 城市学院各级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干部第二条 请假类别 (一) 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工作会议(二) 中心集体活动第三条 准假事由关键包含:病假、党校学习、党员会议、中心临时工作安排等,其它具体事由可由城市学院各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如实机动把握。第四条 请假工作关键由城市学院各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第五条 请假步骤:(一) 中心组员会议请假步骤:(1) 请假人员从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办公室处领取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会议请假条,并如实填写;(2) 完成请假
21、审批,经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主任审批经过,方给予准假;(3) 将请假条交至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办公室处,办公室登记立案。(二) 中心活动请假步骤:(1) 请假人员从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办公室处领取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请假条,并如实填写。(2) 完成请假审批,经城市学院各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主任审批经过,方给予准假(3) 在活动开展前,将请假条交至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办公室处登记立案。(三) 全院志愿者干部工作会议请假步骤(1) 请假人员从城市学院分院青年志愿服务中心分院联络人处领取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会议请假条,并如实填写;(2) 完成请假审批
22、,经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主任审批经过,方给予准假;(3) 在会议前,将请假条交至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分院联络人处,办公室负责登记立案。第六条 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员及城市学院各分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干部请假情况将作为各项评优考评项目。第七章 奖 惩 制 度 第一条 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每十二个月对分院志愿者组织进行考评,对于表现突出优异志愿者组织给予表彰,对于表现突出优异青年志愿者给予表彰。第二条 志愿者服务时数认证和志愿者申请学分相关事宜依据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具体要求。第三条 对于违反本章程和中心相关要求,视其情节轻重,交由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讨论,给予相关具体
23、处罚方法。第八章 档 案 制 度第一条 为了健全本中心档案工作,加强对中心档案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结合中心实际情况,将中心档案分类为以下内容:(一) 中心行政性文书档案:包含中心规章制度,多种协议书,会议文件、工作计划、计划、工作总结,相关中心干部任免、奖励和处分、调配人员资料和工作情况统计,志愿者名册、记录表及相关资料,活动策划书、通讯稿、个人心得、结果册等各类资料;(二) 中心财务档案:包含帐单、发票、会计凭证等;(三) 中心声像档案:包含照片、录音和录像档案等。第二条 中心组员应自觉推行保护好本中心资料义务,调阅资料者需向中心办公室处做好登记工作,并立即归还;如有遗失应立即通
24、知办公室,并做好相关补救工作。第三条 中心资料立即归类归档,电子版和书面版齐备,其中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方便中心组员查阅。第四条 全部资料不能做商业之用,保密文档果断不能外泄。第九章 宣 传 制 度第一条 新闻稿规范要求:(一) 新闻稿务必以电子形式上交,标题前标明所属院、分院;(二) 新闻稿标题为三号宋体,正文为五号宋体,正文需注意错别字、语病等;(三) 每篇通讯稿需附活动照片最少三张,活动照片需以附件形式上交,不得放在WORD中,不然概不受理;(四) 新闻稿必需于当晚20:00交本至中心邮箱。第二条 中心邮箱管理相关和要求:(一) 邮件类型:通讯稿、照片、策划书等;(二) 请注明哪个部门负责接
25、收,方便办公室立即通知相关部门接收邮件;(三) 邮件发送完成以后,需通知一下办公室责任人;(四) 中心邮箱现由办公室负责,如碰到邮件方面问题能够直接联络办公室相关责任人。第三条 中心网站管理工作:(一) 网站管理人员应推行树立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志愿者形象,建设中心网站,维护中心信息安全义务,主动宣扬优异志愿服务理念;(二) 有外事部作各类通讯稿审核工作,审核经过方可上传至中心网站;(三) 有外事部作好网站更新工作,立即上传活动通讯等资料,须符合新闻稿规范;(四) 每个月后三日作好网站上传情况(关键针对各分院志愿者组织)统计,统计结果在全院志愿者干部会议上给予公告、登记立案,并作为年度各项评优依据
26、之一。第十章 干 部 管 理 制 度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为建立高凝聚力、高战斗力、高发明力“三高”干部队伍,结合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一条 团体建设:各部门在分工明确,目标明确同时,加强团体合作、相互协调、相互支持,同时要加强联络,学习交流经验,把中心团体建设成为有组织性、纪律性、有战斗力工作队伍。第二条 干部考勤:中心干部应自觉遵守中心内部纪律,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按时参与例会和其它会议,做到按时到会,不无故迟到、不无故缺席、不无故中途退场。任何干部无故迟到和缺席或临时请假3次以上(含3次),将视为自动离职。例会每人许可请假2次(除特殊情况外)。请假应先于会议前最少1
27、小时通知责任人,需填写请假条立即上交至办公室负责统计存档,逾期不允受理。第三条 干部职责:中心每位干部应忠于职守,为青年志愿者事业奉献本身力量。任何严重渎职、渎职干部,经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组员讨论决定后,实施除名。部长级干部要实施分管制度,权力下放,落实到人,如有出现差错,责任人主动负担责任,并向全体中心人员作书面检讨,并立即上交文字资料到办公室存档。部长级干部要对中心负责,除特殊情况外,严禁跃级汇报。第四条 干部纪律:中心干部应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并认可和落实中心章程及各项要求。要遵纪遵法、自尊务实、主动袒护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形象。在开展工作中,尽职尽责,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工作态度
28、应主动主动,做到以礼待人;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作为学生干部要板正自己身份,不得进行违法违纪行为,不得以干部身份谋取私利,和一切影响中心形象,一经查处,视其情节轻重,依次给批评、警告、除名处分。第五条 干部评优:每学期结束后进行干部评优,以工作成绩为根本依据。第十一章 财 物 管 理 制 度第一条 物品存放及管理:中心物品,包含旗帜、帽子、宣传用具等,由外事部负责管理。外事部负责罗列物品清单,和登记好租借凭证,定时上报办公室。第二条 物品出借和归还:(一) 如实填写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活动物品租借凭证,确立物品进出统计,确保每一次借用全部有底可查。(二) 城市学院学生发展
29、指导中心其它子中心、分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个人借用物品,需联络外事部责任人,填好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活动物品租借凭证,责任人签字并由本中心主任同意方可出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私自挪用中心物品,一经查出,将给予严惩。(三) 标准上学院以外组织不得借用本中心物品。(四) 租借物品需提前1个工作日同外事部联络。(五) 物品每次用完归还要确保没有损坏,将其清理洗净。外事部负责注销凭证及相关细节。(六) 物品丢失,承租方要按市场价赔偿现金或相同物品;中心丢失,应立即购置赔偿,并向中心主任说明理由。第三条 中心财务调度工作:(一) 中心财务调度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二) 中心财务工作坚持透明
30、化,各类工作经费指出凭正规发票给予报销,并登记立案;(三) 中心经费报销范围:志愿服务活动宣传用具等支出,工作范围内资料复印费、交通费等支出,其它经中心主任同意报销费用;(四) 每个月前五日作好财务预算,每个月后三日作好财务结算,于每次中心全体组员例会上汇报近期财务支出情况;第四条 志愿者服务认证章使用管理:(一) 志愿者服务认证章由实践服务部负责管理;(二) 志愿者服务认证章使用程序:(1) 上报实践服务部审批,登记立案;(2) 中心主任签字;(3) 志愿者服务认证章使用结束立即交由实践服务部管理。(三) 志愿者服务认证章不许可私自借出、挪为私用,违者给予严惩。第十二章 附 则第一条 本章程
31、解释权归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全部。第二条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全部各下辖志愿者组织一切章程制度不得和本章程抵触。第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温州大学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注册及认证相关细则第一部分 志愿者注册第一条 注册时间:每十二个月10月11月。第二条 各分院青年志愿者组织在指定时期内完成本学院志愿者注册工作,逾期不再进行注册。第三条 各分院青年志愿者组织须做好志愿者服务证补办工作。第四条 各分院青年志愿者组织须做好志愿者人数统计工作。第五条 注册通常程序;(一) 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下发注册文件;(二) 各分院青年志愿者组织负责开展志愿者报名工作;(三) 各分院青年志愿者组织在
32、指定时间内完成服务证领取工作;(四) 本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在指定时间内上交注册记录表,完成服务证盖章工作。第六条 若注册志愿者在注册一学期内未做任何志愿者活动,将进行志愿者内部警告;在注册一年内未做任何志愿者活动,将进行志愿者内部通报批评;在注册三学期内未做任何志愿者活动,将进行志愿者内部记过处分;在注册志愿者两年内未做任何志愿者活动,将剥夺其志愿者资格。第二部分 志愿服务认证第七条 院级认证时间:每个月开展一次。第八条 院级认证工作通常步骤:(一) 各分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作好当月志愿服务活动统计工作,各分院需在活动前上交策划书,活动后立即上交总结,通讯稿和照片,材料齐全以后才和认证。(二)
33、 各分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自领取温州大学院级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申报表。(三) 各分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于每个月月底前上交各分院反馈表,服务名单及志愿者注册本,即温州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名单、温州大学院级志愿服务活动反馈表、温州大学院级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申报表,上交前需填写好志愿者注册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立即数,逾期将不受理。(四) 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整理当月反馈表和服务名单,并给予认证。(反馈表和服务名单一式三份)第九条 院级活动若有两个以上(包含两个)学院,或同校外志愿者组织、公益性团体合开展合作,须在活动开展前5天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实践服务部上交电子版活动策划书。第十条 进行各级认证工
34、作志愿者服务时间应依据以下三种情况归类:(一) 一次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一天不得超出5小时;(二) 系列性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一天可超出4小时,而且服务名单及反馈表要当日上交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三) 对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不符合此条认证细则第一、第二款要求(对于部分服务活动时间一定要超出5小时特殊活动,各分院青年志愿者服务责任人要提前通知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实践服务部,并经过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实践服务部审核),由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责任人提前3天上报校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实践服务部审核。第十三条 志愿服务认证监督时间:每学期定时抽查两次。第十四条 院级认证工作不合格关键包含以下情形:(一) 温州大学
35、院级志愿服务活动反馈表、温州大学院级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申报表、温州大学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名单上交不齐全或未上交;(二) 虚填服务证,服务内容、服务时数不符或是填写错误过多(三) 滥填服务时数,违反要求;(四) 其它违反行为。第十五条 认证监督抽查结果处理方法:(一) 各分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若出现所列不合格情形,给予通报批评;(二) 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者给予收回该分院全部认证注册活动,由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接管。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实践服务部组织相关考察工作,考察期间表现良好给予申请发回该分院全部认证注册工作;(三) 自认证监督抽查结果公布之日起,存在不合格情形志愿者组织须提出整改方法报交院
36、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实践服务部,接收监督落实;(四) 抽查结果作为年度各项评优考评关键依据。第十七条 经认证监督,对于不符合本细则要求,做出以下要求;(一)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全院志愿者干部工作会议通报批评(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对该分院青年志愿者实施认证监督);(二) 收回该分院全部认证注册工作,由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接管。第十八条 进行认证工作组织依据以下情况归类:(一) 院级活动认证工作依据上述院级步骤进行(二) 班级组织活动由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分院需上交活动总结、反馈表及服务名单,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依据服务名单给予认证。(三) 各非志愿者组织若申报志愿者活动,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本中
37、心申请,上交活动策划书和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志愿者活动申请表。经同意后,活动后必需立即上交活动总结、反馈表和服务名单,并由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给予认证。(四) 不属于以上情况依据具体情况具体实施第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共青团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委员会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全部。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志愿者组织工作考评评定细则 为深入加强我院志愿者组织建设和愈加好开展志愿者工作,加大抓源治本力度,使志愿者优异集体考评评定更趋正规化,制订本细则。考评评定细则以下:第一章 志愿者组织建设(8分)一、基础指标:第一条 志愿者组织有专门指导老师,按期换届并立即上报中心。(3分);第二条
38、 志愿者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备、管理规范、有具体工作计划及总结。(3分);第三条 重视优异志愿者组织干部培养,每学期组织志愿者干部参与培训不少于一次。(3分);第四条 志愿者组织干部能明确志愿者工作宗旨、标准、精神。(2分)加分项目:(一)在组织建设中营造出一个温馨友好和充满人性关心气氛;(3分)(二)志愿者组织干部中上学期获奖学金率超50%;(5分)(三)在志愿者组织建设中要有自己一套独到且行之有效管理方案(;4分)(四)志愿者干部培养要有载体、成体系,能够为之快速成长提供优良环境并合适加以引导。(3分);第二章 志愿者专业化队伍建设和基地建设(17分)一、 基础指标:第一条 依据我学院本身
39、专业不一样特点,不一样情况建设并拥有能够充足利用本专业特点、优势提供志愿服务专业化队伍。(5分)第二条 拥有1个以上志愿服务基地。(3分)第三条 志愿服务基地和专业化队伍建设能够立足实际、重视实效、含有长久性、规范化、品牌化。(5分)第四条 .制订基地服务和专业化队伍服务年度计划,并能切实开展有效志愿服务。(4分)加分项目:(一)基地服务时间在三年以上;(5分)(二)拥有2支以上(包含2支)专业化服务队伍;(5分)(三)建立品牌专业化队伍及品牌基地(经中心评定)。(每个5分)第三章 志愿者注册和认证工作(17分)一、 基础指标:第一条 立即完成每年志愿者注册工作。(2分)第二条 保留好需要存档
40、志愿者注册表格。(3分)第三条 立即按中心下发文件进行院级认证并上交要求表格。(3分)第四条 院级认证活动正常有序开展(立即上交服务名单、反馈表及认证申请表),并立即上交要求表格。(5分)第五条 主动配合中心做好认证抽查工作。(4分)加分项目:(一)经过面试招募志愿者加5分;(二)注册志愿者占学院人数20%-30%加3分;(三)注册志愿者占学院人数30%-40%加4分;(四)注册志愿者占学院人数40%-50%以这类推加分;(五)注册志愿者占学院人数90%以上加10分。注:注册志愿者占学院人数20%以下不加分。第四章 志愿者培训和志愿者活动(9分)一、 基础指标:第一条 每学期组织基层志愿者参与
41、培训不少于1次。(2分)第二条 结合活动专题和活动参考内容,主动开展时效性和长久性并重志愿服务活动,拓展出高质量志愿服务项目。(3分)第三条 立即了解志愿者服务情况,确保服务质量。(3分)第四条 学期初制订并上交志愿者工作计划,学期末进行工作总结并上交结果汇报。(4分)加分项目:(一)2次以上组织基层志愿者参与培训加4分(不累计加分);(二)志愿者活动主动开展、勇于创新、取得显著成绩、取得良好社会效应加4分;(三)志愿者活动不搞形式化,主动迎合社会需要,在服务内容上能切实为党政分忧,切合学院发展专题,为社会服务加3分;(四)结合活动专题和活动参考内容,主动开展时效性和长久性并重志愿服务活动,拓
42、展出高质量志愿服务项目加3分。第五章3.5或12.5志愿者活动月系列活动表现(12分)一、 基础指标:第一条 重视宣传月活动,做好策划、宣传、人力物力调度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立即上交策划书。(4分)第二条 主动开展形式多样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参与程度高。(4分)第三条 做好活动期间和中心协调沟通工作,立即上交活动通讯稿、心得、总结等文字材料和图片、DV方面相关材料。(4分)第四条 主动参与和承接中心组织相关活动,成绩突出。(5分)加分项目:(一) 活动通讯稿、心得等材料一旦被学院团委网站、校团委网站采取,每篇次加2分,累计加分;(二) 活动受到国家、省、市媒体正面报道,每次分别按6分,4分,2
43、分加分,多个项目报道取最高分;(三) 活动受到分院团委、院团委、校团委、团市委表彰加5 分;(四) 做好志愿者活动月整体策划方案及宣传方案并立即上交中心加5分;(五) 主动参与和承接中心组织相关活动,成绩突出者加5分。第六章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省内欠发达地域计划(12分)一、 基础指标:第一条 在学院中做好两项计划宣传工作争取让每位志愿者了解“两项计划”精神。(4分)第二条 在毕业班中最少做一次相关两项计划方面专题讲座。(4分)第三条 主动配合中心做好两项计划相关工作。(4分)加分项目:(一)主动组织志愿者参与两项计划,按每人次被选中加3分;(二)主动参与其它相关西部计划活动,加5分。第七章
44、和中心联络及其它志愿者组织合作 (15分)第一条 参与中心组织各类活动,帮助中心完成相关活动。(3分)第二条 主动参与中心志愿者干部会议及其它相关会议(第一责任人到会)。(2分)第四条 大型活动需要向中心登记,租借物资要立即归还并无损坏。(3分)第五条 和弟兄院校开展合作并共同组织策划活动。(3分)第六条 和校外志愿者组织合作。(4分)加分项目:(一)成功帮助中心完成相关活动,完成项目且优异加3分;(二)成功合作且项目优异加4分;(三)和校外组织合作有优异反响加5分。第八章 其它(10分)一、基础指标:第一条 经过多种渠道真实地了解并虚心接收基层志愿者和被服务对象在活动过程中产生意见和提议。(3分)第二条 以多种形式向中心提相关组织建设、服务目标、工作等方面意见和提议。(3分)第三条 主动关注本中心网站(等到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公布网站后,就能够知道网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