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顺德检查检疫局客运港
防控疫情疫病应急预案实行细则
总 则
一、目
为有效防止口岸卫生事件,规范各类卫生事件处置工作,保障国家、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在进出境检查检疫中发现疫情疫病时能及时、有效、有序采用办法,防止疫情传入和传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及其实行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行细则规定,结合顺德客运港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实行细则。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防止为主、常备不懈、反映及时、有效应对、依托科学、协调合伙。
三、合用对象及合用范畴
合用对象:顺德客运港。
合用范畴:客运港进出境人员、行李、货品、交通工具检查检疫以及口岸卫生监督中发现疫情疫病时应急解决。
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顺德客运港防控疫情疫病应急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小组。由局领导、局卫检科、动植检科、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和客运港办事处全体工作人员构成(详细详见附件1)。
二、工作小组职责
1、制定并调节防控疫情疫病应急预案;
2、依照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预警以及卫生部、农业部发布疫情信息,组织实行预案;
3、及时向领导小组、有关科室通报应急工作状况,必要时向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防止控制部门报告;
4、调动客运港力量和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与本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防止控制部门、海关、边检、口岸派出所、客运公司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应急解决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和中断
一、启动
顺德客运港在进出境检查检疫工作中发现疫情疫病或疑似疫情疫病,应当及时启动防控疫情疫病应急预案。
二、依照下列状况,应终结防控疫情疫病应急预案
1、按规定程序,最后诊断确以为非疫情疫病,及时终结应急预案。
2、通过贯彻关于应急办法,采用彻底消毒防疫后,可终结应急预案。
分级原则
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限度、涉及范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普通(Ⅳ级)四级(详见附件2)。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顺德出入境检查检疫局将调动技术力量,按照分级响应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客观规律,结合实际状况和防止控制工作需要,协调本地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口岸应急解决工作,依照疫情发生状况采用不同响应办法,边调查、边解决、边急救、边核算,并及时上报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状况变化。
应急办法
在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行李、货品、口岸检查检疫中,发既有疫情疫病或可疑疫情疫病、疑似疫情疫病时,采用下列办法:
一、对出入境人员检疫中发现可疑病例,检查检疫工作人员应采用如下应急办法:
(一)交通工具在航行过程中发现可疑病人(详见附件3)
1、疫情报告
检查检疫值班人员及时向办事处值班领导报告。
2、疫情解决
(1)办事处领导向船长询问基本状况及指引病例解决。
(2)办事处主任向领导小组、卫检科通报状况,告知有关部门成立现场解决小组。
(3)当班人员按照职能分组,做好各项登轮前准备,轮船到达后各司其职,做好登轮检疫、疏散旅客、与120移送可疑病人、旅客通关、消毒等各项工作。
(4)消毒工作完毕后,现场解决小组组长向客运联营公司负责人发《卫生解决事项告知书》(详细见附件7),宣布应急解决工作结束。
3、疫情上报及疫情追踪。
(二)出入境查验发现可疑病例(详见附件4)
1、测温仪检测体温超过37.5摄氏度
(1)现场解决。
医学巡逻人员依照体温复测和询问成果,容许其出入境或送隔离室进一步检查,并报值班领导,由领导指派专人负责密切接触者检疫解决。
(2)可疑病人检疫解决
依照隔离室流行病学调查和健康检查成果,容许其出入境或移送本地医院。
(3)密切接触者检疫解决
依照体温检测和可疑病人检疫成果,容许其出入境或移送本地医院。
(4)做好消毒工作。
(5)疫情报告和追踪调查。
2、旅客申报或医学巡逻发现可疑病人
医学巡逻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将其带至指定区域进行体温测量。如体温超过37.5摄氏度(枪式),或者有有关传染病可疑,按照“测温仪检测体温超过37.5摄氏度”解决方式解决。
二、对交通工具、行李、货品、口岸检查检疫中,发既有也许传播疫情疫病有害生物时,检查检疫工作人员采用如下办法:
1、做好各项防护工作,采用分级防护原则(办法同上)。
2、样品采集。并以最快最安全方式送国家质检总局承认实验室或农业部、卫生部指定国家参照实验室。
3、逐级上报。及时向办事处当班领导报告,向卫生检疫科和动植物检疫科、分管局领导报告。
4、告知口岸经营公司,做好就地暂时隔离或者封锁控制办法。
5、告知局消杀灭公司,对被污染或者也许被污染场合、物品进行消毒解决。
6、严格限制进出暂时隔离或封锁控制区。在特殊状况下必要出入隔离区或封锁区,必要得到领导小组批准,经严格消毒后方可出入。
7、实验室检测为疫情疫病,对隔离区或封锁区彻底消毒解决,对被污染或者也许被污染物品进行销毁解决。实验室检测为非疫情疫病,终结应急程序。
附件1: 顺德客运港防控疫情疫病应急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
一、领导小构成员:
组长:何伟棠
副组长:匡维华 云昌均
成员:谢丽金、尹伟航 郑映钦 伍勇球
二、工作小构成员:
组长:匡维华
副组长:谢丽金
成员:翁翠萍、梁觉生、叶柱华、王蕾、于涌深、姚木锋、罗桂华、刘开兰、于惠群、赵勇、曾翠雯、尤旺红、陈世超、杨菲菲、黄冠莹、卢远宣、黄耀华
附件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原则
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限度、涉及范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普通(Ⅳ级)四级。
2.1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都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涉及我省在内两个以上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涉及我省在内各种省份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国内尚未发现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国内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省通航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浮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省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2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1)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6天)发生5例以上肺鼠疫、肺炭疽病例,或有关联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县(市、区)。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3)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多点持续发病20例以上,或流行范畴波及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
(4)霍乱在1个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以上,或波及两个以上地级以上市,有扩散趋势。
(5)乙类、丙类传染病疫情波及两个以上县(市、区),1周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两倍以上。
(6)国内尚未发现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尚未导致扩散。
(7)发生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扩散到县(市、区)以外地区。
(8)发生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
(9)防止接种或群体防止性用药浮现人员死亡。
(10)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浮现死亡病例,或浮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11)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
(12)境内外隐匿运送、邮寄烈性生物病原体、生物毒素导致我境内人员感染或死亡。
(1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3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1)发生肺鼠疫、肺炭疽病例,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5例,流行范畴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
(2)腺鼠疫发生流行,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1个平均潜伏期内持续发病10例以上,或波及两个以上县(市、区)。
(3)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波及两个以上县(市、区),或地级以上市城区初次发生。
(4)1周内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乙、丙类传染病发病水平超过前5年同期平均发病水平1倍以上。
(5)在1个县(市、区)范畴内发现群体性不明因素疾病。
(6)一次食物中毒超过100人,或浮现死亡病例。
(7)防止接种或群体防止性服药浮现群体心因性反映或不良反映。
(8)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10-49人,或死亡4人如下。
(9)地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她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4 普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1)腺鼠疫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个平均潜伏期内病例数未超过10例。
(2)霍乱在1个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9例如下。
(3)1次食物中毒人数30-99人,未浮现死亡病例。
(4)1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9人如下,未浮现死亡病例。
(5)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其她普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为及时预警,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卫生行政部门可依照状况变化和实际工作需要,对较大和普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原则进行补充和调节,报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告知各地、各关于单位。
(注:本分类原则引用自《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附件3: 交通工具在航行过程中发现可疑病人解决程序
1、检查检疫值班人员在收到发现可疑病人报告后,应及时向办事处值班领导报告。
2、办事处领导收到报告后,通过电讯形式向船长询问基本状况及指引病例解决。
(1)记录可疑病人姓名、性别,国籍,出发港,证件号码,发病时间,症状,人数,旅行史,接触史、用药状况等,理解密切接触者。
(2)为船务人员提出基本处置建议:
1)船务人员需做好自身防护。(16层棉纱口罩、手套)
2)运用既有设施对可疑病人进行防护,如戴口罩等,同步为该名旅客先后三派旅客发放口罩。
3)将该可疑病人安顿在相对独立空间,与其她乘客分开,减少传染机会。为可疑病人提供专用卫生间,不具备条件时应注意收集可疑病人排泄物。运用既有消毒药物实行消毒。
4)必要做好旅客安抚宣传工作。
3、办事处主任及时向领导小组、卫检科报告状况,并告知有关部门(口岸客运公司经理、政府口岸科、边检、海关)成立现场解决小组,匡维华副局长任组长,客运办谢主任任副组长。并与边检、海关设立暂时联检工作台,设立在隔离区边沿。
4、办事处工作人员依照如下分组,当班人员按照分组各司其职。
检疫组:由当班科长及当班卫生检疫专业人员构成,详细成员为翁翠萍、梁觉生、叶柱华、王蕾、赵勇、刘开兰、于惠群等七人,重要负责登轮检疫、移送可疑病人。
消毒组:由消杀灭公司工作人员构成,详细人员由消杀灭公司指派。如果消杀灭公司无法及时派员过来,暂时由办事处当班人员负责消毒工作,详细成员为卢远宣、黄耀华、陈世超、黄冠莹等四人,重要负责现场消毒。
通关组:由办事处其她当班工作人员构成,详细成员为于勇深、姚木锋、曾翠雯、罗桂华、尤旺红、杨菲菲等六人(办事处当班人员不用负责消毒工作时,参加通关组详细工作),重要负责旅客正常通关以及发放就诊以便卡。(当设立隔离区及联检工作台时,由当班领导指派一人负责协助为旅客批示通关通道并为可疑病人办理通关手续)
5、登轮前准备
(1)现场解决小组告知交通工具运营者将交通工具停在指定位置。未经检疫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上下船。
(2)检疫组准备各种单证及应急解决所需防护装备、医疗器具和通讯设备。(平时已经备好,放置在隔离室)
(3)消毒组做好自身防护并准备消毒工具。
消毒工具涉及:小型喷雾器,消毒剂、污物桶
(4) 通关组。
1)依照现场解决小组规定,设立隔离区,未经检疫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接近。
2)做好个人防护准备:
一级响应时可带普通口罩;二级以上响应时应戴N95口罩。三级响应以上应穿防护服,戴防护帽,防护眼镜、乳胶手套等,注意穿着防护服前应排空小便。
6、检疫组登轮检疫。
交通工具停靠后,检疫人员携带工作包、担架和通讯设备前去检疫。一方面由检疫组组长通过广播对旅客进行安抚,并告知所有旅客如果在两周内浮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持通关时发放就诊以便卡到医院检查,并依照卡上联系方式及时与检查检疫人员联系。
检疫组工作人员依照规定开展工作,同步要维护好秩序。
(1)对可疑病人实行初步医学检查:
1)对可疑病人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取健康声明卡,填写《出入境人员流行病学调查表》(详见附件5)。
2)实行医学检查。注意病人有无发热、干咳、肌肉痛、头痛、呼吸困难、干湿啰音等。实行排查。
3)如果可以排除有关传染病,检疫组长应立即向现场解决小组报告,现场解决小组批示解除疫情。如果不能排除有关传染病,检疫组长祈求现场解决小组告知120急救中心。
(2)对可疑病人先后三排旅客检疫。涉及测量体温、收取《健康声明卡》、填写《出入境人员流行病学调查表》并发放《就诊以便卡》。先后三排旅客《健康声明卡》必要详细注明联系方式。
(3)检疫组组长及时向现场解决小组报告船上状况,等待批示:
1)先疏散未进行体温测量旅客。组织旅客从就近舱门下交通工具,并走指定通道。(通关构成员负责协助指引旅客走指定通道)
2)疏散可疑病人先后三排旅客。如果体温超标与可疑病人一起移送120救护车。(通关构成员负责协助指引旅客走指定通道)
3)依照现场解决小组批示移送可疑疑人,与120救护车人员做好可疑病人转诊手续,填写《传染病疑似病例转诊单》(详见附件6)。联检工作台协助可疑病人办理边检、海关手续。
7、通关工作。
详细审核《健康声明卡》填写状况,务必写清住址、家庭电话,发放《就诊以便卡》。将《健康声明卡》整顿好放在指定位置以便追踪。在通关结束后报现场解决小组。可疑病人先后三排旅客《健康声明卡》已经由检疫组收取,可以直接放行。
8、消毒工作。
消毒组做好自身防护(二级防护,防护服、防护镜、帽子、N95口罩、乳胶手套、鞋套),在隔离区边沿取出准备好容量喷雾器,可疑病人移送后,依照现场解决小组规定开展工作:
(1)人员消毒:消毒组人员在船舶出口,对检疫组登轮人员进行喷洒(喷洒是由头到脚,由前向后);检疫组登轮人员在隔离边延脱下防护用品,放置在污物桶。
(2)对交通工具终末消毒:涉及对可疑病人污染环境、接触物品、卫生间、客舱空气、呕吐物等进行消毒。
(3)环境消毒:对旅客通道等进行消毒解决。
9、消毒工作完毕后,填写《卫生解决事项告知书》(详细见附件7)一式两份,客运联营公司负责人和现场解决小组组长签名,双方各执一份。
10、现场解决小组宣布应急解决工作结束。
11、疫情上报。应急解决工作结束后,按规定上报疫情信息,并填报两个网络系统(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电子监管系统(客运港办事处填写)、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信息管理系统(卫生检疫科填写)。
12、疫情追踪。检疫组指定专人负责可疑病人状况追踪调查,理解进一步排查成果。将反馈诊断成果(《传染病疑似病例转诊单》传真件)、《健康声明卡》复印件及《出入境人员流行病学调查表》装订存档备查。
(1)如果医院诊断成果排除传染病,补充完善两个网络系统填报内容。
(2)如果医院诊断成果为传染病疑似或确诊病例,由办事处主任及时向领导小组及卫检科报告,并由局向直属局报告疫情,同步向本地疾病防止控制机构和卫生部门报告。并指定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所有密切接触者和普通接触者进行相应解决。客运港办事处填写“重大卫生事件报告”给卫生检疫科,同步补充完善两个网络系统填报内容。
附件4: 出入境查验发现可疑病人解决程序
一、测温仪检测体温超过37.5摄氏度
1、个人防护。
在发现可疑病人后,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做好自身防护。一级响应处置可疑病人时工作人员需要带口罩、手套(放置在工作台抽屉内)。二级以上应急响应状态下加强必要防护。
2、控制现场。
(1)医学巡逻人员收取该可疑病人《健康声明卡》和证件,将其带至指定地点用水银温度计进行体温复测,并询问基本状况。
①如果体温复测低于37.5摄氏度,且询问状况无可疑,容许该旅客办理出入境手续。
②如果复测温度高于37.5摄氏度,或者询问状况有可疑,立即为该发热病人戴口罩,同步注意疫情扩散,将其带至隔离室。并立即向办事处值班领导报告。
③办事处值班领导指定人员(检疫构成员之一)将密切接触者(同行人)带离至指定区域进行医学检查。同步,封锁发热病人所走过通道。
3、发热病人检疫解决
(1)医学巡逻人员用隔离室通话设备对可疑病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出入境人员流行病学调查表》。
(2)如果可以排除有关传染病,且体温不超过38摄氏度,由办事处主任批示解除疫情,容许旅客办理出入境手续。对可疑病人发放《就诊以便卡》,在收取《健康声明卡》上详细记录可疑病人电话、地址以便追踪观测。。
(3)如果不能排除传染病疫情,或者体温超过38摄氏度,即按疑似病人解决。由办事处主任向主管局领导和卫检科报告状况,批示移送本地医院。
移送医院详细环节参照“交通工具在航行过程中发现可疑病人”操作程序中移送病人环节。
4、密切接触者检疫解决
(1)如果密切接触者体温正常,且可疑病人排除有关传染病,则容许其出入境,发放《就诊以便卡》,并将密切接触者《健康声明卡》整顿好放在指定位置以便追踪。
如果可疑病人不能排除有关传染病,则需对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填写《出入境人员流行病学调查表》,同步发放《就诊以便卡》。
(2)如果在密切接触者中发现体温超过37.5摄氏度旅客,按“发热病人检疫解决”环节操作。
5、消毒工作。
在复测体温不不大于37.5摄氏度或者询问状况有可疑状况下,必要对可疑病人所接触现场环境等进行消毒解决。
6、疫情报告和追踪调查。
(1)疫情报告
①需填报两个网络系统(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电子监管系统(客运办填写)、出入境口岸卫生检疫信息管理系统(卫检科填写)。
②客运港办事处填写“重大卫生事件报告”给卫生检疫科。
(2)医学巡逻人员追踪医院诊断成果
详细参照“交通工具在航行过程中发现可疑病人”解决办法。
二、旅客申报或医学巡逻发现可疑病人
1、由医学巡逻人员及时做好自身防护(戴口罩、手套),收取其《健康声明卡》和证件,将其带至指定区域进行体温测量。
2、如果体温低于37.5摄氏度(枪式),且未发现有关传染病可疑状况,填写卫生检疫电子监管系统调查表,容许其出入境。
3、如果体温超过37.5摄氏度(枪式),或者有有关传染病可疑,按照“测温仪检测体温超过37.5摄氏度”解决方式解决。
附件5: 出入境人员流行病学调查表
编号:
一、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男□ / 女□ 出生日期:
国籍/地区: 出/入境日期: 船次/航班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职业:
二、临床体现: (体温测量: ℃)
症状: 发热□(≥37.5℃) 咳嗽□ 呕吐□ 腹泻□ 黄疸□ 皮疹□ 其他症状□ 无症状□
个案获得渠道*:个人申报□ 交通工具负责人申报□ 现场医学巡逻发现□ 测温发现□
主诉:
体检状况:
三、流行病学因素调查:
1、发病前4周内旅行史:
2、发病前2周内与否接触过类似症状病人:有□ 无□ 不详□
如果有,填写类似症状病人状况表:
病人
姓名
发病
时间
临床
诊断
与本人
关 系
最后接触时间
接触
方式
接触
地点
备注:与本人关系:⑴家庭成员 ⑵同事 ⑶社会交往 ⑷共用交通工具 ⑸其他;
接触方式:A.与病人同进餐 B.与病人同处一室或同一病区 C.接触病人分泌物、排泄物等 D.诊治、护理 G.探视病人 H.其她接触
接触地点:⑴家 ⑵工作单位 ⑶学校 ⑷集体宿舍 ⑸医院 ⑹室内公共场合
3、与否从事病原生物学研究或医务工作? 是□ 否□
4、与否曾住院诊断? 是□ 否□ 如果是,诊断成果
四、初步诊断:
五、医学办法:隔离□ 留验□ 就地诊验□ 制止入境□ 批准入境□
转送地方医院□ 其她□
被调查人签名: 日期:
调查人: 审核人: 录入:
附件6
传染病疑似病例转诊单(一式三份)
病人姓名 性别 国籍 护照号码
交通工具名称/航班号
入/出境日期 检疫医师(签字) 电话
救护车号 离开时间 拟送医院
救护车医师(签字) 联系电话
接受医院名称 接诊医师(签字)
诊断成果及解决意见
主检医师(签字) 电话 日期
请病人接受医院做出诊断及解决意见后及时将此单传真至顺德出入境检查检疫局,以便做好疫情后续管理工作,传真号码 0757--22822025
联系电话 0757—22822063 0757—22802762 0757--22822025
备注:该转诊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检查检疫机构保存;第二联交救护车上医生保存;第三联交指定医院主诊医师。(请救护车医师将此单交给接受医院接诊医师)。
附件7:
顺德检查检疫局卫生解决事项告知书
事由
处
理
意
见
1
2
3
4
检查检疫负责人: 客运联营公司负责人:
(备注:本表格一式两份,检查检疫和客运联营公司各存一份)
附件8: 常备防控物品清单
一、船舶(每艘客船配备如下物品,共4艘:顺风、顺水、顺景、顺德):
(一) 一次性防护服:2套;
(二) 口罩:1、一次性口罩:50个;
2、16层口罩:10个;
(三)一次性橡胶检查手套:10个。
二、隔离室
(一)担架(有绑带)、自封手提式压力蒸气灭菌器、紫外线杀菌车、医用供氧器、手提式吸氧器、医用护理车、病床:数量各1;
(二)急救保健箱(共2个,每个内置如下物品:)
1、医用供氧器、听诊器、电子血压计等:数量各1;
2、水银体温计:50支;
3、签字笔:50支;
4、单证:(1)《传染病疑似病例转诊单》:9份(按3个可疑病人份数算);
(2)就诊以便卡:50份;
(3)《出入境人员流行病学调查表》:50份。
(三)防护用品:
1、防护服:(1)一次性防护服:30套
(2)杜邦化学防护服(黄色):10件
(3)巴固防化服:10件
2、口罩:(1)一次性口罩:500个
(2)16层口罩:50个
(3)N95口罩:100个
3、手套:(1)一次性橡胶检查手套:1000个(500双)
(2)一次性薄膜手套: 8盒(600对)
4、防护眼镜:20个
5、鞋套:一次性非织造布鞋套:2包 (200个)
6、一次性非织造布帽子:2包 (200个)
(四)消毒器械
1、喷雾器:(1)气压式喷雾器: 2个
(2)超低容量喷雾器:1个
2、污物桶:1个
3.污物盘:1个
(五)消毒用品:
1、泰胜消毒剂: 12瓶(1000ml/瓶)
2、泰胜消毒喷雾剂:20瓶(500ml/瓶)
3、瑞纳安消毒粉:10瓶(500克/瓶)
4、无水乙醇:4瓶(500克/瓶)
5、消毒棉签:30扎(共600支)
交通工具在航行过程中发现可疑病人解决程序流程图
交通工具负责人报告发现可疑病人
值班人员向办事处值班领导报告
办事处领导向船长询问状况、指引病例解决
办事处主任向领导小组、卫检科报告状况,成立现场解决小组
办事处工作人员分组做好登轮检疫前准备
排除有关传染病 检疫组登轮检疫 不能排除有关传染病
检疫组长报告现场解决小组 检疫组长祈求现场解决小组告知120
现场解决小组批示解除疫情 检疫组对密切接触者检疫
检疫组长报告检疫状况,等待批示
检疫组分批疏散 通关组分批做好 消毒组在可疑病人
旅客移送可疑病人 旅客通关工作 移送后开展消毒工作
填写《卫生解决事项告知书》
现场解决小组宣布应急工作结束
疫情上报,两个网络系统 疫情追踪
医院诊断成果排除传染病 诊断为疑似或确诊病例
补充完善网络系统 办事处主任通报领导小组及卫检科
局向直属 局向疾 局向卫生 工作人员告知密 填写《重大卫生事
局报告 控报告 部门报告 切接触者和普通 件报告》补充完善接触者作相应解决 网络系统
测温仪检测体温超过37.5摄氏度解决程序流程图
测温仪检测体温超过37.5℃
现场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
医学巡逻人员对其进行体温复测
低于37.5℃且询问无可疑 高于37.5℃或者询问有可疑
容许出入境
将其带至隔离 封锁发热病 报值班领导
室检疫 人通道
流行病学调查, 领导指定专人调查
填调查表 密切接触者
排除有关传染病 不能排除有关传染病
且体温不超过38℃ 或者体温超过38℃
体温正常 体温超过
37.5℃
容许出入境,发 移送本地医院, 可疑病人 不能
放《就诊以便卡》 办事处主任报主 排除有关 排除
收取《健康声明卡》 管局领导、卫检科 传染病
容许出入境,发 流行病学调查,填写调查
放《就诊以便卡》, 表,发放《就诊以便卡》,
收取《健康声明卡》 收取《健康声明卡》
消毒工作
疫情报告和追踪
(参照“交通工具在航行过程中发现可疑病人” )
旅客申报或医学巡逻发现可疑病人解决程序流程表
旅客申报或医学巡逻发现可疑病人
医学巡逻人员做好自身防护,对其体温测量
体温低于37.5℃(枪式),且 体温超过37.5℃(枪式),或者有
未发现有关传染病可疑 有关传染病可疑
填写卫生检疫电子监管系统 按照“测温仪检测体温
调查表,容许其出入境 超过37.5℃“解决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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