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刹车材料公司企业风险管理方案XXX投资管理公司目录一、公司基本情况.4二、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5三、组建专业自保公司.7四、风险转移的条件.18五、非保险风险转移的种类.20六、保险的概念.24七、保险的选择与购买.25八、行为模块的塑造.32九、知识模块的塑造.33十、企业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的关键要素.35十一、企业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的路径选择.37十二、风险损失清单使用中需要注意的问题.42十三、风险损失清单表.44十四、故障树分析法.45十五、事件树分析法.48十六、标准化调查法的分类.48十七、标准化调查法的步骤.52十八、项目基本情况.56十九、人力资源分析.58劳动定员一览表.59二十
2、、项目风险分析.61二十一、项目风险对策.63二十二、SWOT分析说明.64二十三、法人治理结构.73二十四、发展规划.88一、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以负责任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符合法律规定与标准要求的产 品。在提供产品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其对消费者的影响,确保产品安 全。积极与消费者沟通,向消费者公开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努力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公司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持续推进产品升级,为行业提供先进适用的解决方案,为社会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产 品和服务。公司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总体原则基础上,坚持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不断促进企业改变粗放型发展模式和管理 方式,补齐生态
3、环境保护不足和区域发展不协调的短板,走绿色、协 调和可持续发展道路,不断优化供给结构,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牢 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 质增效为中心,以提升创新能力为主线,降成本、补短板,推进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二)核心人员介绍1、黎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0年出生,硕士研 究生学历。2012年4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8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2、宋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9年出生,大专学 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03年2月至2004年7月在xxx股份有限公司 兼任技术顾问;2004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
4、xx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 师。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3、雷xx,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9月至今任xxx有限公 司董事。2019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4、曹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58年出生,本科学 历,高级经济师职称。1994年6月至2002年6月任xxx有限公司董事 长;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 11月至今任xxx有限公司董事、经理;2019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5、张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
5、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n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二、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是指在风险事故发生时,企业将意外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即吸收于短期的现金流之中。这种办法通常只适合于处 理那些损失概率高但损失程度较小的风险,这些风险损失可以视为企 业不可避免的经常性支出,因此,识别这类风险后,可以直接包含在 企业现金预算计划内。例如,一般企业都能承受的车辆意外损害、产 品不合格、偷窃或雇员欺诈行为等造成的损失。企业将损失直接摊入经营成本的能力取决于能否
6、保持一个超过其 他支出项目的收入余额,或者能否保持十分充裕的基金,以应付任何 资金的短缺。这些流动资金的形式可以是存款余额,也可以是透支能 力。因此,企业所能吸收的损失或累积损失规模,同其他日常开支一 样,取决于现金流量的余额或赤字加上可变现的准备金或短期借款的 额度。然而,除了为应付那些很大程度上可预见而损失金额较小的风险 之外,将损失摊入经营成本的方法与现金预算的目标是矛盾的。现金 预算一方面要求现金往来账上尽量避免有大量闲置的现金余额,因为 这些余额不能产生收益;另一方面又要求尽量减少那些常备现金或借 款资源不能满足突如其来的巨额货币要求的压力。即使对那些清偿能 力很强的企业,遇到这种意
7、外情况,也会出现流通资金短缺的现象,乃至被迫大量借款或紧急变卖资产,付出惨重的代价。而一般企业往 往不愿意留置额外的变现资金以备重置受损财产,或应付偶然出现的 其他风险损失,因此,企业在财务上对风险损失进行补偿的能力常常 受到限制。而且,风险事故发生后所作的补偿,必然导致企业流动资 金减少,而这可能使企业外部条件出现不利,这是将损失直接摊入经 营成本这种补偿方式的不利之处。当然,并非所有损失都必须在其发生之后立即全额支付,因此,可以把风险成本分散在几个月的现金预算之间。但无论是将其列入每 月的现金预算,还是计人更长时期的预算,风险管理者仅按各时期的 预期损失额的大小来确定预算是不够的,因为实际
8、损失额与预期损失 额之间总是有差异的。只有在各时期的单独损失与总的损失额的可能 差异都落在预算限额以内,这样处理风险的方式才是可靠的。只有这 样,在营业预算内支付损失费用才会给经济单位带来益处,将损失直 接摊入经营成本这种融资补偿方式,才能成为经济单位自留风险的合 理选择。三、组建专业自保公司专业自保公司是由母公司所有的,主要为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 供保险或再保险的保险公司。其业务主要源于母公司,由母公司控制 和管理,依附于母公司。本质上,它是一种由被保险人所有的保险公 司,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所面临的风险而自筹资金的保险方式。被保 险人参与专业自保公司的保险活动,影响专业自保公司的承保、运营
9、以及投资等活动。专业自保公司产生于16世纪的英国,随着航海业的发展,船东们 以相互保险或者共同保险的保险安排来降低海上灾难给他们带来的巨 大损失,这种安排类似于今天的自保公司。20世纪上半叶,一些著名 的专业自保公司纷纷成立,其中包括1929年由主教教会成立的教会保 险公司和1935年2月成立的马哈宁保险公司。20世纪80年代,由于 美国保险市场日益疲软,公司或非营利机构买不到合适的或特定的保 险,而另一方面,保险公司没有能力偿付赔款。这些因素引发了公司 建立专业自保公司的浪潮。80年代末期,有成百家自保公司注册成立。尽管保险市场不再疲软,但公司成立专业自保公司的意愿却没有回落,处于不断上升的
10、态势。到2004年,全世界有5000多家专业自保公司 为母公司或旗下分支机构提供风险保障,专业自保公司越来越受到全 球公司的认同和采纳。(一)专业自保公司的类型根据其业务范围的不同,自保公司可分为单个母公司所有的自保 公司、多个母公司所有的自保公司、行业自保公司、协会自保公司、代理自保公司、租赁型自保公司、蜂窝保护型自保公司等类型。单个母公司所有的自保公司,这种自保公司通常被称为“纯粹自 保公司”,它为一家单独的公司所有并提供保险保障,通常由母公司 的风险经理或财务官员监督自保公司的工作,也可以委托专门的管理 公司管理,但如果母公司派专门人员对自保公司工作进行监督执行时,管理公司就很难争取到对
11、公司事务的决定权。多个母公司所有的自保公司在美国比较普遍,它在相互保险的基 础上进行业务经营。多个母公司的结构使风险得到有效分散,增强了 承保能力,但这样的运作结构往往也会引发各个母公司之间的利益冲 突,因此多个母公司所有的自保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母公司之间 如何进行有效的合作和利益的合理分配。行业自保公司是由同一个行业内的公司共同出资,专门为解决行 业内部的风险保障问题而进行设置的自保公司。自保公司的所有者或 股东选举组成董事会,管理公司向董事会汇报自保公司的运营情况或 财务状况。行业自保公司聘请管理公司负责公司关键业务,协助(贸 易协会或职业协会)协会对专业自保公司的运作作出重大决定。专
12、业 自保公司的盈余分配方法同样由股东大会提出,经董事会许可之后,由管理公司进行具体操作。协会自保公司由协会(贸易协会或职业协会)组织成立,为其成 员提供风险保障,公司所有权归协会或个人会员,往往聘请财务专家 负责公司的基本事务,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协会都会聘用专业保险财务 顾问,他们也会聘请专门的管理公司、经纪人或其他咨询机构承担此 项职责。专业自保公司盈余的分配方案通常由协会成员会讨论提出,经董事会商议许可方能实施,这是自保公司最耗时的一项工作。代理自保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的中期十分流行,经纪人或中间 商根据客户的需求成立了专业自保公司,从而争取到了在开放市场上 难以获得的条件和优势。对于这些
13、中介来说,专业自保公司是一个强 有力的工具,为中间商、代理人和经纪人提供了参与保险市场的机会。选择代理自保公司的客户在财务以及公司其他方面要实行完全披露机 制。租赁型自保公司是由管理公司将资金“出租”给那些希望建立自 保项目的机构,这些通过租赁资金成立的自保公司就称为租赁型自保 公司。成立的自保项目并不属于管理公司所有,然而由于成立专业公 司可以享受各种优惠政策,一些租赁型自保公司也会因此而成立属于 自己的自保项目。蜂窝保护型自保公司给参与者带来的利益不亚于集团自保公司,但有着相对低廉的启动成本。它将每个与核心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参与 者视为独立的公司,称其为“蜂窝”,把他们各自的资产负债相分离,
14、为保单持有者提供更为可行的保障,这一专业自保公司模式推动了专 业自保市场的发展。(二)专业自保公司的业务种类专业自保公司提供的保障范围与传统商业保险市场类似,甚至更 加广泛,可以承保一般商业保险公司业务之外的风险,如设备维护保 证保险、私人不动产抵押借款保险、污染责任保险、养殖饲料保险、信用人寿和残疾保险、信用风险保险、性侵犯保险、退休医疗保险、员工自愿福利性保险、医疗损失中止超赔/员工福利医疗损失中止超赔 等。(三)专业自保公司的优势和劣势与其他融资方式一样,专业自保公司也有自己的优势和劣势,前 者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降低保险成本。专业自保公司的业务主要来源于公司集团内 部,可以节省保
15、险公司相关费用,也不必考虑保险公司的利润。在传 统保险市场上,招揽保险业务是由保险代理人或保险经纪人进行的,保险公司必须向这些人支付一定的佣金,这部分佣金可能占总保费的 5%30%,而保费由作为投保人的公司来缴纳。公司集团建立专业自保 公司自然就可以免除这些费用。(2)进入再保险市场。在专业自保公司发展初期,一些购买保险 产品的公司发现他们能够获得再保险的唯一方式是通过专业自保公司,因而他们不得不在直接保费和再保险保费之间套利。目前,这种情况 有所缓解,但有些再保险公司仍然只通过其他保险公司的分保来办理 再保险业务,因而母公司需要再保险时,还必须建立专业自保公司。许多再保险公司保险费率低、净承
16、保能力强,与专业自保公司的母公 司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3)改善公司现金流。传统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保险一般以一年 为期限,保费预付,在分期付款时还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和管理费 用,从而费率会有所提高。而成立专业自保公司,类似于某种内部自 留计划,可以向母公司提供优惠的支付方式。专业自保公司在赔款方 面的灵活性大大提高了母公司的现金流稳定性,从而提高股东价值。在过去的20多年中,尽管市场费率时高时低,波动频繁,但专业自保 公司使得母公司的现金流和成本状况一直比较稳定。(4)享受投资政策优惠。传统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收取保费,建 立各种责任准备金,对保险资金进行投资,使资金保值、增值,确保 能够履行
17、未来的赔付责任。专业自保公司的投资收益也属于母公司(被保险人)收益的一部分;如果专业自保公司经营所在地的税收环 境比较有利,经母公司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允许,投资收益还可以在递 延纳税的基础上累积;如果管制较为宽松,专业自保公司还可以根据 整个集团的经营目标,自主选择各类国际证券进行投资,而不受大多 数投资监管法规的限制。(5)享受税收政策优惠。如果税务部门将专业自保公司归于保险 公司,则专业自保公司就可以在已决赔款和费用中享受税收减免,而 且还可以在已发生未报告赔款准备金中获得税收减免,对于长期责任 险种,这类责任准备金的数额非常巨大,而在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中,非保险公司一般不能享受这类准备金的税
18、收减免。自20世纪60年代 末期以来,专业自保公司在避税港有迅猛的增长,如百慕大、开曼群 岛、格恩西岛、马恩岛、荷属安的列斯,以及中国香港等地。(6)提供有利的谈判工具。凭借创建专业自保公司及可支配的资 本总额,母公司对长期风险的融通能力大大增强,因而也就增强了母 公司风险管理者与一般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谈判的地位和能力,而 不是被动地接受对方所提出来的保险条件和条款。而谈判能力的增强,可以降低保险成本并就承保范围讨价还价。一个拥有专业自保公司的 商业集团通常被认为是损失风险较小的,其保险费率低于一般的市场 费率。专业自保公司可以承担母公司的部分风险,从而使再保险公司 更加信任专业自保公司对母
19、公司的潜在风险所作的评估,减少道德风 险的发生。拥有专业自保公司,还可以使母公司获得一些保险市场上 无法获得的、复杂的保险保障或再保险保障,如会计师、律师或医师 责任保险。(7)提供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当母公司主要依靠外部保险公司 进行风险融资时,或多或少会存在一些道德风险问题,即投保以后,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而降低了投保人控制风险的动机。传统保险公 司规定了免赔额和其他一些控制风险的方法,但受益者往往是保险公 司自身,从而使实施和监控的成本很高。而建立专业自保公司可以降 低相应的道德风险,母公司会更加主动地监督其风险管理方案。母公 司通过奖励机制或分摊保费、成本的方式,促使集团中的各部门实行
20、 有效的风险管理计划。(8)扩大承保范围,增强承保能力。在传统保险市场中,保险人 和被保险人经常就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争论不休,以致经常妨碍正 常办理保险业务,有时还必须借助诉讼来解决争议。专业自保公司可 以向母公司不断变化着的、特定的保险需求提供承保范围更广的保险 服务。专业自保公司将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内部化,大大降低了信 息不对称的影响,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专业自保公司并不能确保风险的完全转移,也存在着固有的缺陷,综合考虑传统保险公司在承保风险多样性、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税 收优惠等方面的优势,专业自保公司在以下几方面可能处于劣势。(1)成本与费用。从可行性研究、成立专业自保公司到投入运
21、营 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花费资金。据估计,初步的可行性研究需要花费5000至10万美元,或者更多,具体金额取决于不同的情况和复杂程度。筹办费用和年运营成本,包括注册、法律、会计、精算、管理费用及 商务旅行费用等,大约为3.5万美元或者更高。(2)资本负担。成立专业自保公司与大多数一般性自保安排有很 大的区别,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配置足够的资本盈余。在美国,这 是由各种立法规定的最低资本盈余,从25万美元到200万美元不等,离岸市场的最低要求较低,如百慕大、开曼岛都是12万美元,格恩西 岛14万美元、新加坡70万美元。考虑保费、自留风险和赔款准备金 等因素,初始承保业务所需的资本盈余远远高于最低要
22、求,使得许多 公司,尤其是小公司创办专业自保公司变得无利可图。(3)产生不利事件的风险。虽然多数专业自保公司可以接受外来 业务,扩大了营业范围,但大部分业务仍然来自母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风险单位有限,大数法则难以发挥其功能。专业自保公司实际上是一 个复杂精巧的自保基金,它可以避免公司收入受到直接影响。因为正 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是由专业自保公司和母公司共同承担的,所以简 单地成立一个专业自保公司,只能部分地使母公司免于直接遭受巨大 灾害的冲击。因而,一个完全、成功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包括对重大损 失最新特征的研究,专业自保公司通过办理再保险可以降低此类风险。(4)自保作为盈利的主要手段。许多公司成为了
23、他们财务经理的 奴隶,这些财务经理迫使公司围绕投资收益开展所有的业务。然而,投资收益绝对不是专业自保公司存在的唯一理由,专业自保公司不是 盈利的主要手段,公司主要目标应该是降低母公司风险成本和进行慎 重的风险融资。如果专业自保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只顾追求盈利水平,那么它就会与各经营单位进行残酷的竞争,对费率的厘定和保险服务 的提供产生负面影响。(5)自保业务成为公司分散注意力的原因。专业自保公司最危险 的缺陷之一是母公司的风险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往往会脱离其主要的 业务,如风险评估、风险控制,而进入保险业的运作机制中去,从而 荒废了自身风险管理的责任。管理者可以去百慕大、纽约、伦敦旅行。母公司的风险
24、管理人员在成为专业自保公司的经理或高级主管后更醉 心于自我地位的提高,而不关注风险管理的本职工作,这是非常危险 的。事实上,专业自保公司现在是、将来也应该是一种融资工具,并 恰当地加以运用。(四)我国自保公司的发展状况和前景按照国际通行的标准来衡量,我国目前还不存在真正的自保公司。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的中国石化总公司试行的“安全生产保证基金”是我国大型企业第一个专业自保公司的锥形。目前我国存在一些发展 较为成熟的行业或大型企业集团,如铁路、邮电、航空、航运、石化、有色金属、粮油系统等。随着这些企业或集团的实力不断壮大,组建 自己的专业自保公司的愿望变得日益强烈。在自保市场先行一步的是 中海
25、油集团,已在香港组建了专业自保公司,并委托怡安保险经纪公 司管理。由于目前我国的保险公司牌照仍然实行限制发放制度,加之尚无 自保公司的法律地位,一些希望充分利用垄断地位或股东优势分享保 险市场资源的国内大型企业,在不能直接成立大比例控股的保险公司 或全资保险公司的情况下,与外资组建合资保险公司,这可以从中国 远洋运输集团、宝钢集团、中国五矿集团、中化公司等特大型企业积 极参股组建保险公司看出。1999年,河南的许昌万里集团、许昌运输集团依据交通部1997年 9月2日颁布的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始 实行“车辆安全统筹”,要求凡行驶证车主为本公司的各类车辆,必 须参加车辆损失和
26、第三者责任事故安全统筹。这是运输行业自发形成 的风险自留行为,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保运作。目前国内企业筹建自保公司所依据的都是行业主管部门的文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自保行为游离于商业保险体系和商业保险监管之外,往往通过账外单独核算等方式,隐瞒业务收入,为企业规避缴 纳营业税和所得税达到减税的目的。四、风险转移的条件风险管理单位是否能够顺利转移风险,是有条件的;相反,如果 不具备风险转移的条件,就无法转移风险。风险转移需要具备以下几 方面的条件。(一)转移责任条款必须是一个合法有效合同的组成部分风险管理单位要顺利转移风险,需要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例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27、国民法通则 中载明;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签订的合同、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 的合同、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签订的合同、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 利益签订的经济合同均属无效合同。企业风险管理部门在运用合同条 款转移责任时,必须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文,合同条款不应该同国家的 法律、法规相抵触。例如,有商场声明,商品出售后保修期内,只负 责对故障商品实行免费修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明确规定,如果商品在保修期内修理两次以上时,顾客有权选择退 货。因此,该商场的单方约定由于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 益保护法而无效。因为这种风险转移的方式,违反了社会公共政策、法律或者对公众不公平。(二)受让方具有
28、偿付能力受让方是否具有偿付能力,是风险真正转移的条件。如果受让方 没有能力赔偿损失,那么,转让方必须对已经转移出去的风险承担责 任。例如,一份合同规定,乙方在作业时,由于疏忽而造成第三者人 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当乙方接受此条款为甲方施工时,并不意味着能免除甲方对由于乙方疏忽而造成的对第三者损害应负的 赔偿责任。对于甲方而言,要切实避免这种风险对自身的影响,应确 认乙方有能力支付一旦发生损失后的赔偿金;否则,无法真正将风险 转移出去。(三)风险转移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风险转移是需要支付给风险受让方一定费用的,这是受让方承担 风险的条件。例如,销售商可以签发银行汇票,然后把银行汇票同业
29、务文件一起寄到客户的开户银行。客户可以通过银行汇票付款,可以 在得到业务文件之前向自己开户的银行确认债务。客户的开户银行把 汇票或者客户对债务的确认文件以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提交给售货方。如果客户的支付能力难以保证,那么销售商可以要求客户的开户银行 以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提供保证,银行承兑汇票不仅对客户具有约束 力,而且对银行也具有一种约束作用。由于银行为客户提供了信用担 保,客户的信用风险转移给了银行,银行需要收取一定的担保手续费。例如,在国际贸易中,有时售货方要求客户提供本国银行签署的信用 证。来自客户的开户银行的信用证,表明客户已经在其本国建立了自 己的信用。当客户的支付能力难以保证时,持有
30、信用证的售货方对本 国的这家银行享有追索权,因此,售货方也就不需要向国外的银行追 索债务。由于本国银行为客户提供了一定的信用担保,因此可以收取 一定的担保费用。五、非保险风险转移的种类一般说来,非保险风险转移的方式主要有:租赁财产;业务 外包;联盟或合资;签订免除责任协议。非保险风险转移大多需 要借助于协议或者合同,将损失的法律责任或财务后果转由他人承担。(一)租赁财产财产租赁可以使企业部分地转移自己所面临的风险。财产租赁是 指一方把自己的房屋、场地、运输工具、设备或生活用品等出租给另 一方使用,并收取租赁费。财产租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失主要有:有关的物质损失,因财产受损而引起的租金损失或贬
31、值;由财产 所有权、使用权引起的对第三者的损失赔偿责任。但是,如果租赁协 议中规定,租借人对自己过失造成的租借物的损坏、灭失,应该承担 赔偿责任。这样,出租人就将财产面临的潜在损失转移给了承租人。(二)业务外包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注重核心竞争力的培养,强调根据企业自 身特点,专门从事某一领域、某一业务,在某一方面形成自己的竞争 优势,这必然要求企业将其非核心业务外包给其他企业,即所谓的业 务外包。对业务外包最直接的解释是“外部寻求资源”,即把自己并 不擅长、不属于自己核心竞争力范围内的业务交由他人去做。企业在 充分发展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上,整合、利用其外部最优秀的专业 化资源,从而达到降低成
32、本、提高生产效率、增加资金运用效率和增 强企业对环境的迅速应变能力。业务外包的基本出发点在于:确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把企业内 部优势资源集中在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活动上,剩余的其他企业活动交 给最好的专业企业。在企业竞争过程中,环境、技术、市场需求的瞬 息万变,企业投资于非自身核心竞争优势的业务存在着巨大的风险。戴尔企业外包了所有的零部件、软件和非装配生产流程的设计和创新,重点投资于理解客户需求、物流管理和部件集成,发现核心能力的任 何增值机会。通过外包策略,戴尔避免了零部件生产设备、人力资源 和库存等巨额投资,而将这种风险转移给外包商(供应商)。业务外 包有助于企业实现以下3方面的风险转移。(1
33、)质量方面的风险转移。在业务外包中,企业通过采取严格、有效的合同契约方式,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交货质量等质量问题将 会由外包商来承担,同时由质量问题所导致的风险也将转移给外包商。(2)资金占用的风险转移。通过外包,合同制造商将帮助企业分 担一部分资金占用,从而降低企业的资金占用风险。具体表现在:通过外包,可以帮助组织重构财务预算,从而改善企业的平衡报表并 避免企业对未来投资的不确定性;通过外包将不能创造价值的业务 单元或者设备资产转交给外包商,组织能够获得一笔现金流,从而解 放一部分资源用于其他战略投资;外包信息服务能够避免或者减少 未来持续的或大量的资本投入;外包将固定成本业务转化为可变成
34、本业务,有利于企业规模组织结构的扁平化。(3)技术风险转移。外包有利于企业获得原先无法凭借自身实力 获取的技术和技能,通过外包,企业可以将价值链中的每个环节都由 最适合企业情况的、最好的专业企业来完成,常常能够获得最先进、最前沿的技术和技能。除此之外,企业能够获得外部可利用的设备、服务等方面的资源,能够将某些技术和技能易于过时的风险转移给外 包商,能够使企业与外包商分担新技术的风险或将新技术的开发风险 转嫁给外包商。由于对于一项新技术的出现,大多数企业由于费用和 学习曲线的缘故,很难立即将新技术纳入到实际应用中,然而借助外 包商与现有的、未来的技术保持同步的优势,改善技术服务,提供接 触新技术
35、的机会,企业可以花费更少、实效性更强、风险更低的方式 推动技术在企业生存发展中的效用。业务外包得以实现风险转移的原因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能力的差异性。由于不同企业的资源数量、竞争优势领域等 存在差异,不同企业在实际中对于风险的识别、防范、处理能力是不 同的。另外,由于企业自身资源的有限性和主观判断的局限性,它也 不可能在业务领域中面面俱到、处处争锋。能力的差异性使得达成某 项业务目标所需的资源投入和成本是不同的,因此企业在综合考虑成 本、质量、时间、风险等因素之后,将业务外包给最合适的专业化企 业。(2)风险感知的对象性。由于企业与外包商能力的差异性,对于 同一经营领域或是同一项目交由不
36、同的企业来打理,最终的成效和可 能导致的风险是不同的。投保人和保险企业处理风险的经验和能力不 同,因此保险企业乐意接受合适的投保人购买保险。同样的道理,企 业认为存在很大风险的难题对于外包商来说,风险可能很低甚至接近 于零。从风险的心理感知角度出发,企业与外包商对于同一风险的感 知度是不同的,这种风险感知的对象性也促使企业愿意将非核心业务 外包出去。(三)联盟或合资通过建立联盟或合资经营企业,把企业投资新市场和新产品的风 险和回报转移出去,这也是非保险转移风险的一种方法。(四)签订免除责任协议签订免除责任协议是指合同的一方运用条款对合同中发生的对他 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转移给另一方承担,
37、即主要是针对合同 中的条款来实现风险的转移。例如,医生在给生命垂危的病人实施手 术之前,会要求病人家属签字同意,若手术失败,医生不负责任。在 这纸协议中,医生不是转移带有风险的活动,而是转移了可能引起的 责任风险。例如,建筑工程的工期一般来说比较长,承包方面临着设 备、建材价格上涨而导致的损失。对此,承包商可以在合同条款中写 明:如果因为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期延长而带来的损失,合同价额 需要相应地上调。承包方使用这项条款就把潜在的损失风险转移给了 发包方。计算机的租赁合同可以规定租赁企业对计算机的维修、保养、损坏负责。再如,一个出版商在出版合同中可以加入转移责任条款,规定作者对剽窃行为自负法律
38、责任。六、保险的概念保险是一种风险转移机制,通过这一机制,众多风险单位结合在 一起,建立保险基金,共同应付不幸事故的发生。这样面临风险的经 济单位,通过参加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关于保险的定义,至今国内外保险学者见解不一,莫衷一是。在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把保险的定义表述为:“本法所称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 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 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七、保险的选择与购买(一)企业投保决策的约束企业风险管理人员在进行投保
39、决策时要受到以下约束。1、法律约束有些保险,如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法定保险,企业必须投 保。有些保险虽不是法定保险,但是一些法规中规定如企业损害他人 利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如产品责任、公众责任、职业责任等,企业应该根据自己所面临的风险大小作出投保决策。2、行政约束目前财政部门规定不再拨款或核销因灾害事故造成的非常损失,这样可保而没保的灾害事故损失只好在企业发展基金、利润留成中开 支。行政部门的这些规定实际上是促使企业参加有关保险。3、其他外部约束银行、客户、消费者的行为等也影响着企业的投保决策。银行加 强贷款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是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品,银行因此 会关心抵押品的保险问题
40、。合资企业的外方投资者一般都关心工程项 目的保险问题,进口商或购货方也会关心货物的运输保险。4、企业内部约束企业内部约束包括企业领导的自身约束,企业主管部门或董事会、企业职工的约束。在现代企业制度中,企业领导对企业财产负有维护 和保管的责任。而且,这同他们的职务任免、奖惩有关,这就形成了 企业领导的自身约束。在股份制企业中,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由董 事会任命,他们要向董事会负责,如果经营中发生重大失误,董事会 会追究他们的责任。如果企业的灾害事故损失得不到补偿,致使生产 或营业中断不能及时恢复,这将影响到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因此企业 职工也会关心保险问题。此外,企业工会把职工家庭财产保险和人身
41、保险作为增加职工福利的重要项目。当然,在进行投保决策时,企业风险管理人员要按轻重缓急确定投保险种,要在比较投保方案的成本和效益后确定风险自留还是保险,或者自留风险和保险相结合,或者采取其他对付风险的方法。(二)确定投保方案决定投保之后,下一步就要考虑投保方案。对于一个特定企业来 说,有些风险存在,有些风险并不存在;有些风险大,有些风险小。这就决定了企业面临一个选择保险险种的问题。有些险种是必须投保 的,这包括法定保险、由合同规定的保险项目和威胁企业生存的巨灾 损失保险,后者如企业财产保险。有些风险是某些企业特有的,可以 选择相关的险种和附加险,例如,企业对外承包工程,可以选择履约 保证保险、货
42、物运输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 害保险等。大型企业或特大型企业自己承担风险的能力强,可以选择投保风 险较大的险种和保险标的,并且可以自留相当大部分风险,使用高的 免赔额或投保超额损失保险,甚至自保。例如,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专门设立了“安全生产保证基金”,规定所属企业按财产价值2%提取 自保基金,并制定了一套管理办法,设立了组织机构。不同的险种有不同的保险金额确定方法,就是同一个险种有些也 有不同的保险金额确定方法。例如,我国企业财产保险的固定资产和 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确定方法分为账面计算法和估价计算法两类。在 账面计算法中,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保险金额确定方法不同,就是 固
43、定资产的保险金额也有按账面原值、原值加成和重置价值确定数种 方法。因此,企业财产保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财产的种类、企业财务 制度的健全与否采用不同的方法确定。而且,不同的保险金额确定方 法使用不同的赔款计算方法。例如,企业财产保险中固定资产的保险 价值是出险时重置价值,如果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那么就是不足 额保险,发生损失只能得到部分赔偿。所以,如何确定保险金额的问 题也是制订投保方案所要仔细考虑的重要问题。(三)选择保险公司投保人选择保险公司的标准是多方面的,其中最重要的标准有以 下几种。1、偿付能力这是指保险公司支付赔款和给付保险金的能力。中华人民共和 国保险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保险公司应
44、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 应的最低偿付能力。保险公司的实际资产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不得低 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数额;低于规定数额的,应当增加资本金,补足差额。”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章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管 理作了专门规定:保险公司的实际偿付能力为其会计年度末实际资产 价值减去实际负债的差额。实际资产种类及其认可比率由中国保监会 规定,实际资产价值为各项认可资产价值之和。另分别规定财产保险、短期人身保险业务和长期人身保险业务的最低偿付能力额度。保险公司的实际负债为总资产减去实收资本金、公积金和未分配 盈余后的余额。对偿付能力低于标准的按照不足差额占最低偿付能力 比例大小分别作出办理再保险、业务转
45、让、增资扩股、限期整顿、实 行接管等方式处理。了解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另一种简便方法是查看资信评估公司 对保险公司评定的级别。2、盈利状况保险公司的盈利状况能够反映其财务稳定性和管理水平。保险公 司的利润主要来自承保和投资业务。在国际上,财产保险公司有时会 发生承保亏损,但投资利润可以弥补其亏损。人寿保险公司利润的重 要来源是投资业务。一般来说,由于竞争的原因,利润高的保险公司 往往会降低费率。投保人一般应选择利润高的保险公司,争取以优惠 费率承保。3、保险费率它是保险商品的价格,无赔款优待和浮动费率的规定也是费率的构成部分。一般来说,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投保人总会选择费 率低的保险公司。
46、但是,投保人不能把费率作为选择保险公司的唯一 标准或主要标准。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经济保障,投保人 还应该注意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品种和服务的质量。4、保险品种和服务质量各家保险公司所提供的同一险种的保险单在条款设计、保险责任 范围、除外责任、附加险、免赔额规定等方面不一定都是相同的。所 以,投保人要把各家保险公司的保单加以比较,选择最能满足自己保险需要的先进保险品种,如综合的或一揽子 的财产和责任保险单,能对付通货膨胀的寿险品种。保险公司除了承 担赔偿或给付责任外,还提供有关的服务,如风险管理咨询、防灾防 损、理赔、诉讼、代位追偿等服务。投保人在选择保险公司时必须考 虑其服务设施和业务
47、人员或代理人的专业水平,以及服务是否全面、周到和耐心细致。各家保险公司在其长期经营中都形成了自己在保险 品种和服务方面的特色。例如,有的擅长于工程保险,有的擅长于年 金保险,这是选择保险公司时必须加以考虑的。(四)保险合同谈判保险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无须商谈合同条 件。但是,对大型公司或大的保险项目来说,投保人可以与保险公司 就保险条款和费率进行谈判,使用特约保险单,使保险方案符合自己 的需要,甚至关心保险公司在承保之前对再保险的安排。在国际上,有时这种保险合同谈判是投保人委托保险经纪公司进行的。由保险经 纪人根据投保人的需要设计投保方案,征求公司风险经理的意见并取 得同意后
48、,再由保险经纪人与保险公司商谈。作为投保人的代理人的 保险经纪人,应根据客户的需要,按照偿付能力、信誉、保险责任范 围、服务质量、保险费率等标准,选择最好的保险公司和保险品种。保险经纪人的佣金一般按保险费收入计收,通常由保险人支付,佣金 率由保险人和保险经纪人按业务种类和所花费的劳务协商确定,一般 在10%20%的比率内。保险人也可以根据保险经纪人提供的业务质量 和赔付率支付利润,分享佣金。因此,如果通过保险经纪人投保,公 司也存在一个选择保险经纪人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已对保险经纪人制度作了原则性规定。近年来,为了开拓保险市场,建立和完善保险中介制度,中国人民银 行在1998年2月颁发
49、了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1999年 12月16日,中国保监会首批批准北京江泰、上海东大、广州长城3家 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筹建。到2001年年底,已开业和批准筹建的保险 经纪公司有17家。中国保监会在2001年又颁发了保险经纪公司管 理规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欧洲最大的保险经纪人一英国 塞奇维克集团在1993年5月成为进入我国保险市场的第一家外资保险 经纪公司。许多国际上著名的保险经纪公司在我国已设立了代表处。八、行为模块的塑造风险管理文化建设的行为层面应分为管理层与员工层两个层次。各级管理层既是风险管理政策规定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和落实者。实践证明,领导者风险意识的强弱、综合素
50、质的高低、管理是否尽职、行为表现是否率先垂范在整个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中至关重要。与此相 对应,员工层的行为管理同样不可忽视。在风险管理文化建设中,如 果说制度管理是一种外在管理的话,那么,员工的行为管理就是一种 内在的核心的管理。它通过作用于人的内心世界,激发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其形成强大合力,达到的效果。加强员工的行为管理,必须强化三种意识。“零距离管理”意 识,即在风险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必须坚持精益求精,做到“精细化、零缺陷“,使风险降到最低。倡导和强化风险意识,树 立囊括各个部门、各项业务、各种产品的全方位风险管理理念,推行 涵盖事前监测、事中管理、事后处置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