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 业 诚 信 守 法 承 诺 书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入湘基本情况报送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入湘承揽业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湖南建筑市场。(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承诺人各执一份)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2.不提供伪造(包括
2、“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建设工程中介业务等;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5.不将承包的工程或中介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12.加强分支机构、现场项目部管理,保证相关从(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履职到位;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